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说的几十亿美元一个新药的说法,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的新药都要这么多钱,花了这么多钱的新药目的是为了成为重磅炸弹,卖几十个亿美金一年的。这个钱怎么算,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科研方面的总投入比上总产出。医药巨头多是上市公司,投入产出都是明面上的。稍做功课就有。2015年制药行业合计研发投入高达1098亿美元,FDA也丧心病狂的批了45个小分子及抗体类新药,近年来最多的一年。算起来24.4亿美元一个。
如果要计算,我们可以试一下:以一个first in class,即全新治疗领域的全新药品为例,计算一下一个big pharma要花多少钱做出一个项目。
1 靶点确认(0.3亿)
靶点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很多是靠着多年的基础研究做出来的。有些靶点可能是大学里面发现的,有些是药厂自己发现的,还有些是先发现化合物再找靶点的。这个费用极度可变,但是靶点的质量直接决定了项目成败。我们可以理想化一些,假设这个靶点花了1000万美元搞到手,运气不错。另外,我们会担心这个靶点在真实世界中有没有变异,意思就是人群中这个靶点是否都可以起效,需要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花掉2000万足够。
有时候期刊上会有新靶点的消息,要小心,这些已经登出来的靶点大多已经有人在做了,甚至可能已经被放弃了。还有一些老的靶点,做了很久也没有做出来,也要小心,可能是个坑。
2 Hit identification(0.2亿)
靶点确认之后需要筛选化合物。最经典的办法是用化合物库结合alpha screening,化合物库可以是天然产物库,独有库或者商业化小分子化合物库,alpha screening也可以用其他的HTS手段代替。这个阶段可能需要筛选数十万个化合物。而且,HTS方法的成本也要考虑进去。以20万个筛选为假设,假设100美元一可以购买一个化合物并完成一次筛选,只要区区2000万。
3 Hit to lead(0.1亿)
在上一步拿到的有潜在活性的化合物是所谓的hit,杂乱无章而且可能有毒,活性一般也不够。这个时候需要进行结构方面的扩展。如果一系列结构类似的化合物在一个靶点上展现出了活性,我们可以将最开始筛选出来的化合物称为lead,这个系列的化合物称为lead series。我可以假设一个group花了一年时间完成这项工作,一个group一年花1000万美金,则需要1000万即可拿到结果。
4 Lead optimization(0.2亿)
现在我的手里一般有多于一个的lead series,合理的策略是开2~3个组,同时推进,在1年内将活性提高到sub-nM的级别,并进行初步的PK与毒理研究,保证东西不要太差。假设3个组干一年,花掉2000万,拿到3个候选化合物(preclinical candidate)。
5 Preclinical & CMC(0.1亿)
下面是通过动物研究证实你的分子的安全性的时间了。3个都要做,因为最后只能有一个上临床。FDA对于全新分子实体很在意,毒理要做充分,往往会提交很多毒理研究。我估计符合FDA申报需求的研究大概1000万可以做到,包括活性确证,PK,毒理全套研究。
CMC倒是花不了多少钱,这个阶段的药剂学研究往往不会很精细,倒是晶型要下点功夫,就算免费好了
6 Filing Patent etc(0.1亿)
这么好的东西拿到手,被人申请了专利还了得?所以专利工作同步推上去。另外,做完了要申报的。加起来1000万美元,全球专利+FDA临床申报+准备打官司。
7 临床I期(0.05亿)
花了差不多1亿美元,终于上了临床了,可喜可贺。I期是药动学研究,例数不多,花钱也不多,因为是在健康人身上进行的。而且我们志在全球市场,需要多做几个人种。假设在美国欧洲日本各进行一次,每个实验招募100人,每人10000美元的研究费用,花不了多少钱的。再加上基因组对药物代谢的影响,满打满算500万美元。
8 临床IIa期(0.1亿)
之前的研究是在健康人身上的,现在要做病人身上的药动学研究了。调动病人做研究的费用当然会贵一些,加倍好了。
9 临床II期(0.5亿)
II期的目的是确认药物在患者上的安全性,以及提示III期的终点设计。多数first in class不止需要一个II期研究,有时还会中途更改设计和终点。一例多的时候可能花掉10万美元,在全球做上3个研究,每个150例。10万美元的计算依据是,参与临床研究的受试者可以接受免费治疗,发达国家的医疗成本又很高,如果是癌症轻松突破10万。
10 临床III期(3亿)
III期理论上只要数百人就行,实际行不通。我们往往需要多个设计完善的III期研究来证实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Darapladib是有史以来动用了最多临床例数的,总共2.8万人的III期,最后失败。我们当然不能以最极端的例子计算,还是以癌症假设,主要发到国家10万美元1例,做上3000例,花掉3个亿。
11 FDA申报(0.1亿)
FDA审批要排队的,如果你出钱,也能够买到优先审评券,要上亿美元。这个阶段假设不买审评券,正常走下来的话,我猜要1000万美元,因为这要动用公司最好的人力。我的level差得远,这个不好算,暂以1000万为准。
12 FDA批准后,终于可以上市了
13 上市后没有完,要想卖得好还需要继续投入。进行上市后研究吧(IV期)。好处是这个时候药物是收钱的,坏处是要求的例数多。越是受众广泛卖得好的,越要多研究。这个也没准,我猜整个生命周期至少要花1亿美金。也别觉得这是冤枉钱,没有大量的研究支持,谁肯用你的药?
所以,总的看来,开发一个真正的新药可以只花6亿美金。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过程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个费用也是极其粗糙的估计,主要受制于我的专业水平。如果考虑临床失败率约50%,成功之后大卖的概率也大约只有50%,弄不好就是文迪雅式的惨剧,对于一个企业来讲真的拿到手一个重磅炸弹的成本确实要20亿美元往上。
绝大多数小公司是没有能力走完这个过程的,一般进入临床或者完成I期就赶快卖掉,总价在1至数个亿美元,而且和后来的临床进展顺利程度和销售情况相关,分里程碑付款。但是,如果一个品种在研究阶段展现出了极大的潜力,其售价可能飙升至上百亿美金,参见吉利德收购Pharmasset,110亿。小公司相对巨头的优势在于灵活,沉没成本低,抗失败能力强,大不了关张走人,所以现在出现了许多风险投资支持的小型药物发现公司,全公司命脉都在一个线上,成功了赚翻,失败了随风而逝。大公司主要的资源在于开发,能够有足够的财力和经验走完全程,这种模式现在非常常见。
回到提问者的问题上
1. 投入25亿,开展5个项目,最后成了1个,成本当然是25亿,这个是财务的说法,完全正确。因为客观事实证明,开展5个只能成1个。你可能只在这个成功项目上花了1亿,但是这相当于抽到了彩票,很难复制的。下个项目可能就是扔下5亿零产出的黑洞。不能只看到贼吃肉不看到贼挨打。财务角度看,失败的项目会带来巨额的减计。所以,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一个药确实要花几十亿美元。我们换个比方,有个手机厂,原件成本100美元,加工失败率50%,你猜他们会不会认为手机成本是100美元?
2. 提问者的感觉部分正确,对于单个项目走完全程确实不要几十亿。问题在于成功率,不能拿单个项目的费用计算
3. 科研团队的数据和算法和我的方法接近,基本是自洽的,提问者过于怀疑论了
4. 提问者的算法很天真,其实重头全在临床研究上,发现花不了多少钱。另外,如果药物研发是团队的接力跑,不能以1个团队计算的。
另外,有个可能会打击提问者的事实,药不会因为研发成本低就卖的便宜的。药是根据功效定价的,在欧美式的医保体系下,保险机构全盘出钱,制药公司负责提供最好的药。巨型制药公司其他方面的成本也很大,利润率并不惊人,不是什么暴利黑心行业,和这个世界其他的500强差不多。
1,
“魏变法强三代,秦变法强七代”,此说到底有什么出处不清楚,但严格上讲应属历史发明范畴。
这段文字暴露出了2个史盲级的误解:
一是误认为东周时期的变革是在一次孤立的变法活动中完成的;
二是误认为变革的红利期可以简单到用伦理辈分概括。
客观上讲,上述误解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中学历史课本的章节划分——并不是说课本有大错误,而是由于内容过于精炼及特定章节划分因素让一部分中学生产生类似的误解——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文学作品、影视作品刻意迎合,使这一误解进一步加深。
具体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在低龄的朋友当中,有一部分学习能力比较强的朋友在进一步学习历史知识后会有颠覆性的认识,另有一部分不大喜欢学习或中枢神经系统尚在发育阶段的朋友会极力排斥和自己臆想有冲突的客观事实,最终形成了网络上“秦教徒”的普遍亢奋及普遍被嘲弄的现实。
2,
有关“魏变法强三代”的说法,提出这一观点的朋友大抵没有认真看过年表。
李悝变法正式执行的时间节点在魏文侯最末期,如果真要捅到“三代”的话,那应该是魏武侯、魏惠王、魏襄王三朝。
即使纠正一下,矫正为魏文侯、魏武侯、魏惠王三朝,也有大问题:
一个是魏文侯一朝整体在李悝变法之前,而魏国的衰落事实上正是在李悝变法之后的魏武侯一朝开始的;
另一个是魏惠王一朝在中期就已一落千丈,强势期根本凑不到一朝。
总之,“魏变法强三代”是不成立的。
3,
“秦变法强七代”也有大问题。
其一,秦公室作为周代古老封建主(或奴隶主)之一,最迟在秦武公也已经开始了变革活动,且在东周时期一直都是绝对意义上的强国,显然超过了“七代”;
其二,战国前期的秦国虽整体处于“被动挨打”的态势(林剑鸣语),但相比于齐、楚两国而言,秦国在与魏国对抗时的处境明显好太多,秦灵公、秦简公对魏国还有强有力的反击,说此时的秦国不“强”无疑是荒谬的;
其三,秦国在秦献公时期就已经摆脱了被动挨打的地步,在秦献公末期,秦军对魏国的攻击已经相当凶狠,但凡稍微查一查地名,也能看出当时秦军的攻势绝不亚于秦孝公一朝,把秦国“强”的时间节点定在秦孝公一朝也是不合理的;
其四,秦二世一朝其实也不能说不“强”,当时秦军打到赵地被纵军击败,其实和秦昭襄王一朝、秦庄襄王一朝的情况也差不多,秦被灭这是在秦王子婴——从这个角度上看,应该一直捅到“强八代”才对。
总之,这一观点和“魏变法强三代”一样都是错误的。
4,
客观上讲,秦魏两国之间的此消彼长有多种因素,变革只是其中之一。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肯定一点,秦国的变革应确比列国更为彻底,具体原因当于秦国本土士人并不兴盛、朝中多由外籍士人充斥有很大关系。
但即使如此,我们也不应忽视其他因素,比如魏国地缘环境的绝对劣势,比如特殊外交环境下的大势所趋,等等。
从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秦国在战国末期也并不比其他诸侯国先进,当时仍在吸取中原的变革经验。
当然,你非聊某些影视作品或某个不太负责任的纪录片里的一些内容,那当我没说。
打个岔,《韩非子》那段说的是军功赏罚的落实情况的区别,不是军功系统有或没有的区别。
5,
不过,你要非站在“老秦人”或者“秦吏”的角度,那肯定是另一个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