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没办法推断当时的真相,但这让我想到了多年前在中央电视台《天网》看到的一个案子。
这个案子是这样的:
贾某是2003年陕西西安的一名即将被处决的死刑犯。可就在临上刑场被枪决之前,贾某忽然说要举报一个杀人案嫌犯——贾某的前狱友赵某,法警向上层机关汇报了这一情况,上层机关发现赵某的确和一件凶杀案有密切关联,但无确凿证据,于是马上要去见死神的贾某又被法警又拉回了看守所。
贾某死里逃生询问能否戴罪立功,而就在从贾某的供述中,警察的确在新疆某地挖出了受害者的尸体。但是由于很多年过去了,地形发生了很大变化,挖了很多区域才挖出受害者尸体,已经严重变形。贾某声称:受害者是个小女孩,仅仅14岁,去新疆打工摘棉花,做很累很辛苦的工作,拿到工资回家的路上被盯上,赵某骑着摩托说要送小女孩儿去火车站,单纯的毫无任何社会经验的小女孩儿就答应了,然后被犯罪分子载向郊外野地,抢走工资之后残忍杀害,仅仅是2000元不到的工资。而当警察询问贾某怎么知道这些的时候,贾某说是和赵某做狱友的时候,赵某为了炫耀自己过去的“丰功伟绩”而告诉自己的。
可当警察越往深处调查越发现案件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因为案件的关键人物:赵某,出狱后不久就出车祸死了,与赵某进行调查已无可能性,案件这时候可以说是已经死无对证了。
然后本案的高潮来了,经过二次缜密的调查以后,警察发现这件抢劫杀人案的真凶并非早已死去的赵某,而是贾某!在警察收集的犯罪证据面前,贾某终于心理防线崩溃,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是在执行前些日子,贾某意外从别的狱友口中得知赵某已死于车祸,于是他边想通过栽赃给赵某延长自己的生命,可没想到,在强大的事实面前,还是人算不如天算,贾某罪上加罪,被第二次送上了刑场进行枪毙。
在这个案件中,警方是如何将调查的重点转向贾某身上的呢?
这源于一个犯罪心理学者的提醒。因为贾某在这次入狱之前也曾入狱多次,但贾某此前入狱都是偷鸡摸狗的小犯罪,而贾某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为他抢劫杀人还分尸。一个有资深犯罪心理研究经验的人告诉警察,贾某以前犯的都是小罪,但这次因为因为杀人分尸而判死刑,在普通犯罪和分尸中间,贾某或许还有过几次杀人经历,不然普通人是很难在第一次杀人犯罪中就分尸的。(当然并不绝对,只是说概率上如此)
这次杭州案的嫌疑人许某用了最为恶劣的分尸手法,并且还可以安然面对记者和警察,这样的心理素质并不像初犯,而且普通人也难以如此坦然地分尸。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许某以前杀过人的概率很大,但是不是这个案件的凶手,当然还要警方的详细调查。
不必给我身上泼脏水,不爱看你绕道就行了。
看过偷斧子的故事吗?
还TN的我对人家母亲有恶意。
联想公司都没你能联想。
我说句佩服想出这个办法的人怎么啦?
碍着你们啦?
难道想这个办法的人,不是想接着这个热度来倒逼警察查案子?
能做,我不能说?
这年头说句实话,还能招骂?
我是触了你们哪根筋了?
我TN的是说了她这么做是无耻了?还是说她混蛋了?
还是你们自己的内心太肮脏?
我还说我佩服想这个办法的人呢。
你们眼睛选择性忽略吗?
说我这回答是骂她的,那我说佩服她,我岂不是打自己耳光。
看不懂的,可以回去自己重修下语文了。
我懒得再喷你。
下面的答案,我一个字没改过。
不过话说回来,我根本不在乎谁来喷。
我只当没看见,反正喷我的人多了,也不差那十个八个。
咱们拜拜。
不吹不黑,我感觉这个可能有,但更多的原因是这位母亲想借着这个热度,查清楚女儿的死因。
其实这件事是不是和许某人有关系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这次的杀妻案,已经闹的举国皆知。
全国人民的眼光都集中在了这件案子上。
这个母亲是个极其聪明的女人,当然或许也有高人指点。
她的女儿是不是许某人杀的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件事只要和这个男人扯上关系。
哪怕是强行扯上关系,公众媒体的视线立刻就会转移集中到上面。
18年前的一桩悬案,至今未破,这本来已经不可能再投入警力去侦查了。
但是一旦和徐某人扯上关系,那警察部门迫于公众压力。
一定会重新启动调查这个案子,可以说这件事案子的破案几率会提高数倍。
甚至真的可能把这件无头悬案给查清楚。
我只能说谁想出来这个主意的人,绝对是个人才。
这个东风借的巧妙又合理。
如果凶手真是徐某人,那正好一并处理了。
不是许某人,警察也会尽可能的查清楚。
妙哉妙哉啊!
此法,若非高智商的,还真的未必能想的出来。
起码我挺佩服出这个脑洞的人。
假设许是少女谋杀案凶手,那么日后杀妻这一更具风险性行为的心里建设,或许正是奠基于此。
18年前杀个人,至今都安然无恙,再杀一个老子还能逃得脱。
诸暨人路过,我上学那会儿对这个悬案印象很深,因为我爸的一个朋友与遇害者家庭有过一次接触,据他讲遇害的女生长的很漂亮,他在遇害人母亲面前还夸过她女儿长得漂亮,正因为这句话他还被警察叫去做了笔录,这个案子也是排查了很久,最后没有结果。诸暨最有名的悬案是宁波绿洲珠宝案的嫌疑人在诸暨一直潜伏,但前几年也抓住了,希望这个案件也能早日水落石出。
我认为这就是同一个人所为,但是证据不足他被释放了,这两次的手法相似,尤其第二次如果不是引起了全国的轩然大波,警察抽干了38车粪水才找出线索和证据,凶手会再次逃脱。
想想凶手的所作所为,杀了她妻子的肉体,还侮辱妻子的智商和人格,尸体居然还剁碎扔进了化粪池,40度的高温和粪蛆,尸块都腐化了,什么仇什么恨?恶棍见过也听说毛骨悚然的手法,但是从来没有听过这次这么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