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在同学群里,有几个法官在讨论案件有人说情时怎么破,我感觉很有道理,应该让更多的人看到,便征得同意,归纳总结后写在这里。而且,感觉很贴切这个问题,毕竟法官的经验,并不是只限于运用法律啊。
一、誓死不要接受请客送礼
先不说有人给案件说情时要不要帮忙的问题,不管帮不帮,首先要做到他叫你吃饭别去,送你礼物别收。
凡事不要有开始,只要从一开始当上法官,就坚决不接受请客送礼,大家对你形成“叫不动也送不了东西”的印象之后,麻烦自然就会少很多。
1、关于吃饭
当上法官后对于“吃饭”这种邀请一定要有充分的警惕,一旦有邀请,先用一般人朴素的情商想一想,眼前这人和你的交情是不是真的可以达到邀请你吃饭的程度。
当然,需要特别警惕的是单位内部人员的邀请,因为往往有一定的交情为基础,叫你吃饭时也未必会有足够的抗拒能力。
常见的应对,可以直接问“有什么事情”。如果觉得这样对待同事过于敏感,也可以委婉拒绝“那天我正好有事”。
如果你拒绝后他还要急着再次邀请,那就显然是真有事情,而不是单纯的同事邀约了。这时候我是建议还是直接拒绝比较好:“不方便啊,你有什么事情直说。”
不然这种邀请还会没完没了,不请到你出来就不罢休。
拒绝的时候一定要脸皮够厚,往往对方会一直和你在“出来吧”和“不用了”之间僵持很久,千万不能松口。可以僵持一会后以“我有其他电话打进来”、“领导有事找我”之类的借口结束扯皮。
对于新晋法官,院领导一般是不会直接邀请的,通常都是通过你的庭长叫上你一起吃饭。这种情况要先问清楚庭长到底领导是单纯的欣赏你而叫你一起吃饭,还是因为有请托事项。
当然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直属院领导,那还有欣赏你的可能;如果是不主管你的院领导,那多半都是有事才找你的了。
如果实在不确定,最好还是推了,不然后面会很尴尬,万一真是有请托事项,甚至还有礼物,庭长都收了,你收不收呢?
所以做法官就不要抱着“跟领导搞好关系”的幻想了。
2、关于礼物
很多人可能觉得有时候节日收一盒月饼之类没什么,确实在当前社会,这种礼物上的往来也很平常。但是只要开了这个头,无论以后是吃饭还是送礼,都非常难拒绝了。
而且,吃饭往往是与礼物在一起的,哪怕你拒绝了请吃,对方也很有可能直接提着礼物上门。这种情况经常要扯皮很久,慢慢锻炼吧。
C法官补充:我还曾遇到过有同事直接把礼物留在值班室的,让我下班自己去拿。当时我以“我用不上、你自己处理了吧”回绝了,放了两天他就自己拿走了。
二、说话要委婉,不得罪人
A法官对此深有感触,说拒绝、应对的时候,还是要讲方法讲技巧。说起自己曾经因为多次直接拒绝他人,被庭长批评了很多次,A法官复述了庭长当时的意思:
找你的人如果不是自己的亲戚朋友,通常也都是因为别人的请托才找到你的,中间转了几手。到底谁是因为个人利益我们不知道,但是最后一手找到你的人,人家未必是真要你怎么处理,他首先要的是个面子。你一个案件怎么处理,还不是你说了算?办不办事情谁知道?你给足他面子,他对于请托他的人有个交代,那不就行了?
说难听点,要么真的是自家亲戚,要么自己有利益,不然谁会费那个心思去帮一个跟自己没什么太大关系的人?
B法官却觉得,
这种情商的东西很大程度是靠天赋的,很多当法官的年轻人没体会过社会人的狡猾,要他“在不违反自己原则的情况下给对方面子”,很困难。倒不如直来直去的干脆,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得罪人。只要自己还是法官,掌握权力,需要委屈求全的就仍然是对方。毕竟就算这一次没面子,他也不敢保证下次不会有需要求你的时候。
所以关于这一部分,见仁见智吧。在能力范围之内,不得罪人自然是好的;但是如果做不到面面俱到,那首先还是维护自己的清白。
大家达成一致观点是:在确保做到第一点的情况下,有余力再考虑第二点。
三、关于要不要帮忙
这其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看事,二是看人。
1、看请托的事情是否违规
并不是所有请托的事情都会导致枉法裁判什么,事实上,经常很多人的请托内容只是希望某个案件可以快点排期,快点判决,快点移送执行,或者希望民事案件的查封、摇珠等手续加快进度,或者希望刑事案件开完庭后可以和家人说几句话。
诸如此类的事情,往往是法院工作量大、工作效率低等原因导致,并不违规,举手之劳的话,似乎也没有必要非不去帮忙。
但是如果涉及到案件的实体处理,比如刑事案件的缓刑还是实刑,民事案件胜诉还是败诉,那一定要慎重。基本标准就是:你首先要能过自己良心这一关,然后还要过法律这一关。判决书上署的是你自己的名字,你要终身负责的,自己想清楚了。
A法官又补充:
对于很多请托,其实关键的并不是你有没有办事,而是你有没有让请托人相信你“已经办事”,这就足够了。
比如,案件快判了,在通知律师和当事人之前先告诉对方一声宣判时间,对方比当事人先知道这个消息,自然“倍有面子”,觉得你帮了他,那就够了。
2、关于请托的人
请托人通常分为四种:
为自己的亲友帮忙
纯粹是中转
有个人私利
领导
对于第一种,是人之常情。法律还允许亲亲相为隐呢,何况是无论社会观念还是现实都还十分推崇“有事情找关系”的时代,人家遇到事情找亲友帮忙无可厚非,也没必要太苛刻,如果是举手之劳,没必要故意不帮。
对于第二种,其实占了大部分。上面说了,绝大多数请托人都是中转了几手的,这些人图的无非是个面子,你给足他面子,他自然会在请他办事的人面前给你圆场。至于你有没有真的办事,其实并不重要。
第三种,因为个人私利而出面的人很好分辨。他不仅比第二种人更积极,隔三差五就打电话来问,而且对于结果也更加执着,有时候甚至死皮赖脸地要求在判决宣告前知道结果。多体验几次,就有足够的经验来判断了。而且每个单位里或多或少都有几个人是专干这种生意的,俗称司法掮客,一定要保持距离,注意不能被利用。
D法官补充:对于这种人的请托,我经常喜欢故意判重一点。像能缓能不缓的,我就故意不缓。多试几次,至少我的案件这些人就不找我了。
第四种,领导。
这里说的领导,至少也是院领导那种级别的。其实领导也有可能是前三种人,但是一般来说,能找动领导出面的,往往也是同级别的其他单位的领导,因此往往涉及的不是个人私利,而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作。这种情况下,“领导的面子”显得特别重要。在机关单位里,“下属不听话”是非常扫领导面子的,所以一定要讲方法讲技巧,尽可能顾全领导的面子。
D法官再提供他的应对方法:
领导说的事情,如果不违法的,那就马上处理。
如果违法的,找到充分的法律依据,比如职务犯罪人家想缓刑啊,如果你们当地有座谈会纪要说XX元以上不得缓刑,这就好办了,拿给领导有个交代就行,然后案件快点处理,别让对方找到其他门路。
如果实在为难,那就拖,找理由拖上几个月,没准就有转机了。如果没转机就继续拖,拖到实在不能拖为止。
四、一些应对请托的技巧
关于拒绝请吃送礼的处理,要看个人情商、临场发挥以及脸皮的厚薄,没什么太多的技巧,但是在办案过程中,还是可以注意一些细节的,比如:
1、给出充分的拒绝理由。
如D法官所说的,有法律文件之类的依据,绝对帮不了忙的,拿出依据给对方看,那对方一般也会表示理解;如果实在不愿意理解,死活要求你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翻脸也就翻脸了吧。
2、“我不敢”“我胆小”是个非常好用的借口。
有时候可以把皮球踢给上级法院:“这个我实在不敢这样判,不如我判了以后你上诉,你找找二审法官?”反正二审改判了是他承担责任,二审要是不愿意承担责任找理由发回重审,也不归你审了。
3、不要轻易答应,可以多说“知道了”“会考虑”。
无论是什么案件,绝对不要答应什么。不管对方说什么,都只回答“我知道了,会考虑的”是最保险的。
4、对“法律咨询”要有足够的警惕
这是C法官说的经历:有一回有个人问我一个案例,我也没当回事,就直接跟他说了相关法律会怎么规定。TMD过了半个月我开庭的时候,发现那个案件其实就是那人问的案例。
所以对于没什么交情的人来问案例,先问他是不是自己的案件,如果对方说是,或者支支吾吾的,就只回答法律的规定如何,不要对案例本身表达看法。如果可以,我宁可不跟人有工作以外的交流。现在凡是工作之外的交流,我都会怀疑是不是陷阱。
5、借题发挥,故意找碴
有些要求比较为难,又没法直接拒绝的,可以从被告人身上挑毛病。比如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从来没认过,“这个认罪态度不好啊,我也不敢缓啊”;或者被告人在法庭上狡辩,“他这种话都敢说,真把我当傻瓜啊?”
先通过挑被告人的刺,抢占道德的制高点,对方自然就不敢再提什么过份的要求了。
6、周五下班前通知,周一上班就宣判
有些案件,请托人关注得特别密切的,或者有可能在案件宣判前继续动手脚干扰宣判的,可以在周五下午下班前才通知宣判,然后周一刚上班就马上宣判,避免对方在宣判前到处找人来说情。
这个操作是为了遵守“宣判要提前三天通知”的规定,但如果不用顾及这种规定,也完全可以周四下午下班前通知,周五上午一上班就宣判。
7、要么拖延,要么急判
上面已经提过了,有人说情的案件,要么就开完庭马上宣判(甚至可以考虑提前做好准备,当庭宣判);要么就拖上几个月,等请托人自己都差不多忘了这事,或者有了其他转机,再宣判。
8、在工作群、朋友圈等多处分享并强调廉洁类文件
可以经常在工作群、朋友圈之类的地方分享关于廉洁、责任等方面要求的文件,把你的“人设”打造好。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就可以把它转到自己的朋友圈、工作群里,然后再着重突出其中规定的“除上审委会的案件外,领导哪怕口头问询,法官也没有汇报的义务,法官将过问、干预的情况记录在案并层报上级法院”。
所以说愣头青也有愣头青的好处,大家都知道你是愣头青,自然也没几个敢再冒着被你记录在案的风险来说情。
9、回答要含糊
有些请托人特别喜欢追问判决结果,如果能推托,还是尽量保密别说。如果实在不好推,可以含糊点回答,先强调“具体判决结果是机密,我不方便说,不然责任很重了”,然后告诉对方“已经判得很轻了”“跟其他同案人相比算轻的了”之类。
10、在判决书里把路给堵上
有些案件你不同意,但是你不保证二审法官也能顶得住压力啊。你就可以在判决书的说理部分写详细点,把对方的路给堵上。比如交通肇事罪,人家想缓刑,你觉得不合适,那就把说理部分写详细了:
被告人在肇事后逃逸,拒不履行法定的报告义务及救助义务,导致被害人死亡X小时后才被路人发现并报警,其情节十分恶劣;而被告人在逃逸X年期间,亦未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任何赔偿,甚至将索赔的被害人家属拒之门外,直至被告人被抓获归案,为获得轻判才作出赔偿,尽管其赔偿谅解的情节可从轻处罚,但考虑其犯罪时逃逸情节恶劣,且赔偿动机不纯,并非真心悔改,赔偿数额亦不足以完全弥补被害人一方的损失,不应对被告人宣告缓刑。
这样,就算案件上诉人家再去找二审法官,他也有理由推托:“你看你这个情况这么恶劣,我要改缓刑的理由也不充分啊。”
五、保护自己、找好退路。
作为法官,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要保护自己。因此,尽可能保证自己有抽身离开的可能,不论是辞职从事其他法律职业,或者是调动到其他单位。
实在不行,退居二线也好。比如找个律师当对象,结婚退额保平安(法官的配偶和父母子女不得从事律师,必须任职回避,如果有,则双方要有一方退出现有职业)。
无论如何,能做到这些的法官,仕途不一定成功,但一定可以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