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这么想的人没有被人一锤子锤爆了头,而是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名字叫罗纳德·科斯。
先抛结论:在社会利益冲突中,哪一方执行解决方案的总成本最小,社会规则倾向于让他成为责任方。
举个例子:
图书馆占座导致座位资源的浪费,也导致后来者被迫寻找解决方案(到其他地方自习);但如果图书馆规定不允许占座并严格执行,将导致先到的同学不敢随意离座(上厕所、打电话、找书等),由于自习时间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得不到保障,他们的解决方案就是干脆不到图书馆自习,形成图书馆的座位更大的浪费。两相比较(还要考虑监督成本),允许占座产生的浪费更小。于是社会规则默认后到的同学承担重新找座位的责任。
但是对于长时间占座不归的同学,他们移开占座书本的成本显然更低(又不是来自习,纯属占着不让),社会规则倾向于把他们归为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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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纳德·科斯在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用过类似的例子(来自百度百科,非原文所用,但思路是一致的):
假定一个工厂周围有5户居民户,工厂的烟囱排放的烟尘因为使居民晒在户外的衣物受到污染而使每户损失75美元,5户居民总共损失375美元。
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有三种:
一是在工厂的烟囱上安装一个防尘罩,费用为150美元;
二是每户有一台除尘机,除尘机价格为50元,总费用是250美元;
三是每户居民户有75美元的损失补偿。补偿方是工厂或者是居民户自身。
假定5户居民户之间,以及居民户与工厂之间达到某种约定的成本为零,即交易成本为零,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法律规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这就是一种产权规定),那么,工厂会选择出资150美元购买一个防尘罩安装在工厂的烟囱上,因为相对于出资250美元给每户居民户配备一个除尘机,或者拿出375美元给每户居民户赔偿75美元的损失,购买防尘罩是最经济的办法。
如果法律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这也是一种产权规定),那么,居民户也会选择每户出资30美元去共同购买一个防尘罩安装在工厂的烟囱上,因为相对于每户拿出50元钱买除尘机,或者自认了75美元的损失来说,这也是一种最经济的办法。
因此,在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是规定工厂享又排污权,还是相反的规定即居民户享有清洁权,最后解决烟尘污染衣物导致375美元损失的成本都是最低的,即150美元,这样的解决办法效率最高。
但假如交易成本不为零,例如居民达成协议、与工厂谈判、监督工厂执行等需要额外花费125美元,而工厂自行安装防尘罩没有这些额外成本,那么把清洁权界定给居民将节约这125美元。
在交易成本不为零的现实世界中,产权界定的功能是节约交易成本。在上述例子中,产权规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就可以节省下125美元的交易成本。
当然,你可以将上述例子做各种变通。比如,你假定那是一个国有工厂,买一个150美元的防尘罩,需要到各种政府衙门盖一百个以上的图章,交易成本极其昂贵,远高于居民户之间达成买防尘罩合约所需要的125美元的交易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产权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相比较产权规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更能节省交易成本,因而也更有助于提高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产权清晰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不是有利于交易的双方。 所有的产权清晰过程,都是权利再分配的过程,因此,必定是有利于某些人、某些利益集团,而不利于某些人、某些利益集团。
科斯三大定理:
(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二)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
(三)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不同的权利界定和分配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达到帕累托最优)。
能够自行把这个理论和问题对应的同学,看到这里就可以了。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下面的模型化和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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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寝室的例子中,把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模型化:
假设一个寝室利益冲突中有两方:小a和小b;解决方案有两种:A和B。
当小a与小b之间没有交易成本时:若成本A小于成本B,A是最优方案;若成本B小于成本A,B是最优方案。即不论产权如何界定,都会选择成本最小的方案。
在问题中,假设耳机比耳塞的成本低效果好,若双方无交易成本,不论产权如何划分,双方都会选择耳机的方案,反之亦然。
但当小a与小b之间有交易成本,假设为C。
当小a来执行方案A时,成本仍然为A;小b来执行方案A时,成本为A+C(交易成本)。此时应该把产权划分给小b,由小a来执行方案A。
但是若B为最优方案,假设小a来执行方案B,成本为B+C(交易成本);小b来执行方案B,成本仍然为B,此时应该把产权划分给小a,由小b来执行方案B。
用语言来描述,就是哪一方在执行成本最小的方案时,附加产生的交易成本也是最小,并且最终总成本最小,就应该让他成为责任方,对方成为产权方。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这位喜欢听音乐的同学是一个刚刚来到中国的坦桑尼亚留学生(只是举例,没有针对性),他的世界中还没有耳机的概念,并且还没学会在中国购物,同时他的课程要求他必须听音乐。这些条件导致他来自行执行耳机方案的交易成本明显高于他的中国同学,交易成本大小关系逆转,这时社会实践的规则就会变为老师建议中国室友帮他选购并且教会他使用耳机(事实上“自习者“成为了责任方)。
再假设,科技的进步使得自习生能够近乎无成本的关闭自己的听觉,导致方案A和B之间的成本大小关系逆转,那么责任也会转嫁。正如若医院里所有的病房都是完全隔音病房,那么在走道上大声喧哗就不再成为一项禁令。 (喧哗者重新获得了产权。)
再换一种说法的话,经济学家假设交易达到的资源分配结果总是在既定产权划分下的最优结果,但是通过事后交易达到的最优结果还是产生了交易成本。
如果我们不寄望于通过事后交易来达到这种最优,而是直接通过最初的产权划分就形成这种结果,那么这种产权划分比另一种划分就节约了交易成本。
(以上是根据
@秋梨君 @曹小川 @桃花依旧笑春风 @Super Zhurio @Hiva Deng的评论和疑惑,结合题目增加的解释。谢谢你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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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原答案和二次修改,本人的看法更侧重于赞同题主提出这一问题的思考方式,而非以结论来反驳题主。在不同的时候(成本A、B、C之间的关系不同),高效的产权划分是可变而非一定的,记住这一点,比记住某个产权划分的结论,更重要。
不,,,,如果你在卡拉OK包房或是演唱会现场,你肯定不会有这种困扰。
所以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是很明显的事情么?
你看,我帮你温习一下小学语文知识:
宿:住,过夜,夜里睡觉:住~。留~。露~。~舍(shè)。~营。
舍:居住的房子:宿~。旅~。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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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的问题虽然不错,但其实细究起来无非是屁股的问题。当两个行为都可能对别人造成困扰的时候,并且这两个行为没有其中一个行为比另一个行为更具有正当性。
例如一个要练习口琴,一个要大声朗读英文课本这样的场景。
到底谁应该闭嘴?
两个人都应该闭嘴。
或者协商解决。
事实上,你们所自以为的正当性绝大多数都来自于你们的自以为,譬如说在宿舍吃饭看电视打豆豆,半夜挑灯夜读,或是白天在宿舍接待客户。
这些通通都是素质低下的行为。
没错,在只有床宿舍里面除了睡觉之外没有任何活动有天然的正当性。(暂且只考虑只有床仅设计用来睡觉的中学集体宿舍)
除非有额外的规定宿舍在特定时间有特殊的用途。
不可能因为你的行为目的更为高尚便获得更高的正当性,否则分分钟国家就可以让你白白牺牲去达成更高尚的目的。
如果你们认为在宿舍读书有正当性,为什么里面不放上书桌书柜?如果你们认为在宿舍吃饭有正当性,为什么没有餐桌餐布?如果你们认为在宿舍娱乐有正当性,为什么没有台球桌和乒乓球桌?
宿舍是一个公共的场所,在你们没有取得一致意见之前,这个场所的设计用途(休息)就是唯一正当的用途。
事实,就是这样简单。
而所谓的为了牺牲少数的利益来满足多数人的利益。恰恰是一种多数人暴政、不尊重私权的行为,也即是所谓的网络暴力的力量源泉。
麟之趾
(先秦)佚名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