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斗杀西门庆后,知县叫那令史先问了王婆口词,一般供说,四家邻舍指证明白;又唤过何九叔、郓哥,都取了明白供状。
且把武松同这婆子枷了,收在监内;一干平人寄监在门房里。
此时郓哥才知道打官司的可怕,他与何九叔并四家邻舍和西门庆妻小,与武松一同在县衙门房中押了一个月。又因案子转到东平府,被押到东平府大牢中关了两个月。
王婆被剐,武松发配之后,一干证人也被关得骨瘦如柴,西门庆的妻小已死了两个。何九叔、郓哥、四家邻舍虽且带回县去,却还是不许离家,还要等朝廷明降,方始细断。
若不是武松后来又托人将了十二三两银子与了郓哥的老爹,等候发落期间既无营生也无家业的爷俩,早就饿死在家里了。
没想到随手一答不少人跟回,看评论,一方面能看出很多人还是不懂怎么利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另一方面也能看出二手房买卖房东随意涨价违约是多遭人厌恶。
回帖里议论最大的是有人认为不应该赔付差价,这个当然可以,你可以选择三种赔偿方式:
被违约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一种方式来提起诉讼,认为不可以的,可以去查查法律文件,不愿意查的,可以去问问律师,自己不懂就不要在这里怼人了。
另一个问题,我猜测一审法官和被告有猫腻(经人提醒,这个猫腻也有很大可能是人情)是有我的“猜测”依据的,有些话在这里不能说,再者,这也是个人主观的猜测,没有证据,所以指名道姓,说地名,是不可能的,不然就是诽谤了。
能说的是,被告反复提醒我他跟法官们都很熟,并且被告是本地最大的一个企业(也是上市公司)的一个高管,证券软件里能直接看到股权的那种,这样的一个高管,认识几个高官或法官,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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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买房,付了定金后,还未来得及办手续,房价迅速飞涨,房东要涨价被我拒绝,继而房东违约不卖,因定金交的多,房东不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只愿意赔付很小一部分定金,我要求双倍定金返还,双方谈不拢,我说不行就由法院判,房东说他跟市里的法官都很熟(这个我相信,因为对方是本地一个基本是最大的企业的高管),他不怕。
我遂等合同最后期限过了之后,收集整理了证据,通过律师起诉,此时市场同类房子实际成交价已经翻了一倍,诉讼请求赔付房价上涨部分差额。
诉讼内容清晰,证据清晰,结果一审法官判的结果是证据不足,只判了双倍返还定金,连我的律师都惊呆了,还有这么判的。不服,上诉。
上诉成功,认为一审判决结果不合理,发回重审,二审换了法官,判决赔偿差价。
你要说一审法官和房东之间没有猫腻,谁信?
中国是人情社会,讲的是人情世故,常见的官司比如借款纠纷、离婚等等,打官司意味着你要和熟人撕破脸,要公开你们的信息,原告要承受舆论和道德压力。比如亲戚找你借了3万块,借的时候说好了1个月还,一拖3年,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你催他,人家说你们那么小气又不是不还你。逼急了他不单和你翻脸,还到处和其他亲戚污蔑你。明明吃亏的是你,得理的却是他。很多人害怕承受舆论和道德压力,而放弃走司法程序。
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被侵权的人往往面临举证困境。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家门口开了一家盲人按摩,搞促销充值3000送1000,你很高兴,冲了3000元。结果3个月后,你还没用完,对方由于经营不善,直接关门了。你上网一查,这家根本没有营业执照。你打110,110说这是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治安管理范畴;你打市场监督管理局,他说你这个直接起诉就行。当你准备起诉时,你发现问题:1、对方没有营业执照,连被告是谁都不知道;2、即使知道自然人被告的姓名,无法获知手机号和身份证号。这时,有人给你出主意,你可以去物业要租赁合同,看看是谁租的。你很高兴,终于找到一个方法可以解决问题,去了物业,物业说你无权调阅租赁合同,如果是相关部门来,他马上可以出示。你折腾了一圈,都不知道该告谁。好不容易你解决了以上的问题,新的问题来了,被告如果找不到,公告送达3个月,一审完了还有二审。等你追回来,扔出去的维权成本都超过了你的维权收益。所以大部分人,直接选择放弃维权。
法院上班时间一般是在工作日,也就说你上班的时候,法院也在上班,你下班了,他也下班了。在不委托律师、法院在本地的情况下,咨询、提交诉讼资料、调解、开庭、二审、申请执行这一套流程整下来了,你请假要扣多少钱。提交诉讼材料前,你要搜集证据、整理材料,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工作量也不一样。
信息不对称,普通人缺乏法律常识,对公检法有畏惧心理。中国的基层,生活着大量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淳朴而老实的老百姓,他们没学过也不了解法律常识,一方面老实守法,一方面愚蠢善良。尤其上代人经历了不少蹉跎,把去法院认为是晦气或者污点。 对法院的了解还是影视剧,包青天、九品芝麻官等等。他们连诉状都不会写,他们怎么会了解什么是刑事什么是民事呢?再加上现在各种套路骗局,比如北京著名的案件涉黑套路贷,民警、律师、公证员、涉黑公司联合骗走70多套老人房产,很多老人还以为是自己犯了法。这还是在北京,普通人素质要高于其他城市,可想而知,其他城市的老人又会是什么样。
派出所、法院都有绩效考核,调解贯穿始终。比如你在等公交,一大妈插队,你把她骂了,当众骂她傻13,她打了110。派出所来了后,会先把你俩分开,进行调解。因为大妈气还没消,肯定不同意,派出所把你俩拉到所里,再次调解,未果。然后给你俩一人放一个地方,让你俩等着。最后,大妈气消了,等不及了,说赔我300吧。你同意了,签了调解书,各回各家。很多案件走不到打官司那一步,因为司法系统资源有限,为了把司法资源给到那些更需要的人,一般案件纠纷庭外就解决了。
智力、资金、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司法资源向强势社会资源方倾斜。说几个常见情况:
律所一般内部有规定,标的额太少的案子不接,有五万的有十万的,为什么呢?律师也是人,一天也就是24小时,接了你这1万的案子,就没法接100万的案子,律所也要利益最大化。所以很多标的额较小的案件,你都找不到律师。说的直白一点,谁的钱越多就越请的起更好的律师。
强势资源方掌握有信息、资金和智力的绝对主动权。不少企业,长期游走在守法和违法边缘,企业有专职律师,重大案件还有长期服务的律所,而普通人连个律师朋友都没有,常见的劳资纠纷,连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知道。
律师法官也是人,他们也有自己的交际圈。这个不能说太细,自己品。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规,当然作为从业人员都是首先要遵守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但是是人就有七情六欲,所有社会问题的顶层都是价值观的问题。现在社会,谁不想开奔驰宝马,谁不想住大HOUSE,谁不想戴一下定制款的百达翠丽,谁不想让自己的老婆孩子跟着自己过上好生活呢?你一个进律所都要登记的人,怎么和那些白天直接进大律师办公室,晚上和律师一起会所的人打官司呢?
执行难。以经济纠纷为例,公司B欠了公司A300万,终审判决下来了,公司B要归还公司A本金和利息。公司A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执行的账户和财产信息必须由公司A提供,公司B下面有4个账户,公司A只知道一个,那么执行时只会冻结这一个账户,或者公司B以其他形式将该笔资金挪用或者隐匿,那么必须你公司A提供信息。但是公司A不掌握行政权力,他无法了解公司B的实际情况。那么法院也不会去详细调查公司B,只是以公司A提供的信息为依据,执行到为止,有就有,没有就没有。这也是被梦想窒息的贾老板依然风光的原因。
最后,大家多学习法律知识,相信法律是公平的,法律是武器,是他们的武器,更是我们的武器。
题外话,为什么那么人参加公考?他们是真的想为人们服务吗?你为什么从事这份职业,难道不是因为你能力所及能找到的最好工作吗?法院系统有约三分之二的是女性,为啥?工作稳定,好找对象啊。所以,法律描绘的法治社会理想是要靠那些真的能坚守信念,守住底线,不忘初心的从业者,带领大家实现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不是既定的现实。
一个常见的观点,中国的老百姓不懂法。司法从业资格的要求,是最低学历是本科。意味着律师这批人,他不是从中专、大专里选拔的,所以老百姓不懂法这不是理所当然吗?毕竟,律师考司法考试也没有那么容易啊,要不然还上什么厚大,听什么罗翔老师。法律的权威性、复杂性、实践性,决定了懂法的人只能是少数。
司法实践的问题,不在老百姓不懂法,而是在于司法资源有限,垄断在了少数人手里。这是一个悖论,司法是要为老百姓践行司法正义,同时,因为垄断又形成了不公平。你试图通过垄断去实现公平正义,这本身是不可能的。所以,法律只能是践行他的定义,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以前经常有机会和律师、法官打交道,和大家分享下真正司法实践的案例吧。
案例1:某公司高管和外部企业勾连,通过签署套路合同套取国有资产。公司花重金聘请某著名律师事务所律师,该案律师在签完合同2个月后,在委托公司反复催促下,才发起诉讼,而且委托企业多次沟通,希望律师能运用法律知识,找到关键点突破将责任人绳之以法。该案律师仅把合同里面简单的借款纠纷提取出来,作为诉讼请求。 肉眼可见律师的工作,套用模板写了诉状;去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然后一开庭提交了一下合同原件,最后就是等判决。而该企业支付了近20万的基础律师费。
案例2:某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不合,其中一个股东依据合伙协议依法申请强制清算。法院按照程序随机指定一个第三方有资质的破产清算公司执行强制清算,该公司未经股东允许,私自将被清算企业的现金挪走,在法官的再三追问下,才承认挪用现金的事实。
案例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分享了。分享几点经验吧:
1、不要迷信大律所,大律所的眼里往往没有小案子,律所的服务模式基本上是一个油头粉面的大律师去接案子,聊案子的时候,给你聊的酣畅淋漓,之后执行都是萌新小可爱律师去执行,从写诉状到开庭,你花了请大律师的钱,得到的是初级律师的服务;
2、律师能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民事案件中,尤其是借贷纠纷或者合同纠纷,律师就是套个模板写个诉状,开庭你以为是律政佳人辩论细节,其实法官就是走流程,双方律师提交证据,提供质证意见,最后判决是法官来判。所以,对于一些事实清晰、证据充分的案件,完全可以不请律师。
3、既不要迷信法律的绝对公正也不要迷信靠人情可以搞定一切。流程设计的再可靠,执行的永远是人。这么说,有些情况,司法做了详细的规定,没有人为因素干扰;有些情况,司法未作规定,就留下了操作空间。比如,你和A公司在A地签定了合同,结果对方违约了。经过多次沟通未果,你准备起诉,经过查询才知道,对方早就注销了。而A公司的股东B公司在B地还正常经营,你准备起诉B公司。但是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按照高院的规定,归被告的所在地法院管辖。那么当你在发生地A地法院起诉的时候,法官就可以直接不受理你的案件,要求你直接去B地起诉。但是,如果你认识一些人,A地法院其实也是可以受理的。千万不要小看这点小小的帮忙,就这一点,就减少了你不少的成本。中国那么大,如果B公司在交通不便的地方呢,比如你在内蒙古的海拉尔,他在新疆的喀什?
这是在保护你的爱国情怀。为什么古代都以讼狱一空作为地方治理的顶级政绩,就是因为上下都知道,只要打官司,一定是双方都不满意,大概率还要把无辜的倒霉蛋牵扯进来。无论怎么判,都很难得到满意的结果,所以才鼓励大家尽量通过宗族、礼教、道德等柔性方式解决,尽量别去碰刚性的官司。
另外古人也智慧的发现,无论法律定成什么样子,无论指导思想多么亲民,无论监督机制多么完善,只要时间稍微一长,具体办事人员也就是“吏员”就能找到为自己谋福利的方法。对于那些吏员来说,只要有人来打官司,自己就能把原告被告全都吃破产。
最简单的,你知道为什么审案子的时候老爷叫谁就能马上提过来吗?因为从被告到证人全都在大牢里面关着呢。不管你什么身份,只要关进去你就得给钱,不然挨打不说,天天把你栓在马桶边上,吃饭睡觉都得对着屎。而且那些屎还不是新鲜粪便,都是发酵好的陈屎,让你对着它们一呆就三天,看你给不给钱?
更厉害的是时间没盼头,一个案子拖上几个月一两年都是平常事,这期间你就在大牢里面住着吧,最后就是打赢了官司,对朝廷也恨之入骨了。但这些事儿朝廷又管不了,无论你出什么规定,基层官吏都能让这些规定变成自己的赚钱利器。所以只能从文化上、心理上让百姓讨厌打官司,这样才能尽可能不让大家知道打官司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保证多数人的爱国热情。
没有一个朝代以官员多断案为正面功绩,你审的案子越多,你治下想造反的人也就越多,打赢官司的也会因为花了好多冤枉钱而恨得牙根痒痒。最好的形势是没人打官司,这样才能保证政权的稳定。
我弟,八年前跟人互殴,过了一年(划重点过了一年以后)对方说自己眼被打瞎了,出具了医疗鉴定,出警记录,然后找律师打官司,一审输,三十万加三年。。二审输,二十万加三年。。。我弟怒急,直接带刀上法院把那个审判长砍了两刀,然后事闹大了,更高级别介入,异地重审,发现眼瞎那个,这十年内以同一只眼被打瞎,打过三次官司,分别被赔偿8万.3万.15万。。。然后官司就结案了,我弟故意伤害判两年,被砍伤的审判长被调离原单位,并没有提出索赔要求(听说提索赔了,但是被上面给骂回去了)。。。。这里说一下为什么一审二审都判刑了但是人却没进去,因为负责此案的派出所知道事情经过,也知道原告是什么人,过了一年了如果真把人抓起来,势必引起更大的冲突,所以派出所没抓人,从一审到二审官司打了三年,我弟都是自由身,最后砍了审判长以后才进去的。
备注一句:刀是在法院门口超市买的,被砍者轻伤,一来是生气不是寻仇,所以肯定不会下狠手,二来办公室还有其他同事,大家肯定上去拉。。。所以只是轻伤判两年!
再说一句应题的话,官司打了三四年,真的是人困马乏,律师费都出了好几万,信了这律师的狗嘴,以为法院能还一公道,真不如一开始就去闹,就去上访,就去撒泼打滚,去逼迫更高级介入!!
再更一下: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很奇怪,首先检察院没有介入,他去事发地派出所报案,人家知道内情也没有立案,他自己去法院起诉的,并且我家在A区,他家和事发地在B区,他跑到了C区法院立的案。。。
因为有时候,打官司还不如闹一闹。
我家装修婚房的时候,在厨房旁边的生活阳台接了一根水管,预留给洗衣机的。交工第三天,我和老公坐上飞机去旅行了,然后在到伦敦的第一天晚上,接到家里电话,那根预留的水管堵头那里漏水了。
水不知道漏了多久,把楼下邻居的房顶泡湿了,邻居找了物业,物业联系不上我,然后从当初卖房的销售那里找到了我家人的电话,这才联系上。家人到了现场,喊来了装修店的老板,老板跟着一起扫了水,我家人拍了视频留作证据。
我们旅行回国之后,和装修店沟通,装修老板一开始态度很好、很配合,他说水管有质保,然后带了水管公司的人来看,水管公司说,漏水的堵头属于临件,就是堵头那里,不是水管的事,拒绝赔付。此后,我们和装修老板开始了扯皮。
在这期间,物业也找到了我们,说电梯被泡坏了,虽然电梯不是漏水当天坏的,但是物业说残留的水流进了电梯的某个特别值钱的电路板里面,换那个电路板老么贵了,并且出了一个维修报价,两万五……
然后,我们做了一个很让人后悔的决定,就是打官司,同时做了一个更让人后悔的决定,就是找了个律师,还是一个天津比较好的,某浩律师事务所,花了8000元律师费。
为什么说让人后悔呢?
因为从此以后,我和我老公就见识了,比相声演员还能瞎扯淡的律师的嘴,和让人感到很无力的举证过程。
大体上的流程,就是写起诉书,然后提交证据,开庭,原被告互相读一下自己写的起诉书和申诉书,然后互相认可一下证据,然后调解,然后宣判……
在这个过程中,先是立案的时候,律师迟到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是来了以后律师私下跟我们说,他们律所和这个法院多熟、关系多好,我们这个案子多好打,肯定能胜诉blablabla(包括中期,法院安排机构来核查漏水原因,出具认定报告,他也一直在吹自己跟核查部门多熟,最后这个报告肯定对我们有利)……我也不知道他跟我们吹这个牛有啥用,你跟人家再熟,证据就是证据,法院能因为你熟就闭着眼判胜诉还是怎么着??结果就是,从案子一开始,我和老公就深深的感受到了,其实我们找的这个“大律所”的“律师”其实特别水……
比如,我本来找了一个刘姓律师,是我同学介绍的,然而刘姓律师呢,遥控了一个韩姓律师来跟进我们的案子,这个韩姓律师给我们起草的申诉书,都!是!直!接!download!的!不仅诉求表述不清、纠纷过程表达不清,甚至连落款都没改!!!
因为物业的赔付要求,我老公感到压力山大, 韩姓律师表示:没关系啊!你们可以先赔付物业的,让物业不在追着你们,然后这个钱可以从装修公司这边追讨回来。(事实证明,亏了没听他的,要不亏的更多了。)
因为有同学介绍的因素,在案件过程中,我们是非常配合律师的安排,并且信任律师的,而且时常和刘姓律师电话沟通,他不止一次的打包票说这个案子很简单,并且在我和老公之间来回传话。
但是让我们非常气愤的是,我和老公晚上回家一交流,发现这个刘姓律师两!头!说!瞎!话!!!而且是挑拨关系的那种!!!
比如说,跟我说我老公逼着他们必须胜诉,这官司没有这么打的,这样的话他们没法工作了;跟我老公说我急着逼他们胜诉,还说我不配合律师工作;最可恨的是,他跟我同学(介绍人)说,我们俩不配合律师安排,中间自己找了被告,结果把事情搞砸了!
然而,我们三方一对质,刘姓律师说的没有一句是实话!!!!
我俩在第一次打官司小心翼翼的同时,还要应付韩律师吹牛不上税的嘴,还被刘律师两头挑拨搞的头大,感觉请了律师,不仅没给我们的案子提供助力,反而加了许多阻力。
举证的过程,也很无语。
在等待宣判的过程中,我们的新房一直没动,我们还幼稚的在门口自己贴了封条,结果有一天,物业给我们打电话,说我们门一直开着,是做卫生的阿姨发现的。我们到了新房看了一下,因为软装都没进呢,所以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们找物业要监控,物业说没有,监控坏了;我们报了警,警察说你们没丢东西我们没法立案,而且门也没有被撬开的痕迹。(在这里我要吐槽一下我老公,他心大到还在用装修钥匙!!!等于装修公司也是可以开我家门的!!!)
这事之后,法院指派的鉴定公司来了(具体啥名词来着我也忘了,审核公司?认定公司?),负责来检查到底为啥漏水,判定责任。然而,这时候,我们需要举证——交工以后漏水之前,我们没动过那个漏水的管子!!!
这咋举证?提供一个24小时的监控录像,就一直拍着那根预留的水管,证明交工以后我们一直没碰过?然后它自己突然就漏水了?!
我要是知道他会漏水,专门给他装个摄像头,我不就把水管子换了吗!!!
因为我们没法证明,交工以后,不是我们自己把那个水管子的堵头给拧松的……
所以,鉴定结果是,装修公司没责任。
这个鉴定出了以后,我们找到刘姓律师问怎么办?这个鉴定是不是对我们很不利?
刘姓律师居然,主动的,痛快的,把8000块钱委托费退给了我们,还说这是因为有朋友关系,才退的全款。
可想而知,最后我们败诉了。
败诉以后,我老公又找了装修公司,不知道是怎么沟通的,反正他们来给换了根管子,拆开的时候,发现是水管拧堵头那里的螺旋锈坏了,所以才漏水了。之前,我们一直宝贝似的,为了法院取证而不敢动这个管子,我们一直以为是工人的包布包的不紧,或者缠的圈数少了才漏水了。
最后,这个明明是装修公司责任的案子,变成了我们自己吃哑巴亏。而且,因为法院已经宣判了,我们反而没理了。
这件事一度让我很气愤,觉得窝囊透了!
这么一件明摆着装修公司责任的事,告上了法院我们居然败诉了!
后来因为我怀孕了,家里也就没再提起过这个事,我老公用飞一般的速度找了人把家里的地板重新换了一遍(我家只有厨房和厕所没铺地板,整个客厅和卧室全都是地板),但是还是有一些遗留问题解决不了,比如门脚有些地方起鼓了,总不能因为这一点就换了整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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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看,为啥要上法院呢?
如果当时我们也私了呢?是不是还能协商点赔款出来呢?
哦对了,你猜最后物业那两万五怎么解决的?
……
……
……
十楼当时装修,因为没有电梯用,天天去物业打架,然后物业就把电梯修了。
然后物业仍旧找我们要赔偿啊!
我们表示……
……
……
……
你去法院告我们吧,法院要是判我们赔钱,我们就赔。
……
然后,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物业再也没找过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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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
1、关于楼下邻居的赔偿
我老公去楼下看了,是挨着厨房那里的房顶渗了水渍,我老公提出可以赔偿楼下,楼下邻居没要。
2、关于上诉
后来就没有再上诉了,因为是婚房,其实还是比较着急住的。而且官司结束不久我就怀孕了,所以我老公就抓紧把房子重新装了一下,好多点时间放味儿,不影响住孩子。
再说了,也不能为了上诉接着打官司,就留着那根水管,不要洗衣机了。
所以就没再上诉了。
3、关于物业的电梯
是这样子的昂,物业的电梯呢,不是漏水的那天坏的,是过了几天才坏的,而且其实我们当时的水只是泡了屋里,并没有流到楼道去,更没有流到电梯间那里(家门口离着电梯还老大一块距离了),所以物业给我们张照片就说这个件儿是我家楼水弄坏的,我们也不太认可。
但是物业就认定是漏水弄坏的,咋办呢?
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他们去告我们了。
4、关于律师的吐槽
虽然已经过去三年了,但是部分主要情节我还是记得挺清楚的。
比如,律师说,我们给物业的赔偿,可以向装修公司追讨。(亏了我们没给。)
比如,律师说,因为泡水问题导致新房无法按时入住,我们只能在外租房子,这笔租房费用也可以向装修公司要赔偿,而且还让我们留着发票作为证据(TMD为了一张发票,我们去租了一个月的酒店式公寓,一万一千块软妹币呢!),当然,因为败诉了,这钱也没讨来。
比如,律师说,我们立案、调解、开庭等等因为案件产生的请假扣款,可以以误工费的名义要求赔偿。
比如,律师说,案件的诉讼费,就是告状费(好像也就几十块钱?具体金额记不清了)也是可以要求被告掏的。
……
反正七七八八吧,想的要是挺全乎,问题是,得胜诉了才行呀!!!~
而且,即便是胜诉了,法院也不!一!定!全!部!支!持!的!
只能说,人本来就不能指望身边的环境是符合情理的。
在学校环境(可能只限高中及以下),勤奋好学努力善良的人能过得很舒心。
到了社会上,这就说不准了。社会是个巨大的混沌系统,有些地方和学校一样,有些地方则是丛林法则。这里有个玻璃天花板,几十公里开外可能就有电梯。
所以在进入社会之后,还是得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也许将来会更有秩序,但我们都等不到几十年后才享受秩序。注意是改变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把自己的心也改变了。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后还依然热爱它。——罗曼·罗兰
无赖你耗不起,权贵你惹不起。
法律只能解决张家猫打了李家狗这种中产阶级撕逼问题。
社会顶层不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社会底层不杀人放火的话,鸡毛蒜皮的破事动用法律武器成本太高。
总结起来就是,瘦的太柴,肥的太腻,最是中间这层五花肉,不肥不腻,火上烤来分外香。
而中国现阶段,五花肉比例是不高的。
看了很多回答,笑得肚子疼,其实漫威黑点主要集中在妇联,什么瓦坎达振金西瓜刀烧火棍,全场掉线的美军和全场在线的NYPD,超英反派全员蜜汁战力波动,等等,其实就是这种合集电影的通病,就是非要把设定不同的几个世界凑到一部电影里演大戏,必然会出现的问题
妇联这是典型的关公战秦琼,美队是生化加强人,他能打的反派也只能是冬兵红骷髅这种加强版或改造版人类,连钢铁侠这种时间线世界观跟美队差不多的,里面的反派比如邪恶钢铁人和失控战争机器之类的,美队都对付不了,为了把他俩凑一个team打共同boss,要么削钢铁侠,要么加强美队,然后鹰眼寡妇这类跟美队差不多水平,绿巨人是美队加强版,可以手撕坦克,到没啥问题,然后蚁人出现,把科技背景下的穿越时空量子玄学概念带进来了,这时候钢铁侠的科技就不够用了,于是只能把蚁人的地毯民科也加进电影,因为哪怕是灭霸银护位面的科技设定也搞不定蚁人位面的民科,接着看女巫。。。其实和法师可以合在一起,已经引入了魔法的设定,魔法,最大的特征就是不科学,什么瞬间转移、预测未来、隔空移物等等,想跟美队钢铁侠蚁人这帮打起来就是导弹机枪大爆炸的英雄一起搞,那就只能给反派也加点魔幻魔法的能力,不然根本不够打,没有还手之力
在接着,银河护卫队也来了,他们的科技设定,属于未来派,是宇宙战舰满天飞、激光飞舞、星际旅行说走就走的位面,好吧,反派不仅要有魔法能力,还得在科技上赶上星际旅行这级别的,一下子又甩开了钢铁侠这类的,没办法,只能削boss,设定成反派可以星际旅行,但攻击手段的科技含量依然属于钢铁侠位面的,再再再接着,雷神也要进来,这下,连神话传说都出现了,神话传说什么特点,就是比魔法更加不科学,肉身傲游太空、锤子打雷、恒星打铁这种设定已经是玄幻了。。。。
于是,能有资格被这个阵容打的反派,就变成了灭霸,表现为肉体单挑绿巨人加美队加寡妇等等,科技方面带着宇宙战舰能屠了半个银河系,魔法方面则套了个手套代不同石头就能有不同属性的bug,打对应的英雄一定会使用对应的手段,考试绝不超纲
直到惊奇队长也掺和进来了。。。其实我觉得干脆把惊奇队长黑化一下做反派好像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