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在美国所接触到的情况吧:
随口就可以精确说出法律条文,甚至对于其他相关判例的事实基础与法律论证都张口就来,的确是法律从业者普遍能够做到的,
但这样的信手拈来,靠的不是强行去“记住”所有的法律以及相关判例,而是靠事先做出预测:我的客户/对面的辩护律师/庭上的法官可能关心什么?在这一次接洽客户/与对方律师会晤/出席庭审或者听证时可能遇到哪些法律问题?
举个自己的例子,今天我作为检方参加了一场听证,关于违反缓刑条件的,
按照缓刑要求,被告在服缓刑期间不能使用任何违禁药物(毒品),也不得饮酒,然而再一次随机抽样检测中,缓刑监督人发现被告血液中有可卡因成分,
被告律师提出质疑,要求检方提供该次检测的“所有检测报告、工作文件记录以及参与人员的信息”,并要求检方提供这类检测的原理说明,程序介绍以及使用到的仪器设备和试剂资料。
看到被告条件这么多,我就说了,可以啊,相关费用你们们承担就行,
被告律师说法律没有要求被告要承担调查成本,
我就直接说了,这位兄台,我们可否走前一步到法官面前说几句,然后问法官,“may we approach",
到了法官面前,我就直接说道,”明州刑事诉讼程序规则9.05条(Minnesota Criminal Procedure Rule 9.05)规定,在向检方要求提供资料时,法院可以令被告承担合理的调查费用;9.05条有两条例外,一是被告律师符合大明州律611.216的要求;二是被告缺乏承担调查成本的经济能力,这两条在此案中都不适用,理由如下...."
接着,我又引了一个判例,Berge v. Commissioner of Public Safety, 说明法院的确有让被告完全承担检方调查取证费用的先例,
于是法官就点头了,对被告说说那你们付调查费用吧。
之所以能在法官面前甩出“报法条”的技能,绝对不是因为我“学过”或者当时就“背”住了这些法律条文以及判例,实际上我是在听证前一天才知道还有这回事的,
完全是因为预测到了:今天的听证涉及到对毒品检测结果的异议,于是被告很可能要求检方提供信息,既然涉及要求检方提供资料的问题,那费用方面就可以争取一下,
因此,就临时报了个佛脚,上网(lexis nexis)搜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看两遍,看的眼熟了,第二天就可以马上甩出来用,
明天肯定就忘了。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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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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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