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个皇帝规定偷一文钱就要死刑,来威慑偷窃的人,同时举报窃贼可以分他的家产。
于是出现了很多往路上扔钱的人,这些人往路上扔钱然后埋伏起来,只要有人捡,就跳出来说那个人偷盗,然后扭送官府以期弄死那个人分他家产。
“这点小错我就死刑了?那那边那位我看他不顺眼,顺便就带他走吧。”
想象一下,
你早上不起床你爸给你一巴掌,
你晚上不睡觉你爸给你一巴掌,
你不吃早饭你爸给你一巴掌,
你作业没写你爸给你一巴掌,
你上课迟到你爸给你一巴掌,
你乱扔垃圾你爸给你一巴掌,
你吃饭剩下你爸给你一巴掌,
你睡觉打呼噜你爸给你一巴掌,
你不小心打翻一杯水你爸给你一巴掌。
从小到大,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每件事让你爸不顺眼上来就是狠狠的一巴掌。
你觉得你长大以后会变成一个成绩优秀、文明礼貌的人呢?还是会变成一个仇恨世界、乖戾暴躁的人呢?
你这问题的答案都出来好几千年了…
“今亡亦死 举大计亦死 等死 死国可乎?”
——《史记·陈涉世家》
这么做的结果就是…某人如果实在饿得不行了去你家冰箱偷东西吃被你发现了,唯一合乎逻辑的做法就是杀了你灭口,因为他的罪证已经被你掌握了,你一打110他就必然是死刑,把你杀了把尸体藏好还有一定的概率不会被人发现可以继续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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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几句吧,现在犯罪的人我们把他们分成三类,
第一类我们称他们为A,他们是犯不会被判死刑的罪的比如小数额盗窃贪污受贿;
第二类我们称他们为B,他们是犯现在也可以被判死刑的罪的比如杀人放火抢劫强奸;
第三类我们称他们为C,他们是犯明知自己肯定是要被死刑的罪比如成吨成吨的贩毒或者战争时期严重叛国行为;
A类人的主要心理是我应该不会被抓的而且就算被抓了也就进去蹲几年;B类人的主要心理是我应该不会被抓的,并且在犯罪的过程中尽量注意一些让我就算被抓了也能被量刑成无期而不是死刑;C类人的主要心理是我一定可以做到不被抓。
现在假如我们把法律改为,任何犯罪行为一律死刑,这对A类人可以起到非常大的震慑作用,会让A类人的犯罪行为极大程度的降低(当然还是会有极端例子比如我原答案中举的例子),对C类人不会有任何影响,因为他们早就知道自己肯定被判死刑,对B类人来说,会让B类犯罪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是B类中剩下的人的犯罪严重性和凶狠程度会有极大提升,因为这些人的精力会从“我怎么做才能让我被判无期而不是死刑”完全转移到“我怎么做才能不被抓”上,而不会再对犯罪的严重程度进行任何保留
秦始皇也是这么想的,然后陈胜吴广无法准时到达官差要去的目的地,然后就揭竿而起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别惦记着犯罪人人死了,就是工资不准时发有可能玩完。记住,要准时给图书管理员发工资!还有邮政的工作也不能拖!
两个原因造成的,一个叫信息不对称,一个叫考核时间短。
首先信息不对称是最严重的原因,你说的对,学历高的人不一定能力强,学历低的人也不一定能力差,但问题是强不强弱不弱,不是你自己说了算,别人怎么知道的?脑门上又没刻着字,刻的字也可能是你自己刻的……所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就需要一些公认的显性信息来辅助判断学历就是最明显的东西。你会发现同样学历的人,大家也更加注重你的学校好不好?你的英语你的证书……越是显性,越是有公认标准,越是客观可以衡量的东西,大家越在意。
其次,考核的时间很短。一个人去找一个工作,也就出事,面试几次见下来面谈的时间。一个人真正的能力,必须在长时间的实践中慢慢的看出来。但找工作的过程容不得给你很多时间,慢慢的观察,你总不能先让你干个一年半载,然后再决定要不要你吧。所以在面试这种很短时间接触就需要做决定的情况下,就需要一些有客观标准可循的东西作为决策辅助。
而事实上就算是要了,你也会设置三个月到6个月的试用期,本身就是弥补上述问题的。但这是建立在我先要你,我才有权利让你在这儿试用给我看,而不能用三个月到6个月的时间作为面试期来考核你。那这对应聘者也是不公平的。
福王是被马世英拥立的
鲁王只是监国
唐王素有大志,刚烈有谋,称帝但是被郑芝龙裹挟,郑芝龙投降后,唐王战死。
邵武帝是唐王的弟弟,唐王让他继位,他有不能退让的理由。
桂王是福王之外最名正言顺的,属于正常登基。
靖江王,这是一个野心家+傻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