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被凌迟处死,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有句话叫:凶狠的表现,有时候是因为内心的恐惧。这句话用在幼天王洪天贵福被凌迟处死一事上,是非常恰当的。
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天国起义,是一场影响很大的农民起义,一方面太平天国的规模很大,波及清政府长江沿岸数省、先后影响十几个省;另一方面太平天国对清政府的打击是沉重的,东南的财富大省被太平天国影响十几年,北伐军曾一度到达天津,京师震动,还不得不鼓励地方团练,把军权下放,直接动摇了清政府统治根基。
对清政府而言,太平天国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对他们的首领洪秀全的儿子,他们自然不会放过。
太平天国运动影响很大,如果不把幼天王洪天贵福杀掉,即使幼天王自己没有能力再次掀起事情,但只要他还活着,就会有人拿他说事,打着他的旗帜。当年陈胜吴广起义时,不是还假借已经去世的扶苏的旗号吗?
在古代家天下历史上,斩草不除根,往往后患无穷,这是幼天王被杀的主要原因。
在古代历史上,为了维护家天下的统治,制定了各种残忍的死刑来打击反抗者,凌迟处死就是很残忍的一种死刑,生者在死前要受到疼痛的折磨。
清政府把幼天王洪天贵福凌迟处死,正是为了起到威慑天下的目的。
对此,大家认为呢?你们认为凌迟处死才15岁的幼天王洪天贵福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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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中国通史》。
你这操心得太跨越了。南京的普通市民又有什么罪?曾国藩一个条子就杀掉那些民众又有几个是真的从贼?我大清什么时候讲究过这个?
因为按当时的法律反贼头子就是要凌迟的啊,大清是法治国家
他不仅仅15岁,且愚蠢无比,你看看他的打油诗,乾隆够没水平了吧,小天王的诗你上你也行,就算为了保命使得韬晦之计,也说明这位是个软骨头,别说他十五岁怎么样,那年代十五岁相当于现在30。
就是这么个愚蠢软骨头且年龄小的人,慈禧大妈也深深的恐惧他,不仅要凌迟了他,还要示众,说白了就是害怕。
你可知道影响力这种事在古代多可怕,在某人的旗号下出了多少幺蛾子,其中不乏最终成事的,比较著名的有:朱三太子、楚怀王、项燕、宋徽宗、刘光世、朱元璋(被孙大炮利用)等。
你留个小天王,你怎么办,他不死,甚至不公开处死,四处就会有人借他的名义出幺蛾子,事实也确实如此,孙大炮不就借着太祖名言推翻了清朝吗,这还是借用死人的,那要是活着的那还了得!
你看看朱三太子,虽然他只是隐姓埋名苟延残喘,和那些假朱三太子压根不熟,都75岁了还被抓来杀掉,你以为他死了就完了?不,十多年后台湾朱一贵起义还打出朱三太子的旗帜,就说猛不猛吧。
小天王更别提了,天国虽然亡了,但是部众四散全国,就连李秀成都说自己振臂一呼几十万没问题,何况正统继承人洪天贵福了,江西巡抚沈葆桢精辟的说道:"洪福瑱黄口小儿,无足介意,惟洪秀全窃号十有余岁,流毒十有余省,遗孽犹在,则神奸巨憝倚其名号,足以挥召群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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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看呢,我统一解释一下,说孙大炮没有不敬的意思,我也是怕不过审,现在很多就莫名其妙的不通过,所以我就说些大家都知道的,但又不点名,我也很尊敬孙先生,你真的以为孙先生经不住几句调侃?你也太小看他了。
乾隆的诗就是没水平,什么?我比不上?废话!这是两件事!不是说我比不上乾隆的诗就代表他有水平,那他也太完蛋了,有人说那什么就不错,好家伙一生4万多首诗,挑出几篇就说他写的不错,这是巨大的以偏概全,你非得觉得乾隆写得好,我建议你去背乾隆的诗,不仅背还要写,挂满屋子,时时瞻仰,那你应该很忙,没工夫跑这里来杠。
还有一个奇葩言论,李秀成比小天王号召力大?!这真是惊得下巴都掉了,我记得杨秀清也有类似的想法,且付诸了行动,后来他就死全家了。
知道朱三太子的故事吧。如果这个孩子不死,那么以后就会有人打着他的名号来起事,他不是一个孩子,是一个符号,是一面旗帜,是一个隐患,只要他存在,麻烦就存在。
1、处死洪天贵福不是慈禧一人的决定。辛酉政变之后清廷的政治核心是“二宫垂帘,亲王议政”,直到同治十二年,即1873年,才还政于同治。在1864年,决定洪天贵福死以及以何种方式去死,定是由三人共同决定的。
太平天国长达14年,与清廷分庭抗争,是清的政治死敌。最严酷的凌迟处死表明了清廷的态度,也是其正常表现。问为何要把他凌迟处死这个问题,其实跟知乎脑洞题“秦国为什么只灭了战国七雄中的六个国家?”并无太大差异。
2、洪天贵福本名洪天贵,他老爸后来又给他加了个“福”字。他的名字和国名一样,标新立异的同时也承载他老爸的梦想。
洪天贵福不是孩子,其9岁就已经娶妻纳妾,而且还是四个。在那个时代,15岁已经是成年人。
洪天贵福从南京逃出来之前,从未出过南京城。他从小的在深宫长大,在洪宣娇的教导下,学习《三字经》词条、《醒世文》、《太平救世诏》、《太平救世诰》等书。这种环境长大的他,不要说领导力,就连独自生存的能力都没有。
跟王耀武因为在逃跑路上用手帕擦屁股而被俘虏一样,洪天贵福因为自己不合时宜的表现被查出端倪,继而被俘虏。
话说洪天贵福在江西被清廷抓住后,时任江西巡抚沈葆桢给慈禧太后上了一道奏折,是这样写的。
“洪福瑱黄口小儿,无足介意,惟洪秀全窃号十有余岁,流毒十有余省,遗孽犹在,则神奸巨憝倚其名号,足以挥召群凶。”
事实上沈葆桢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尽管洪天贵福在被俘之后十分配合,甚至到了卑躬屈膝摇尾乞怜的地步,但毕竟是洪秀全的儿子,保不齐有人会打着他的旗号搞些事情。事实上洪秀全的影响力的确深远,孙中山先生生于太平天国彻底覆灭的两年之后,年少时尚且以洪秀全为榜样,立志要当洪秀全第二。那么在当时,幼天王也是拥有很大影响力的,难逃一死。凌迟处死的确是过于残忍,但震慑力极强。太平天国许多被俘的重要将领都是受凌迟而死,印象里只有曾国藩给了李秀成一个痛快。
值得一提的是,沈葆桢是民族英雄林则徐的外甥兼女婿,而林则徐也正是在前往镇压太平天国的路上去世的。这么说的话,沈葆桢也算是“子承父业”了。
本来不想对这个答案进行补充,但是评论区里特别热闹,我还是多讲几句吧。
当初我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我觉得沈葆桢的奏折就可以解释一切。可能这个问题就是单纯地问清廷为什么要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去处死一个孩子,而不是用比较痛快的手段。要知道封建统治者嘴上说着仁义道德,但实际上非常残暴,特别是满清统治者,以一个小的族群去统治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想采用相对温和的手段是不可能的,只能会更加残暴。而且太平天国失败时洪秀全已死,于是清廷便将对洪秀全愤恨发泄到洪天贵福身上,所谓“父债子还”,用此酷刑也就不足为奇了。
围绕这个问题讨论最多的,就是林则徐是不是民族英雄,我觉得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他就是民族英雄毋庸置疑。我在写这篇回答的时候,其实就是想单纯地把林则徐给引出来加深大家对沈葆桢的印象,他是民族英雄与否与本题没有任何关系。但我下意识里,还是加上了“民族英雄”,我感觉这四个字和林则徐联系起来就像吃饭喝水一样,非常自然。我也知道某些人为什么会这么想,无非是林则徐做的是满清统治者的官,终究是为了维护满清统治者的利益云云。不过论迹不论心,不管林则徐的初衷是什么,但他的确是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利益,他用实际行动向世人宣告中国并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国家,虽然近代之后中国受尽凌辱,但虎门销烟就是一束光芒,激励着中华儿女抗击外敌,同时也给我们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画了一条红线,那就是毒品是坚决不能碰的,不管它披着什么样的外衣,危害程度如何。我认为林则徐和当今奋战在缉毒第一线的人民英雄们是一脉相承的。另外我觉得林则徐最大的贡献不仅仅是禁烟,他还是“开眼看世界”第一人,具体的事迹我就不多说了,总而言之他完全担得起民族英雄的称号。
再就是有的知友比较眼尖,提出林则徐是1850年去世的,而太平天国是1851年才开始的。教科书上说太平天国运动开始的标志是发生在1851年1月11日的金田起义,但实际上拜上帝会在1850年就小动作不断,和清廷亦有冲突,而林则徐正是在咸丰皇帝的命令下,前往广西总督军务的途中,在广东病逝的,他去世后不到两个月,金田起义爆发。这么看的话,林则徐的确是死在了太平天国正式起事之前,但他的确是肩负将太平天国扼杀在摇篮里的目的前往广西赴任的,不能说他和太平天国一点交集都没有。如果他能够平安到达广西并真正参与到镇压的话,我觉得后世对他的评价会有些微妙,但大体上还是差不多的。
大家都在说政治旗帜的问题,我另外说一句,15岁在那个年代根本不是“孩子”了。
很多人没有注意到一点:在近代教育体系建立之前,人类没有社会意义上的童年。人在生活能自理以后,就会进入成人的世界,要工作,要干活,要担责,上到皇家下到草民都一样。别说15岁,十二三岁甚至十一二岁都可以当成人用,更小的孩子跟着大人干活也是普遍现象。以前当然也没有童工的概念,人都没有童年,哪来的童工?
所以慈禧处死一个“孩子”这说法本身就是不对的,死前的洪天贵福在社会意义上就是一个实打实的成人。
我有时候会产生一些奇怪的想法。
洪天贵福死的时候,可以说是极度痛苦,极为恐惧。
就他本身来讲,临死之前,他已经做了最多的努力,写了诗,让自己尽可能显得更乖,极尽所能展露了自己的忠心。
可依然免不了一死,极度痛苦的死去。
如果把这种痛苦,让他在洪秀全活着的时候,就能预测到,他还会那样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在南京城享乐么?
如果他知道自己会死的如此之痛,临死的三千刀,让其每天刮自己肉一下,那种痛苦我相信会让他一往无前,竭尽脑力,这种状态下,什么权势争夺,勾心斗角,战场排兵布阵,我相信他都会一往无前,什么人敢阻拦我,我干死谁,这种气势和恐惧里去钻研学习争取,做出成就不下于石达开。
可惜不知道,最后糊糊涂涂,死的极为痛苦。
人很多时候的无能为力,就是因为在安逸平和的时光里,没有对未来做好充足的准备。
痛苦和恐惧,最能催化人的成长,而绝大多数人感受到恐惧和痛苦时,也已经晚了。
动物的本性就是这样,过去一天就是一天。
但人不一样,人能预测未来。
记得原来看到一个新闻,开长途的卡车司机,出了车祸,被硬生生卡在驾驶室活活烧死。
临死前的求救极为凄厉,这种痛苦的死去不言而喻。
如果他在开车的时候,知道自己会这么痛苦的死去,他会怎么做?
我相信没有什么事可以难得倒他。
还有外卖小哥,每天在车流中穿梭,每天都有外卖小哥出车祸撞死,看过照片,都是血肉涂地,有时候当场没死,还活了半天。
而这种痛苦和死法,是有预见性的,天天骑着车送外卖,出车祸的风险太高太高了。
还有在病床前,因为没有钱医治,看着自己亲人离去的那种痛苦。
我正因为经常胡思乱想,一想到这种事,我就不能让自己停止努力,要每天都要去赚钱,去钻研去琢磨。
哪怕做事有一些风险,别人不敢搞,我也敢去做。
我不想因为现在懒惰,害怕面对风险,不愿意出门,不愿意见人,在未来真面对困难时,因自己无能为力而懊恼。
为什么过去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如果那些时间,我去做了更多的事,去接触了更多的可能性,赚了更多钱,也许就我不会这样。
哪怕未来有些事无能为力,旦夕祸福非人力所能及,至少我不会后悔。
因为大清固伦不在乎。
清军攻陷九江后,本该是从“叛军”手里“解放”城市的他们,“无路可奔,嚎叫之声惨不可闻,自卯至午,歼除殆尽,尸骸堆积,流水腥红。”,把长江支流杀的血水殷红。
清军攻陷南京后,“沿街死尸十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沿街死尸十九皆老者,其幼孩未满二、三岁者亦斫戮以为戏”“子女玉帛扫数入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其行为只有七十多年后的昭和军阀的兽行可以媲美。然而日本人好歹还是在异国土地上屠杀,清军却是在理论上属于大清国的合法领土上自己屠杀掠夺自己的国民。
别说太平天国战争时代了,当年清军对于嘉定是“以削发为名,日出行动,割人腹,啖人心肝,动以百计”“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日昼街坊当众奸淫。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
清军的杀戮也不光只对尼堪使用对于准噶尔是“凡山陬水涯,可渔猎资生之地,悉搜剔无遗,时厄鲁特慑我兵威。虽一部有数十百户,莫敢抗者,呼其壮丁出,以次斩戮,寂无一声,并首就死,妇孺悉驱入内地赏军,多死于途中,于是厄鲁特之种类尽矣。”
所以大清固伦不在乎,不在乎一个十五岁小孩的死活,不在乎南京城居民的死活,不在乎厄鲁特牧民的死活,也不在乎扬州嘉定人的死活。这就是大清固伦。
所以看到长毛军对满城的攻略的时候,也不要友邦惊诧。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自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