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补充:
查了一下德文资料,确实不是法律明文规定,只是判例,但不仅限于幼儿园或6岁以下。当有人因为儿童吵闹感到被打扰时,法院判定儿童吵闹属于不可改变的自然噪音,所以不存在主观打扰到周围的人,其监护人也无需承担责任。这个判例不是孤立的,全德有很多,会德语的可以去查。随便摘一个:
Spielende Kinder gehören zum Leben, wie die Geräusche von Autos und Flugzeugen. Kinder lassen Dinge öfter auf den Boden fallen, rennen von einem Zimmer zum anderen und werfen die Legokiste einfach um, wenn sie nach einem bestimmten Teil suchen. Der Nachbar ein Stockwerk tiefer bekommt das alles mit und beschwert sich in manchen Fällen. Rein rechtlich dürfen die Eltern eine Beschwerde zurückweisen. Die Geräusche des Nachwuchses sind grundsätzlich allen anderen Menschen zumutbar, urteilte das Oberverwaltungsgericht Münster: "Wer Kinderlärm als lästig empfindet, hat selbst eine falsche Einstellung zu Kindern", sagen die Richter. (Az. 11 A 1288/85)
翻译:
玩闹的儿童是生命成长的表现,就好像汽车飞机要出行就要发出的响声。儿童会把东西失手掉落在地板上,会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会把乐高玩具一块块丢出去,只是为了找到他想找的那个部件。有时楼下的邻居会因此陷入困扰并抱怨。但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可以把这些抱怨置之脑后。因为这些噪音是我们人类的后代合理发出的。如果有谁觉得儿童吵闹无法忍受,那是他自己对儿童有错误的理解。——明斯特高级法院(本人非法学,不确切翻译)审判官如是说。(案卷号:11 A 1288/85)
大多数起诉都是邻里之间的,因为德国也有人认为自己在自己家里起码有享受安静的权利。但绝大多数案例都判儿童家庭无责任。当然也有个别特例,但这些特例里法官指出了儿童吵闹的场合区别。在一些有义务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比如图书馆、剧院,明文规定了保持安静请勿喧哗,那儿童如果不能控制吵闹就不适合进入,或者进入后如果无法控制音量父母应立即带儿童离开,因为只有在这些场合公众才有享受安静的权利,而儿童并没有进入这些场所的必需性。一些公共场合比如停车场,地下室,并非适合儿童长时间停留的区域,所以儿童在这种场所吵闹也是不合理的。但一些场合比如公共交通工具,并没有规定要保持安静,那么公众在这个区域并没有享受安静的权利,相反儿童有出行的权利,所以儿童即使在这种场合吵闹(题主问的是管不住,不管的情况不在讨论范围),你也不能用你所没有的权利、仅以你的个人愿望去限制他人所拥有的权利!
(事实上,我去过欧洲很多国家,也去过美国,没有看到公共交通工具或飞机上因为儿童特别是幼儿吵闹而引起周围人厌恶、甚至要求道歉或离开的现象。大家最多是帮着想办法让孩子安静,是为了孩子别再难受,而不是为了自己不被影响。公共场合喂奶,也是非常自然的事,不会被投诉影响了别人的……额,别人的什么呢,我也想不出来。当然,你可以说欧美要促进人口增长,所以对儿童各种宽容。那么,我们搞计划生育这些年来人口结构真的大丈夫?都那么讨厌孩子这个那个忍受不了,以后想从哪儿领养老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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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人认为很有公德的发达国家,比如德国,法律规定幼儿吵闹声属于自然噪音,就和风吹鸟叫打雷下雨声一样,没有侵犯公众利益,自然也不是没有公德,所以周围人群不得抱怨。
你不能说,飞机噪音好大啊,侵犯了我的利益,快把噪音关掉,空姐给我道歉
你也不能说,公园鸟好吵,快来人给我打掉,给我道歉
一个道理。你嫌吵应该你自己别出门,而不是要求对方别出门。
当然,父母有义务安抚孩子停止吵闹。但是,那不是为了什么周围的人,那是为了孩子,一来吵闹是有原因的,孩子也不好受,生理的,心理的,二来他需要在生活的点点滴滴里学习如何成长并融入世界,从自然的一部分变成社会的一部分。安抚和管教都是出于父母本身的教养责任。
和你们这些“公众”没有半毛钱关系!没有人需要给你们道歉!
补充:
(有人自己替我贴了我就不重复贴了。)
再说一遍,在没有明文规定“保持安静”“请勿喧哗”的公共场合,享受安静只是你的【希望】,不是你的【权利】。婴幼儿才有哭闹和出行的【权利】。没有人有向你道歉的义务,而你更无指责甚至要求婴幼儿离开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