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解释了“值班”的法律规定,以及如何主张“值班”的加班费。
希望可以帮助到打工人。
翻遍所有的劳动法律,关于“值班”的规定可以说是寥寥几句。
1.值班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法律依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但是不定时工作制是需要向政府职能部门(人社局或行政审批局)申请,并获得政府批文后才可以实施
不定时工作制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对应的政府审批极为严格,
所以很多企业并无法取得合法的不定时工作制的制度依据。
法律实践中,很多企业单方面规定值班为不定时工作制是违法的。
2.各省的司法解释,对于“值班”要求支付加班费也有严格的规定
以北京、浙江为例:
2.1 2009年,北京高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的会议纪要:
这两段话翻译成大白话的意思就是说:
值班不可以要求加班费,但是如果和用人单位有约定或者惯例,则可以要求支付其他待遇。
2.2 浙江省高院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解答:
浙江省高院的就更为严谨的定义了“值班”,如果值班中不能睡眠休息,超过8H以外的则为加班,反之则不为加班。
所以,实际上北京和浙江都是贯彻了按照分配的原则,如果确实付出了多于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劳动,则应当认定为加班。
1.必须要有初步的证据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
2.什么叫初步的证据?
实践中,有太多的企业借值班的名义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打工人,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
还是要敢于维权,才能让企业更好的遵守劳动法律。
我是 @法律人袁亚洋 ,专注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欢迎大家关注我。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