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得去找判决书和证据了,以丁大龙律师的回答中介绍的案情为事实基础:
法律之外的办法就是造舆论导向了,比如当前的热度就是用“中国人的命不如外国人”炒作起来的,我不相信这种诛心的话题是自然产生。而且网友这两年只限于性侵和未成年人两个敏感点容易被煽动,对阶级矛盾已经没以前那么盲目了,这个舆论导向一开始就没抓住关键,学学人家于欢案的舆论导向是怎么造谣的。
法律之内的办法,首先要看这个案件都有哪些足以导致死立执的因素,然后看有没有办法去否定或推翻这些因素:
1、持刀刺要害,且击打头部。
说明主观上追求剥夺生命,而不仅仅是伤害。罪名是故意杀人罪,不是故意伤害罪。前者更容易死刑。
相应的,要尽量从证据里面找主观只是想伤害的线索。
2、预谋。
专门去买刀回去杀人。这已经不是一时情绪上头了,而是预谋犯罪。
相应的,要从证据里面找有没有可能否定这一推断的线索。
3、卑鄙动机。
因为极其轻微且自身有过错的矛盾而杀人,属于卑鄙动机,适用死刑时也会考虑。
相应的,要从证据里面找被害人一方有过错,甚至是激化矛盾的线索。
4、有暴力前科和他罪,说明刑罚的改造效果不明显,潜在的人身危险性大。
相应的,要找这人也有温柔乖巧一面的线索或依据。
其次,要找从轻量刑的相关依据,常见的包括:
5、赔偿谅解。
6、精神病人。
7、认定犯罪的证据存在问题。
8、道德上的情有可源之处。
没研究过证据内容,只是按一般此类案件的情况来说,1-4足够死立执了,想要推翻也很困难,裁判文书网上类似案情判死立执的不在少数。想改死缓,有较小的机会,但主要看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