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看不下去,很多人没做过法援就在这里指点江山。
法援案件的范围很广,并不仅仅局限于刑事。提问者的问题直接把法援锁定为刑事范围这是有失偏颇的,但在刑事案件中,从效果上法援律师不如委托律师是大概率。因为法援律师得到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才会介入,尤其是刑事全覆盖后,简易速裁开庭前一个星期才介入算好的,大多情况下都是赶鸭子上架——指定到开庭只有三天。
只有为数不多的案子公安侦查阶段才会有真·法援律师指派,大多情况你们看到的法援律师都是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常驻的值班律师…那样的律师效果上是大打折扣的,主要原因大家可以猜。
委托律师没有大家猜的这种效果,而且在侦查阶段就会介入。而刑事案件中律师介入早的好处就是让案件在公安和检察院阶段跟承办人做好法律适用工作、证据整理工作以及沟通工作,在案件还没有被定性定型前解决问题,所以大多数辩护效果好的案件可能都不用进审判阶段,即便进入了审判阶段也是前期把工作做好的结果。另外,从工作强度上法官是最厉害的无疑,但公安刑侦民警和检察官的工作强度也并不低。这就要说到其他法援律师参与的案件了,譬如民事、行政、再审和国家赔偿类。这些案件法援律师直接面对的是法官,这其实和委托律师是一样的,即律师参与程度是同等的。而此时,委托律师和法援律师做对比的意义就能体现出来,认真的和不认真的差距很大,此时即便花钱请的律师效果都不一定有法援律师效果好。因为这些法援律师大多数情况下由于办理案件数量多,长期与法官有业务上的往来已经打下了很好的合作基础建立起了信任。
为什么要提司法机关工作强度?因为有些时候并非承办人不想把案子办好,而是案子太多、繁琐的事情太多,一会儿处理这个信访、一会儿处理那个投诉,一会儿上面指派任务,社会又那么浮躁,能静下来办案子的时间不多……电影电视剧里你们看到一个检察官、一个公安民警只跟一个案子的情况普通小案子基本就不存在。要知道,只要是政府部门肯定会受编制所影响,即便辅警也有人员数量限制,哪有那么多人为你专门服务?在美帝大多数地区也一样,少部分地区存在一对一的情况也不多。(分税制优势不解释。)所以,如果有一个律师——外部人员,帮他分担掉一些法律适用以及法律检索上的问题,他们能减少很大的工作量。而且公安机关承办人大多数都没有过司法考试,这个时候专业的律师实行「降维打击」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这固然有些夸张了,但是你们可以设想下,办错案子肯定要担责,谁愿意没事背雷接锅?即便存在组织意识不强的懒人和庸人,如果有一个人突然出现帮助排雷,他难道不愿意吗?倘若从这一点上切入,那真的应验了一句话:“公检法以及律师都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份子。”大家相互帮忙相互排雷,而不是相互瞧不起相互抬扛。可是实践中,往往法治越不发达的地方,这种共同体的认识越低……
而且委托律师和法援律师根本没必要相互抬扛和比较,服务的群体和对象不一样,人各有志。有些年轻律师和刚入行的律师为了学习、为了生存办案的认真程度反而要高于老法师们。
最后,从经济、社会层面上来说,在互联网时代,当事人找律师运气成份也占了不可小视的一部分。现在各种营销包装手段十分浮夸,譬如抖音、快手的一些律师营销,而当事人获得律师认真专业程度的信息又很单一,想要寻觅到认真、专业的律师并不容易。
答案不用想,肯定是不一定啊。
什么情况下法援律师辩护效果好?
1、代理律师非常用心,不是走量的。一年做50个刑事案子,换谁都要累死,数量和质量有时候真的不能同类比。可惜的是,大多数法援律师恨不得专业做法援(至于为什么总是他们能分到法援案件,我是真的不知道)。
前年我突然有一个月特别顺利,几个在押当事人都取保了,无聊之下就去找所里想代理一个法援案件。行政人员拒绝了我的要求,具体理由就不写了,反正很奇葩。
结果去年,也不知道为啥,有个重点案件(据另一个区的警察告诉我,这是全市通报的典型案例)突然指定我老板代理。根据我们做案子的一般习惯,我就去打前站了。
第一次会见很顺利,交了取保申请,公安机关表示必须要等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再次会见时,奇怪的事情就出现了。
看守所:你会见谁?
我:HC。
看守所:这不是法援案件吗?你怎么又来了?
我:??法援案件难道只能会见一次??有这规定?
看守所:没有,但是法援嘛,会见一次就得啦。
我:哦,有新情况嘛,再让我见一次吧。
你怎么又来了这句话,在第三次会见的时候我又听到了一遍……
经过各种努力,37天当事人取保了。律所说下一个阶段不会指定给同一个律师,我们就很愉快地say bye
结果三个月后,法援中心通知我,王律师,这个案子进检啦,你去阅卷吧。
???怎么还是我?
期间怎么代理与本案无关,结果是,另外两个同案犯判了实刑,我当事人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效果好吗?好。检察院还特意跟法援中心表扬我们专业素质高。
但你问我还做吗?后来我跟法援中心的约定是,一年最多做两个案子,多了真做不起。
2、被援助案件很有社会影响力。
这个例子不好举。有一些很有影响的案件,比如颠覆国家政权罪,确切来说属于指定辩护,被指定的律师受各方监督,自己也需要凭借代理这些案件博知名度,所以代理效果肯定也好。
3、被援助案件是律师需要的案件。
这里扩展一下,真正的法援案件指法援中心分配的案件。但在我们的工作当中,偶尔会代理一些收费标准明显低于正常标准,甚至只收差旅费也要做的案件,实际上和法援案件也差不多。
比如我们团队,死刑类案件,毒品类案件,或者非常能激发起我老板兴趣的有争议案件,他都可能破例代理。
有的案子能赚钱,有的案子既能赚钱又能赚经验,还有的案子,即使不给钱,也值得去代理。
希望每一个法援案件都能遇到尽心尽力的律师。
“30多年前,我第一次和史蒂夫见面,我们两人生命中的一多半时间是同事,竞争对手与朋友关系。”,比尔·盖茨,苹果最重要的竞争对手,微软创始人在一份声明中如是说。
盖茨说:“世界上很少见到有史蒂夫这样巨大的影响力,其中一些将是后来许多代人会感受到的。对于我们这些有幸与他一起工作的人来说,这是伟大的荣誉。我们会十分的怀念史蒂夫。”
盖茨夫人梅琳达在Twitter上写道:“非常悲伤的获悉史蒂夫去世的消息,他是一位真正的创新者与一个伟大的人。”
微软联合创始人Paul Allen也表达乔布斯的家人与朋友表达哀悼之词,他在Twitter上说:“我们已经失去一位特立独行的科技业先锋与领导者,他知道如何制造令人震惊的伟大产品。”
Ethernet创始人Bob Metcalfe说:“唉,愿他安息。没有他的疯狂而伟大的想法,我们要怎么做?”
Facebook创始人Mark Zuckerberg说:“史蒂夫,感谢你的成为我的导师与朋友。感谢你改变世界的做为。我会怀念你。”
Google创始人Larry Page说,即使处于病中,乔布斯仍然乐意给他提供建议,他说:“我非常非常悲伤的听到史蒂夫去世的消息。他是一位伟人,取得了极高的成就与辉煌。他总是有能力用寥寥数语就开启你的思想,而这些思想是自己之前未曾想到的。他用户体验至上的主张总是激励着我。”
Google联合创始人Sergey Brin说:“从Google创业的初期开始,当我们和Larry需求远景与领导力激励时,我们总是朝向苹果总部的方向。史蒂夫,你卓越的热情已被任何触摸了苹果产品(包括我们正在写这段话的Macbook)的人所感受到。我们几次碰面当中,我已经见证了这种热情。”
http://Salesforce.com CEO Marc Benioff说:“乔布斯是我们行业的最伟大的领导者。我真的很悲伤。这是全世界的一个重大损失。我将永远缅怀他。他为我做了很多。”
戴尔创始人Michael Dell说:“今天,世界失去了一位有远见的领导人,科技产业失去一位标志性的传奇人物,我失去一位朋友和老乡,史蒂夫乔布斯的遗产将被世代铭记。”
AOL副总裁Blake Irving说:“鼓舞人心的领导,非凡的远见,他带来不可复制的成功与宗教。感谢你,史蒂夫。”
雅虎Twitter上的一个帖子写道:“他身后是无尽的改变我们生活的创新。”
加州州长Jerry Brown说:“乔布斯是一位伟大的加州创新者,他诠释了一个完全独立与创新的人能取得的成就。很少有人如他一样对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力量与优雅。”
小米公司说:(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