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两个18世纪的极端例子。
1、1744-1745年第二次西里西亚战争期间,萨克森选侯国和普鲁士王国反目成仇成为交战对手,但普鲁士仍然能够从萨克森选侯兼任国王的波兰招募“波斯尼亚”骑兵。[1]即便是在后来的七年战争亦即第三次西里西亚战争中,普鲁士与萨克森交战时仍然能够源源不断地从波兰买到谷物、马匹、肉牛和募兵。
2、众所周知,奥地利统治者玛利亚·特蕾西亚的丈夫弗朗茨·斯特凡皇帝是个财迷,他曾经深度卷入为普鲁士军队提供补给以牟取私利的事件。此外,由于洛林-哈布斯堡王室统治领地太多,弗朗茨·斯特凡还曾出过一件中国人或许难以想象的外交事件:
奥地利继承战争期间,弗朗茨·斯特凡于1748年要求盟友英国出动海军封锁与奥地利为敌的热那亚港口,与此同时又以托斯卡纳大公身份抗议英国海军阻断贸易的封锁行为![2]
君合国的情况非常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其产生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A国鲸吞B国,A国的君主获得B国君主的头衔。例如诺曼底公爵威廉夺取英格兰王位、亚历山大一世在打倒拿破仑后夺取波兰王国;
2,A国和B国正好一男一女,你情我愿/强强联合。例如半岛大婚、波立联统、特蕾西亚女王和托斯卡纳大公弗朗茨;
3,A国绝嗣,B国的君主攀亲戚/被带路党“引狼入室”获得了B国君主的头衔。例如荷兰执政威廉三世娶玛丽女王入主英国、汉诺威公国的乔治一世入主英国、萨克森公爵奥古斯特入主波兰。
这三种情况,君主的权力基本上由高到低递减。
例如,诺曼底公爵威廉可以全国范围内大检地、颁布《末日审判书》、严控城堡,把英格兰旧贵族势力得罪个遍、几乎连根拔起;亚历山大一世到尼古拉一世也可以狠狠抽波兰议会的脸,把波兰会议王国一步步挤压成帝国的总督区。
因为他们有足够强大的武力和财力,不仅可以把不听话的人直接清除,而且手下能干的多得是,嗷嗷待哺的诺曼贵族、沙俄贵族要多少有多少,完全可以填补政治真空。
但是,威廉三世、乔治一世、奥古斯特二世就陷入了“身边连个讲德语的都没有”的尴尬境地。
自己是被本地人抬进去的,不存在大开杀戒的理由;国力相差不大,不存在洗地的能力。基本上就是大号花瓶,挪预算更是想都别想——英国的预算权属于英国议会,波兰的预算权属于贵族国会——甚至还有可能因为两头跑太忙活、两头都没顾得上导致瘸腿,威廉三世想保持英荷联统的遗嘱就是这么被荷兰议会否掉的,波兰被沙俄渗透也是这么来的。
至于男女搭配的第二种,这还是得看情况。
1,特蕾西亚女王和弗朗茨,一个是哈布斯堡王朝的接棒人,一个是丢失祖产的二流贵族,话语权孰高孰低不辩自明,女王想调动托斯卡纳的资源自然没有困难;
2,费迪南和伊莎贝拉,卡斯蒂利亚和阿拉贡都有很强的贵族势力,而且还出现了两人的独子胡安早夭的情况,因此在伊莎贝拉死后费迪南差点控制不住卡斯蒂利亚,所幸其女儿胡安娜为他们带来了外孙查理五世,虽然王位事实上被哈布斯堡家族拿走,但好歹国家没有分裂;
3,波兰的问题为什么总是那么糟糕!?不想细谈,也是一团浆糊。
——因此,
一人顶数个王冠,很简单;
一人想随意调动几个国家的资源,也很简单,只要你够强大压得住地方势力就行。
说穿了就是权力体系建构的问题,地方议会的声音响不响只是个表象。
能做到。
比如西班牙国王兼勃艮第公爵,就常年派西班牙人当总督统治勃艮第,还派驻大量西班牙军队在勃艮第,动不动就屠城洗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