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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明初四大案中的空印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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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觉得没有太多可说的,这是很普通的一个严重违反财务纪律的案件,朱元璋在处理时也没有大开杀戒,甚至连一些主犯都没杀,仅仅是谣传说他杀了很多。

这种谣言多了去了。还有谣言说朱元璋被开国时的一大批名将,在他们去世很久以后又把他们复活,一起叫来喝酒,然后又烧死了他们一次。这种谣言多得数都数不清。信这个还不如多吃个瓜呢。

但是,看到一些“专业人士”的“专业错误”,实在是受不了了。

古代是史官鲜克知兵,现代是史家鲜克知政,这些要命的错误看得让人忍无可忍。

比如说,有的观点认为,“空印”是惯例,法无明文禁止,所以空印是不违法的,不违背法治精神。甚至还举例说有时候皇帝会给远征的军队发放一些空白用印的公文纸,方便将领及时发布命令。

这个例子举的我简直看不下去。

所谓给远征军发空白公文纸的事情,历史上真实的情况是皇帝给将领发放空白告身。告身意思是说将领出征在外,可以在军前自由任命官员。这个可以理解,军情紧急,军情如火,很多事情没有办法等待后方扯皮,所以要事急从权。

但是你跟我说财务审计就跟打仗一样要事急从权,这我就看不懂了。

审计这种东西就是要把从权的事情查出来的。你都直接重新做账了,还审计啥?

还法无明文,简直就是笑话!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怎么用印吗?你家用印不需要主官审核、管印查看?随便一个办事员就可以拿着空白印纸到处跑、内容随便填?纸上要是写的是举报你自己贪污腐败的内容呢?你这算自首吗?

法无明文?扯这谎话欺负谁呢?真的一点行政常识都没有吗?现在的史学家不需要到行政窗口办事吗?难道都是打个电话就有学生跑腿把事办了吗?史学界都官僚主义、腐败堕落成这样了?

这也敢扯法律?法律认识你吗?

还法治精神……这种观点确实挺有精神,但是显然一点也不法治。

再比如说,有的观点说什么路途遥远,一来一回大半年。

但是涉案的官员,像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这是湖北湖南的官员。两湖离南京很遥远吗?

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济宁知府。济宁到南京,这能走大半年?

我记得中国是有驿站系统的。《明会典》明确说:“递送公文、照依古法。一昼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但遇公文到铺,不问角数多少,须要随即递送。无分昼夜,鸣铃走递。”

行人速度要慢于公文传递,但是一天也有六七十里的速度。有网友说,从北京到昆明也就是两个月——这样说起来,那到南京呢?比这路程还远的就不多了。

所以张嘴就是走大半年,这纯粹就是胡扯蛋。

为了夸大其词,各种信口雌黄,这就告诉我们,对于空印案的各种明显喝了半斤白酒以后已经上头的胡吹大气,我们都要加倍提防!万分谨慎!轻易不要采信!

由于元朝的粗犷治理,中国传统的很多制度都不见了。比如说宋朝规定官员每天都要记长历。宋朝以前官员考核都是很严格的。但是到了明朝,在京官员的考核竟然是十年一次,而且还不怎么执行。后来明孝宗临终前定下了六年一次的规矩。明武宗正式开始执行,开除了几个长期不来的官员,结果引起了轩然大波,主持此事的吏部尚书都给杀了。到了清朝,事情反而简单了,一律三年一次考核。

就明代这种情况来说,打根儿上起就不是什么法律不法律的问题,而是这帮人松快惯了,习惯了无法无天。

比如说,空印案从重处理的原因。

有人认为是因为朱元璋“出身贫寒,天生对官僚就不信任”,“在官僚无法自证清白的前提下,他根本不会管这帮人冤不冤枉”,“皇帝对任何不忠的表现都是极其敏感的”,“朱元璋对朱家以外的人都不信任”……

得了吧,这都哪跟哪啊。主家找个小工干活还得好好看着呢,这属于雇主出身贫寒天生对出身更贫寒的小工不信任?雇主对任何偷奸耍滑的表现都是极其敏感的?雇主对自家以外的人都不信任?

这大帽子扣的,照这样说,朱元璋吃馒头是歧视南方人,朱元璋吃大米是向南方献媚;朱元璋吃鱼是穷奢极欲,朱元璋吃青菜是刻意矫饰;朱元璋走路是要检查道路修建情况处决工部尚书,朱元璋睡觉是要检查纺织业发展水平给江南加税;朱元璋打喷嚏说明长江要发洪水,朱元璋感冒了说明是天谴;朱元璋睁开眼睛说明养足精神要杀人了,朱元璋闭上眼睛说明气得不想看见别人也是要杀人了,朱元璋眨眼睛就是一边养足精神一边不想看见别人总之是要杀人了……朱元璋怕不是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把某些史学家给踩死了吧?

萧何是秦朝人,他看到秦朝快不行了,就谢绝了秦朝的推荐,回了沛县。那么萧何是怎么得到这推荐机会的呢?他按规矩去咸阳上计去了。那么,这说明秦始皇是朱元璋穿越过去的?秦始皇出身贫寒所以天生对官僚就不信任?

欧美各国的议会还得审议决算呢,这说明欧美议员出身贫寒所以天生对官僚就不信任?民主制度对任何不忠的表现都是极其敏感的?选举制度对投票人以外的人都不信任?

神经病啊!

研判历史事件的时候不清理谣言,说什么就信什么,你看评书去多好啊。白眉大侠不好吗?七侠五义不好吗?再不济看喜羊羊也行啊。

都说小学生好骗。我觉得小学生并不好骗,他们整天学习如何防骗。最好骗的还是愚蠢的成年人。

有人说电信诈骗的精髓就是不要说普通话,因为你一台湾口音的上海警察他都能信,你让他干什么都行。相反你普通话好得不得了,万一骗到警察头上被反杀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说一口东南亚味的普通话甚至更有优势,可以迅速识别出接电话的人是不是好骗。

用蹩脚的言论轻松甄别可骗对象,这是诈骗的精髓。

我觉得这种号称历史专业但是总是犯专业错误的行为实在是太可恶了。

说实在的,你要是引用文献的时候记错了,那还不算什么。因为那纯属失误。言多必失,不失误才不正常呢。在这种网络漫谈的环境下搞得兴师动众而又谨言慎行,很有可能是有组织活动,那反而值得警惕。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在这样的环境里下这么重的本钱肯定有鬼。

但是你什么都引用对了,就是弄不明白事儿。那你还是别干这行了。因为整理个材料你就已经到极限了。回去找个村头图书馆的活去整理图书吧。做学问不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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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这个案子原因很简单,落后的生产力无法匹配朱八八先进的管理制度。落后的交通通讯条件无法满足朱八八的管理需求,这要是搁在现代,不失为一项好制度。

从这个案子就可以看出来,朱八八的性子很独,他不愿意和别人分享权力,对于官员的定位是打工人,维护朱家统治的工具人罢了。肆意屠杀,想杀就杀,握着刀把子让人家干活。当然了,这和元末的环境风气以及集权的历史大趋势不无关系。

你要说被杀的官员有没有问题?那肯定是有的,毕竟这是朱八八定下的游戏规则,你整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就别期望朱八八提不动刀。可是,这也是情有所原,毕竟离中央近点还好说,要是偏远地区,一来一回就是大半年甚至一年以上,那人家该干什么活?到头来干活不好还是被朱八八杀。这样的话,那就只能瞒一时是一时,得过且过。

还有就是一杀就是上万人,这上万人不加甄别,说杀就杀了,这其中有多少人是能员干吏?清洗自己的干部队伍,这种事连耄都觉得不行,后来还专门出了指示。

其实看明初的制度建设,感觉这套制度就是为朱八八量身定制的。不能说这套制度不好,而是预设的条件环境太苛刻了。朱八八是马上天子,身体又好,可以熬死继承人,集这么多的权没有问题,但是继任者可没有朱八八这么强的素质,不是每一位继任者都像朱八八一样能提着刀大杀四方。

废丞相,却内阁出,阉宦猖獗。严酷反腐,但治标不治本。藩王镇边疆,却导致有史以来最震惊的靖难。卫所制不费国家一钱养百万兵,却后期军力孱弱,边将军阀化……

朱八八提的动刀子,杀的了人,干的了活,英明神武,堪称一代大帝,但是终究敌不过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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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不明白为啥空印案这种事都有人洗,中央地方的相关人员坐到一起对账用印,想想就恐怖,这哪里还是贪腐,分明就是把大明的国库往他们自己家里搬

竟然还有人会相信相关人员都是小白羊,面对可以随便填数额的空头支票都会恪尽职守,不去干其他的,只是为了更好的为国家服务,就是当今整天受党的熏陶的公仆们恐怕都自叹弗如吧

老朱那是从社会最底层一路摸爬滚打上来的,什么人他没见过,什么事他没经历过,以当时的科技水平社会生产力,账目有一定出入,对不上才是常态,只要在合理范围之内,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说明,怎么可能让人千里迢迢为了几文钱再跑一趟?竟然真的有人相信明初会为了合理范围内的账目出入,就让相关人员回去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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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几大案,空印案据说死了“万余人”,李善长案死了“三万余”,胡惟庸案“三万余”,蓝玉案“一万五千余”,郭恒案“系死者数万人”。

合计差不多十几万人。

明洪武二十六年人口统计,全国有6054万人。

大家什么感觉?

换算一下,这相当于现在在十三年里,杀了300万人。

而按明代正史记载,“空印案”是“帝疑有奸,大怒,论诸长吏死”。

明代县、府、省三级一共有1291名掌印官,全杀了也就这些人。更何况不是全部县、府、省都是“空印”。

那么最多1291人怎么就变成“万余人”了呢?

你猜!

所谓的读书人要把死者增加十倍,就是为了突出老朱的“残暴”啊。

为啥?

老朱断了他们投机取巧,贪污公款的路,“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更新:

讨论什么事情,都讲究依据,不能凭想象就给出结论。

“空印案”,明实录记载是“论诸长吏死。”,注意,“论死”并不是必死,明代死刑也有“斩立决”“绞立决”“斩监候”“绞监候”等数种,后面两种都可能不会死。

而案情相关人,方孝孺(他爹是空印案涉案人),记载是“狱凡数百人。”,而且他爹并没有因此而被处死,甚至都没影响方孝孺参加科举和仕途。

另一个案情相关人,郑士利(他哥是空印案涉案人),因为为空印案涉案人辩解,触怒朱元璋,但也只是流放。他哥也没死,也是流放。

还有不少空印案的涉案人,甚至是主要涉案人,被考据出来并没有死在这个案件中。

所以何处而来的依据说不仅涉案人都被杀了,而且还牵连满门抄斩?

明代初刑罚是比较重,但也不是每个死刑犯都要满门抄斩的。灭家、灭族的都是谋逆之类的特别重大案情。

没有任何亲历者或正史记载空印案里灭了谁的全家,更别说灭族了。

所以评论区里那几位持不同意见的仁兄,如果你们有反驳,那就拿史料和证据来说话,而不是全凭想象。

本文开篇,我忘了还有郭恒案,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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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印案这么大的案子,明太祖实录里居然没有····

因为负责编写明太祖实录的方孝孺

而方孝孺呢:“父克勤坐空印事诛扶丧归葬哀行动路既免丧复从镰卒业”

所以就没写

但是方孝孺写的是他爹是洪武九年死的

明史里边说是洪武十五年


这个就先不管了吧···




元代的官吏是很黑暗的,大家看水浒传,说里边“好汉”其实都是坏蛋,但是你看里边的官吏,那也更不是好人呐!林冲看守草料场,老兵说,这里都有“常例”可以拿····还有监狱里、发配等等事项,那叫一个黑暗

而水浒的作者施耐庵,就是元末明初的人,写的那叫一个真实,你说为什么这么真实??

“州县薄书小吏、非财路亦莫得而进,及到临事,辄蠢政膏狱,大为民害”


然后大家不会认为明朝建立,这些元朝的官吏瞬间就重新做人了吧?

你觉得明朝派来的一个光杆县令,是被拉拢呢还是能对付这些人呢?



为空印案说话的人,大多就是,人家这么远,一来一回要多少时间,这太耽误事儿了

然而尴尬的是

方孝孺的爹,是济宁的、郑士元,湖广的,安然,河南的·····


这就很尴尬了······这也不是贵州云南这些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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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翻空印案,那只能证明一件事:包税是大明唯一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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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空印案

第二个大案便是空印案。所谓空印,是指在空白的文书上盖印,然后想怎么填就怎么填。此案源于明朝当时的地方财政审计制度,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在十余个区域(实际上相当于现代的省)分别设立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个衙门,分别主管军事、行政、司法三大职能。另有都察院派驻的监察御史,对他们实施监察。布政司主管行政,其中最主要的是财政,每年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便是审计本区内各府、州、县的财政收支,年终到户部汇总。这需要布政司的官吏在本地先做好账,再盖上本司的官印,然后带到南京来核对。

这乍一看也不是什么难事,但以当时的交通、通讯条件则有一大难处——财政审计非常严肃,核对时若有什么不符,户部就要打回重新造册,重新盖印才能提交。布政司的官印一般也不便带离,所以负责去户部对账的官员就得跑回原地,盖好章再跑到南京,如果又有不符还得这样再跑。很多人觉得这太麻烦了,于是有人就想出了应对之策,即布政司在空白书册上先盖好印信,带到户部去,和户部核对后,“抹平”了账目,造一本完全符合“要求”的账册,把当年的账给报了。这其实亦非明吏原创,而是元代便早已有之的惯例,被明吏沿用。明朝建立多年,也没有任何人指出有何不妥。直到洪武八年(1375年),明太祖才终于发现有这么重大一个漏洞。

这事儿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只是小吏偷奸耍滑,甚至很多人认为是交通、通讯条件所限的折衷办法,但在明太祖眼里又岂能容下?账目这玩意儿,是多少就多少,如果有什么不符,那就应该说明不符的原因,而不是去把它改得来“符合”。这账目改了不就是做假账么?做假账难道不该法办么?更重要的是,户部明明知道各地这样做假账,却给予了长期默许,这不是中央地方官僚合伙坑蒙朝廷么?而且财政年度结算可以这样作假,那什么账不能这样作假?

明太祖很生气,下令彻查。其实这也很好查,首先,汉字的“一”、“二”、“三”等数字很容易添笔,但添的笔画也不难辨认,但凡有添笔的都是改了账目;其次,印章用红色印泥,账目用黑色墨水。如果是先写好再盖章,那红泥就应该在黑墨之上,反之则会有墨水写在印泥上方的情况,这种就可以判断属于“空印”行为。空印案也为后世立了两个新规:首先,账目不能用“一”、“二”、“三”这样的所谓小写数字,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而要用“壹”、“贰”、“叁”这样的所谓大写数字;其次,盖章必须“朱在墨上”,即红色印泥必须盖在黑色墨水上方,以证明是写好了字之后才盖的章。这两个制度一直沿用到现代,仍是财务和公文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充分说明是非常正确的规则。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明廷大索空印案,其实结果很简单——全国所有布政司都存在空印行为,全部有罪。朝廷判决户部主要官员和每个布政司、府、州、县掌管财政印章的人一律死刑,副官杖责一百,流放充军。此案被杀的官吏据称亦以万计,可以说将整个财政系统杀戮殆尽。客观地说,这已经动摇国本。尤其是在明朝建立九年,以经济建设为重的时代,这样无差别扫射财经系统,是非常可怕也难以理解的事。时任湖广按察使佥事(主管司法的助理官员)郑士利上书为空印案求情:“管账的官吏们不容易,从省府去户部六七千里,往返奔波根本不现实,先印后写只是权宜之计,而且这样做了很久了,何足深罪?何况立国至今,未尝有空印之律,有司承袭这种做法,不知这是犯罪。朝廷求贤士来当官,得之甚难。当到知府、知州,都是几十年的成就,岂能视作草芥?陛下怎能用不足为罪的罪名,坏了这么多足用之才?臣窃为陛下感到惋惜!”

喂,郑大人,您口中所说的这些足用之才,比胡三舍——哦还有他爹更足用吗?

郑士利的说情之辞看似恳切有理,实则鼠目寸光。朝廷培养官员当然不易,能当到知府知州的也堪称能吏,但能吏就可以贪腐?郑士利前一段还只是说情,后一段则有点暗藏要挟的意味,这更是贪官们最常用的一个辩词——我们是行政体系的栋梁,就算有轻微的腐败,但不至于垮掉,您现在惩治大家,岂不是拆毁整个栋梁体系?所以皇帝您应该容忍我们这一点点贪腐,这也是为了您的江山着想呀!

为了上层统治集团的政治支持,为了下层行政体系的完整,总之就是为了保持统治,贪腐就应该被容忍。是的,很多人都是这样想的。

其实郑士利之后,为空印案辩解的人还有不少,称空印案是一个大冤案,甚至时至今日,国外都还不乏为之雄辩者。《剑桥中国史》便称,钱粮在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不可能完全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吏们无法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京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才填写实际数目。这些辩解表面上都有不无道理,但实则都是站在对贪腐相当宽容的立场。贪腐这种行径,在强盛的明初当然看起来不足为道,但这种病毒侵入肌体,对帝国的侵蚀却是积重难返。明朝后来就非常流行火耗、漂没、羡余等看似轻微的贪腐行为,正如《剑桥中国史》所辩,运输过程中“难免”有些损耗,官吏们便巧立火耗、漂没等各种名目,让这种“损耗”越来越大,到明末甚至出现税款十之八九归了火耗,朝廷收不到税;而朝廷派出的军饷十之八九归了漂没,导致前线哗变。这些乱象的根源不正是在空印案便早早埋下,太祖惩治得狠一些,让这些乱象晚一些出现,国家便多强盛一些,国祚也延续得长一些,此等宏图大计又岂是郑士利之辈所能窥见?

若说胡惟庸案只是清理上层高官,空印案则是更深一步,彻查了整个财政系统,更将惩治的范围延伸至更基层的官吏,是对整个行政体系的猛烈涤荡。这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史所未见的铁腕肃贪,但下一个案子又会让他们有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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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搁这儿玩黑魂呢?


大象比尤姆敏捷多了,而且博尔特也没有翻滚无敌,很可能是大象看到博尔特和苏炳添,分别一鼻子抽飞,然后一脚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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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原文是这样的:“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故其战胜不忒。不忒者,其所措胜,胜已败者也。故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所以“无勇功”是说不需要多拼命地作战就能赢,战前就能决胜了。而你质疑的却是善战者战绩很好。相当于人家说善学者不需要熬夜,而你质疑说善学者明明考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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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岛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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