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手遮天的教皇派出去审判贞德的教会法官团体在给出“认罪即可赦免”这个结果后,当场遭到英国围观群众的痛打,法官被砸得头破血流,所有教会法律人士被迫退出法庭
然后英国人自己组建了新的法庭判处贞德烧刑,“代替”教皇下达审判结果
教皇:我能只手遮天?我怎么不知道。
就算是教皇威望最高的某三世,教皇间接控制的地方也不出罗马涅。那些法国南部,神罗东部,波罗地沿岸,北边半岛和岛上的修正主义者谁会多在乎他。更不用说那些东方的正教会异端和亚伯拉罕异教徒
教皇最重要的是给某些事某些人以名分 ,获得一点政治优势,利益还得自己去拿
教皇并不是皇帝,这个名字完全是翻译的锅。他其实只是罗马的宗主教。最开始只是负责指导意大利地区的教区而已。只是分裂的时候作为拉丁方的名义上的领袖而建立权威。但实际上不论是法英德的主教都有着非常高的独立性。甚至于米兰大主教都不怎么理会他。
早期的翻译要对中世纪的很多误解背锅,比如英白拉多或者巴塞留斯,和皇帝压根就没有一点关系。普法尔茨伯爵,边疆伯爵也不是伯爵,选帝侯也不是侯爵,大公也不是公爵。巴伐利亚大公和切尔尼戈夫大公也不是对等的。
准确地说,在中世纪的任何一个时期,教皇都没能做到只手遮天。
在公元8世纪著名的“丕平献土”之前,甚至都不存在后来的教皇国。这个时期的教皇固然拥有相当的土地和财富,但政治实力充其量不过是个领主的规模。
丕平献土之后,教皇的世俗影响力开始上升,逐渐成为了中意大利地区的世俗君王。与此同时,教皇由于其宗教地位,有开除教籍的权力,这一权力确实成为了教皇制衡世俗君主的重要筹码。但这并不意味着教皇的世俗权力达到了“只手遮天”的程度。首先,即便在教皇国内部,也有许多不同的领主,教皇对他们的控制力未必很高。其次,教皇在与世俗君主(尤其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较量中,恐怕还是弱势的时候多。经典的例子是,在104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三世前往意大利,直接废黜了反对他的教皇格里高利六世,另立克莱蒙特二世为教皇,并由新教皇为自己加冕。教皇的废立尚且由世俗君主一手操控,何谈能反过来只手遮天,更怎么可能统一欧洲?
题主之所以会有教皇权势如此之大的印象,我猜想很可能是受了著名的“卡诺莎之行”(1077)的影响。在主教叙任权问题上,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一直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冲突很大,于是亨利四世宣布不承认格里高利七世为教皇。作为回击,格里高利七世则以牙还牙,开除了亨利四世的教籍,并罢黜了亨利四世的王位。面对手底下贵族们的威胁,亨利四世终于决定屈服,才有了对他而言极为屈辱的卡诺莎之行。他在卡诺莎城堡外的冰天雪地里赤足站了三天三夜,终于获得了教皇的谅解。
但如果我们对这段历史了解得更深一些的话,会发现“教皇迫使世俗君主”屈服这一概括并不能涵盖该事件的全貌。第一,亨利四世之所以会屈服,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他害怕被贵族们推翻(许多贵族们试图推举亨利四世的姐夫Rudolf of Rheinfelden为国王),而不是由于害怕教皇自身的世俗势力。换句话说,格里高利七世只不过是非常巧妙地借助了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政治矛盾,达到了借力打力的效果。第二,卡诺莎之行并不是故事的结局。获得了教皇谅解的亨利四世在回国后就开始平定叛乱的贵族势力,最终Rudolf of Rheinfelden命丧战场,亨利四世成功夺回了对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的控制权。在夺权之后,亨利四世立刻就要报卡诺莎之行的一箭之仇,挥师南下,占领了梵蒂冈,废黜了教皇,另立克莱蒙三世为教皇。可以说,虽然卡诺莎之行确实是中世纪教皇权势达到短暂顶峰的表现,但最终的结局仍然是世俗君主取得了胜利。
在卡诺莎之行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教皇国基本上就类似于一个世俗国家,在意大利成为了最重要的几个世俗力量之一。但是面对外来的世俗君主的威胁,教皇仍然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比如14世纪的“阿维尼翁之囚”,教廷直接被法国国王迁到了法国边境上的阿维尼翁,成为了法王的附庸。到了15世纪末意大利战争爆发之后,教皇的实力又有所增长,对内统一了各派力量,对外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主导了意大利的政治局势。尤其是亚历山大六世、儒略二世等著名的教皇,都发挥了他们各自的政治才能,这一点在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和《李维史论》等作品中有所体现。
但即便再强大,教皇国也始终没有统一意大利,更不要说实现欧洲大一统。事实上,在马基雅维利看来,恰恰是教皇国的存在,使得意大利难以实现统一。教皇由于每届任期有限,不可能有长期贯彻同一套方针策略的机会。前后继任的教皇往往派别完全不同,于是前任教皇的政治遗产就会被后一任教皇完全抹杀。更不用说,只要意大利内部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实力开始上升,教皇为了维系自身的地位,就会扶持、支持其他国家对其制衡,或者引入外部势力(比如法国、德国、西班牙)来打击它。在这种情形下,意大利一直都难以获得统一。
总结一下,虽然世俗权力和教会权力在中世纪被称为“两把剑”,但后者相对于前者往往处于弱势。即便在教皇的世俗政治影响力达到顶峰的时候(以卡诺莎之行为象征性事件),教皇的力量仍然不能持久,更不用说之后的阿维尼翁之囚时期。教皇国在中世纪后期成为了意大利的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但始终难以实现意大利的统一,更不用说与其他大国争雄。
最后推荐两本介绍中世纪历史的通史类作品,供有兴趣的朋友进一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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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偶得2020(Reading_20 _20)
不就是网恋嘛,只是现实中长得丑容易见光死。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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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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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
靠亚洲邪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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