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下跪这个是当地派出所所长
这一跪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能跪出个处分来。
处置不当啊!为什么要开枪?想坐牢吗?
用枪托哇,砸死丫的!(开玩笑,真砸死了也GG)
某年在边境上参与过一次配合条子进村抓捕持枪毒贩,荷枪实弹的武警和警察带着嫌疑人,不到三百米的路,在当地群众的热烈欢送下,走了快半个小时……
当天最大的失误是带了两支38mm防暴枪,但没带防暴弹,一发都没带……
能顺利出村,没有鸣枪示警,全靠几位比较突出的热心群众
经典语录:“开枪打我嘛”
“打嘛,朝这点打”
“来嘛,爆头嘛,一枪死”
经典动作:配合语录做出各种挑衅动作,伸长脖子用手指着自己的脑袋,掀起衣服拍着自己的胸膛等。
场面一度陷入了尴尬……(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要求)
然鹅这些热心群众万万没想到,我们队长不单单只是个狼人还是个老回族……(没有任何种族歧视,队长不惯着他们而已,毒贩有枪,在村子时间越长越危险……最主要打了也有部队背锅,武警部队最不缺黑锅了)
队长顺了一根警棍拿在手里,几个较为突出的热心群众带着其他人把包围圈收得更小了……
“打嘛,咋过不打了……”
“啊……”刚才发出诉求的热心群众应声抱头跪倒在地
队长:“拖进来”
就在热心群众伸出头的一瞬间,队长裆鸡立断直警棍出去弯警棍回来,用警棍满足了这个抖M的强烈要求……
另外几个刚要说话,队长手起棍落(有几个较为突出的还尔外补了几枪托)也被拖了进来……
局势瞬间被控制住了,村民们从热烈欢送,变成了行注目礼,一时间气氛跟升国旗一样庄严肃穆……
顺利出村,回到营区,条子买了些饮料和菜给我们加了个餐,美滋滋……
至于那几名热心群众,在公安局里面还扬言要告我们…
?????
据说被按在地上富强,民主……了几次以后也就老实了
其实不敢开枪我个人觉得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枪械威力过大,不可控因素过多
开枪打A,误伤B这种案例并不少见
二:受到的威胁程度,是否可以使用枪械难以界定
是不是达到了必须要使用枪械解决的程度(他放下屠刀就能成佛,你放不放下枪都会受伤)
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案例判罚有失公证
对正在以非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民警可以口头制止。
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徒手制止。可以使手铐、警绳等束缚性警械
对徒手无法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有以下行为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这年头除了“自己”以外,其余都是弱势群体
不是种族歧视哇,有信仰的人比无知群众好太多。
“拔枪容易,收枪难”这是我入警第一天,我师傅对我说过的话。
先上点干货。
无数次血的教训告诉我们这些基层大头警,危难时刻保护好的不是自己,而是你的枪!因为出事的时候没人帮你担着,分分钟会让自己下牢子吃牢饭。想想平时就是送人来关,现在关的是自己,这种羞辱跟谁说去?
新闻上都是歌颂警察无比的英勇,以自己的身躯去挡下犯罪分子的菜刀。结果光荣一大片。这苦衷也只有我们这些局内人才知道辛酸。
几年前,我还在警校读书,警务战术课上,老师耐心的讲解着战术要领,下课前,老师语重心长地说:“我讲这些不是为了让你们在以后抓多少坏人,老师只是希望这些东西能在关键时刻保你一命,这个国家需要你们在各自岗位上持续的发光发热。”
大二时我们学射击,到现在还记得第一次握枪时的感觉,老师在发放枪支前,提醒我们:“禁止任何人将枪对着自己的同学。”即便枪里没有子弹,我们也是遵守着老师的要求,因为当时的我们都知道,枪口只能对着敌人。直到多年后,我才明白,手里的枪只能对着天空,除了鸣枪示警,我们别无他法。
后来,我在实习过程中,在出警时第一次见到警察开枪。开枪的是我们警长,当天我们三个人临时被单位抽调到火车站广场执勤,晚上四点四十几分时,一辆卡车违反规定,试图开到广场上去,警长见状立即冲了过去,将卡车拦停,要求司机下车接受检查,并且向司机喊话:火车站广场禁止机动车辆驶入。
司机可能是觉得自己驾驶的车辆块头够大,警长的话直接无视,继续试图将车辆驶入广场,警长拔出手枪,继续要求司机停车。我不知道司机是真的没看见手枪,还是真的觉得警察不敢开枪,反正是没有停下来,就在车辆前轮已经压上广场时,警长直接鸣枪示警。枪声响起后,广场上的人群一哄而散,场面有点混乱,卡车司机吓得一动都不敢动,我们几个见车辆停了下来,赶紧过去叫司机从车上下来,这次司机非常配合,他下车时,腿都在抖。
我跟警长把司机带回了单位,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五十五分,本来还有五分钟我们就下班了。给司机做完笔录后,局督察开始要求我们几个在场民警说明情况,写情况汇报,因为这一颗子弹,我们几个被留到了半夜十一点多。警长说:“以后我也别鸣枪示警了,等真出了事,我再过去,就没这么多麻烦了。”
领导听到了警长的抱怨,说:“没人说你做的不对,只是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
工作到现在,我只在培训时摸了几回枪,平时用不到,也不想去用。现在脱离基层,我更用不到枪支来撑英雄胆了。
只是基层的兄弟们,在遇到危险时还是很少动用枪支的,甚至办案时随身携带枪支的民警都不多,持枪证难考嘛?一点不难,很多民警都不愿意去考,为什么?
有一次保卫处领导来检查枪支,发现柜子里的很多枪都已经生锈了,指责我们不爱惜枪支,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保养。教导员就坐在地上,把所有枪都拆解掉,在那边默默的擦拭着,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究竟是谁的过错?
有人说民警枪法不准,容易误伤,你们怕被误伤,民警更怕。但是平时基层工作忙成狗,一年能去几次靶场呢?毕业工作快两年了,我就去过一次。
我觉得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危险会到来。这一点我觉得做反扒的最有发言权。你没办法预料到每一通报警电话背后、每一起案件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怎样的犯罪嫌疑人。
故意杀人的嫌疑人,可能随身连把匕首都没带,但民警保持了十二分的注意力与紧张感。
但偷电动车的盗窃嫌疑人,可能随身就携带两把匕首,民警稍稍放松警惕,就可能受伤甚至牺牲。
面对危险时,民警必须处置果断,想一想,警察也有父母妻儿,为了他们,咱也得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