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什么比给法官送钱更流氓的?
会,不过此流氓非彼流氓。
你看国外的律政片看到律师当面质证证人什么的在国内不可能出现的。国内证人一般不会出庭的,律师只能拿到一份笔录,如果申请还能看到审讯录像,但是想把证人喊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除非有争议特别大的,大到连法官都认为争议很大,才有可能把证人喊出来。但是质证时法官也会有诸多顾虑,因为我国对证人保护制度等于没有,万一证人受到了打击报复肯定会找法院的麻烦。
所以质证环节一般不会持续太久,有些地方还会用小帘子啥的挡一下,不让其他人看到证人。
但是流氓就不能耍了吗?肯定不是。
比如之前一个案子,故意杀人一审判死立执,被告人家属唯一要求就是留一条命。
这个案子有个关键点,被告人不是汉人,母语不是汉语。但是在本地居住了十几年,汉语很流利,因此公安在审讯时直接用的汉语交流,没有请翻译。
于是要求被告人二审死不承认懂汉语,主张公安审讯程序不合法,被告人没听懂。
那段时间,整好聂树斌案改判没多久,全国大整顿。果不其然,高院出于谨慎态度,将案件发回原法院重审。
可能有人会想,那退回公安重新走一遍流程不就完了。
赌的就是不会重新走这么一段流程。
推理流程是这样的:被告人二审坚称不懂汉语,一审环节就会有程序漏洞,如果这个案子坚持判死立执,复核法院就是最高院,最高院一定不会通过。
如果中院不愿意退回公安重新侦查,又想判死刑,那么一定会判死缓,死缓只要高院复核。高院会认同一审的小程序漏洞。
中院和高院为了省时间,一定会就这一环节达成一致。
结果果然判了死缓。
这是2018年的案子。
刑侦的责任方是公安,审判的责任方是法院。法院不可能为公安的程序问题背锅的。
二审咬定不懂汉语,法院无非就是两个选择,一是对被告人懂不懂汉语直接作出判断;二是退回重新走流程。
你如果是主审法官,你会怎么选。
二的责任不在你,一是彻彻底底你的责任。0你要是选择了一,意味着你可以直接判死立执。
倘若以后有万分之一的概率翻案,哪怕是媒体断章取义,说他不懂汉语。
只要炒起来,你就是万劫不复,法官袍都要被扒下来。
所以,我可以断定,99%的人在这种情况会选二,求稳。
结果是可遇见的,这是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剩下的就是看那个法官是不是那刚正不阿的1%。
我赌他不是,你呢?
所以熟悉审判思路还是很重要的,比如法官忙着劝你调解,其实很可能是因为抢开庭排期没抢上而已。
所谓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这可是独家绝活,告诉你你也学不来的那种。
有人纠结审过讯还能坚称不懂汉语。
考英语听力的时候还能连蒙带猜呢,能聊天不能证明对每句话都能理解啊。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一个不懂汉语的人根据提示点了同意,腾讯的格式条款生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