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都过去五分之一了
中国人还是拖着前清的辫子很自信地骂牛顿啊
卧槽
知乎的学历
居然还有这等问题
我觉得这个图能解答一些问题。
你拿着一个光盘去网吧,里边装着10G的游戏客户端的安装包
当你坐下后,发现这机器上根本没有光驱
你浪费了10块钱,然后打车回家
当晚你跑遍整个单元楼,借到一个U盘,用了一夜把光驱上的安装包倒进借来的U盘
第二天你又来网吧了,带着U盘
顺利地与电脑对接
然后开始了1M/s的传输
一个小时后,你等不了了,骂骂咧咧走出网吧
当晚,你转遍大街小巷,终于找到家开门的数码店,斥巨资买了个USB3.0的U盘,轻车熟路把安装包倒进新买的U盘
第三天你又去网吧了,自信满满将U盘插入电脑
一阵行运流水后,客户端安装包终于出现在了桌面
你对其进行了双击
进度条进行到1/3的时候,弹出警告:xxx.dll无法进行编译,你赶紧上网百度,花了一个小时在某个论坛定位小角落寻得解决方法
问题解决后,重新安装,进度条到2/3的时候,电脑告诉你需要安装xxxx运行环境,你又是一通折腾
上a站、b站、c站…下载了一堆xxxx安装包,没有一个管用,要么版本太旧无法安装,要么安装后检测不到
天色渐暗,你又该回家了
第四天,你领着亲戚家学电脑的小兄弟来到网吧,代价是一顿烤串
在他的一顿操作之下,游戏运行环境终于搞定了,你再次打开安装包,终于顺利完成了进度条
你用颤抖的右手双击客户端,游戏打开了,但你已身心俱疲,几乎丧失了全部的游戏热情
你强打精神开始游戏,却发现不知道哪个步骤没弄好,操作频频卡顿,画面疯狂掉帧,被对方选手虐个体无完肤
你怒火中烧,却无可奈何,只得抱着能玩就行的心态,满头大汗地完败了一局比赛
当然,这只是游戏,现实中输掉的可能是一段人生
2021.12.18更新:
这两天突然想起了今年年初办理的一起坑爹案件,当事人庭审现场突然悍跳,差点埋葬了我这个久经沙场的老同志。
为了这桩年度奇案,我必须再水一帖
最初,我以为那只是个平平无奇的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来自下面的某县某村,在律所的洽谈室落座后,我打量一下她,是那种表达能力不强但心眼活络的妇女。
案情很简单,当事人四年前把17万元借给同村的老闺蜜,老闺蜜日子过得不太行,想要筹一笔钱去台湾做生意。大家都是体面人,老闺蜜手写了一张借条,本金17万,月息一分二,我这当事人觉得多年闺蜜之情,不可能不还,就没约定还款期限
老闺蜜去了台湾以后,双方仍有联系,听说台湾的店铺生意不太行,当事人就没提还钱的事,一晃两年多过去了,当事人家里有事急需用钱,于是开口催了几次,老闺蜜先是拍胸脯保证,后面又一再食言,最后直接微信拉黑
我一听是涉外案件,大概率被告缺席,法庭针对借贷事实的来龙去脉必定详加盘问,于是我打开电脑,给当事人做笔录:
我问:17万元借款是怎么交给被告的?
当事人答:我老公给她老公转账12万,现金给了5万。
我本来是靠在椅背上,一听这个就坐起来了,意识到案情没那么简单。当事人一句话的功夫,冒出来两个老公,和一笔大额现金交付。
于是我又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和当事人把案情重新捋了一遍:借贷双方确实是这俩女的,但老闺蜜当时要求现金交付(明显的动机不纯),于是双方各派一个老公去办这个事。当事人老公用自己银行卡在银行网点提现5万元后达到交易限额,只能以转账方式转给老闺蜜老公剩下的12万。
我一拍大腿:那我们可以把她老公一起做被告啊,主张是夫妻家庭日常生活共同债务
当事人说,据她所知,当时他们已经离婚了,老闺蜜去了台湾立马和当地人假结婚,这样才混到了居留许可
我只能说好吧,我们再来聊聊借条的事,她为什么没按手印
当事人说她当时没在场,她老公转完钱后和老闺蜜的老公一起走到老闺蜜家楼下,老闺蜜老公上了趟楼,下来时候就拿了这张手写的借条,但没按手印
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直接问:你确定这是她本人书写的借条吗
当事人跟我说,虽然没亲眼所见,但应该是老闺蜜所写
我盘算了一下手头的证据,借款金额和当日提现、转账凭证可以对应,借条效力存疑但好在有对方微信聊天记录,对方通过文字和语音承认了借款事实,综合判断下来,问题不大。于是诉至法院。
公告期满,对方没有应诉。由于民间借贷案件属于虚假诉讼重灾区,加之本案是缺席审判,法院一定会对事实部分严格审查,所以我让当事人跟我一起出庭。
宣读完法庭纪律和权利义务后,法官即兴来了一段诚信诉讼宣导:原告,今天虽然被告没有到庭,但你既然坐在法庭上,就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如果你做出虚假陈述被法庭查实,将会依法承担不利后果甚至刑事责任。
我明显感觉旁边坐着的当事人有点坐不住了,心里还纳闷这是咋了?
当我念完起诉状后,法官直奔主题,让当事人把借钱当天的事情完整讲述一遍。
当事人磕磕绊绊讲了一遍,和讲给我的一样。
法官又问:你既然没跟她老公上楼,没有见到她本人,那你能不能确定这个借条是被告本人书写的?
高潮来了。
我的当事人看看法官,扭头看看我,低头沉默两秒,猛然抬头对着法官大声说:肯定不是她写的!因为她根本就不认字!
我震惊了 w(゚Д゚)w
法官震惊了 w(゚Д゚)w
书记员停下了疯狂打字的双手 °д°)
那一秒,我的脑子转了1200个弯,然后在法官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抢先一步站出来救火。
我问当事人:被告有明确跟你说过她不识字吗?
当事人说没有。
我又问当事人:那你如何断定被告不识字?
当事人说,这么多年来就没见她写过字。
我再问当事人:你能肯定这借条是被告老公写的吗?
当事人说不能。
我转向法官:请法庭注意,原告刚刚陈述的内容只是她的主观猜测,不构成对不利事实的自认。现在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原告没有亲眼看到被告书写借条,但这不足以从根本上否定借条的证明力。
法官稍一沉吟,对书记员说,以上内容记录在案,庭审继续….
我当时外表镇定,内心其实已经慌得一批,感觉这案子怕是已经黄了一半。
休庭后,法官下来跟我沟通。
他说:你们这案子要不先撤诉吧,等被告回大陆你们再起诉,当庭对质。
我说:别呀法官,虽然借条效力存疑,但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明借贷事实成立呀,再说等被告回大陆要等到猴年马月,就算回来了她也完全可以不出庭的呀!
法官皱着眉头:话虽这么说,但本案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被你自己当事人亲口否认掉了呀,还是被告缺席的案子,这让我很难办啊…你跟原告沟通一下,最好撤诉,不然我只能驳回你们的诉请了。
从法院出来,我垂头丧气。本以为是一个简单的借贷案件,没想到被自己当事人打个措手不及,输掉案件是一方面,如果涉嫌虚假诉讼有可能把自己也搭进去。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补充更多证据,支持借条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我是不敢碰了,你搞不清她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只能从权威第三方调取相关证据,最好证明力强,能够直击要害。
思考一夜,我有了主意。
2021.12.30更新
我决定去调取被告的婚姻登记信息
我首先研究了一下基本盘
被告和她老公的户口同镇不同村,两人都是70年代初生人,听说有三个孩子,最大的大概有30岁
照这么推算,两人结婚时间应该在90年前后,那时候农村的婚姻登记还很原始,需要先向生产大队打报告、开未婚证明,然后才能去镇上登记结婚,况且时隔这么多年,原始档案很可能已经移到档案馆去了,不好查
转念一想,那查离婚登记呗。当事人说被告是为了去台湾才借钱的,借款时已经离了婚,去台湾后又马上假结婚,大概率是在借款之前一两年内离的婚,也就是2015年前后,那时婚姻登记应该已经集中到县民政局办理了
先打电话给婚姻登记处探探路,那边答复:你问的那个镇属于非城区,婚姻登记一直都在镇政府,没有移上来
给县档案馆打电话,答复:我们这里只有94年以后的婚姻档案扫描版,之前的都没有汇总过来,只能找原登记机关查询
最后打给镇政府,确认那边可以查阅到纸质档案
于是立即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隔天收到了调查令,马不停蹄驱车100多公里前往镇政府
进去以后楼上楼下问了一圈,终于有一位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赶紧把调查令和户籍证明递给他,说查婚姻档案
他看了下材料,跟我说,问下你当事人,被告具体结婚时间是哪年哪月哪日?
我傻了,我当事人可是出了名的一问三不知
他说那怎么给你查,我这里都是一本一本的纸质档案,总不可能从头给你翻一遍吧
我说很有可能是89、90、91这三年结的婚,这样查找范围就小很多了吧
他无奈地一摊手:我们的婚姻档案都是按月归档,每月都有几百件,三年就是36本档案,几千件业务,怎么给你查
我心里凉了半截,但一琢磨不对呀,婚姻登记信息早就全国联网了,登记机关肯定有将婚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结婚日期等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不然拿什么联的网啊?
管档案的说那我就不知道了,你问问窗口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吧
于是我又跑去楼下窗口,得到答复是确实查不了,他们镇里只有信息上传权限,没有查询权限
我有点晕了,也就是说,绕了半天,我还是要先去县民政局查结婚日期,再回镇上调纸质档案?
窗口妹子点点头,说理论上就是这样
我看看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开车去县里肯定赶不回来,更何况调查令只有一张,给了县民政局我还拿什么手续跟镇政府调材料
只好先给民政局打个电话寻求解决办法
好在两边的工作人员都非常nice,经过我的一番沟通,县民政局同意,由镇政府窗口现场核对我的调档材料并且传真给他们,他们接收后在系统中查询被告的结婚日期,查询结果电话告知镇政府窗口,这边再根据具体日期查阅纸质档案
简短截说,半个小时后,我终于拿到了婚姻档案的复印件。好家伙,您猜怎么着,被告跟他老公1991年结婚,1995年离婚,30年来一直住在一起,以夫妻相称,甚至生育一男两女,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关键在于,结婚和离婚申请书上,都贴着两人照片,下边是两人的亲笔签名
第二天,我把调档材料寄给法官,并附上一份情况说明,是这么写的:被告xxx婚姻登记档案中的《离婚登记申请书》显示,xxx文化程度为小学,理应具备基本的读写能力,而且其在申请人、领证人、以及离婚协议立约人等多处均有签名。望贵院结合上述情况综合判断本案借条的真实性。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胜诉判决
故事讲完了,让我们再回到问题本身
一个律师,究竟能为他的当事人提供哪些价值
专业的法律分析自不必说
除此之外,至少还包括:
面对公权力时坚持观点和立场
不利状况之下的临场发挥
路径摸索和恰当取舍
多样的信息搜集渠道
凭借蛛丝马迹推断与分析
对政府部门职能及其运作方式的熟稔
对历史问题的知识储备
恰当的沟通技巧
灵活有效的执行能力
成功解决问题的经验积累
信心与耐心
时间
(完)
PS:说句题外话,本案一审我只收取了几千元的代理费,即便因为当事人原因导致我后期工作量爆棚,也没有另外加收任何费用
案件胜诉后当事人也没有说什么特别感谢的话,就是那种赢得理所当然的平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也不愿再花钱,选择自行申请强制执行
这就是一个律师的真实人生
不用想不通,存在即合理。
如果只有法官,没有律师,或许有一天所有人都会说,法官一个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一定法官存在不公平存在主观判断,自己一定被法官冤枉了,法官没有体现公平正义。
其实题主首先要先明白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案件,什么是纠纷,也许就知道该如何律师这个行业的存在价值和意义。
并不是一加一一定就等于二。
引用不同的法条针对自己主张事实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
法是需要辩的,不辨不明。
其实最简单的解决题主的疑问最好的办法就是题主如果一天遇到法律纠纷,不要请律师,自己亲自上阵,然后说我相信法官的专业能力,看看结果是否符合你的预期,你就知道是不是有存在律师的必要性了。
最后,我真的想不通,在法治社会大众普法的现阶段,怎么还会有人问出这种问题。
不是因为法官不懂法,才需要律师帮助法官;而是因为你不懂法,才需要律师帮助你。
最近遇到一个案子,挺搞笑的。一个老大爷,自以为很懂法律,就自告奋勇帮女儿去法院打官司,他的官司很简单,就是争房子的产权,请求法院停止执行这个房子。
这个房子是他女儿从开发商手里买过来的,有合同,也真的付了购房款,大约100万的样子。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给开发商的,全款,分几次付的。
只是开发商现在跑路了。开发商又欠了其他供应商很多钱,现在供应商正在申请法院执行开发商,而老大爷女儿买的这个房子,目前还没有过户,正在开发商名下。老大爷的官司就是为了阻止法院执行他女儿买的这套房子。这是背景!
开庭的时候,法官问老大爷,原告购房款是怎么付的?
老大爷本来是想说通过银行转账付的。但是他转念一想,他没有去银行调流水,也没有带开发商给的收款收据。
于是他为了省事就跟法官说他是现金付的款。付了100万。
这么多钱现金支付,不合常理。法官有点怀疑,就问他说你确定是现金付了100万?啥时候付的?有没有收据?
老大爷他拍胸脯说确定。还杜撰了一个付款的日期,并且说时间太长收据找不到了。
由于这个开发商跑路了,也没有来开庭。于是法官基于常识,判决原告败诉。
老大爷接到判决懵逼了。他说我在你们法院执行之前已经买了房子,付了全款还占有了房屋,怎么我就败诉了?
他打电话给法官,法官就给他解释说你没有提供已经支付购房款的证据。如果你能够证明你已经支付了全款,那确实可以支持你方。
老大爷说付款的证据我有啊,你给我点时间,我去银行调。
法官听了哭笑不得,说你开庭的时候不是说你是现金全款支付的吗?
大爷说那个时候我没有去调流水,我以为我们的房子就是我们的房子,谁也不能拿走,所以我就说我们是现金方式付款。他质问法官:我没有提供流水,你们觉得我说法不合理,你们法院可以去银行帮我调流水啊?
法官听了又是哭笑不得。
但是他还是跟老大爷解释说:提供证据是当事人的义务。再说了,法院也不知道你通过哪个银行付的款。你要是有新的证据,你可以在上诉以后提交给上级法院。
老大爷说那我上诉还要交上诉费,这个费用你们谁帮我出?就是因为你们不调查的原因才导致这个案子要上诉!
法官一看无法解释,就说要不这样,你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老大爷马上问,那你知道哪里有免费的律师可以咨询吗?
法官礼貌地挂断了电话。
后来这个老大爷经常写信投诉这个法官,说他枉法裁判。这个案子吧,当事人老实说,我转账付款,但是流水没调,那法官肯定会给他调取证据的时间,然而…
这是一起典型的当事人不懂装懂,自以为是搞出来的事故。这个案子但凡原告请了律师,哪怕是实习律师,都不会搞成这个样子。
所以题主你说,对于这种当事人故意欺骗、故意隐瞒证据的情况,法官怎么明察秋毫呢?这种情况算不算法官敷衍了事?
中国的法律法规都是中国字写的,中国人都看得懂,真想不通,为什么会有法官这个行业?
共产主义政党长期治理的喀拉拉邦在印度处于人类发展指数的前茅,这就是共产主义对印度的影响。
另外,南亚人是非常非常喜欢取经名的。这也是一个地域特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