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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许多中国人不愿意打官司?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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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谈两个人事儿,第一个事儿,是亲身经历,第二个,是社会报道

我就不匿名了,这个是真人真事儿,觉得我侵犯啥权益的可以来找我打官司

第一件事儿:

以前跟着我干的一个小朋友家是枣庄的,家里是干建筑的,本地某国企请他爹的公司2010年左右干了些工程,大概35万

然后他爹就开始了长达十年的要债之路

从他上大学之前要到2016年左右都在要钱

2016年左右他跟着我实习,给我讲了讲这个事儿,我开始给他出谋划策,包括如何打官司等等,细节不表,最终2018年宣判,大体上来说就是认可,判对方赔付

在这之前我是相信地方法院和判决的法律效力的,而且相信法院的执行力度

然后当地的基层政府、被执行企业开始了目瞪口呆的操作

首先是被告企业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扛着拒不执行,法院似乎也没什么办法,多次咨询后,被告知企业没钱,只能等着

然后我同学在法院和市一级都进行了信访

从这开始我就看不懂了,因为后面的事儿似乎和法律关系都不大了,法院更是没影儿了


首先,企业获得了我这个实习生的电话,本地信访部门也获得了实习生的电话(起诉和打官司都是实习生他爹),然后某个神秘的人居然从济南找到了我这个实习生,并且报出实习生的单位,以及掌握的他家庭的资料,而且对他进行了一番软性威胁,意思是掌握了你的资料,你这么闹对你和家里人不好,最好是听他们安排,钱最好再缓缓,然后各种电话骚扰

这时候我这个实习生已经考上了另一个国企的编制,去上班了,受了惊吓跑来和我商量对策,安抚半天以后,我已经万般无奈,只能给他出主意:

闹吧

当然作为熟知舆情和基层政府最怕什么的人,我给他直指要害:

省一级信访


具体不多说了会被删,大体来说就是你只要翔实,信访即可,而且钻了空子,我实习生已经是济南户口,绕开了枣庄本地给他的压力,找不到给他施加压力的点,实习生的爹心脏搭桥刚一年,急需用钱基本上破罐子破摔了,闹到底

而且我要求他全程录音,所有电话、面谈,见领导,全都录音

本地骚操作就是派了一个满口谎言的街道办副主任,蹲到他家求他写情况说明(省级信访必须有结果,而且需要信访人的亲笔回复),后来写好了一份说明求他爹签字,他爹犹豫不决给他打电话,小实习生又来找我问,签不签

我就问他一个问题:

给钱了吗

答:没给

我就说:不给死也不签,说出花来也不签,现在基层领导正在经受极大的考验(省级信访通知市,市到街道)

然后从地方街道办主任上升到了市里面领导出面劝说他,承诺签了立马给钱,其间各种电话,各种摇摆

我的回答如下(左边我实习生,右边是我)

后面我也懒得打字,直接电话打过去,这个过程持续了若干天,死活不签字

最终在不懈的努力下

到目前为止,我写回答的时候,这事儿还没圆满解决(2020年5月中旬)

这事儿

有证据、有判决、有各种文书,大量的录音、录像,各种证明,各种当事人,也请了律师,能做的都做了

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依然是:

闹一闹


所以通过这个事儿总结了一个道理:


有时候真不是我想当刁民


————————————

第二件事儿:

马彬案

(内容源自网络、刘虎文章《最后的案件》、《律媒桥》专题、《大案刑辩》等稿件等整理)

2016年6月18日,企业家马彬在北京房山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失踪,十多天后,家人才得知他被带到了哈尔滨。

2018年5月15日,他在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加格达奇法院接受图强林区基层法院的审理,当庭陈述被严重刑讯逼供,并脱下裤子要求验伤,法庭被迫中止审理。

2019年3月6日,马彬突发脑梗住院,随时有生命危险,但图强法院依然拒绝了其辩护人徐昕律师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10月16日,马彬脑梗死,依然被拒绝取保。10月19日,马彬成为植物人,终于被送进医院。

2020年6月19日,马斌病逝。

马彬是北京房山人,出生于1961年,是宝恒投资有限公司、中油丰年(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瑞雪丰年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董事长。

2012年上半年,马彬控股的宝恒投资有限公司受宁波北大荒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恳请,以2.9亿元的价格收购了三亚保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后因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三亚保力公司的两名实际股东——北大荒物流及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侵害,马彬对建设集团及北大荒物流提起多项诉讼,其中,4宗已经一审二审胜诉,1宗在一审胜诉的基础上申请中止;另外3宗因马彬被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图强林区检察院强行带走而被迫中止。

马彬是2016年6月18日被抓走的,6月24日才被黑龙江省图强林业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刑事拘留,中间的7天发生了什么?马彬后来在庭审时说,他遭遇到了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

2016年6月24日,马彬因为涉嫌行贿罪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日由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指定图强林区检察院侦查管辖,图强林区检察院同日决定刑拘;

同年7月8日由黑龙江省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决定逮捕,次日由图强林业局公安分局执行。

对此事的第一问,专业人士可以讨论:

黑龙江对本案有没有管辖权?

马彬是北京房山人,他收购的是海南三亚的企业,指控的行贿行为都发生在北京,不在黑龙江。

依据刑事诉讼法,此案要么归犯罪发生地法院审理,要么归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理,不是北京也是三亚,黑龙江的法院凭什么审理呢?

图强法院对此也有解释:

该案取得了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的指定管辖函而进行审理。

问题二:

黑龙江高级法院也无权管辖该案,那为什么能指定下级法院去审理呢?

而且目前来看,图强检察院也取得了黑龙江省检察院的指定管辖权

但是,黑龙江省检察院也无权管辖此案。

图强林区2015年的总产值是3.83亿元,而本案“挪用公款”部分就达到了2.9亿元,图强法院创建36年来还从未审理过如此“大案”。

马彬在法院开庭的时候连连发问:

我是北京人,公司也是上海或北京的,本案和大兴安岭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大兴安岭的法院凭什么审判我?你们有管辖权吗?

我一年前就要求验伤,跟你审判长提过多次,为什么就是不给我验?

我如何能够相信你们能够公正审判?就算你们图强法院要审我,为什么要借加格达奇的法院,就算有一天我被冤枉了,我也想看看审判我的法院的样子,你们为什么不让我看?

当庭,马彬声泪俱下地讲述自己被刑讯逼供的经过:

他被强行带至哈尔滨后,检方的刑讯逼供的手段有:暴打,打耳光,长时间固定坐姿,不让睡觉,威胁、侮辱、诱供,多次以死亡相威胁。

2016年6月23日,侦查人员将马彬蒙上头套,外提到野外,进行残酷刑讯。

拳打脚踢之后,侦查人员还拿钝器往其双腿部猛击,后又用方钢在其腿上滚动碾压,最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笔录让其签字。

当时如果不签,他很可能会被打死。

为了保命,马彬只得按照他们的提示进行供述,并编造了虚假的交待材料。

这里面还牵扯了一个更有趣的事情:

大兴安岭图强林区基层法院是中国非常罕见的名字里面没有“人民”二字的法院,图强林区基层法院位于图强镇。

图强镇是森工企业图强林业局(县处级)局址所在地。

政企合一,归属大兴安岭地区直辖。

镇上90%的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属于林业系统,林区法院也一样。

额木尔河从这里流向黑龙江,汇入鄂霍次克海,奔向太平洋。“中国最北点”乌苏里江的卡伦浅滩,也位于图强林区。

图强法院还有更厉害的地方,因为各种未知问题,图强法院需要借用一千公里之外的加格达奇法院的审判庭来审理此案,法官需要坐6个多小时火车才能过来。

干吗要这样?

谁也不知道。

图强法院只有一名从事刑事案件的法官,合议庭三位法官中,有两位来自民事审判庭,一名法官另一名是法院纪检组长。

如此颤颤巍巍地组成了一个合议庭,审理“大案”。

5月11日,法官曲祥川和两名同事从图强乘坐法院公车赶往加格达奇,千里迢迢去审理该案。

曲祥川便是刑事审判庭庭长,也是院里唯一的刑事法官;他的两名合议庭同事郝春梅、朱成斌,都是从别处“借”来的——郝春梅是民一庭法官,朱成斌是院纪检组组长。

5月15日上午,曲祥川等审理的案件在加格达奇区法院开审,不过,仅仅开审了一个小时,就因为被告人坚决要求验伤,宣布休庭。与他们同时前来参与庭审服务工作的一位法院同事为此担心:

他们法院随时可能被撤销建制,而该起案件的审理看上去会旷日持久,很可能该案还没结案,他们的法院就已不复存在了。

他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由于面临改制,图强法院担着这个案子审着审着,他们法院没了。

而担心最终成真:案子没审完,法院已更名漠河法院。

等等,法院改制?法院没了?

也就是说:

这个案子正好赶上法院改制,在羁押人员病故死,案子没完法院没了

这种巧合……

还真是挺巧

随着马老板的病逝

看起来似乎所有问题都烟消云散了……

这件事目前还没有后续,说起来还真是…希望看看事情到底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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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个法律系统就设计成让你别打官司。

所以实践中没有集体诉讼,没有惩罚性赔偿,禁止律师费从赔偿中分成。

中国打官司除了迫不得已以外,大概率就是为了一个"理",通俗一点:吃饱了撑的。

如果还不理解,不是有个电影<秋菊打官司>嘛,就是这个意思。

同时呢,中国目前大多数人的经济能力确实还真没到可以吃饱了撑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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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有些东西通过私底下协商,通过道理,规矩,人情之类的能解决。同时,有些事情现在道德或者规矩是对的,上了法庭就不一定了。

因为法庭只讲法律,他不偏袒任何人。但是这并不代表你一定就是那个法律的被保护者和受益者。

这是优点,也是缺点。

至于上升到阴谋论和黑暗面啥的……咱就别说了,懂的都懂,说出来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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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前保险公司的讼棍,给你举个例子吧。。

假设你开车被人追尾,损失不大,修车费用1000元。但是对方耍赖,不肯赔,他认定你不会为了那么一点钱就去法院起诉。

而你为了出口气,下决心要去法院起诉他。

首先,你要先去交警队,获取对方的资料,然后去法院写诉状(通常交通事故中的被告是肇事司机、肇事车辆的车主、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肇事司机和车主可能是同一人,除非肇事车辆没有保险,否则一般交通事故的官司至少有两个被告)。法院受理了你的诉状书,资料不出错的话一般一个星期出传票,传票会以书信的形式寄往原告与被告手里。

如果对方认怂了,主动找你给赔偿,然后你撤诉。这是最好最快的结果。


但如果你碰到的是一个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呢?


传票寄出,被告不收,包括故意不收以及客观原因没有送达,那么法院就得公告三个月,才能开庭审理。开庭时,由于被告缺席,无法进行调解,只能进行判决。判决书一般一个星期出来,同样是书信形式寄往原告、被告手里。但也是同样,被告不收,不管是他故意不收还是什么原因他没收到,反正结果都一样,法院还是要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满了,又有十五天执行期,十五天之内被告没有按照判决执行赔偿,原告才能去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实际需要多少时间,要看具体的执行金额。一千元的话一般是两个星期。


一个星期(7天)+三个月(按每个月30天算)+一个星期+三个月+十五天+两个星期=224天。。


一次很简单的交通事故,碰上一个跟你死磕的老赖,你要半年多才能拿回你的赔偿。天朝的维权成本高,不仅高在金钱成本,也高在时间成本。。


扩展一下。我应诉的时候,发现很多人以为“不出庭应诉,就直接算败诉”,其实不是的。原告(或代理人)不出庭的话,确实会按照撤诉处理。但被告不出庭,不会直接影响审理,只会当被告放弃答辩。。

还是以交通事故为例。原告起诉,必须自己拿出证据主张自己的损失,即使被告不出庭,判决结果也要根据原告的证据来审理。有些人以为,只要被告不出庭,即使我的损失只是几百块钱,那我起诉被告要求赔我一台新车,我也能胜诉。这是错的。。

另外,一般车辆都有保险,只有保险够赔,车主、肇事司机连开庭都不用去(上升到刑事法庭的除外),保险公司会有专门的诉讼人员出庭。交通事故除非有人受伤,否则基本都是简单明了的,基本没有答辩的余地,这些案件经常连保险公司自己都懒得出庭。。


评论区不少人说代位求偿,我当然知道可以代位求偿,但是我这个案例是建立在一个大前提下的:为了出口气。。


评论区还有一位小兄弟提出,要建立一种能马上解决问题的“便捷法庭”。我只能说,有想法很好,但是能不能实行那是另外一回事。

任何一种现行的制度、体系,都是专业人士进行了无数的评估与实验之后得出来“最适合现行”的结果。

比如应试教育,这么多人吐槽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是没有改革?就是因为目前来说还是没有其他的方式比应试教育更适合我国国情。

又比如汽车上油门、刹车放在一起,容易踩错。外行人都知道容易踩错,汽车设计师不知道?可能吗?然而坚持采用这种设计,就是因为没有更好的设计方案。无数实验证实,不管怎么的操作方式,该出错的人还是会出错,目前采用的设计方案就是最佳方案。

所以不要以你一个门外汉的思维去评判专业人士,专业的事就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而不是你一个外行有点想法就以为自己能日天了。。

你如果不服,大可以去考个律师、法官来当当,然后推行你的改革。我等你用成果来打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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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像题主那样的人常常以为整件事会以打官司胜诉而结束——实不相瞒,以前我也这么认为的。

但真等我遇到事情打官司胜诉之后,才知道这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胜诉六七年了,能成功执行回来的金额不足5%,再扣除打官司的各种成本和律师费用和提成,差不多就是颗粒无收的白折腾。


user avatar   liu-zi-lin-55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以前威胁吓人:再闹我弄死你。

现在威胁吓人:你可以起诉我。

经手过不少信访件,调解进入僵持阶段以后,往往无理的一方直接摊牌了,你可以走法律途径告我嘛。一般这个时候求助人就急了,到此,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因为涉法涉诉的信访案程序上只能这样。

但是还是有人选择相信法律和程序,告了,政府违法强拆的官司,从2019年打到2021年,赢了,但是法院只是判决政府行政违法,至于后续怎么赔偿,按照什么标准,求助人需要再次进行起诉,这期间,由于求助人是公职人员,出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求助人在赢了官司后想要调解,而求助人老婆不愿意,夫妻俩因为此事离了婚,现在求助人撤诉,求助人老婆选择继续告。

还有一个案件,扫黑结束后,被害人想要拿回自己的欠款,但是涉黑人员已经进去了,黑财已经充了财政,这几个人拿着欠条,以及各种证据去法院起诉,现在已经2年多了,欠款仍然一直未拨付,问执行局就说他们也在等。这还是没有纠纷的情况下。

上一份工作有个同事,某天桌子上有个判决书,就问他啥情况,他说打官司要工资,劳动仲裁了一年多对方就是说没钱不给,最后说给,用物品抵账,没办法走起诉,还好,挺顺利,只用了8个月。


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成本太大。

请注意啊朋友们,这个流程,不止是对老百姓,对任何人,包括体制内的人都是一样的。我自己点外卖,点了一份汉堡,汉堡的肉直接是生的就给我夹进来了,我一口没咬断,拿起面包发现肉是生的,当天带着东西直接去了该店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同时12315投诉备个案,该所一位老同志陪同我到了店里调解,工作人员辩称,不属于质量问题,不予赔偿,最多赔5个汉堡,我说你们销售的汉堡属于“即食”产品吧,如果其中一种食材没有经过烹饪就包装销售,那就是质量问题,我要求按照食安法赔偿1000元。

对方:呵呵。

老同志给我拉一边:小伙子,见好就收,不要认死理,我也不是故意泄你的气,之前有个人遇见过类似的问题,认死理,没协商好,走的起诉,现在快2年了,还没解决呢。这样,你说个数,我中间调解一下,大家解决了就行,你这不是也没吃出问题嘛!

最后,我肯定是妥协了,按照订单金额5倍赔偿。

PS:我媳妇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编制人员

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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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

有个货欠我8万块钱,4年了我急用钱问它要,狗东西不给,丫的才换的车。有换车的钱没还我的钱。丫说我没钱,有本事告我去。

我TM还真报警了,先是调解,调解室说的准备还,然后出门又不认了。等再报警警察说找法院吧,我们这没办法。

然后找法院,找律师咨询不要钱,起诉这一步就开始要钱了,然后有个律师同学说不用这么麻烦。你去它单位,找它领导很容易就解决了。你起诉先排队,排上了再判下来,判下来再执行,执行不顺利还要你再去举证。一个流程下来黄花菜都凉了。不如去闹。

果不其然,我上午去的,下午就还了一半。不到一个礼拜还清了。

一件小事,还是我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都要这么麻烦,真不如闹一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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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人掌实权, 点头晃脑就来钱。二等人搞承包, 吃喝嫖赌全报销。

三等人大盖帽, 吃完原告吃被告。四等人当律师, 发财全靠打官司。

五等人干个体, 骗完老张骗老李。六等人手术刀,要治病来递红包。

七等人当演员, 扭扭唱唱就来钱。八等人交警队, 马路旁边吃社会。

九等人跑销售, 年年月月吃回扣。十等人主人翁, 挟着饭盒学雷锋。


---------------------------出自公开出版物,贾平凹《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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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今天早上有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说自己几年前因为做生意亏损导致多张信用卡逾期且无法偿还。

如今因为成为失信执行人,生活吃穿住行都非常不方便,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恢复正常人的生活自由。

我说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也没有什么特别差的办法,只有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还钱。

把钱都还了,再过几年刷新征信,你还能做回一个正常人。

不打官司能实现今天这个效果么,肯定不行。也不知道是为啥,太多人都在唱衰打官司,唱衰执行,正是因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口口相传打赢官司也没有用。

真的没用吗?

未必,随着现在对于征信普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诉讼可以带来的失信被执行人,往往可以倒逼败诉的一方主动选择执行判决。

回到我开头说的那句话,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很多人在做事情之前,会希望先把这件事情提前想好10分,然后再去做这件事情,但凡很难达到10分或者没有10分的把握,犹犹豫豫最终都选择不做。

在打官司之前,我们会咨询律师。

会询问打官司的成功率,成功率如果不高的话,愿意支付律师费打官司的人不多。

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在执行上再有难度的话,比如对方是一个穷逼,再愿意付律师费打官司的人更少。

这就是空谈,纸上谈兵,指点江山,总觉得在一个小办公室谈个三天三夜,精准计算概率,就能把别人欠你的钱要回来。


我一直是一个实干派的人,虽然我在知乎上也喜欢分享一些观点,但是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办事情。

收费替委托人办事情,替自己办事情。

我每多踏出去一步,距离我们想要实现的结果就更近了一些。常常,曾经我和我的委托人一度以为没有可能办成的事儿,曾经以为不太可能执行成功的案子,因为时间的关系,因为变量,这些纠纷最终变得轻而易举。

所有人都在静止的看待问题,把债务的相对方想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想象对方的情况只会更糟,所以即便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而忽视了:其实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变量,如今的他可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是一个没有追求的臭屌丝。

但是未来的某一天,他可能对人生有了追求,可能因为一个喜欢的人想变得更好,他有执行的能力,而你却没有可供执行的裁判文书。(诉讼时效3年,执行时效2年)

我一向是,就算对方没有钱,也要让对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让对方有去赚钱的动力,如果你和社会都不逼他一把,他可能一辈子都这样了。

很多人,从小有吃有穿长大,有父母的避风港,没吃过什么大的苦,缺的就是被社会鞭打。

为了他们好,我们绝不能手软,法律武器是一个温柔的武器,一个催人奋进的武器。

为何不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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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次你就知道了。有多麻烦,有多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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