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废除死刑。
但同样反感滥用死刑。
封建时代杀人偿命的思想太严重才导致了民众动不动吁求死刑。
在我看来,如果罪犯能真心悔改,那么无论多么严重的罪行,一个10+年的有期徒刑都足矣。
而死刑应该成为达摩克里斯之剑。遇到毫无悔意,罪行足以判死的罪犯,这柄剑应当立即落下。
我的其他回答里有人问过,“如果没有死刑,谁来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
我认为这是法律观念的问题。咱们国家流行报应观念。所以想当然地认为死刑是一个“交代”。
但没人想过,就算处以死刑,受害人又不会活回来。家属受到的伤害,几乎没有弥补——除了基于报应观念的慰藉感。
而这个观念在我看来是可以扭转的:假设这样一种文化:
无谓的报应观念不存在或被大幅压制,受害人家属可以自然地收下罪犯的歉意和忏悔,看到罪犯出狱以后改造好,在为社会做贡献的样子,也是真心感到欣慰的,感觉能告慰受害者在天之灵。
这并非不可能,并且我认为这是未来法治理念的一个必然形态。因为社会在进步,谅解和宽恕是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