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最近一年各大互联网公司的隐私协议里,都开始进行了表述:信息本地化存储、严格保密。
不过是否能打消监管的担忧,还是要看监管审查的结果。
无论如何,你钻空子不预先申报就上市的时代,已经过了。
1,和快滴当初合并,先斩后奏。
2,出让股份媾和uber,先斩后奏。
3,现在赴美上市,又打算先斩后奏。
有些毛病真是惯不得。
有些人,真是惯不得。
几乎每个国家都把公民的个人数据进行严格管控。美国更不用说了。这情况不跟你整成几亿个诉讼官司才怪。
别的不多说了。
我很欣慰。在目前这种形势下,管理层面还能兼顾地区平衡?
咦,地区平衡?扯远了。
另外,保护信息有多重要?列一点:
别说,印度每年能电讯诈骗美国几百亿美元(每年诈骗美国人上百亿,印度人是如何做到的? | 界面 · 财经号)。
知道印度为什么每年都是贸易逆差还能维持了吧!
好事情。
《网络安全审查法》去年6月颁布以来,一直没有具体的实施案例,本次滴滴算是头一桩。
原来互联网巨头们都没当回事,而且总会有很多借口:
网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通过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家安全审查。
非常宽泛,只做了原则性规定,缺乏操作性。
找谁审查,向谁报批,不同细分行业的主管部门是谁?流程是什么?
于是,过去怎么样管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还是怎么管理,觉得不会查到自己身上。
这次相关法规的一系列动作,一方面给其他机构一个下马威,另一方面,也更加明确了相关法规的执行主体、流程和标准。
《网络安全审查法》相比《网络安全法》,更细致的规定了审查的细节流程:
怎么报,报谁批准,多长时间,后续步骤都做了明确,这下企业们没法找借口了,流程还不清楚说明法规部门没有好好学习政策文件。
这次,更是明确了一个关键要素,即:上报标准。哪些企业需要主动的进行申报。
为什么是100万呢?
我们都知道,大数据分析的就是相关关系,只有当数据量达到一定量级的时候,相关性分析才能够有一定的效果。
设置一个门槛,一方面,不会加大执法和合规成本,导致几乎所有企业都要完成自查和审查,另一方面,针对大型的机构做出明确要求,100万以上的用户个人信息,结合互联网企业自身的场景数据,足够通过相关性分析完成进一步的推论,得出少量数据无法得出的结论。
具体可以看我前两天写的文章:
未来赴美上市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网络安全审查会形成事实上的境外上市路条。
香港上市会成为很多公司在当下上市规则和监管要求下的唯一选择,香港金融业迎来又一次发展良机。中资投行本来已经在香港 IPO 市场与外资行平分秋色,未来在香港这个准母国市场有可能把外资行实质上赶出市场,就像当下的日本金融市场一样。
如同 1999 年新浪赴美首创 VIE 的 "新浪模式",2011 年土豆创始人夫妻反目造成的 CEO 结婚或离婚必须经过优先股股东的同意的 "土豆条款",多年以后,也许会有个史称 2021 的"滴滴事变"。
中国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技巧在过去几年提升很快,野蛮生长的草莽时代终将过去,企业无论大小,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发展框架下,才能保证安全。这算是滴滴留给市场的 legacy 吧。
IPO这个东西,类似于赌场的筹码准入。
你无论挣不挣钱,只要能进的了赌场(交易所),就有价格波动,有赌客流量。
赌客可以买你的股票,通过价格波动赚钱,类似于赌场拿真金白银换筹码。
而你手里的股份,就有了价值,可以卖,可以质押。
在IPO前,拿到你股份的人,就可以在赌场卖筹码。
反正赌徒多的是。
A股限于大陆,港股,美股可是全球赌徒。赌场越大,赌徒越多,筹码才好卖。
一家企业能变现,投资人才来一轮轮。可以在香港,可以在美国,可以在大陆。美国更香一点。优势对于海外投资者来说。
但是,现在中美关系不好,互相不信任,美国怕中国公司诈骗和侵害美国利益,想要数据。中国拍美国拿了数据对中国安全不利,于是就有这个办法。
这基本上堵死了互联网企业去美国上市的可能,以后香港上市会成为主流。
这样,以后互联网企业会努力符合香港上市的条件。
不过香港上市,估值与美国上市可能会有相当的差别。一些企业的估值要重新评估,海外资本再投资大陆企业也会慎重。
但凡看过《南华早报》关于某企业最新的那篇报道,就应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我提几个关键词
网信办
二季度见过面
阳奉阴违
两面人
背叛
surprise
触怒某些人
被质疑监管能力
震怒
和当初火星企业急着卖给美国一样。
这次滴滴着急上市肯定也知道要有硬性措施出来了(这类规定不可能短期就达到对外公布的程度,从决定到出台几个月都算快的,所以也是早就在计划中的)。所以和美国勾搭起来赶忙上市,想生米煮成熟饭。
结果这头的婆婆直接把电饭锅插销拔下来了,看你怎么煮。
至于这类整治的信息留出,倒不用太担心,这类政策肯定会广泛的征求意见,行业内有点地位地位的人都知道,算不上泄密。
得往后面看啊。
我不带情绪宣泄给大家稍微对这个话题的后续展开一点吧。
我这样说吧,近期某新上市的出行企业出事之后,很多企业都被迫重新考虑或者重新评估是否取消赴美上市一事了,但终究多少还算有个念想在,毕竟某滴这种很过分的还是少数嘛。
但这规定一出,后续赴美上市的路就可能有变了。
因为这种变数的存在很可能会导致对一系列独角兽公司估值重新定义,更会对这些企业所对应的行业产生极大影响。
咱不带感情色彩的说下啊,就上市的要求跟标准来看,A股>港股>美股。
用最直白的点说,就是美股上市这块的标准没那么高,也不怎么管你赚的钱是否合规,反正只要你只要有能力能搞钱,有看得见的业务,那就给你上市融资。
其实对于某些创业公司来讲,赴美上市就是他们梦的终点。
就拿某乎为例,你说账面盈利不盈利呢,我看是亏损的,但其实这不重要,只要某乎成功上市,你别管是上市首日就直接破发到6.8还是咋,只要赴美上市成功,钱融到手,这就是一个大成功。
咱换个角度来考虑,从某乎的角度来看,预期盈利这事在过去暂时是看不到端详的,但它能维持下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各种字母轮的投资者相信某乎能最后扛到赴美融资,而某乎也确实争气,就硬是靠着不断扩大字母轮的融资撑到了现在。
但这个规定一出,这个梦能否实现就得打个问号了。
你看,如果某乎的上市是在这个规定出台,那么它上市的预期是否能够成真呢?
当然,带着结果推过程来看,在同期上市的企业通通被查的时候某乎还能逆势上涨,估摸着即使按照最严格的数据审查,某乎也能顺利通关,甚至还能发挥点战忽局的作用。
但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像某乎这样洒脱。
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某乎赴美上市失败,那么它就不得不寻求港股上市以及创业板上市,而后两者的要求可能会更高一点,那么某乎还能有这么多时间去满足这些要求嘛?
运营企业不是过家家,几乎每天都在烧钱,很多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实并不赚钱,只不过是靠着讲故事骗估值这一套不断运营着进行融资然后上市罢了。
虽然说虚假的繁荣也是繁荣,但戳破这些繁荣之后留下的便会是一地鸡毛。
就像K12教育机构市值被近期的教培新规打到谷地一般,很多有志于上市的教育机构在面临“教培新规“失去了上市野望之后转手就开始缩减规模、裁撤职员。
就这个新规出台之后,紧接着的就是对那些有志于赴美上市创业公司的重新审视,虽然说个别优质的独角兽公司可能不会受影响,但对于某些企业和其背后行业来说,这必然会造成热钱的迅速流逝。
还记得“那是财务自由的响声”的上市庆祝之声嘛?敲钟的预期越强烈,失败后的跌倒就会越惨。
这才是这个规定最大的影响。
在我国,但凡叫的上名字的APP,还有低于100万用户的吗?低于100万的,也不可能去上市。这基本上是实现了网络安全全覆盖了。
首先我印证一下高赞 @Vinter 老师的小道消息和我知道的小道消息基本是一致的,然后我再补充一点不知真假的小道消息,你们权当是假的就好。
滴滴这件事最离谱的点在于,在多个有关部门向滴滴表达了希望其准备充分再赴美上市的态度,以及滴滴的两个股东腾讯阿里也表达了类似的态度后,滴滴给的反馈,实际上是接受的。
但是在行动上,众所周知,滴滴却完全背道而驰了。
这就给人一种感觉(或者说就是事实),滴滴是在阳奉阴违,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个性质是特别恶劣的,比明着反对不听话都要严重很多。因为滴滴的这一出,实际上直接背刺了此前对滴滴赴美上市相对理解和维护的部门,让它们处于极端被动的局面,承受更高层级的震怒。
从来没有谁禁止滴滴赴美上市,只是让滴滴准备充分了再去(指信息安全方面),而且还是好言好语地说,然后滴滴还同意了,然后滴滴唰唰唰,全都背刺了。
我以为你明白了,你也说你明白了,但是你反手就把我耍了。
那我就只有出台《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了,因为我被伤透的心告诉我,跟资本,是不能好好说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