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店里比较忙,更新时候没有仔细斟酌,想到哪写到哪,有时候比较情绪化,今天打烊比较早,通过回答和评论重新回答和探讨这个问题。
为了方便新看客,重新说一下背景。辽宁某城市周边160平烤肉店,主要客源是周边小区。三年前入坑餐饮行业,算不上餐饮老油条。开业第一天就有客人要发票,因为没有十分尴尬,于是第二天去税务局做了登记。因为只经营了不长时间,对具体每个月的营业额没有数据,申请了19000块的定额发票。(当时理解的是每个月我有19000的免税发票,现在经过税务专业的知友指正,现在可重新申请每季度30万额度,此处如有误区知友可以指正)
以下主要探讨问题,杠精喷子评论均不做回复,实在是时间不够。
第一、通过税务专业的知友回答,我现已承认,不主动开发票的行为属于偷税漏税。我本人并没有因为此种行为引以为豪,同样也没有引以为耻。相对于不主动开发票,我从没有拒开发票的先例(鉴于楼下许多知友站在依法纳税人人有责的角度,我想问如果站在国家纳税的角度,商家没有主动开发票是受到谴责的行为,那么作为消费者没有主动提出要发票该做何解。不要说开不开是我的问题,要不要是客人的问题。站在国家纳税创收的角度,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是不是都应该在发票的问题上采取主动措施,确保此次消费行为向国家纳税,同理除却本人的饭店,在其他消费的行为发生时是不是都应该索要发票)
第二、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问题。在消费者的概念中,只要商家未向消费者开据发票,那么便是商家多得了税款的利益。所以,有些消费者希望通过减少支付或者赠饮赠菜的方式来均衡未开发票的这一部分利益。(楼下已有专业解释,说明商家在上缴了部分固定额度的税款后,是否开据发票对商家来说已经没有额外损失,那么我作为商家应该如何处理客人的诉求。作为客源主要来源于周边小区的商家,我的主要客源来自于回头客,那么当客人提出不要发票,要优惠的时候,我难道要义正言辞的拒绝?就好像销售签单之后,客户要求销售请吃一顿大餐,如果拒绝了,后续的消费是否还能如期产生)
第三、权益问题,之前说过。某消费者消费447元,我主动要求收440元,客人要求收400元,我拒绝,客人付款440元,开发票并把发票撕碎扔在吧台。此事本人已经麻木,开的久了什么人都见过,比这过分的比比皆是。(消费者索要发票是他的基本权益,那么按照消费金额收款是不是也是我的基本权益。作为商家我提供的消费的产品+环境+服务,所有的菜心均明码标价,并且没有额外的附加费用,你说消费者开发票是他的权益,他撕的自己的东西,那么我损失的7元应该做何解。)
第四、商客问题,延伸第三点。作为小区店,很多回头客会带一些时令海鲜让我帮忙简单加工一下,本着照顾回头客的情况,对此我也从没收过加工费,结果某大哥第二次来带来了一袋泥鳅,让我给红焖一下,我滴天。(顾客就是上帝,这个个人认为这是商家对顾客服务的一种比喻,意思是我们尽心尽力的服务。并不是客人要把自己当成上帝。所以上帝是商家说的,不是客人自己说的。很多人神话海底捞的鲛人服务,你怕是不知道他们许多服务都是硬性条款,非要给手机套塑料膜,看你锅里没有菜了帮你下,相信很多客人都体验过)
第五、奸商问题,之前很多很多评论骂我是奸商,说什么无商不奸,古人诚不欺我之类的。我给你解释一下,我32一斤进的牛肉,我拿回店里剃掉边角,腌制好了,卖35半斤,这中间均摊房租,人工,水电,我这叫商人。某商几块钱进的鸭肉刷上羊油当羊肉卖你,这叫奸商。(如果你一定要定义不开发票的就是奸商那我无法辩解,但是我还是要让你知道一下奸商和商人的区别。比我们这暴利的行业多了去了,难道也是奸商)
第六、角度问题,同样的口味、环境、服务、作为消费者你会不会选择主动开发票但是价格偏贵的那家?站在商家的角度,有时候价格就是竞争力的一部分,这虽然不能作为不主动开发票的理由,但这是我们小型餐饮所要面对的一大问题。上面有众多大型连锁餐饮在环境服务上超越我们,下面街头路边摊虎视眈眈,味道和价格本就是我们小型餐饮的主要经营方向。(经营几年甚至连许可证都没有的路边摊,不主动开发票的商家,几十岁在路边包馄饨的老奶奶,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不同的人和事情,得到的答案一定是不一样的)
我们不谈餐饮这个行业辛不辛苦,我也曾经从事过别的行业,只能说上班也好,经商也罢,甚至是创业有成的大老板,每个人,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无奈与辛酸。我一开始的本意只是想回答一下这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很多饭店不开发票,但是不成想引出这么多其他的问题。
我可以坦然并虚心的接受大家的批评、指责、嘲讽,但是我希望每一个站在高处指责我的人,你们自己也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