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就可以了。
1997年,那是一个秋天。
从小就不爱学习的小王同学终于熬满九年制义务教育,成功退了学。小王他爹在一家兵工厂上班,给小王弄了个临时工的指标,小王上班闲着没事,随便瞎折腾,没事还偷武器装备的零件。有一次小王他爹发现了,小王还怂恿他爹给自己打掩护,两人长期把零件弄出来自己组装,相应的,生产出来的武器装备就一部分是不合格产品。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时间长了,小王干脆辞职自己回村里开了一家工厂,专门生产与部队相关的产品,当然,部分材料都是他爹供应的。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小王虽然发了一笔财,但他是个有远大志向的人,充分认识到这毕竟不是个办法,还是要继续提升自我价值。于是他找了负责征兵工作的大舅,让他给自己开个后门,成功转职为士兵小王。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小王的二舅管后勤,有人照顾的同时,小王又把脑筋动到了部队的资产上。于是他们把部队的房产卖了。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士兵小王一惯有修行气功的习惯,身体素质好,很快就被选为出境执行任务的部队。在执行任务期间,士兵小王帮着二舅在境外叛逃了。
——军人叛逃罪
但小王自己没逃跑,而在借着多次执行任务的机会,把刑法分章第十章剩余的其他罪都犯了一遍。
——第十章√
士兵小王同样也被敌对势力收买了,打算着手实施分则第一章的罪名,但开局一人一条狗,小王思来想去,还是得先实现财务自由。于是他退伍了,打算先回村里竞选个村干部。
当选村干部,没威望不行,而最好的威望就是找一个现成的目标踩着上位。小王穿着上校的军装和军衔,在村里混吃混喝,并聚起了一帮人,借口附近的部队在训练时弄坏了村里的庄稼,天天找碴。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小王真有两下子,成功当选为村委会主任,于是退伍军人小王继续转职成了王主任。正好赶上村里征地,还要建公路,政府委任王主任协助公路的工程发包,王主任趁机行贿受贿加贪污,以及打着自己在政府征地办上班的三舅的旗号又捞了一笔,填补了新的空白。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农村的资源丰富,上山有野生动物,下山有野花野草。王主任在村里这几年,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精神发扬光大,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同时也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基本犯了一遍。
——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同时王主任还意外地发现,王村的地下原来还有古墓。正好王主任的四舅在文物局当科长,于是妨害文物管理那一节的罪也包圆了。
王主任已经完成了早期的资本积累,准备弄个政治身份,他参与了这一届的代表竞选。但村里总有竞争者,所以王主任动用不正当手段打压对手,成功当上了王代表。
——破坏选举罪。
有了身份保护,王代表开始招兵买马,动用武力威慑周边,当然,在征战各村的过程中也免不了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的罪名都犯了一遍,连带着还有扰乱公共秩序罪这一节里面的部分罪名,包括:妨害公务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等等。
为了提升攻击力,王代表还想到了多年前和他爹一起弄来的武器零件,于是他又把与枪支弹药爆炸物相关的罪名也犯全了。
王代表的五舅是公安局长,六叔是律师,七姑是法官,有这方面的便利,王代表的手下犯事被抓,捞起人来也容易。妨害司法罪这一节也不能幸免。
随着竞争力的不断提升,王代表的生意也越来越大,他发现很多事情都不需要自己动手了,完全可以丢给手下来办。
黄赌毒开道,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和金融诈骗跟上,这些全是来钱快的事业。为了排除竞争对手,还要动用扰乱市场秩序的手段;要降低成本,就得危害税收征管。王代表成功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现在我们要尊称他一声“王总”了。只要有钱有权有势力,做事情越来越容易。王总挟裹着资本的原罪,继续妨害着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成功上市,把金融管理秩序也一起破坏了。
他终于组建起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队。
王总的手下既有上进的,被安插进国企,海关,边境等等各大关键部门,形成保护伞,渎职罪和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早已是王总的盘中餐,扰乱公共秩序的剩余罪名更不在话下。
王总生意当然也包括了医疗产业,在把莆田系挤出市场变成历史的同时,危害公共卫生罪也被王总拿下。这已经不是创业初期,王总根本不需要事必亲躬,手下自然会把事情办得牢靠。
有段时间王总也很不开心,因为他的手下还有些没上进心的,就喜欢小偷小摸,至今仍然喜欢干侵犯财产罪那种成本高收益低的事情。王总问起,手下就说:这样更刺激。
王总心情不好,就喜欢飚车,危害了几次公共安全的同时,王总的公司也顺便出了一些重大责任事故,使王总的股票一下子缩水了。
于是那天晚上,王总想起了多年前在国外接受的使命,他先后动用了气功和恐怖主义,但都被正义的铁拳粉碎。王总成了王某。
那一天终于到来,王某站在死刑注射台前,后悔莫及。
监场执行的法官问他还有什么话说,王某想了想,回答:报告,我要自首。
少年您好,法律上管这种情况叫做数罪并罚。因此上,只需要一条命。
问大家一个问题:教唆他人犯罪的,是定“教唆罪”还是按被教唆的人所犯的罪定罪?
如果是后者,那么,想把《刑法》里面的罪都犯一遍,只需要教唆很多人去实施就够了,不一定要自己亲自动手的。
王炳忠是岛内非常罕见的急统派,至少从其表面言论上,是主张大陆更加激进的推进统一,甚至武统。我看了他和马逆对线的视频,感觉他几乎都已经在埋怨大陆了,埋怨大陆统一不够积极~
还有一期节目,连线的大陆网友提出“穷台代替武统论”,认为穷台困台一样可以促进统一,而且比武统“文明”,至少不见血。王炳忠是坚决反对的,他的理由是穷台成本高、周期长,而且最先伤害的是台湾平民,而平民并非台独的根本力量。与大陆网友坚定认为的台湾岛上有95%坚定的台独分子不同,王炳忠一直坚持,台独的根本力量只是占台湾人1%的那些背后是美国日本的蓝绿政客,95%的台湾民众表面上已经是天然独不假,但是都是被信息洗脑的结果,只要统一之后引导教育,其中的多数人会迅速的幡然悔悟。
但是他也承认在统一之前想改变这95%台湾人已经毫无现实性了,也就是说和统的机会渺茫,至少在目前两岸形势下。
如此一归纳,就是王炳忠主张大陆尽快武统,否则,对不起台湾人民。但是大陆不可以穷台困台。
以上王炳忠的主张,我并不完全认同。
我认为台湾问题必须纳入国家发展这个更大的问题下去看待。我认为统一只能由两种方式,一种是水到渠成,各种条件都圆满,大陆用最小的代价,或者没有代价,统一台湾。当然网友肯定会说世界上就没有“各种条件都圆满”这回事,那么第二种方式两岸形势彻底无法挽回,大陆别无选择,不惜任何代价拿下台湾。具体的表现应该都写在反分裂法里了。
近期这两种情况都不会发生,所以近期不存在武统的问题,我不同意王炳忠“大陆必须要近期武统,否则对不起台湾人民”的说法,大陆要对得起14亿人。
哦?毛熊和鹰酱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愿望要成真了?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