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法庭上遇到了一桩案子,被告因为功夫水平太差被而被强制检查是否吸毒,导致被关进监狱。
这个案子呀,不是国内的事,是美国的Probation violation(违反缓刑条件)案件。
在美国,情节较轻,前科良好的罪犯可以用缓刑代替狱内服刑,但是要定期向监督人员汇报动向,并不定期接受毒品测试,接受心理辅导等。
总之,今天我们指控的这位哥们,之前就犯事吃了缓刑。有一次估计是在去找缓刑监督人(probation officer)汇报前嗑药嗑大了,见到监督人就说自己是李小龙转世,要表演一段功夫。
监督人看了以后表示,这两下比划的,水平还真不怎么样,怀疑他嗑药了。一查,果然血液中五毒俱全。于是我们就提出指控了,敬酒不吃吃罚酒,缓刑还不好好表现,那就去唱一曲铁窗泪吧。
这个案子并没有什么争议,毒品测试结果确凿,正式收押。但当法警要将被告带走时,法官突然发话了:
“xx先生,你会功夫吗?”
“。。。”
“之前的调查报告说你在缓刑监督人面前表演过一段,你现在可否展示一下?”
被告看了法警一眼,法官点点头示意尽管招呼,于是被告(这种宣判中不需要戴手铐)就忽嗒忽嗒比划了两下。
辩护律师马上反应过来了:
“被告非常配合司法程序,我们要求从轻宣判”
“我刚才已经宣判了,而且,这功夫的确水平不咋的,证明probation officer陈述的理由很充分。没事就退下吧。”
拉姆西郡的李小龙转世啊,祝你早日打通任督二脉,实现心中的功夫梦。
(注:Probation Violation的案件,虽然属于刑事范畴,但不需要陪审团,程序也比较随意,一般就是法官问问各方意见就宣判的。今天这位法官年底就要退休了,也是生死看淡才会这么任性)
(注2: 大家不考虑一下公检法吗?虽然赚得不如大律所多,但可以早早下班水知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