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坚决要走,通过执业调处,也可以找所主任求求情,办法还是挺多的,总之,律所是拦不住你的。
另外,我也提个小小的意见,这种执业以后两年内不能转所的制度,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那么一个所主任,知法犯法,可见其格局。
格局这么小的老大,值得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