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最近看 @教子有方张献忠 的想法https://www.zhihu.com/pin/1397970450505338880,发现这么一刃(此刃意思指都21世纪了,你们居然还跟19世纪的愚民一样搞排外搞谣言,帝国主义者、传教士、教民都是大大的好人),刚好最近看胱某、睾某在义和团和教案问题上大放厥词感到很不爽,那就把这类刃的祖师爷——对革命者重拳出击,对列强唯唯诺诺的曾国藩拿出来鞭尸一顿吧!
在详细写天津教案的起因经过前,先说明一下,为何曾国藩是对革命者重拳出击,对列强唯唯诺诺?曾国藩此贼,号称儒家卫道士,在对付革命人民的太平天国时,它叫嚣:
咸丰四年《讨粤匪檄》:倘有抱道君子痛天主教之横行中原,赫然愤怒以卫吾道者,本部堂礼之幕府,待以宾师。
然而在面对天津教案时:
此贼在面对太平天国和天津教案时完全是两副面孔,面对太平天国摆出儒家卫道士的面孔(另外这里强调一点,太平天国的上帝教不是天主教!!!具体不展开),而面对列强支持下的教会又做出媚外的表情,大肆吹捧列强支持的天主教的合理性。先搞清楚这一点,才能明白曾国藩此贼的真面目。
以下进入正文:
同治九年五月,法国天主教育婴堂所收养的婴儿突然死亡三四十人,尸体自外腐烂,违背常情,引起人们极大注意,怀疑教堂有意虐杀中国婴儿;与此同时,天津附近州县不断发生迷拐幼儿案件,拐犯口供往往牵连教堂。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一日(1870.6.19),有个名叫武兰珍的拐犯被群众当场抓住,扭送天津县衙。武犯供称系受教民王三指使,迷药亦是王三所授,先曾迷拐一人,得洋银五元。教民王三是个开药铺的商人,依仗教会势力多行不法,欺压良善,早已引起公愤。此事哄传出去后,街巷市肆议论纷纷,皆谓天主教堂用药迷拐人口,人心大愤。
天津府、县见民情激愤,不敢草率,遂穷治其狱。他们先通过外交途径令教堂交出罪犯王三,结果遭到拒绝。接着又于五月二十三日约同天津道、府、县官带犯人赴教堂查验门径。天津地方官走后,围观群众同教堂人员发生口角,引起双方斗殴。
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两次派人要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派兵镇压。后见崇厚仅先后派去两弁,又不肯应命捕人,丰大业怒不可遏,不仅鞭打来弁,还倒拖其发辫,赶往三口通商大臣衙门找崇厚算账。他脚踹仪门,打砸家具,接连两次向崇厚开枪,幸被推开,未能伤人。但枪声传出,引起误解,街市哄传中法开战,水会鸣锣聚众,拥往通商衙门“帮打”。崇厚恐惹出事端,劝丰大业待民众散去再回领事馆。丰大业不听劝告,狂吼不怕中国百姓,气势汹汹地冲出门外。人们见丰大业出来,纷纷自动后退,为他闪开通道。若丰大业不再寻衅,这场风波或许不会发生。不料丰大业行至浮桥,又向迎面相遇的天津知县刘杰开枪,打伤跟丁高升。群众再也无法忍受,当场殴毙丰大业和护兵西蒙,随之又冲向法国天主堂、育婴堂和外国人在天津设置的其他机构。他们在天主堂中搜获拐匪教民王三,在教堂门前抓获拐匪教民安三,救出被拐骗的中国幼童,亦先后打死外国人20名,焚毁房舍数处,从天主教堂里救出中国人10名,从仁慈堂里救出中国人150名。
这段文字,是反动派在天津教案问题上最喜欢引用的之一。因为它给出了一种由曾国藩亲口定下的“证据”,好似“天津城内外”都没有一家有失去了幼孩,教堂中的男女也完全没有被拐情形,那么所谓的天津百姓反对教会必然是“听信谣言,盲目排外仇教”了。然而事实果真如此乎?
首先,幼童究竟有无被拐被害问题,是清廷十分注重的一个点。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的上谕提到:
同治九年六月初八日的上谕提到:
总之,清廷对于拐卖和残害幼童十分震惊,要曾国藩查出明确证据后惩办匪徒,“与洋人指证明确”再商量对洋人的“赔偿”。
(时任直隶总督,正在休病假的)曾国藩未抵达天津时(五月二十八日),收到了天津道周家勋密函一件、天津知府张光藻密禀一件。其中对事情经过说得很清楚:
张光藻密禀:
周家勋密函:
结合二人说法,五月初八日,乡民就拿获用药迷拐幼童之三人,其中一个是教堂教读,被天主教堂向商宪(即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要去,而另外二人郭拐、张拴,根据张光藻所闻本“亦将开脱无事”,因此导致“民情汹汹,势将聚众滋事”。张光藻转询天津县令刘杰,刘称要走者确是一天主教堂之教读,而剩下二人伙同河南人马成用药迷拐儿童属实,只是未即正法。张、周、刘几人将二拐犯就地正法,这才稍微安抚民情,但天主教堂之教读究竟有无迷拐儿童之事,民间对此依然非常怀疑,毕竟拿获的其他二人都已有确凿证据为迷拐犯。
至二十日,乡民又拿获拐犯武兰珍,用药迷拐桃花口人李所,被获属实,未加刑讯,即供称有教民王三将其诱入堂中,给其迷药,雇佣其拐卖人口。据周家勋所言,其供大概如此:
武兰珍声称,王三诱他入一“堂”(武兰珍认为是教堂),堂中有栅栏门,有凉棚,随后指认出为天津口音、脸上有白麻、开药店的教民王三,而天津确有脸上有白麻、开药店的教民王三。
指证的结果,是武兰珍坚称王三引诱他进入的就是此地,而此处又无他所称的栅栏门和凉棚,谢福音又坚称并无王三此人,事已至此,此案已经无法再查下去,清廷只得草草结案,宣布不再调查王三,只将武兰珍正法。
这便是这一拐迷案件的全部经过。
实际上,这个教民王三是有的,在后来被老百姓抓住。
从天主教堂中救出来的幼孩十人,其中有供称为迷拐来者,仁慈堂里救出来的一百五十人,经过张光藻逐一询问,其中有数十人不知姓名里居,并不知从何而来,张光藻认为是被拐卖之人。随后,王三、安三二教民拐犯也被抓住,二人均自己在拐卖人口的事实供认不讳。
而在曾国藩于六月二十八日所上的第二个关于天津教案的《奉旨复陈天津教案办理情形折》中提到:
在这一折中,曾国藩供称,其实他本人都觉得这些拿获的拐犯牵涉到教堂,十分可疑,“于迷拐一节,言之不实不尽,诚恐有碍于和局”,指出他完全是因为惧怕洋人之威而“被迫”作了伪证。换句话说,曾国藩实际上已经推翻了他在五天前言之凿凿的什么“谣传”,什么“并无被拐情节”,也就是说更可信的是周家勋和张光藻的证词。
事实上,曾国藩对洋人“浑含出之,使彼有转圜之地”的思维,早在五月二十九日他刚接办此案不久就已经形成了,据五月二十九日的《钦奉谕旨复陈赴津查办夷务折》:
曾国藩在此明确表示,即便理曲在洋人,也不能秉公办理,因为洋人不可能自认理亏,所以要“浑含出之,使彼有转圜之地”,表明清廷之“不失柔远之道”,其实哪里是什么柔远之道,实则就是卖国之道,媚外之道。
其实,关于曾国藩六月二十三日之折的遮遮掩掩,当时就有官员提出不满,见胡毓筠折:
因此,究竟王三、武兰珍二人如何招供又如何“翻供”,中外皆不得知,他提出要清廷中央来审:
这里引用1951年的南京教会虐婴案件作为参考:
在此案中就出现了在孩子未死时就当成死尸扔掉,捆绑时孩子挣扎的情况。在这种案件中,将教会定性成为杀人凶手是完全可以的。那么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实际上,1951年的教会可不仅仅是直接杀害,还有至少是因为不照顾造成的65%的儿童死亡率和100%的儿童发病与营养不良率),在出现了拐卖儿童的情况下,与故意杀害有什么区别?
按照崇厚所言,一开始法领事丰大业和传教士谢福音尚能与清廷沟通,但随后丰大业突然发狂,携带武器跑入崇厚的三口通商大臣官署,向崇厚开枪(未击中),又跑出于路上向天津知县刘杰开枪,打伤重刘杰之家人。张光藻和周家勋密禀中说得更详细:
此事实际上是天津官员离开后,教堂外有许多平民百姓对教堂做法不满,在外指指点点,而教堂杂役(即“鬼奴”)出来揪住一人发辫殴打,谢福音直接呼叫崇厚,崇厚令两名巡捕前去弹压,巡捕到后双方已经停手。此时天主教堂内突然有人出来呵斥巡捕为何不将闲人拿去,巡捕声称彼不闹事,何用拿他,而丰大业突然出门,举鞭对巡捕乱打。巡捕跑回告知崇厚,崇厚复令一兵丁前往,被丰大业揪住辫发,拖到崇厚办公处,举枪对崇厚射击。崇厚躲入内室,丰大业离开,崇厚反令二兵丁护送之返回天主教堂。回去的路上遇到刘杰,丰大业又是举枪射击,击中刘杰仆人,这才被周围百姓一拥而上打死。实际上,从丰大业离开官署回教堂的路上,四周百姓依然对其充分忍耐,见其行事嚣张至极才愤怒将其打死。
此后,百姓被压抑许久的愤怒才终于爆发,人们冲进了天主教堂,救出被拐儿童,抓获王三安三二犯,在此期间亦打死一些外国人。
(张光藻说,法国找到尸体者12人,俄国死3人,法国数人失踪,周家勋说,法国包括丰大业死13人,其中有5具女尸在仁慈堂中,6具在天主堂死去,2具在洋行死去,这8人中有一尸未被打捞上来,俄国死3人。二人的说法是能够对照的。因此,张光藻说的法国数人失踪就对应还没有找到的5具女尸,而已找到的5具女尸并非全部是法国人,而是一法一英一美二比。)
同治九年六月十日(1870.7.8)曾国藩到达天津,下车伊始,即依崇厚之意,将拐犯武兰珍和犯罪教民王三立即开释,接着又将天津道员周家勋、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三人革职。
六月十九日,法国公使罗淑亚从北京赶到天津,罗淑亚当时只提出惩办天津府县官员、捉拿凶手、赔偿损失等项,态度比较温和。不料两天之后,法国公使罗淑亚态度陡变,提出“三员论抵”的要求,即让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和陈国瑞为丰大业抵命。
原来就在这一天,即六月二十一日(1870.7.19),法国对普鲁士宣战,使其无力顾及东方的问题,害怕中国政府知道这一情况转而采取强硬方针,使天津教案难以得到满意的结果,因而故意虚张声势,耍弄阴谋,对中国进行军事讹诈。
曾国藩开始有些举棋不定,连夜召集幕僚商讨对策。后来害怕法国人得不到满意答复,会真的动手打起来,遂不顾一些人的坚决反对,匆忙决定上奏清政府,将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送交刑部治罪。
与此同时,曾国藩还在天津大肆搜捕五月二十三日参加反洋教斗争的爱国群众,名曰“缉拿凶手”。但天津民众却把他们当作英雄。曾国藩虽然逮捕八十余人,而其中供认不讳的所谓“真凶”只有七八人,其余皆坚不吐供,别人也不肯指证。曾国藩认为只杀这几个人数目太少,难以使洋人满意,仍不能很快结案,于是一面令人对被捕群众严刑逼供,一面加紧搜捕,一定要凑够二十人之数,为丰大业等人偿命,以快洋人之意。
最后,竟以天津府、县官员发遣黑龙江赎罪、判死刑二十人、流放二十五人结案,并赔偿各国银四十九万两,并派崇厚为中国特使赴法赔礼道歉。
呵,某人纠结郭、张二人的判案流程说什么不知道想干嘛
郭、张二人挖眼取心之事在以前某个时间点的山东曹县,与天津相隔千里,按照当时的刑侦技术(事情已经很久了,什么尸体早都不见了)和地方官员各司其职的想法,根本没什么好管的,至于二人正法是依据现有的迷拐罪。
另外搞笑的是,某人证来证去,想说迷拐=拍花
随便找几个例子:
嘉庆十五年这里的迷拐就是误食药物即可昏迷
出自:
光绪二十三年这里的迷拐就是用糖裹迷药塞进小孩嘴里
乾隆五年高阿宝用迷药哄骗儿童食用然后拐卖,肯定也叫作迷拐
还有这个:
奸夫用药迷拐奸妇一死一伤
广西抚题: 李老未等与周三妹等通奸, 用药迷拐, 致周三妹受毒身死一案。查李老未商同韦日善各将奸好之周三妹、周韦氏拐逃, 欲为夫妇, 将周三妹等引至岩洞续奸, 各将带逃缘由告知, 周三妹等不允, 啼哭欲回。李老未复商同韦日善采取山茄子搀入茶内, 捏称送回, 嘱周三妹等吃茶, 冀图昏迷, 带至远处, 再行解醒, 致周三妹等俱各昏迷跌地, 韦氏经救得生, 周三妹毒重殒命。查李老未等因奸妇周三妹等不允同逃,辄敢用药迷拐, 已有强情, 周三妹之被毒毙命, 实由李老未首先起意给服毒草所致。该省将该犯依律拟以斩候, 与律相符。至韦日善将奸妇周韦氏拐逃, 听从李老未给服毒茶, 冀图昏迷带至远处, 再行解醒, 周韦氏幸而未死, 是该犯各拐各妇, 被诱之人实不知情, 该省将该犯依和诱知情例拟军, 实属错误,该司议令改依诱拐妇人, 被诱之人不知情为首例, 拟以绞候,洵属允协, 应请照办。奉批: 迷拐一节系李老未首先起意, 韦日善听从其意, 似与为首有别等因。职等伏查韦日善与李老未各将奸妇周韦氏等引至岩洞续奸, 当该犯等一经告知拐逃情由, 周韦氏等不允啼哭, 其志已不可夺, 该犯辄听从李老未给服毒茶, 冀图昏迷, 带至远处再行解醒, 是该犯诱拐之情, 既乘奸妇昏迷不知之时, 似难与和诱知情并论。迷拐虽由李老未首先起意, 听从给服毒茶究由该犯欲为夫妇所致, 韦日善一犯应请仍照该司改拟诱拐妇人, 被诱之人不知情为首例, 拟绞监候, 以符例意而昭平允。嘉庆二 十年说 帖
另外不知道某人想说明末才有关于“迷拐”的都市传说,清代才写进司法是个什么意思,你以为这种怪力乱神明代判案的时候就不搞了??
山西太原府石州民桑冲伏诛初大同府山阴县有男子习女工为妇人装以诱淫良家女妇有不从者用魇魅淫之冲尽得其术从而效之者七人冲历四十余州县淫女妇百八十余人莫有疑其伪者至晋州有男子欲强淫之始知其伪告官械至京都察院具狱以闻 上以其情犯丑恶有伤风化命凌迟于市且令搜捕七人者罪之——《明宪宗实录》
什么叫魇魅?
大明律:魇魅谓魇胜鬼魅之事图刻人形像钻心钉眼系缚手足以魇之令人疾病死亡之类
按描述大概是一种隔空控制人行动的法术,具体怎么样呢?
看清楚了,这里可是说用迷药喷到女子身上,然后再念咒让女子手脚不能动,口不能言然后昏迷,我寻思这个跟“拍花”本质不是一样的?拍花好歹还没念咒。而且皇帝也认了,批了是
说到底,对妖术或者药物的描述是假的也不能证明案件是假的,在古代用这种怪力乱神的方法判案很正常。
建议大家看看苏联的历史档案,尤其是在北京的东正教团的报告。
自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东正教使团得以合法在北京常驻,成为事实上的沙俄驻华官方机构,北京人将东正教使团所在地“亲切地”称为“罗刹庙”——“老北京最地道(左手单臂大回环)的东正教堂”。
天津教案中还有死去的俄罗斯人员,算起来东正教使团还算事件相关方,可在他们给俄罗斯东西伯利亚总督的报告里,明确指出法国人虐待中国婴儿是教案的起因,“俄人受其(丰大业)累矣”,还嘲讽虐童虐婴是“拉丁异端(天主教)的传统艺能,带着法兰西的高雅风味”。
除了这份十足理科中的旁证外,另一个重要线索就是时间节点,法国教堂是1869年建立的,之后1870年开始就到处丢孩子,人家东正教在北京城都混了二百来年,都混成老北京了,怎么没听说同样“愚昧”的中国人民指责他们偷、虐孩子呢?这种巧合也是没谁了,反正基督奴们要好好洗,顺带把东正教异端给宣了才行
关于“天津教案”可以从殖民者的目中无人谈,也可以从不平等条约谈,还可以从老百姓的困苦生活谈,唯独没法从案情谈。因为天津方面提供的抓捕过程、审讯经过和处理意见都太离奇了,别说19世纪的法国人不干,摊开到明面上,连21世纪的中国人都没法接受,一件完全可以通过摆事实、列证据讲清的案子,最后在天津官方的一通操作下平地飞升进入奇观/科幻领域了。和鸦片、中法、甲午战争一样,最后没有逻辑、没有事实了,纯变成“官场关系学”和“哄骗皇上/洋人学”了。
骂曾国藩的人多,但是没有人讲津本地官府是如何审理这一系列案件,以致酿成巨祸的。我在这里讲一下天津官府审理案件的来龙去脉。大家自己看看作为一个21世纪的中国人,是否认可天津官府的说法。
我先在这里列一下整个教案的时间线,如果对天津教案有所了解可以跳过时间线,直接看后面的案情分析:
1870年5-6月(同治九年四五月间)天津传说有拐匪迷人。
6月4日(五月六日)天津河东义地发现教堂送出的一些尸体是两具埋入一棺,游击左宝贵称亲见尸体无眼无心,尸体自外腐烂。
6月6日(阴历五月初八)在西关抓获了两名人贩子、张拴、郭拐,被捕处决,天津官府贴出告示表示:
风闻该犯多人,受人嘱托,散布四方,迷拐该幼孩,取脑、剜眼、剖心,以作配药之用,此等情形,凶惨已极。
期间群众抓住教堂教师沈希宝殴打送官,经天津知县刘杰审讯查明是送学生回家, 不是拐卖遂释放。
6月18日(五月二十日)武兰珍(19岁)在桃花村被居民擒获,武兰珍声称自己是被教民王三迷入教堂,拐一人给洋钱五元。“津民共见共闻,遂亦信迷药出自法国矣。街谈巷议,几有刻不能忍之势。”
6月21日(五月二十三日)天津知县带武兰珍前往教堂当面对质,未发现武兰珍讲述的席棚、栅栏,教堂中也未发现王三。搜查后谢福音前往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处约定以后再有人病死要先行报官验尸之后再埋葬。再有人来教堂念书或者收养孩童时也要先行报官,听凭检验,以此打消本地人的疑虑。
同日 丰大业前往崇厚处开枪示威,打碎府内盘盏,从崇厚衙门出来后又射击路遇的天津知府刘杰一行,击伤家仆,清国百姓自卫反击当场将丰大业和丰大业的翻译西蒙打死。
同日 清国百姓冲进望海楼和法国领事馆,杀死领事馆内两名随从。杀死法国传教士谢福音、中国吴姓神甫一人和10名修女(其中有比利时人2人,意大利人1人,爱尔兰人1人),杀死法国夫妇2人(死于富昌洋行),俄国商人3人(2男1女死于河东)。
同日捣毁法国望海楼教堂、仁慈堂以及洋行一处,英国讲书堂四处,美国讲书堂两处以及法国领事馆
6月23日(五月二十五日)朝廷得到崇厚消息,朝廷要求曾国藩前往天津消息处理教案。
各处老百姓自行捉人送到官府,天津官方不问由来全部收押。
6月27日(五月二十九日)获得天津消息迷拐嫌疑人王三于五月二十四日被捕。
7月8日(六月十日)曾国藩到达天津(六月六日晨启程,十日抵达)
同日,天津道台周家勋表示,把总常荣富勘查只有骷髅,连肉身都没了,也就没有眼和心。
7月16日(六月十八日)曾国藩勘查天主堂、仁慈堂被焚现场。
7月17日(六月十九日)法国公使罗淑亚会见曾国藩、崇厚,提出索赔、埋葬丰大业,惩办地方官及凶手。
7月20日(六月二十二日)法国公使罗淑亚提出要杀死天津知府张光藻、天津知县刘杰及水师提督陈国瑞。
8月1日(七月初五)曾国藩见到被群众扭送到官府的疑似迷拐犯:王三、安三、终松荫、李兆恒、赵荣,这几人全部有伤,其中赵荣为群众殴打所致。
同日捉到用西瓜刀砍洋人的田二。
8月2日(七月初六)法国罗公使提出要杀天津知府、知县。
同日曾国藩听说普法战争爆发,感觉是有利机会。
8月8日(七月十二日)曾国藩逮捕累计80余人,其中可以确认死刑的只有七八人,其他没有口供和证据。
期间崇厚释放王三。
8月21日(七月二十五日)天津知县刘杰返津。
8月23日(七月二十七日)天津知府张光藻返津。
8月24日(七月二十八日)曾国藩逮捕40人,预计杀20人,流放10人左右。
9月18日(八月二十三日)曾国藩上报杀十五人,其中十一人证供确实,四人无供有证。军流4人,徙17人。
9月20日(八月二十五日)李鸿章抵达天津,按曾国藩的名单行刑,曾国藩返京。
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被判流放黑龙江,曾国藩赠公款一万一千两用于给两位官员减刑。
以上是大体的事情经过,排除中外交涉等内容,仅从案情看引发天津教案的主要原因是:
天津百姓指控教堂人员迷拐幼儿,杀死后用人心、人眼配药。
案件中抓过三波迷拐犯分别为:
第一波 张拴、郭拐供述自己是迷拐犯(引发群众强烈不满,强烈怀疑教堂涉案)
第二波 武兰珍供述自己是迷拐犯,迷药来自教堂王三(群众确认教堂涉案)
第三波 王三、安三(进一步证明教堂涉案)
官方也是三派:
本地官员:天津知府张光藻 天津知县刘杰
朝廷派来的调查大员:曾国藩
通商大臣:崇厚(驻天津)
很明显,天津官方抓获三波迷拐犯把案件不断推向高潮,坐实了天津百姓的猜测。关于整个案件的抓捕、审讯经过以及处理意见,天津知府张光藻先后向曾国藩的幕僚、曾国藩本人以及全天下写了三次事情经过①②③,大体一致。
根据张光藻的描述,这三次迷拐案的审讯经过是这样的:
第一案 张栓、郭拐案
五月六日左宝贵宣称见到坟地尸体无眼无心,八日西关乡民在盘查时抓到迷拐犯两人,分别是张栓、郭拐,另有一嫌犯马成在逃。嫌犯是从静海往天津拐卖儿童李某。天津知县刘杰审讯至十三日,得出结论此二人迷拐幼孩属实。十三日张光藻从沧州返回天津,要求进一步严加审问,结果审出来迷拐犯挖取心眼合药属实,“不特用药迷人,且有符咒妖术”。但是没说和教民有关。张光藻一看这是两个有妖术的人啊,立即在十四日将这两人正法了。张光藻同时派人去探访了河东墓地,发现并没有挖取人心人眼的痕迹。
第二案 武兰珍案
如果说大家之前对教堂迷拐人口还是高度怀疑,武兰珍案则坐实了教堂的嫌疑。
五月二十日晚间,张栓、郭拐被处决一周后,村民李二之兄独自在田里灌溉时被武兰珍“迷拐”,李二率领一帮人追赶当场捉住武兰珍,并在庙中审问,结果武兰珍说自己是赵州宁晋人,是随船拉纤来天津的,他的迷药来自教堂,是一个叫王三的人在教堂给他的。二十一日早间村民将武兰珍送交天津知县处审讯,没有用刑,武兰珍依然坚持此口供。
二十一日崇厚要法国领事丰大业查问教堂中有无王三,丰大业推脱。二十二日崇厚绕过丰大业直接和教堂谢福音神父商定勘查事宜,二十三日早上午9点(巳时)天津官方携武兰珍进入教堂核对“门厅径路”结果发现和口供不符,武兰珍说有栅栏门、凉棚,没有看到。教堂把人叫出来,也没发现有王三。天津知府张光藻觉得武兰珍说的不是实话,没什么可查的了,决定按常例处决武兰珍即可。并与谢神父、崇厚一起商定今后再死人不要私下埋葬,以免引起争议。但随后天津百姓和教堂发生冲突,丰大业从崇厚处出来后开枪射击天津县令刘杰家人,导致天津百姓群起火烧教堂杀死洋人。
第三案 王三、安三案
在发生火烧教堂,杀死洋人的大事件后,王三和安三倒是出现了。
王三在二十三日晚些时候群众将一王姓教民送交县衙,武兰珍说这人就是王三。但被捕的王姓教民一开始不承认,说自己不是王三,而是王二。后来又承认了,说迷药是谢神父给的。王三是天津人,祖辈就是天主教徒,王三本人是剃头的,他哥哥是开药铺的。每天早晨在教堂门外给武兰珍迷药一包,之前让武兰珍拐过一人给了银洋五元。
火烧教堂的同一天早些时候,安三在大关桥上拐卖一厨师的儿子or木匠铺的学徒,要前往教堂,被群众当场逮捕。被拐幼童由其父认领走。安三也供认迷药是王三给的。王三也供认给了安三迷药。
由安三——王三——武兰珍三人形成证据链,天津官方觉得证据挺完善的。
这三起案子粗看步步指向教堂,人证充分,但仔细分析却发现完全经不起推敲。首先是张栓、郭拐案。本身用人心眼合药就是一个很离奇的事情。如张光藻后来所说,马成、张栓、郭拐可能是邪教中人,就是要搞黑魔法。你倒是问明白是哪个邪教啊,会不会是白莲教或者是某家富户找的邪门医生?哪怕怀疑此事牵扯出洋人,也要查明情况,至多秘而不宣也就是了,终究要留个笔录口供,以便日后质询。张光藻和刘杰倒好,没问上下游关系立即就把张栓、郭拐处决了。还贴出告示称“风闻该犯多人,受人嘱托,散布四方,迷拐幼孩取脑眼剖心,以作配药之用”这不火上浇油吗?我要是19世纪的天津老百姓我也害怕,这不政府盖章认定存在妖人了吗,该犯多人只杀了两个,这天津老百姓还睡得着觉吗?
至于“不特用药迷人,且有符咒妖术”又怎么可能?
19世纪的大清是低魔世界,21世纪的中国可不是。刘杰前面五天都没查出来的事,十三日张光藻一回来就发现“用人心眼合药”“且有符咒妖术”了??
符咒妖术显然不可能是客观现实,这么离谱的供述从何而来看后面的王三、安三案就知道了。而且张光藻事后差人去坟地勘查,并没有挖眼挖心的情况,可以说已经推翻了游击左宝贵的说法,但张光藻并没抓住这一关键环节,听凭挖眼挖心的传闻在民间继续发酵,实有失职之处。
第二起武兰珍案,这一案件最为重要,直接把怀疑指向教堂,而且牵扯后面第三起案件。需要多说几句。首先是武兰珍的作案经过,桃花村李二之兄是独自在田里灌溉时被武兰珍“迷拐”的,这就很奇怪,武兰珍是如何实现“迷拐”的。
按字面理解,迷拐应该是把人迷晕然后拐走。
那么武兰珍是给李二之兄吃饭喝水迷晕了他吗?张光藻没说,假设就是如此吧。武兰珍又要如何带他从村子里一直走到天津城交到天主教堂?
文中没写李二之兄的年龄,但从李二之兄能独自灌溉,李二能找人追击来看,李二之兄怎么也是个半大小子。带着一个昏迷的半大小子行动可是相当不便的,无论是背是扛,一路走下去可是相当引人侧目的。
那么武兰珍是雇车了吗?如果雇车这可是个最重要的线索,因为车辆庞大无法隐藏。
武兰珍是个外地纤夫,自己显然没有车马,车马要么雇自大车行,要么来自教堂。
要知道武兰珍可是被村民当场逮捕的,如果雇了车马,那么车马何在?
武兰珍既然一直悉供、直供,那么讲出车马的出处,他的叙述可信性不就大大提高了,大车店店主可以证明武兰珍租借车马一事。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大车店不直接出租车马(武兰珍也付不起这个押金),而是连带车夫一起出租。那车夫有没有看到武兰珍携李二之兄上车,有没有告诉他目的地是教堂附近?如果有车夫的证言,那岂不是重大证据。
如果是教堂提供的车马,那车马进出也必然有人认得。况且武兰珍被当场逮捕,车马必在村民手上,教堂如何解释?
那么车马呢?既没有实物也没出现在武兰珍的供述中。
当然这一疑惑在后面的安三案中会有解释,在天津官民的认识中武兰珍迷拐他人的确不需要用什么交通工具,因为这涉及一个从明朝延续到清朝,甚至延续到共和国的都市传说,这件事咱们放在后面再说。
武兰珍案还有一个关键环节,是二十三日的当场质证。天津官方押着武兰珍去核对“门厅径路”结果铩羽而归。武兰珍说的教堂情形和现场不符,所说的大栅栏、凉棚并不存在,也没找到王三。
当然根据 @王聪儿 的解释,这是丰大业向教堂通风报信,教堂紧急拆除了大栅栏和凉棚,所以才找不到相关建筑。且不说辨认的是“门厅径路”自然不止栅栏和凉棚。就单说栅栏和凉棚吧,就算是被紧急拆除了,那拆下来的材料堆到哪里去了。后来天津百姓大破教堂,把教堂翻了个底朝天,连“眼珠盈坛”都搜出来了,怎么没见提及有拆下来的栅栏、凉棚?如果找到这些废料,岂不是证明了武兰珍的口供,是证实教堂搞鬼的最有力物证?
就算教堂中人在这两三天内拆了栅栏、凉棚,又趁夜间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这些东西拉出去扔了,无人发现。那天津官方还从教堂中解救出大小男女一百五十人呢?他们每天在教堂中行动,总有几个人见过武兰珍口中的栅栏、凉棚吧?这些人可一直在天津知府、知县手上至少半个多月。由教堂里的中国人证明存在过栅栏凉棚,后又紧急拆除,岂不是比依靠武兰珍的口供有力的多?
但张光藻、刘杰全然没再询问这一关键问题,能够证明武兰珍口供真实性的栅栏、凉棚之谜翻篇了。
于是又进入第三起案件,王三、安三案。
在这里天津知府张光藻表示抓到了王三,只不过姓名不符。但是据张光藻所说天津口音有白麻和武兰珍的供述一致,所以可以证明王三给武兰珍迷药一事是真的。
在这里我们看到交易地点变成了教堂门外,原来说的栅栏凉棚显然是室内场景(否则拆除过程全城直播也太显眼了),现在变成室外。之前找不到栅栏、凉棚的问题了就这么解决了。问题是这和武兰珍的口供其实是冲突的。而王三的口供则辄有反复,从一开始不承认后来承认了。张光藻也觉得王三很不可控给的建议是不要让他见洋人的面。
一开始不承认的王三后面为什么承认了么?
曾国藩倒是有所发现,他在王三、安三被捕一个半月后见到了这两人, 发现身上有伤,当即上报。
安三,烧教堂后,众百姓拿住送县,各处有烧伤,左右膝有跪伤。
王三,天津县人。教堂烧后,众百姓拿住送县,武兰珍供认是王三,渠供不是王三,是王二,有棒伤、踢伤。
朝廷后来讲述了事情经过:
刘革令登复曾部堂诘问各条内,又称安三、李兆恒均有烧伤。安三系差役赵春于下堂后用烟火所烧,李兆恒系差役田得奎于下堂后用潮烟锅所烧。曾派查班管家人查出,当经讯明,取结看押,移交后任等语。查安三、李兆恒,均于下堂后为差役赵春、田得奎等用火烧伤。该革令既派家人查明,何置差役于不问。若不问差役,何以知非。该革令之刑求以上四条务希详细查明,逐一具奏。一面咨复本衙门及刑部查核。武兰珍一犯,将来或须提京审讯,万勿遽行正法,致死灭口。其差役赵春、田得奎,亦应听候提京讯。谆嘱该令万勿任令他往,致稽质证。是为至要。
县令刘杰(刘革令)采取了刑讯逼供的方式,当然按刘杰的说法这是下堂之后衙役们干的和我没关系哦。
如果说关于王三的案件还有可争论之处,关于安三的案件则毫无疑问是个错案(张光藻得出的结论恰恰相反,他认为安三案才是铁案,表示“安三断不能逃”)。
其实安三的被捕经过已经是玄幻小说了。
根据张光藻记载被迷拐的孩子“行抵浮桥,忽有一人自后拍其肩,伊遂昏迷跟随其人,行至西南三十里之某村,为村民所救。”在这里张光藻讲出了一直以来“迷拐案”的细节,原来只要一拍肩膀,就能让受害人跟随迷拐犯行走几十里地……
所以自然不用什么交通工具,李二之兄被迷拐也是自己跟着武兰珍走的呗。毕竟根据天津官方的说法,武兰珍和安三的迷药都来自教堂王三,武兰珍还背什么人、雇什么车马?两个人一前一后在路上走就是了。
19世纪的天津知府张光藻认为这就是事实真相,所以“安三断不能逃”,但作为21世纪的中国人,我们知道地球上并没有这么神奇的迷药,让人昏迷也就罢了,还能让受害人跟着迷拐犯行动???
公安都科普过几十次了,世界上并没有这么神奇的麻醉剂,如果谁能造出这种迷药,可得把CIA、克格勃、摩萨德高兴坏了,直接往叛徒、敌方科学家、将军身上一拍,人就直接跟着特工走了,还搞什么暗杀绑架。
如果谁能发明这种药剂建议他去各个公安官方微博对线,毕竟功能更弱的“迷烟案”到现在也时不时传出,每次都让警方辟谣一番,前两年还折进去一个医学大V。
安三一案完全不可信,由此印证的王三、武兰珍案自然也没了可信性。王三、安三为什么承认迷拐他人,这不是很明显吗。难怪天津知府遮遮掩掩不想让王三和法国人对质。
而天津知府描述的这一系列“迷拐案”其实从头到尾都是一则流传已久的都市传说,只不过传的久了,就被信以为真了。甚至到我小时候(八九十年代)华北地区还广泛流传这一传说,在大人口中“拍花贩”出现的频率和大灰狼差不多。
关于“迷拐”我能找到的最早起源是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的《耳论》④,里面是这么说的:
重庆、涪州诸处,妖人王大虎、二虎、三虎等,行抹脸儿法。其法先于家凿地窖,用乌头、花椒、南星、半夏、海芋、砒霜等数十味,制造迷药,遇逢男女,先念一咒,左捏三台诀,右捏剑诀,足步丁字,咒曰:“千和万合,与吾主张。吾有一盘果子,不敢先尝。吾今与尔小娘尝,小娘吃了发颠狂,不用自肯,与我同行。”咒毕,将迷药顺脸一抹,其人觉后有虎,左右皆水,惟前有路,不得不往。引纳窖内二三日,用泥浆水、甘草汤救解,转递各处夷方、酉阳货卖,若赛儿、银儿,不下千人。
这本书被当做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一类的文学作品,算是个故事集。在这则故事里日后迷拐、拍花的主要情节都出现了。先是妖人配迷药,然后一抹,受害人就跟着妖人走了,可以喝汤水解救。
但到了大清康熙六年,这个故事就被当做真事,写入大清法律⑤了。
【药饼扑顶】拐人者用迷惑人的药饼,扑被拐人头顶,使之迷惑随之而走,以拐骗人口。康熙六年议准,以药饼扑顶邪术迷拐男妇子女,或卖或自为奴婢者,审实,凡伙谋之人,照光棍例,俱拟斩立决。
【邪术述拐】 亡述为迷之误,指用迷信骗人的法术或药物,迷惑拐带人口。康熙六年议准,以药饼扑顶邪术迷拐男妇子女……俱拟斩立决。
拐人者用迷惑人的药饼,扑被拐人头顶,使之迷惑随之而走。这里面对“邪术迷拐”的描述和200年后张光藻记录的案情一模一样,和300多年我听到的“拍花”传说也一模一样。
下一个问题教堂迷拐幼孩,挖眼挖心的传说是1870年在天津突然出现的吗?
当然也不是,随着洋教大规模进入中国,“迷拐拍花”的都市传说就给天主教安排上了。只不过万历年间的“妖人”被替换成了同治年间的洋人。
同治七年(1868年)薛福成在七月的日记中记录了几则近日北京洋教故事。薛福成后来成为曾国藩和李鸿章的幕僚,是洋务派干将之一,被清国派遣出访欧洲四国。只不过同治七年他还很年轻,只有30岁。他是如此记载的⑥:
1、故事一 洋人迷魂:有某钱铺掌柜者出索账未归,其司事者载钱白海岱门出,遇之。掌柜者直行不顾,呼之亦不应。见其前一人相离约二十丈,引之以行,其人左则左,右则右,不失尺寸。乃急下车,批其颊。掌柜者始若豁然醒者,日:余始行至某处,忽有一人以手摸吾脑后,遂觉天地异色,路上两边皆大水。仅有一径可行,前一人执红灯导余。余初不见若也,乃悟为洋人之以术摄人者。
2、故事二 洋人用幻术洗脑贫民夫妇,被充满戒备心的夫妇反杀,通过要挟赚得教主赎金2000两。
3、故事三 洋人开办学堂诱惑孩童加入,孩子父亲闯入发现数十孩童被挖眼做药,上告官府。
4、故事四 洋人请中国厨师烧菜,厨师发现要蒸三个小孩,一男二女。厨师大惊失色,把两个女孩淹死,带着男孩逃走。
薛福成是官宦世家,自幼饱读诗书,连他都把这当做真事,可见这些都市传说影响力颇深。1870年天津教案中轰传的神奇说法早非一日两日,薛福成在日记开头总结的挺好:洋人居京师数年,尚无显著逆迹。惟屡用幻术摄人,剔取其心、眼、脑以合迷魂药。心、眼、脑者,人之精灵所聚也。
从天津老百姓到天津知府、知县,他们的认知和薛福成没有区别。所以才没人考虑武兰珍、安三无交通工具的问题。
更加夸张的是,同治九年1870年六月初九(7月14日 算日子这时曾国藩正在前往天津的路上)同样的事情在北京又“发生”了一遍。六月十六日御吏贾瑚上奏朝廷,要求步兵都统衙门抓紧巡察,因为北京也出现了高度一致的迷拐幼孩案,而且御吏贾瑚声称臣细为查访,实有其事⑦。
天津因迷拐幼孩,致酿巨案,业经奉旨查办。近闻京城屡有匪徒迷拐幼孩,因事无确据,未敢上渎宸听。访得崇文门外,有高姓之子,名二格者,年十二岁,于本月初九日清晨,在本街扫地,忽有匪徒向二格头上一拍,随即跟去。行至兴隆街,遇有羊肉铺作生理人,看见行迹可疑,截住二格盘问,二格形神痴呆,卒无一语,匪徒见事已败露,即时逃去。少顷看者人多,内有认识二格之邻右,睹此情形,即为其家送信,旋即接回,用凉水喷醒。据二格云,清晨在门口打扫,忽有不识姓名人向伊头上一拍,登时昏迷,但见身之两旁,俱是河水阻隔,中间仅有小路可走,前面有人引路,不得不跟踪前往,此外别无所知。臣细为查访,实有其事。
这个迷拐案悬案演化到今天就是各种他朝我一喷烟我就昏迷了,取出存折给他打钱。我一上出租他就朝我喷烟,我差点昏迷了云云。其实最后查来查去都是“受害者”自己撒谎或者夸大其词。警方郑重提示,地球上现在没有这种技术。
其实曾国藩还没到天津,张光藻就给曾国藩提供了推脱的法子:武兰珍的供述是“卸罪死者”,所有事情可能都是消失不见的马成干的。所以自始至终都是中国人自己搞的,和一向宽厚的谢福音神父无关,也就和法国人无关①。这事可能是其他邪教或者是藏身天主教中的邪教做的①。并要求调铭军来津,准备镇压天津的混星子、回民、水火会②云云。
天津城被杀的十五个人无辜,王三、安三又真是迷拐犯吗?
张光藻也大有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潜质,如果他坐在曾国藩的位子上想来也不会有多大区别。
审案期间天津知府张光藻,天津知县刘杰还有更神奇的操作。案还没审完,两个人同时称病,分别去邢台、密云自行“养病”去了。也就是说,在天津还处于法方军舰威胁的时候,天津两位父母官跑到后方躲清净去了。他们距离天津,比皇上皇太后距离天津还远!
朝廷听说这俩人不在天津时都震惊了。特意为这俩人下了道圣旨,翻译成粗话就是“朝廷一众大佬还在和洋人对线,他们最明白内情的俩B人装病跑了,以为朝廷是J巴毛吗?立刻马上给我抓回天津,有病也在天津看。再敢跑给他们俩人打出尿来!这才有了案件尾声张光藻、刘杰返津一事。
如果说《天津教案》是因为老百姓久受教堂欺压,条约不合理,丰大业霸道无理开枪伤人所以要烧教堂。杀洋人这没什么问题,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造反有理嘛。但从“迷拐案”的案情角度来说,前后矛盾离奇之处颇多,的确没法让人信服。教案到1900年才少了,因为老百姓终于意识到,相对洋人,这大清国实在要不得。反帝反封建,先把封建挑了吧,这才有了辛亥革命,要知道直到1895年孙中山还要给李鸿章献计献策呢。
1911年,武昌枪响,大清遂亡。
1、第一封信天津知府张光藻致曾国藩幕僚吴挚甫
2、第二封信 张光藻致曾国藩
3、张光藻流放后所写《北戍草》内容(张光藻1872年即释放回乡,1880年出版《北戍草》一书)
④
⑤
⑥《薛福成日记》
⑦1870年御吏的上报
⑧曾国藩赠银
以前殇派学者的观点,基本上清末“教案”都是中国人的责任,怪中国人愚昧无知、野蛮排外,恩将仇报对待飘洋过海来中国做善事的洋大人们,就是所谓“义和团式的暴民”。
这种逆民观点一度非常流行,骗了很多人。
其实就西方基督教会的一贯作风看,他们做事最大的特点:
人家的道德观和我们不一样,所谓“行善”也好,“拯救”也好,是重精神重灵魂,不重物质肉体的。你病危时候给你洗礼让你信教,比救你命要紧!所以特蕾莎嬷嬷的“临终关怀中心”里没有任何医疗设备和药品,从大街上把快死的人拉来(一般病人不要,要快死的,最好已经病得神志不清啥都不知道了),然后嬷嬷只给他们做洗礼,让他们成为教徒(也不管人家是印度教徒还是穆斯林),在嬷嬷看来,让他成为基督徒就是最大的福报和恩赐了,末日审判时候有资格上天堂了,还要啥命啊!还要啥药啊!
特蕾莎嬷嬷已经是他们这行里最有道德的了,依然如此,何况其他人。
刚解放时候,各地的基督教开设的育婴堂里很多都曝光过惊人的丑闻----收容婴童死亡率9成不算多,几乎形如杀人场,骇人听闻!其实也是这个套路,当婴儿被他们收去,做完洗礼,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一个育婴堂多则上千小儿,少则几百小儿,占地一般很有限,拥挤程度惊人,却往往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老眼昏花的修女神甫在管理,他们难道人人都是千手观音?根本来不及照顾这么多嗷嗷待哺还容易生病的孩子,那么大量死亡也就不可避免了。
近期曝光的加拿大印第安学校基本也是这个情况。说监护人(教会)是故意杀人,也没啥不对,但是人家觉得自己委屈死了---要不是我给你们洗礼,你们哪能有机会上天堂呢!
所以你说教案到底怎么回事?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砸你教堂冤枉你了?
最近老有人玩“大是大非”,那我也引用一段“大是大非”:
究竟是中国人民组织义和团跑到欧美、日本各帝国主义国家去造反,去“杀人放火”呢?
还是各帝国主义国家跑到中国这块地方来侵略中国、压迫剥削中国人民,因而激起中国人民群众奋起反抗帝国主义及其在中国的走狗、贪官污吏?
这是大是大非问题,不可以不辩论清楚。
当年欧美帝国主义的教会在帝国主义炮舰掩护下,在中国大肆扩张,帝国主义会视其扩张程度予以奖励支持。
为了冲KPI,凑人头,这些洋和尚们连幼儿都不放过,经常突击进行洗礼,还出钱找人贩子拐卖幼儿到教堂内冲业绩。天津一个教堂甚至在一年之内对几千名病危婴儿进行了突击洗礼,这种为了绩效不要命的行为最终导致了义和团等一系列抵抗运动的爆发。
很多爱玩“大是大非”的东西觉得这些事情年代久远,现代人知道得少,它们就能利用这个差异玩“理客中”替法西斯群体洗地。
可惜法西斯群体是狗改不了吃屎。
加拿大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报告显示,自1840年到1990年代,至少15万原住民儿童被强制送入原住民儿童寄宿学校,3200名儿童被虐待致死。另外,加拿大政府销毁了20多万份寄宿学校记录档案,大量原住民的历史被抹去。
灭绝人性的行为激发了人民怒火,2021年加拿大国庆日期间,温尼伯立法大楼前的维多利亚女王雕像及附近伊丽莎白女王雕像被原住民团体推倒,之前推倒的还有多伦多的强制寄宿制度创始人雕像,示威群众要求把他挖出来鞭尸。
美国鬼子当年在美洲大陆屠杀印第安人时也被烧了不少教堂,但是由于北美印第安人所剩无几,美国鬼子及其走狗根本不在乎印第安人的感受,所以它们几乎不聒噪:“因为印第安人烧教堂才导致美国鬼子大屠杀。”
大家什么时候见过美国鬼子及其走狗大张旗鼓扯上边这个话题?
只是因为中国人民在这些法西斯群体的压迫下从未妥协,用了109年时间从它们的铁蹄下站了起来,并在这些法西斯群体的敌视下艰辛发展到今天,眼看着一个昔日脚下的萤火现在变成了它们不敢直视的太阳,它们惶惶不可终日。
所以这些法西斯群体及其走狗才想尽一切伎俩,去污蔑历代中国人民的努力,“火烧教堂引起侵略”就是这些伎俩中的一种。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止增笑耳。
相关回答
主要是外国人代报案引起的,所以外国人打官司占便宜是有传统的。在清末,那时候外国传教士可以公开传教的,但是中国人不但有很多自己的信仰,而且对神神鬼鬼的看法非常功利,你要是不灵我就不信。但上帝要想在中国显灵难度非常大,就是真有什么灵异的事儿,乡民们也只会往传统神仙身上靠。
怎么办呢?传教士们就想出了一个马上就能显灵的方式——帮助教民带打官司。因为当时清政府已经被两次鸦片战争打跪了,看见洋人就腿软。官府一看见洋人来帮忙打官司,就只能向着洋人判。这样一来很多流氓无赖看到好处,就都信了洋教,以洋大人为中心形成了一股股恶势力。
于是洋人的司法特权就扩散到了洋奴身上,很多时候官府断案的时候都不用洋人出面,只要带着十字架的洋奴一出场,就能打赢官司。
同时,洋人为了传教,利用自己的特权搞了不少收容儿童的机构,希望从孩子抓起,让信教的人在中国扎根。这种儿童收容机构是什么德行,参见加拿大原住民寄宿学校事件,在美洲埋了多少儿童,在中国也是那样处理。
但武德充沛的中国人民毕竟不是被打断脊梁的美洲原住民,眼看着洋人和洋奴横行霸道,又弄死了这么多孩子,压抑不住的怒火只要一个导火索就能点燃。
1870年6月,天津人民抓住了一个拐孩子的人贩子,痛打之后人贩子招认是受教会指使。于是天津知县刘杰同带着人贩子到教堂和洋人对质,在对质中法国驻天津领事向刘杰同开枪,打伤了刘杰同的手下,火烧了望海楼教堂,打死了法国领事、教堂里面的十几个洋人悉数被杀,还有30多个为虎作伥的流氓教民也被打死。
最终的结果就非常没有悬念了,洋人比天大,民命贱如草,最后连杀人如麻的曾剃头都被弄过来处理这个事儿。但曾圣人是杀国人封的圣,面对洋大人可不敢造次,最后死了多少洋人,就凑多少国人的脑袋给洋人出气,胆敢和洋人理论的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被革职充军发配到黑龙江,赔偿洋人49万两银子。要不是普法战争爆发,法国还不依不饶呢,所以这个判例还是占了洋人的大便宜,要不然真在天津跺跺脚,故宫就塌了。
要回答一个问题,最后的解题方法就是代入法。
这我们就要来讲讲西帝的故事了
他到目前为止的职业生涯中的场均数据是
15.9分8.3篮板8.0助攻1.7抢断0.7盖帽
和题目设定的【得分10助攻10篮板10抢断2盖帽1】是差不多的
所以你可以想象出来题目的设定是一个怎么样的球员了吧??
当你找到那个代入点之后,问题就变成了这样
答案是不是已经呼之欲出了??
年薪嘛,顶薪有望,3000万打底吧(目前的工资帽)
单核??NONONO,你绝对不想
名人堂??看他能和谁一队咯。要是能累积一些团队荣誉,名人堂没问题。但是如果没有团队荣誉,只靠他的数据,基本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