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同样今年刚买了二手DBS的车主,这个新闻真的看的有点*疼...
不过说回来,作为一个长期买小众二手车的车主,就我的经验而言...福州吴先生(及孩子与家长,我更希望你们主动一些)如果你能看到这一条:
别紧张,30000其实是完完全全够修车的。
中国正规4S的修车费很高,尤其是高端小众品牌,你在买的时候就应该作好“除非被特定内部程序阻碍,否则永远不去Dealer”的准备。你可以用自己的保险去报赔(如果额度够的话),但我恐怕80万的维修费过后,30000的私了费用是不够覆盖你之后的保费增长的。
DBS是全碳纤维车身,引擎罩相对来说会比较贵,但也远远远远不至于到80万的程度。Dealer给你推荐的所谓“铝制引擎盖25万”其实是DB9的引擎罩,的确是可以共用的。
二手DB9我碰巧也曾经有过。DBS与DB9除了零件材质不同以外,大多数零件的确是可以装的上去的。但是DBS的引擎罩与DB9毕竟不同,你如果真换了两孔引擎罩,看上去会非常山寨。
况且,25万买DB9的引擎罩也严重超真实价格了。实话说25万可以直接在美国买到二手DB9,全扒了你还有多余的引擎、座椅、悬挂、刹车...可以用来备用。不可能这么贵的。
我一直比较常用的修车方法,是eBay。美国一直以来都是超豪华车的第一大市场,对于DBS这种总共才产了3400辆的车来说,去美国网站找零件要方便得多。毕竟是二手车,就不要大张旗鼓搞4S的零件被宰了。诚然小众车的零件往往淘宝是搜不到了,但是eBay上还是非常丰富的,在国内买不过是有更高昂的运费,运输损坏风险(多包几层吧),税收(可能)还有重新喷漆的费用而已。运输大概需要一个月,忍一忍吧。液压支撑杆肯定没坏(这个也非常便宜),你可以把原引擎罩拆下来换新以后继续用。
如上,很容易搜到。注意铝制DB9引擎罩与碳纤维制DBS引擎罩的区别。拆车二手件与OEM新件都比较丰富,价差也不大。算上运输和喷漆费用,应该可以严格控制在15000以内。对于孩子家长来说,4S的报价你们也看到了。如果车主愿意接下30000,用15000修好车,剩余的部分做精神损失费,不如大家一起吃顿好的握手言和吧。小朋友们的教训应该也学到了。
实话说,我相信对方家长确实是给不出几十万让你以完全正规的方法去修车的,3万不多...但至少诚意在了。Kelley Blue Book说,Ferrari让人退避三舍,而Aston给人以亲近感。好车是用来分享的。带小朋友们坐坐压缩饼干式的后座去兜个风吧。
确实大家提出了几处质疑也有理有据,是有必要澄清一下的:
你们那么想较真,无非是默认自己150天内赚不出80万。有些评论的水平和思路真的远超我的理解下限。“如果是发生在你自己身上?”笑话,我当然也愿意这么修,也多次是这么操作的。不想想我为什么会这么熟悉各种流程和可能性吗?一辆DBS是我一周的收入,我们不在一个次元。车主具体是什么位置我不清楚,但我相信车主应该有类似的顾虑。自私点说,我只是想保证我的人身安全以及把时间好好放在能创造价值的地方。
Apr 21st, 2021更新:前两天沿江高速下大雨,堵着车被Fiesta阿姨顶了下屁股,碳纤维扩散器碎了一丁点。直接放人家走了。别杠了,会不会得饶人处且饶人,饶多少,我向来说到做到。
说个我遇到的事情吧。
16年初,320,停在回龙观一晚上,被砸,用的是一块巨石。
虽说不是什么好车,但是档把玻璃,门内侧,椅子全完蛋了。
警察来了,说我这个换两块玻璃,500就够了,金额太小,周边没摄像头没法调查,记录了一下,就走了。
(我后玻璃也被砸了,只是没砸开,但是裂了洞)
我当时没买玻璃险(进口玻璃),内饰没保险,档把r都挂不上了,定损3万多。
给警察打电话,说明情况,对方说了解了。
然后没后续了。
……
亏钱和倒霉这事儿,疼是疼在你身上,别人不会关心的。
既然能找到犯罪嫌疑人,千万别手下留情。
天助自助者,别听别人劝你大度,也别指望别人帮你解决问题。
没想到这么个回答这么多人评论。
再说个事儿吧。
15年我犯傻了,游戏代充被人黑了3000多,当时是qq上联系,微信上被盗刷。报警,看着警察填笔录花了一个多小时,结果是不到5000没法走网警什么的程序。
你知道么,我一个百度的程序猿有多绝望?
我知道对方的qq号,也有流水记录,还知道那人还在诈骗。
但就是没人站出来制裁之。
腾讯110平台反馈,微信和qq客服踢皮球,死活没人管。
这边要求网警来了才能调记录,那边不给立案。
现实情况就是这么魔幻现实主义,我知道犯罪分子的账号,也知道他还在诈骗,也报了案了,但是犯罪还在ing……
呵呵。
比起砸车的那个,我倒真希望这种案子能有效突破。砸车的事儿没监控我自认倒霉,这个是犯罪分子在你面前活蹦乱跳你无计可施。
这是怎么样的犯罪乐土啊。
想问个律师和二手车专家几个问题:
如果熊孩子家长拼了命买辆同型号二手阿斯顿马丁,把完好的引擎盖赔给对方,这种算不算恢复原状?
然后自己再把这个有坏引擎盖的三手车卖掉。
这种二手车三手车价格一般是多少钱?
再就是赔偿应该参考这款100多万的二手车因为这几脚在二手市场损失了多少价值来算,还是根据引擎盖价格来算呢?(参考知友缺一不可)
首先,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常识在中国被遗忘了:赔不起的部分就不用赔。
是的,这就是非常简单的原则。希望这一点终究有一天会被内卷的人们意识到是在帮助内卷的人们。
至于出事方到底能赔得起多少,那是法院的事情。这里只谈原则,没法谈个例。大家就不要做预言家了。
法律事,法律决。这事其实简单。熊孩子侵权,当然应该由熊孩子的家长买单。
只不过大家对熊孩子家长应该怎样承担侵权责任有分歧,老湿我谈谈个人意见。我们在遇到这种类型的侵权的时候,一般有两个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一个叫恢复原状,一个叫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不用解释,这里着重介绍下恢复原状。所谓恢复原状,就是指通过修理、修复等方式,把财产恢复到侵权之前的状态。路上发生车辆碰撞事件,一般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
但是恢复原状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有恢复的必要和可能。如果没有这个前提,那恢复原状方式就不适用了。
什么叫恢复必要呢?一般是指恢复原状在经济上具有合理性,修复费用比较合理。就拿这个案子来说,车主买的二手阿斯顿马丁,买来价值100万,在他使用之后,车辆继续贬值,现在可能价值也就80万左右。
这时候,让熊孩子家长拿出80万来维修(如果确实需要这么多钱维修的话),这是不合理的。一般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推定这辆车全损,已经没有维修的必要。
这时候车主继续要求恢复原状,经法院解释说明后,仍然固执己见,那么就会吃一个败诉。
即使,我们不考虑经济合理的问题,还必须考虑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修复后的溢价问题。
车主也说了,4S店是以新车的零部件价值来报价的,新车零部件价值,远远大于车主现在的引擎盖价值,这意味着如果车主在4S店把这个引擎盖修复了,那么他明显取得了本不属于他的溢价。
由于在民法上,侵权责任以填平损失为主,一般不支持溢价赔偿,所以如果一定要以80万的价格在4S店修理,那么车主必须把修复后车辆的溢价返还给熊孩子家长。
这个车主索赔25万,其实是按照4S店给出的80万修理费打折计算的,约30%。但是请注意,这并不是这辆车的实际修复费用。实际修复费用,最终可能仍然要以鉴定的方式得出结论。也许是80万,也许是3万,也许是25万,都有可能。
在这个结论得出之前,所有关于修理费的猜测都是非常主观的。
说完恢复原状的问题,再说赔偿损失的问题。如果修理费用确实需要80万元,很可能被认定为全损,进而修复没有必要,那么就考虑赔偿损失的问题。
损失是按照侵权发生时车辆的市场价值计算,车主买来100万,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次出售成了三手车,价格可能继续下滑,假设现在价值80万。我们就按照80万来赔偿。
那么熊孩子家长确实需要支付车主80万损失,但是相应地,熊孩子家长也可以要求车主把残车给他们。
原因在于,相当于他们花费了80万的价格,买下了这辆车。如果车主获得80万赔偿后,还能继续保有这辆车,那就获得了不属于他的利益。
熊孩子家长拿到这辆车后,简单修修,然后干个婚庆、出租啥的,还是能挽回不少损失的。
所以,在法律上,这个问题就是这么简单。
100万的二手车,发动机、底盘、结构一点没坏,只引擎盖就80W?
就全新的马丁引擎盖也没这个价啊。。
去年杭州一辆劳斯莱斯魅影、600W+,前引擎盖被停车杆砸坏了,换新才20W;
这二手马丁80W的开价,是为了拯救快破产的马丁、重建一条生产线专门生产引擎盖吗?
·
法理学中,有个著名的辩论,“恶法是法吗?”支持者认为,就算是明显违背社会道德、但只要变为法律、那么大家都要遵守;
比如这里的定损80W,不知要被厂家、经销商、修理厂、保险公司、定损员赚去多少,我把你车买走要100万,只买引擎盖要80万;这符合社会常识吗?明显不符合。但有法律依据吗?也有,引擎盖要英国生产,成本2W、但我们是豪车、出厂价20W;客户等不及、空运过来;运输过程保个一切险;这些费用全算上25W报关,交个关税、消费税,完税价格30万;经销商维修加价150%不过分吧?我们豪车零整比都在500%以上,我这是友情价;之后修理厂手工费、这引擎盖特别难安装,只有30年经验的老师傅才能安装,手工费5万不贵吧;零零整整下来80W,每个环节都有理有据;
这就是“恶法是法”;
熊孩子父母应该为他们的孩子的错误买单,但不应该为商家的暴利买单;如果你认为这就是“正义”,那熊孩子父母也是有“正义”可言的;
父母只需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元,雇佣自己的孩子去地下车库送东西,孩子去车库就属于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公司承担,公司先向第三人赔付损失、其后可以向孩子追责;
当然你会说公司不能雇佣未成年人,但这是行政关系、不是民事关系,雇佣未成年人违反了国务院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违者处以每人每月5000元罚款;但这并不影响《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修车责任由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公司注册资本1元,资不抵债,进行破产处理,由所有债权人“厂家、经销商、修理厂、保险公司”按比例平分这1元钱;当然,1元要优先给熊孩子,因为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员工工资是优于一般债权偿付的;(前提是法院不收破产费用了。。)
然后,有限公司去劳动保障局交1万元(5000元*视频中2个孩子)罚款,当然,有限公司破产了,罚款也不用交了。。
父母总共花费1元,免除了全部责任,全过程合法,但是合理吗?双方兑换了身份,车主、厂商、保险公司此时成了弱势群体,这就是“恶法是法”的支持者希望看到的吗?
曾经有一位高人,在关于熊孩子的问题下面有这样的描述:
很多人算了一算自己开豪车的概率,再想了一想自己养熊孩子的概率,义无反顾的站在了熊孩子这边。
屁股决定脑袋,这不是知乎让你看到更大的世界,而是让你看到了想看到的世界(信息茧房了解一下)。
咱们先简化模型,抛开阿斯顿马丁的,抛开80万和25万,就论论这个道理。
家里孩子在外面搞破坏了,是不是应该赔偿?这个大家肯定没有异议,肯定是要赔偿。
赔偿的效果是什么?不是为了给熊孩子上一课,这不是你家里关起门来自己的事情,是牵涉到了第三方。
这第三方有错么?把车停在车位上,停在地下车库里面的,这肯定也没有错。
那既然第三方没错,那赔偿就是为了弥补损失对吧,说直白一点,就是「之前是什么样之后就要是什么样」。
这次唯一的争议,就在于这车很贵,这车不好修。
我看到有人在说车主狮子大张口,哎……狮子嘴本来就大啊,阿斯顿马丁本来就贵啊……
前因后果视频里面讲的很明白了,车主找了两家4S店,都给出了80万的报价;最后是车主找到了一个铝制引擎盖,价格降到了25万。
你可以骂4S店坑人,咱们都知道坑,都知道4S店是暴利,但是因为暴利就不修了么,因为坑人就不去把车主的车变回原样了么。
暴利行业太多了,眼镜就是,你把路人的眼镜撞掉踩碎了,你说眼镜行业是暴利,我们一起谴责,赔偿?眼镜店说500,我就觉得成本最多50,我就只给50,是这个道理么?
LV包包也是,你把麻辣烫倒进别人LV包包里,你说奢侈品就是卖一个品牌溢价,我们一起谴责,赔偿?LV包包干洗除味要一千,你说编制袋比这个还能装还皮实,我觉得成本就200,我就只给200,是这个道理么?
那苦主拿着你给的50或者200,关键在于,眼镜还是碎的,包包还是有味儿的,没办法弥补损失啊。
咱们知乎不是一直在抵制一个思潮,就是谁弱谁有理么。
父母觉得这价格贵了,那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赶快看看知乎上有人出的主意,赶快去美国订原厂引擎罩,路费、关税、安装费掏出来,解决这件事情。
站在车主的角度,我可以理解有人从道德上谴责他,觉得他想捞一笔,我只想提一个细节,是他自己找了两家4S店,给出的报价都是80万,他觉得贵了,又找了一个25万的铝制引擎盖,站在苦主的角度,我觉得他释放了善意了,他是在不断的折腾自己来处理本来不应该自己处理的事情。
站在父母的角度,遇到这种事情,不去自己打听修理方案,就等着对方来给自己报价,然后自己还价,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至于被熊孩子引发了同理心的人,我也建议大家思考一下,我们可能开不起阿斯顿马丁,我们至少能用得起手机。
如果我们的手机被熊孩子打翻在地,屏幕碎了,你想要找个苹果专卖店修,过分么?你觉得苹果专卖店修有点贵,想着熊孩子毕竟是孩子,自己找了一个便宜一点但是还是专业的手机专修店修,是不是释放了善意。
对方父母不帮你想维修方案,只说我就给200,然后网上一群人说你从印度订一个屏幕,一个月后就运过来了,你到时候自己粘一下就好了,你是什么感觉。
什么时候东西贵了,道理就变了?
——欢迎关注 @biubiu爱吃肉 ——
这孩子家长已经很负责了
别被媒体的80万博眼球,买来一辆车100万,你以你朴素的价值观来看,这件事到法院可能赔80万吗?
开十年的车子被撞坏保险费赔多少你总知道吧?
怎么?保险公司都按折旧算,你买个二手车让人原价赔偿不是讹人?
这孩子家长就硬和你打官司你能不能拿到3万都不好说:
首先你得找律师
然后开始找专业机构评估
继续你还得证明确实是小孩踩坏的。因为就我看来视频上跟本看不出来到底是怎么损坏的,以及损坏程度如何。我也确实挺怀疑小孩子到底能不能把阿斯顿马丁引擎盖踩的需要80万更换,如果真的这么脆弱,是会影响到我是否买这牌子车的考量的(还有个考量是钱)。
就算能证明是小孩子踩坏的,假设损坏程度是10分,你还得证明这10分都是当时弄坏的。
如果你只能证明3分,那么赔偿就是车辆折旧之后在73分。
经过旷日持久的一轮轮评估举证,恭喜你拿到的赔偿先算算律师费够不够吧。竟然还有文盲敢说出直接去“上诉80万”。虽然起诉费是按最终执行来算,但是你猜猜律师费多少?
我给你算全天下最良心的律师:收你8万
不好意思 打完官司倒贴吧
一个个搞程序正义搞成邪教了。一个踩下引擎盖就让90%的中国家庭接近破产的程序本身正义吗? 程序的底层逻辑是人心 。
我和我父亲恰好讨论过这个问题,假如他的车被违章行车的三轮车给撞了该怎么办。讨论的结果就是只能自己承担,不可能因为一点损坏就把人逼到绝路 。哪怕是对方小有家底,也只会提出一个对方能接受的合理的赔偿方案 。
这不是善良,而是因为把你逼到绝路会平白增加自己的风险 。人活在世上不是一句依法合法就包打一切的 。 单纯依法的话,政府领导都带的起劳力士,但是带劳的领导还是少不是吗?
整个体制已经让你得利了,得饶人处且宽容吧 。车终究只是一个工具。
这个事情难道不是保险公司一手包办的吗?
保险公司定损, 外判给合约单位维修, 车主可以领辆代步车。
追讨损失的事情, 保险公司会外判给追债公司。
如果数额巨大, 可以最后诉诸法律, 按民事纠纷诉讼。
肇事孩子的监护人, 如果赔不起或者监护人自己的保险不保这样的 VANDALISM,
可以申请破产。
当然, 俺的理解是基于不同地理位置的经历。 不具备普适性。
大家当做俺的歪论看看就算了, 别太往心里去。
熊孩子踩坏阿斯顿马丁引擎盖,维修报价 80 万,车主索赔 25 万,但家长只愿赔 3 万,该怎么办?
就事论事,
别打那么多悲情牌。
祖国是个法治社会。
别故意把人民内部矛盾上升到阶级矛盾。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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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父母还没到加拿大就接触到类似讯息:
把一个不到12岁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是违法的;不到12岁的孩子必须要拿到照顾儿童的证书才可以单独照顾更小的兄弟姐妹;如果被发现把7岁的孩子单独留在车上,你可能遭到起诉。让16岁或以下的孩子独处时,监护人必须提供当时情况下适当的监管和看护。简单地说,作为父母在孩子16岁前,都应该对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负责任。为安全起见,幼儿不应被置于无人看管的地方。将儿童单独留在可能受伤或有危险的地方,是违法行为。如果家长外出,需留下不满10岁的儿童在家,那么家长必须安排他人,在其外出期间照看儿童。 新移民来美国或加拿大,一定需要知道的是美国、加拿大联邦的各州(省)有名目繁多的儿童保护法律。如果照顾不周,或孩子被儿童保护部门带走造成骨肉分离,违法严重的父母甚至要吃牢饭。 安省的儿童保护法将年龄定在了16岁:“让16岁或以下的孩子独处时,监护人必须提供当时情况下适当的监管和看护。”BC省通常的说法是孩子能否独自在家,由孩子是否足够成熟和你是否有恰当安排保证其安全来酌情决定。曼尼托巴省就规定12岁以下的孩子必须时刻在直接的监护之下。 温哥华居民Adrian Crook曾让其4个年龄分别为7岁、8岁、9岁及11岁的孩子结伴乘公交车去上学。据他说,从他家到学校是45分钟的直线车程,而且车站就位于他的客厅窗户可以看到的位置,孩子们下车的地方就在学校前面。他给孩子们的手机是具有GPS功能的。然后,有一天,有个陌生人投诉了克鲁克的孩子们独自乘公交车去学校。结果,Crook面临了一系列的调查包括家访和问询,每个孩子也被单独问话。Crook表示如果他质疑或者反对卑诗省儿童与家庭发展厅的调查,他们会把孩子们带走。儿童厅的最后决定是,10岁以下的孩子不管多长时间都不能独自待在家里或者外面;孩子到12岁时,才能独自照顾年幼的弟妹。 安省一位华裔家长提及此事也是心有余悸。她女儿已上高中,儿子在初中。儿子身体不适在家没去上学,她就送女儿去学校。因为5分钟的车程,就让儿子在家里睡觉,没想因此引来一堆麻烦。女儿不经意告诉同学,弟弟在家睡觉妈妈送自己上学,结果被老师听到后报告给校长,校长又逐级上报。华裔家长因此面对儿童厅上门家访谈话等等系列调查后,认定她没有故意忽视儿童才算放过她,最后勒令她参加社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