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不是政治需要,如果政治需要死口的,最多一刀了事。
就是要残忍,以屠刀解决一切问题,藩王屠杀过少会被皇帝下诏申饬。为了抵御英军,敌未至先把自己驻防的城池屠一遍。
能凌迟为啥要给他一个痛快呢?能让老佛爷看着下饭也是这孩子的造化?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高赞回答看了一遍,基本都在讲为什么被“处死”,却很少有人说一下为什么被“凌迟”。
一、处死
洪秀全这个15岁的儿子,叫洪天贵福。
1864年7月曾国荃攻入天京(南京)的时候,老天王洪秀全已经病死,刚刚即位一个多月的幼天王洪天贵福,凭借忠王李秀成的突围,和李秀成让给自己的好马,逃到了江西境内。
之后在清军围追堵截下,辗转数日,终被俘获。1864年11月18日在南昌,洪天贵福被沈葆祯下令凌迟处死。
其实吧,这种颠覆政权、犯上谋逆的大罪,依律本来就要被处死的。
何况你还是洪秀全的儿子。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幼天王洪天贵福的存在,就是一面旗帜,在太平天国残存的势力范围内,这面旗帜维系着军心,坚定着民志,标志着太平天国革命还在继续进行着。
对于清政府来说,殷鉴不远哪,当年清军入关后,明朝这个政权就算是没了吧,但是依托着福王朱由崧、唐王朱聿键、桂王朱由榔……南明政权居然又硬挺了18年之久。
所以,江西巡抚沈葆桢在问审洪天贵福后,给朝廷的奏折上说:“洪天瑱(清政府把洪天贵福的名字误传为洪天瑱)黄口小儿,无足介意,惟洪秀全窃号十有余岁,流毒十有余省,遗孽犹在,则神奸巨蠹倚其名号,足以挥召群凶”。
所以,尽管在被俘之后,洪天贵福又是卑躬屈膝又是吹捧献媚,也终究难逃被处死的命运。
洪天贵福被处死,不是要消灭一个生命,而是要抹去一个符号。
至于此处强调他只有15岁,没有这个必要。
这是拿现在人的观念,把15的洪天贵福当成未成年人看待了。
但是当时的15岁,其实已经达到凌迟的条件了。翼王石达开同样是被凌迟的,按清律,其5岁幼子应15岁后受凌迟而死,只不过不久就被毒死了。
所以,15岁受凌迟“没有问题”。
而且,洪天贵福实在不好说是未成年人。
怎么说呢,当时15岁的洪天贵福,六年前已经有四个老婆了。
下面重点说说为什么被“凌迟”。
二、凌迟
将洪天贵福凌迟,说的官方一点,属于“依法办事”。但“凌迟”这种处刑方式为什么会被官方采用,还是挺意味深长的。
有些回答里提到了凌迟,但强调的基本也是凌迟这种处刑方式本身具有的残酷程度和震慑力。
我们不妨追究一下其根源。
凌迟在唐宋甚至更早时候就已经出现过,只不过多被当作法外之刑来使用。到了辽代,凌迟才被契丹人正式列为法定的死刑执行方式,用于处置谋反、叛乱和恶逆等重罪。
《辽史·刑法志》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到了明朝,凌迟算是“登峰造极”了,不仅程序复杂,而且刀法精细,甚至能剐3000刀以上,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千刀万剐”。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大太监刘瑾,按照计划刘瑾要忍受3357刀,对他的行刑一共要进行三天,第一日被剐了357刀,他当晚还能进粥。第二日又被剐了十余刀后才断气。据说刘瑾最终被割了4700刀,也算空前绝后了。
注意,这里涉及到一个违反常理的事情:凌迟过程中,即便受刑者已经死去,刽子手也要按照数目,行刑完最后一刀。
为什么要这样,一会儿再说。
清朝作为异族统治者,对于如何禁锢汉人思想,如何震慑民众精神,还是很有一套的。
文字狱是一例。
将凌迟“发扬光大”也是一例。
清朝不但沿用了明律中关于凌迟的规定,而且变本加厉,在适用凌迟的罪名上又进行了扩充。
二十世纪初,在法学家沈家本等人的努力下,凌迟这一极刑终于被废止不用。
废除凌迟的文告于1905年4月24日发布,《大清现行刑律》记载:“死刑只分为斩绞两种, 废除凌迟、枭首、戳尸、刺字、缘坐等酷刑”。
凌迟作为古代酷刑的顶峰,对人体肉身造成的折磨和痛苦程度,几百年来无出其右。每次凌迟,不只是处决了一个罪犯,同时也极大地震慑了围观者——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但是,凌迟最显著的作用,并不在于造成肉体的折磨和痛苦,对于围观者的震慑也不仅是刑场上刀割的数目或者行刑的残酷,而是源于民众精神方面更深层次的一个“执念”——死后保留全尸的执念。
古代的人怕死亡,也怕酷刑,但是他们更害怕被碎尸万段,这种恐惧甚至要高于身体上承受的痛苦。
受佛家和儒家的影响,中国人坚信,如果尸体不完整了,就会一直处于游离状态而得不到转世的机会。
影视剧里也经常出现“留个全尸”这样的桥段。
而诸如绞刑、斩首、枭首(把人的头颅挂在高杆上)、凌迟这样的酷刑,使得身体分崩离析的程度越来越严重,也就越来越接近于“永远死亡”的状态,不仅绝了今生的命,也断了来世的路——这才是让人最感恐惧的地方。
所以才会有上面提到的反常一幕:哪怕受刑者已经死去,凌迟也要执行完最后一刀。
即,凌迟让人最恐惧的点,并非开始下刀的那一刻,也不是执行过程中的血肉模糊和痛苦哀嚎,而在于结束的那一瞬间——代表你的躯体、你的灵魂、你这个人,什么都不存在了,没有任何机会,不管是今生还是来世,一切皆无。
用现代视角去解读的话,凌迟确实过于残忍,但是对于当时专制状态下(尤其是元代以后)的社会秩序来说,统治阶级采用凌迟这样的方式,或许正是精神和文化土壤的需要。
但是,为谋反、恶逆等重罪设置的凌迟,执行频率其实并不高,所以没有必要因为有凌迟这种处刑方式,就对中国古代的司法系统产生极端的不客观的评价。
最严谨的做法应该是基于那些更具普适性的处罚方式。
(本来想放几张图片的,但是画面容易引起不适,好奇心强的同学自己去找吧)
2021.09.17更
有人觉得写得水,但是也有人追更。
我再说点有的没的。
洪天贵福冤不冤?我认为挺冤的。他被清政府凌迟处死,其实跟年龄没啥关系,唯一让他受死的原因,就是他“幼天王”的身份。
如果抛开身份这层关系不讲,洪天贵福完全就是个“人畜无害”的小少年。说句夸张的,南京城破之后,太平天国里这些“天王遗存”“军士将领”,最不可能起兵造反的恐怕就是他了。
洪天贵福跟随洪秀全到南京的时候,才五岁。小孩子,正是对这个世界无比好奇的时候,但是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天京城内,一直到15岁城破逃亡,他的生活和学习都是在这个笼子里完成的。
生活,沉闷无趣。
平日早朝、早饭、午时、夜饭均要向洪秀全请安,并诵念各种请安词。
早朝:小子天贵福跪请爹爹宽心安福坐, 爹爹万岁万岁万万岁。跪请爹爹圣体安否, 求爹放宽圣怀, 永坐天国万万年。
早饭:小子天贵福跪请爹爹宽心安福食宴。
午时:小子天贵福跪请爹爹宽心安福坐。跪请爹爹身安否, 请爹宽心。
夜饭:小子天贵福跪请爹爹宽心食宴, 食毕宴放宽圣怀安福睡。
在天京城里也没学到什么技能,以后的逃亡途中遇到官兵,官兵问他要金银没有,就把衣服剥去,并要他挑担。谁成想洪天贵福从小没有干过此活,,脱口而出“不会挑”,于是终被盘获的。
学习,刻板机械。
洪天贵福不是文盲,平时自己也偷看一点《史记》一类的文史经典,之所以说“偷看”,因为这是被老天王洪秀全禁止的,能正常看到的都是一些诸如《天朝十全大吉诗》、《三字经》、《醒世文》、《太平救世诏》、《颁行诏书》一类的内容,学习效果可想而知。
洪天贵福被俘后为了表明心迹,给唐家桐写的诗,可以欣赏一下:
(1)
跟到长毛心难开,东飞西跑多险危。
如今跟哥归家日,回去读书考秀才。
(2)
如今我不做长毛,一心一德辅清朝。
清朝皇帝万万岁,乱臣贼子总难跑。
(3)
如今跟到唐哥哥,惟有尽弟道恭和。
多感哥哥厚恩德,喜谢哥恩再三多。
笔供里他还写道:
“……唐老爷待我甚好,我的话都告诉他说了,那打江山的事都是老天王做的,与我无干。就是我登极后,也都是干王、忠王他们做的。广东地方不好,我也不愿回去了,我只愿跟唐老爷到湖南读书, 想进秀才的。”
除了上面三首诗,还有一首“右颂唐家桐老爷诗一首”:
老爷识见高,世世辅清朝。
文臣兼武将,英雄盖世豪。
洪天贵福自称“长毛”“乱臣贼子”,不仅将天朝造反之事都推到了老天王及诸王身上,甚至还幻想了“读书考秀才”的美好前程。再联想上面那些诗句和他当时的身份处境,无异于痴人说梦。
求生欲望强烈,可以理解。但是,背叛天国认敌为友,阿谀奉承言语不堪,终究是走出了不光彩的一步。
假如当时沈葆桢等,在抓捕审问及行刑过程中,对于洪天贵福还有一些除却政治考量的个人情绪的话,恐怕也有厌恶的成分吧。
2021.10.31更。
多谢评论区朋友提醒,更正一个小错误。
上面提到《大清现行刑律》的时候,说废除“凌迟”的时间是1905年4月24日,这个说法不准确,《大清现行刑律》颁布时间应该是1910年。
1905年4月24日,清廷只是从伍廷芳、沈家本等人的奏请,下诏将刑律内的重刑——凌迟、枭首、戮尸三项,永远删除,凡死刑至斩决为止。
但是真正的官方文件《大清现行刑律》,确实是1910年5月15日颁布的,然后实行了不到一年,清朝也就灭亡了。
“儿童”“孩子”的概念本身就是现代社会才有的概念,更何况15岁的天子历史上都不少见,那后朝的剑斩前朝的官?
虽然说抓到洪天贵福的时候,清方发现这孩子真是傻到可爱的地步,比如他写了首诗给负责看管他的官吏唐家桐,诗中写道:
跟倒长毛心难开,东飞西跑多险危。
如今跟哥归家日,回去读书考秀才。
如今我不做长毛,一心一德辅清朝。
清朝皇帝万万岁,乱臣贼子总难逃。
如今跟到唐哥哥,惟有尽弟道恭和。
多感哥哥厚恩德,喜谢哥恩再三多。
大白话大到我寻思着指不定我小学的时候也能写出这样文采的诗句出来。
以这小呆子敏感的身份,竟然还想着去读书考秀才给朝廷效劳……你当你是谁啊?你真不知道你爹对满清王朝做了什么?
真不如在半路上找个机会咬舌自尽了还痛快一些。
莫不确实是个傻子?他在供词里再三表明,造反的事情是他老子干的,和他并没有关系,他是被迫的,身不由己。
问题是如果搁我们现代社会还好说说,祸不及家人。
尽管满清是最后一个封建社会王朝,但那也是封建社会,他的身份摆在这里了,就算他再如何表明心迹,朝廷都是不会放过他的。
有鉴于洪天贵福的身份,对满清来讲,最适合用在他身上的刑法,只能是凌迟处死,人家可不会因为你是个孩子而放你一马,更何况孩子这个身份是我们现代人定的,标准不太一样,15岁的年纪,在古代来说,也足够用来承受这种酷刑。要知道石达开追随洪秀全,入拜上帝教的时候,也才只有16岁。我们现代人也在反思要不要把少年犯的年龄调底一点呢……因为有些孩子实在是太早熟,已经开始懂得犯罪了。
虽然说当时南京已经破城,但也只是初破,太平天国的残党们仍然在各地做星星之火之势,历史上太平运动彻底灭亡的时间根据太平天国研究专家罗尔纲的说法是1868年,以西捻军余党袁大魁覆灭作为标志(也有人作1872年,以李文彩军覆灭作为时间结点,李文采曾是石达开的部下)
而洪天贵福被凌迟则是1864,因此即使贵福死了,太平天国的余韵仍然持续了好几年。
对于一个被太平天国给打到晚上睡觉都会做恶梦,当初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灭顶之灾的少数民族统治集团来说,心有余悸,而且不管哪个朝代,造反都是大罪,都是要处于极刑的。太平天国的人视满洲人为妖孽,对于他们的处置也是赶尽杀绝,毫不留情。反过来就会遭受更为疯狂的报复,杀洪天贵福,手段之残酷,这当中也有一种纯报复性发泄的心理因素在作祟,毕竟他老子,最大的那个罪魁祸首洪秀全死得太早,太便宜他了……
如果洪秀全没死,凌迟肯定就会落到他身上,这时候洪天贵福还不是太平天国的皇帝,也许运气好就是当个陪衬落个斩首的罪过吧。(当然,以太子的身份,大概率还是一起给凌迟了)
太平天国有一个叫张洛行的将领,1862年被清军击败俘获,最后连同自己的儿子张憙一起被凌迟处死,时年53,这里面有些报复的意味吧,特别是先割儿子肉让老子看着的话。战场上面你死我活的,到最后都杀红了眼,根本不存在什么道义和伦理可言,人化成了鬼,老人和婴儿都不会放过。
当初太平天国攻占南京的时候,城内的满族人一个不留,几乎全部杀尽,根据官方的统计:“昔岁贼陷江宁,旗营三万余人,几同一烬。”,妇女儿童,俱不得留。
满清执政者对于太平天国的高级官员,基本上处置结果全是凌迟,鲜有体面者,唯一我能想到的特例就是忠王李秀成,据说也是曾国藩赏识其才能出众,是个人物,加上生怕把他押送到北京去的话,一路上夜长梦多,毕竟自洪秀全死了,李秀成算是太平天国的实际一把手,具有极大的号召力。于是就在当地斩首。
*也有说是李秀成劝曾国藩造反,曾国藩怕他去了北京乱说话。
石达开当年被困在大渡河边,无奈选择投降,也没能逃脱被凌迟的命运,他投降是想保全自己麾下数千将士的性命做的一个交易,但谁料最后清方虚与委蛇,不讲信用,最后还是将其部下悉数歼灭。
石达开也被判凌迟处死,他的小儿子据说当时才5岁,这年纪实在是没办法凌迟,也不知道后来到底怎么处理的,野史说是没死,后来逃出生天,隐姓埋名,感觉可信度不高。还有一种说法是养到合适的年纪,然后再凌迟/阉割送入宫中当太监。这是一个悬案,不过可能性最大的就是并没有活到长大。
洪天贵福和石达开的小儿子大不同,他是洪秀全钦定的太平天国正统皇位继承者,逮住他以后,必须从快,从重的处理,给天下一个明确的信号。
这信号就是太平天国已经彻底完蛋了,而太平天国的现任当家,将被我们处以极刑,我们是不会妥协的,为什么要凌迟,一方面是复仇,一方面要的就是威慑的效果,让你害怕,让你胆怯,以后谁再敢动这方面的歪脑筋,这就是后果。
这事儿并不是没有先例,早在清康熙年间,就有一个朱三太子的案子,这个朱三太子(即朱慈焕)当时名叫王士元,名字倒过来读就是原是王,他自称自己是朱三太子,被当地官府知道以后,立即拘捕下狱。
审判王士元的时候,王士元就吐槽,表白心迹,他说“我这几十年来改名换姓,就是想避祸,你们大清对我大明有恩,杀闯王李自成为我家报仇,还对朱家挺厚道的,我怎么敢谋反呢?再说我今年都75岁了,差不多该进棺材的命,当初吴三桂造反的时候我都没有跳出来给大清补刀,更何况现在?我造反又有什么意义?”
献媚到这种程度,就是想留条命苟活于世,皇帝听了十分感动,然而想想虽说他不一定想造反,但是鬼知道会不会有人借他名义来造反呢?最后还是判了他一个凌迟处死的罪罚,一家人全部诛杀流放。
这还是满清鼎盛时期的做派,王士元一把年纪,还能活几年?这都不能放过,你给他凌迟,怕是几刀下去人就没了。换到日薄西山的末清,基本不言而喻,决定你怎么死的主要是身份,年龄都是次要的,统治阶级珍惜的是自己的身家性命,其它人在他们眼里都是草芥,而统治阶级顶顶怕的就是有人造反,想摘取他们的地位。
所以造反一向都是定的重罪,在《大清律例》里面已经写清楚了:
谋反大逆,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从宋朝(当然,以前的朝代也有,但没明文规定)开始,及元、明、清,律法里面就写明了,只要是谋反的都以凌迟极刑处理。
*哎,这段写了就知道有人在挑刺了,凌迟一说确实最早出现在辽国的史书之中,但宋以前一直有类似的处死手段,不一定叫凌迟罢了。像颜杲卿,这人不一定被人们熟悉,不过他有个弟弟,叫颜真卿,了解书法的一定知道,唐代著名的书法家。安禄山造反的时候颜杲卿抵抗被抓,就是被安禄山给肢解了,所以我上面才这么写的,特此解释一下。
一个75岁的王士元朝廷都担心成这样,你洪天富贵现在才15岁,这可真是来日方长啊…
在你眼里可能他只是个孩子,但是在统治者眼里,他很可能就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那么,怎么样才能彻彻底底地将这个象征连同他所带来的意义给尽数扼杀呢?
太平天国的号召力太强了,短短十年不到的时候,就动摇了满清的半壁江山,现如今即使是能杀的全部杀光,谁又能保证它不会死灰复燃,这个现在看上去傻傻的洪天贵福,谁知道他是真傻还是装傻,就算是真傻,要是不当心被哪个脑子好的造反派给拎出来当个吉祥物也是相当头痛的一件事情。这时候同样身为造反派的捻军还活着呢,太平天国惨败以后,两者迅速组成联军,合并成了一股力量。
负责处理洪天贵福一事的江西巡抚沈葆桢就说过:“洪天福贵一个毛孩子,不足为惧,可是洪秀全闹革命闹了十多年,到处都有他的影响,如今余孽也还没除尽,要是碰到个牛逼的借用洪天福贵的名号,足以挥召群凶。”
到了孙中山的时代,孙中山一帮子人还不是拿了太平天国来大做文章,要证明推翻清朝的合理性,丫自己因为和洪秀全是老乡,洪秀全前脚死,他后脚就出生,还号称自己是洪秀全的转世。
后来孙中山认识了一个叫洪全福的人,一起开始干革命,这洪全福号称自己是洪秀全的侄子,当年跟着洪秀全一起闹太平天国运动的,后来失败后逃到海外。
洪全福生于1836年,洪天贵福生于1849年,如果能活下来的话……指不定民国革命的时候,还会被拉出来再做一番文章也不一定。
无论如何,在满人眼里,它都是一根非常刺眼的眼中钉,必须处于极刑,以儆效尤。
不用那么多分析,按律如此。
大清律制谋反大逆案正犯凌迟,年幼子孙阉割。子、孙,知谋逆情事斩决。洪天福贵被拥立为天王,他从缘坐犯变成谋逆正犯,按律当凌迟。就算他什么也没干,作为天王子孙按律也一定要死。
岱清又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现实情况就是尽管只是一个黄口小儿,但是经历过朱三太子的满清政府知道如果留他一命会是什么后果。所以必须杀,而且必须当众杀。至于为什么需要凌迟,那就是需要吓阻敢于借他名头搞事情的人。说不定有人胆子大到声称满清抓了个假的替身,我才是真的。现在人家都被凌迟了,你敢跳出来那就再凌迟一个好了。
当然这个情况所反应的问题就是满清政府已经色厉荏苒,外强中干。面对无止境的内忧外患只能靠恐怖手段来阻止一些投机分子浑水摸鱼,却没有真正能解决问题根本的办法。除非能有一个明治维新式从内而外的完全革新,不然只能掰着指头过他风烛残年的日子,看看是轮到谁最终推倒这个土墙。
因为带清是一个与人民为敌的反动政权。
还需要我复读一遍「路易十五的孙子是个无辜的孩子,卡图什的兄弟也是一个无辜的孩子」吗?
嗯,溥仪当宣统皇帝的年龄是三岁到六岁,张勋复辟的时候他十二三岁。
我也没见皇汉就留什么口德了。
拿崇祯比宣统,成年人和幼童能有什么好比的?
有件事咱得说清楚,洪天贵福做过太平天国的天王,大清朝对于太平天国的天王,待遇只有凌迟,别无他路。
要是十五岁的洪天贵福因为未成年就可以原谅,那么麻烦皇汉对于六岁的溥仪和十二岁的溥仪闭上臭嘴。
无处不在的双标。
辛亥革命没弄死溥仪,后来惹了多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