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立flag: 不论题主“重回郡县制”的主张如何,需要明白的是,顶层制度难以人为设计;退一步讲,即便顶层制度可以人为设计,题主的主张亦不合理。
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假设某大学正在设计其顶层制度,站在校方的角度审视,集中资源设置一个统一的IT部门,为全校各院系解决技术问题,无疑是最符合专业化原则的制度安排。但在实践中,我们却发现,这项制度没有能够持续多久,各学院就陆续设立了自己的IT部门。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的机构冗余呢?
原因不难解释:看起来符合学校利益的顶层设计,却不一定符合院系的利益。试想,如果A学院和B学院都遇到了技术故障,而技术人员一次只能为一个学院解决技术问题的话,那么他们就需要排队。排队意味着无法获得即时的服务,显然会造成不便。而院系如果有自己的IT部门,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透过这个例子,我们不禁寻思,一个非常完善精巧的制度,是否能够被一个伟人、一群天才,或者说一个全知的制度设计者自上而下地设计出来?
可惜,现实里没有全知的设计者。所以,经济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稳定的制度是演化出来的,而不是设计出来的。历史上历次变法和几十年前计划经济的失败,似乎也佐证了这一观点。
尽管我们敬爱的邓爷爷被称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但是他老人家也承认,改革开放是摸着石头过河,谁也没有经验,谁也不知道怎么改,我们只有从实践中学习。中央做的事,本质上来说是在政策上给地方松绑,释放出更多的资源,并非出具一份详尽的操作图。宝贵的经验全部都是在实践中积累起来的。
正如前面几位答主提到的一个现象,中国历史上无论几次努力推行郡县制,最后都会向三级制收敛,朝廷派到大区的监察机构无一例外总会演变成为一级地方政府。这就说明,三级制才是最有管治效率的一种制度安排。
题主提到层级过多会造成管理成本增加的问题(姑且把题主说的资源截留,看作一种设置这一级管理机构需要付出的成本吧),但是题主却没有考虑到管理单位的增加(“郡”的数量远远多于“省”),也会给中央管理机构带来巨大的协调成本。比如,如果现在地方想和中央单独对话,中央只要跟34个省级单位谈即可;但如果改成郡县制,就要谈几百次甚至更多。(这也是为什么大学和科系之间有学院——校长大概也不愿意直接面对数量庞大的系主任吧。)
此外,中国幅员广阔,涉及到修路、防洪这些区域协作的事务,郡也是没有办法自己单干的。中央离得太远,无疑省是更为合适的协调机构。
现实往往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它杂糅了多方的利益,不会轻易被改变。聪明的制度设计者影响现实的方式大多是边际的、渐近的、局部的,最符合中国实情的制度安排,可能只有历史才能“钦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