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是没错,但也要看在什么语境里面。我双手双脚赞同正能量明星的存在,但是我不是很喜欢带着粉丝走极端路线的明星和粉丝团体。
我初一的时候,粉过一个相当糊的明星,有一次他破天荒上了《当代歌坛》,结果我所在的小县城买不到,我很难过很委屈,因为他实在是太糊了,错过这次下次完全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当时还没有微博粉丝群这一说,只有百度贴吧和QQ群。因为明星相当糊,所以吧务和吧里成员的关系处的非常好。我记得吧主是个四十几岁的姐姐,坐标一线城市。
我私信问她能不能给我买两本,一本拆封,一本收藏。
姐姐还真的答应了。
但没有完全答应,她告诉我,现在还是学生的话,不建议买太多,毕竟花的是父母的钱。
然后就从买杂志聊到了她的追星路,聊到了和我一般大的她女儿。
她告诉我,她女儿和我一般大,也追星。但她也会给女儿一笔固定的零花钱,用完就没有了,这样,在建立正确金钱观的路上,其实也能少走不少弯路。
后来,她又问我买专辑和周边的事情有没有经过家长同意,我说没有,但钱是我自己挣来的,帮同学写作业,还有每周跑百货商场买一些新奇的小玩意儿,再转手到班级里卖。
她说,即便这样,也还是知会家长一声比较好,不仅仅是因为钱,也是对家里人表示尊重。
那个时候我有点不耐烦她的好为人师和迂腐,但现在想来她的每句话都推心置腹。
我觉得环球时报说的没错,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可以是偶像,这没有任何问题。偶像会起到引导作用,好的偶像起到好的引导作用,坏的偶像当然也坏一窝。
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偶像是贾平凹。十六岁的时候她就很喜欢,二十五岁的时候仍然很喜欢。她二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我辗转给她弄了一本贾平凹签过名的书,这本书至今仍然在她书柜的最高处放着。好像也是因为喜欢贾平凹,她后来真的去写小说了,大学毕业写到今天,也已经很多年了。
这难道不是偶像的力量吗?
我们反感的,是病态的、恶意的偶像圈子。
偶像力量是个很玄妙的东西,这点我们真的不太能否认。就举个例子,我有个朋友的女儿,上初中,疯狂追星,迷恋一个打架子鼓打得特别好的明星。
朋友本来做好了三天一次谈话五天一次吵架的准备,然后突然发现——
她女儿的追星,和她想的追星,好像不是一个东西。
她没有给明星花过一分钱,但是做混剪cut,学架子鼓,将视频上传到B站以后,莫名其妙也有了一小批粉丝。最近听朋友说,好像还有商家问她能不能做广告植入。
就很有意思。
打投控评是一种追星,为了明星去学自己想要的技能,也是一种追星。而好的偶像、好的引导,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好事。
新一批的年轻人,比其我们来说,应该还是幸运的。就如同环球时报的视频里面说的一样,他们有条件,也有资本,为自己喜欢的偶像买单,也有兴趣,有时间,为成为更好、更接近偶像的人努力。
环球时报的视频,其实很难不给我触动。视频里面的陈宣,她的偶像就是体坛明星,她也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向着更好的自己一路狂奔,而这,在我看来,也是偶像的力量。
环球时报的视频,以及我身边的许多人,无一例外都告诉我——
追星,并不一定意味着成为疯狂的粉丝;
也可能意味着成为更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