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做错了一点,那就是跟劳动者约定了延长试用期,所以你们就吃亏,这个新人完全有理由要求你们:
1、支付延长试用期那一个月的转正工资差额;
2、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要求你们补缴社会保险;
先来说说试用期不得延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即便签订了延长试用期的的一个协议,基本上员工去仲裁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话,你们也很难搞,更何况那份协议还被员工给抢走了...你们可以说是一点证据也没有。
所以,赔偿金额不多也就给了吧,下次碰到试用期不适合的,就别延长试用期了,你们如果不延长,也不会发生这种事。
了解更多职场权益,欢迎关注公号-法猫猫(ID:famaomaoai)城市漂泊不易,总得学会些法律常识保护自己,拯救法盲两脚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