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三月六日,大明工部节慎库的大门被缓缓推开,伴随着弥漫的灰尘和生锈铁门发出的刺耳声音,新任工部主事官赵士锦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睛,看到了令自己终生难忘的场景。以至于许多年后在撰写回忆录《甲申纪事》的时候,仍忍不住热泪长流。赵士锦看到了什么场景呢?
堂堂的大明国库,里面只有2300两白银,除此之外是一些不值钱的衣服,腰带之类,另外还有锦衣卫解来加纳校尉银六百两,宝元局易钱银三百两,而这几百两白银就是北京的守城军士的军饷。即便是多年以后,赵士锦仍然忍不住在《北归记》中痛苦感叹“国家之贫至此!”可是,明朝真的就这么穷吗?先看看下面三个例子。
先看看明朝江南的官宦之家,当时无锡的华家,一年的田赋收入是四十八万两白银,苏州钱家,一年的佃租收入是九十八万两白银,这两家的田地都在三十万亩以上,而这,还只是当时官宦人家中的普通人家,算不上大户人家。清军下江南,普通小地主家里抄家抄出十万,二十万两白银的比比皆是。当时的江南,一顿饭吃掉两千两白银的事情也很常见,光一道菜就要耗费二三十只鸡。
崇祯十七年三月,闯王李自成攻入北京城,随即开始了大规模酷刑拷掠明朝官员,昔日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被绑在火上看着自己的油被熬出来,看着自己的脑袋被铁钳或或夹碎。光国丈周奎就交出了白银50万两,奇珍异宝十万多件。内阁首辅魏德藻被活活打死,短短几个月,李自成从这些明朝官员身上缴获了整整7000万两白银!
满清入关之后,开始在江南大规模的征收催缴税款,江南的士绅依然保持着明朝的习惯,各种耍赖拖欠 ,结果满清使用雷霆手段,仅在苏州一地,一口气就打死了八百多人。最后,满清朝廷当年的财政收入达到了创纪录的2亿两白银。
至于最近才开始发掘的明末张献忠江口沉银,只是张献忠其中一个藏宝地点而已,专家估计当时白银达到了三千万两以上!由此可见明朝末年官员和百姓的富裕程度!那么为什么这么富裕的明朝,最终沦落到国库中只有三千两白银,穷的饿死老鼠的地步呢?
第一,明朝极度优待读书人,有功名的读书人可以免赋税,造成土地兼并极端严重。明朝的政策对于读书人是无比的优待,普通的秀才就敢聚众冲击县衙,官府却毫无办法。明朝的农业税相当重,而且后期又加了剿饷,辽饷,练饷。一般的农民只怕早就家破人亡了。于是无数的自耕农纷纷把自己的土地投献给官宦之家,于是就出现了拥地几十万亩的大户人家。由于这些人家都是免税的官宦之家,于是朝廷能够收上来的农业税也就越来越少。
第二,明朝的税收政策极不合理。明朝从开国皇帝开始,就极度的不重视商税,过度的重视农税。明朝的商税是象征性的三十税一。而且,随着明朝社会的发展,士绅阶层的力量越来越大,就连这象征性的商税也收不上来了。于是只好不停的加农业税,最后官逼民反。
第三,明朝政府,确切的说明朝皇帝缺乏开发新财源的魄力和眼光。明朝末年,江南的资本主义萌芽已经非常发达了,而西方正是大航海时代,海上贸易的利润巨大无比,仅仅是垄断日本和明朝贸易的大海盗郑芝龙(也就是郑成功的父亲)一年的收入是两千万两白银。然而,海上贸易的巨大利润,基本上被东南沿海的官宦之家所垄断,而皇帝对此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设立市舶司来管理和获取海上贸易的利润。
第四,江南士绅阶层力量无比强大,集体抵制税收。明朝的皇帝,本来就已经被文官集团大大的限制了权力,到了明朝后期,文官的实力主要集中在江南出身的工商业地主手里,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疯狂的抵制明朝的税收政策,比如派太监收商税的万历皇帝硬生生被他们骂成“贪财皇帝”,比如崇祯朝,浙江的茶税还有20万两,文官们说太监贪污,滥收,要求撤销太监。结果第二年浙江的茶税只有12两。后来不要说商税,就是正规的农业税,那也是拖欠不交。
明朝如此优待读书人和官绅阶层,最后结果如何?这些人并没有感谢明朝,反而对明朝诸多不满,觉得明朝给的太少,当清军入关时,很多读书人都兴奋的去迎接清军,希望清军彻底取消和读书人有关的一切税收。结果清军让他们知道了什么叫横征暴敛。征缴税收,一次打死八百多人还是好的,最狠的一次,一口气让十多万人破家!
这时候的明朝士绅地主阶层,才开始怀念起明朝的好来,反清复明的运动此起彼伏,可是那个优待读书人的大明,再也回不来了。
@yslym 的长篇大论,表面上看有数据有干货,还有一个游戏答主给的“专业”徽章。事实上,我们如果仔细浏览那篇回答,我们就能够发现 @yslym 其实并不怎么懂明代财政。
实际上,什么叫剪裁史料,他那就是。整篇回答中所给出的干货大部分,我不免有些怀疑是为了刻意制造有利于自己结论。
一、“每年定额征税2122.1487万两”,这里的税是什么税?
首先@yslym 给出的数据是没啥问题的,但他因为不懂明代财政所以犯了两个错误:其一,给出的数据只是原来太仓库所收旧饷加新饷的数据,并不是崇祯十六年全国税收总数。其二,根本不提赋税本色,只提折银。
这是真不懂明代财政呢?还是没有史学道德呢?大伙选一样吧。
首先要知道三饷加派,加派的征收方式是折银而不是本色。如果仅仅以三饷加派而对全国各府州的赋税进行排名,那没什么意义。苏松重赋,这是明人皆知的事实,苏松两府在三饷加派之前,其亩均税率0.12(单位:两/亩)就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大截。[1]
此外,明朝财政税收输送方向,可分两块:起运和存留。其中起运的又主要分送到户部的和内库的,换而言之,明代有权征收赋税的并不只有户部一个衙门,兵部、工部都有自己的收入。而且那段史料所言的银两,仅仅是送到户部的。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并不包括送到内库、其他仓库机构及地方存留的税收。
以苏州府为例。万历六年,苏州府赋税总额假设全部折银的话接近90万两。这些赋税大致可分以下六种:田赋、上供物料、钞关税、盐税、商税、徭役折银。其中田赋又主要分夏税秋粮,而大明万历朝全国平均夏税秋粮起运比例是57.2%。但万历六年,苏州府起运夏税小麦就有40626石(经侯官响统计,其中约有37.13%的部分已折银),存留麦13038石;起运秋粮米1850607石(经侯官响统计,其中约有38.18%的部分已折银),存留米188287石[2]。起运的除了实物税收外,便是折银后的夏税(含小麦、农桑丝折绢、税丝折绢等)和秋粮(含米、马草、户口盐钞银等)。万历六年,苏州府起运折银夏税是4981.75两,起运折银秋粮是257189.5两。以上这些起运的实物税收也远远超出了57.2%的比例。
至于这些起运粮食目的地,那就多样了,南京北京都有机构负责接收,因此这些粮食很大程度上是不经手户部太仓库的。太仓库的主要功能是存白银而非粮食。
倪元璐的奏疏中,崇祯十六年苏州府上缴到太仓库的额银是565518两。这个税收,自然也是不包括原本苏州府所缴纳的本色的。而且崇祯十六年苏州府的额征银和万历六年相比,增加了一倍还多,难道苏州的负担还小吗?
二、崇祯三年松江府的赋役构成
本色米麦
赋:约33万石;
役:运耗115248 石 ;运耗折银26689.5 两;解扛银263.9 两;车脚银21774.7 两;夫船银20191.9 两;贴役银14014.7 两;盘用银740.4 两;芦席、楞木、板等料折银2000.9 两;
本色官布
赋:布约13万匹;役:解扛银约4万两 ;垫贴银约1.28万 两
田赋折银
赋:银17.7万两;役:解扛银约0.27万两、滴珠银约836两、脚耗银约713两
上供物料
役:物料折银(含少量箱柜银、包裹纸剳银)3.5两;解扛银(含少量铺垫银)约0.18万两;运柴脚银约785两
田赋加编:兵饷加派银约47330.2 两;加增绫纱银约7300两
里甲银银:役:约1.25万两
均徭银:役:约3.77万两
各色匠银:役:约0.169万两
马役折银:役:马役银0.79万两、扛解银约95两
修河役米银:银1804.8 两
杂课:解扛银约180两;银约1.15万两
总额
赋:银231539.3两,米329535.3石,布129804匹,
役:银242486.7两,米115248石
杂课:银11552.2两[3]
明代存在着一种说法,叫“南粮北役”,意思是南方赋役中粮食负担更重,北方则是徭役负担更重。不过现在也有学者认为这说法值得商榷,比如李园就认为松江府的“役”比“粮”更重。
崇祯十六年,倪元璐额定下的松江上缴到户部的赋税额银是232883两,相当于崇祯三年松江府一年折银的田赋。由此可见,难道松江府的赋税还少吗?
@yslym与其想证明江南赋税少,不如先好好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
只有不懂明代财政的才会把明末太仓库,新饷库,又或者是兵饷左右司的银额当成各地的赋税,典型压根就不知道明代是咋搞税收的。
三、三饷那有没有收足呢?
几乎是永远也不可能的。因为就算没有三饷,江南赋税也未必收得足。很简单,江南逋赋是自15世纪以来,就是一个长时间困扰明廷的财政问题。但在他这篇回答中,说得好像全是江南士人的错。快堪比那些犹太人阴谋论了。
江南第一次出现逋赋高峰是在永乐宣德年间,事实上早在洪武年间苏州府就有逋赋趋势了。苏州府从永乐二十年到洪熙元年之间,欠粮392万石。宣德四年,苏州府有欠了700万余石。自15世纪起,明廷蠲免江南赋役的记载就太多了。
四、崇祯十六年,南直隶部分府县(淮安府、徐州、庐州府、凤阳府)蠲免原因
然后明廷考虑到黎庶的艰辛,给部分地区进行了所谓的“蠲免”:其实被蠲免的地区,基本上是大明失去的底盘,比如河南、陕西、湖广江北等地。一个例子就是河南省以黄河为界,以南的州府全部蠲免,而以北的彰德、卫辉二府一分不少。
神奇的是,富甲天下的南直隶再次获得了41万多的蠲免,约相当于其定额的七分之一。这意思就很明显了:北方困难,我这里也困难;别的地方少拿钱了,也别指望我多拿钱。
淮安府、徐州:清兵南略。淮安府的沭阳、赣榆,徐州的丰县,都遭遇了兵燹之祸。
庐州府:崇祯十五年,张献忠三攻庐州府,陷之。
凤阳府:崇祯十五年期间,张献忠及革左五营的主要活动区域就在安徽。
在 @yslym 眼里,淮安、徐州、庐州、凤阳三府一州的黎民想必就是不艰辛的了。
松江府蠲免?不好意思,倪元璐的奏疏中,当年松江府并未蠲免。
江南逋赋问题就是个比较非常复杂的问题了,学术界至今还在激烈讨论。但像 @yslym 这样一股脑地把锅推给“XX利益集团”的行为,毫无疑问,是十分幼稚、可笑、荒唐的。
五、江南士人和户部
明代有条祖训, @yslym 不知有没有听说过?那就是“江南人不得任官户部”。这里的江南,不仅仅包括应天、镇江、常州、苏州、松江、湖州、嘉兴、杭州八府,甚至还涵盖了江西、浙江两省。事实上,这条祖训在明代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整个明代,江南籍户部尚书一个手都数的过来。然而,话虽如此说,但是户部衙门内那些办事小吏却大多出身江南。倪元璐,浙江绍兴人,正好是广义上的江南人士。
江南人不得任官户部的禁令,一开始只局限在苏松两府,后来扩展到江西、浙江两省。换而言之,洪武二十六年后,出身江南而又任官户部尚书的,只有一个半人,一个人是倪元璐,半个是周忱。周忱之所以是半个,是因为他的“户部尚书”是虚衔,并不实际管户部事[4]。
倪元璐:我也不是谦虚,我一个江南人,怎么就去户部了呢?陛下说,朝廷已经决定了,就让你来当户部尚书。当时我就念了……
咳咳,跑题了。
《倪文贞奏疏》卷6《奏请祖制疏》:洪武二十六年,着令凡户部官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臣浙人也。皇上恪遵祖宪,事关更革,不容不一奏明,为此徘徊具请,恭候圣裁。
“这就不知不觉的成为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当户部尚书本就不是倪元璐的意思,他甚至还拿出祖制出来要推辞,反倒是崇祯帝强行要他干。如果说倪元璐是什么利益集团的代言人的话,那崇祯帝毫无疑问也是了。
如果真想找法子黑江南士人,我建议不如从三饷分摊的话题入手。不过依我看, 以 @yslym 的能力想琢磨透三饷分摊的问题,怕是力有不逮。
2020424补充,在最下面,说民主的那段论述后面,更具体针对缺铜导致财政困难的说法补充一段说下关于明末铜钱铸造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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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面几个高赞回答,属于搜罗一些材料附会拼凑到既定结论上面去。
这一大堆东西,都属于因果关系关系颠倒的材料堆砌,本来是结果的东西,当做原因来论述。
财政之类东西,如果你被这些障眼法七绕八绕,那就容易绕晕头,
其实说穿了,无非是一个政权掌握地盘有多少人力、物力资源,这个政权把这些人力、物力资源调配起来为其所用的手段效率如何?
就这么简单!
具体这种手段是常规的税收手段加货币商业手段还是更直接的暴力征用手段,那就看哪种手段更符合形势需要。
如果是战争时期,不要说在古代,就是在近现代西方,应对战争,国家也是要进入紧急状态,也是可以直接征调民间人力物力。战争需要是可以让国家绕开既定的市场体系和货币体系,直接实施实物分配制度,乃至消费品配给制度。还想维持和平时期的运行状态,那任何国家在战争面前都会财政崩溃,经济破产
《美国战时计划经济》一书中说
1918年底纽约太阳报上登载文章(What one man has taken on Himself to do )列举战时总统的独裁权限。总统在战时权力的增加,和独裁者一样:
1、是立法政策源泉的独裁者,其政党方针和主义的独裁者,是全国舆论的鼓吹者,指导者
2、总统实行粮食与生产的统制与分配
3、总统对于协约国及中立国的粮食供给有规定与整理之权
4、总统实行管理燃料
5、总统决定物品的价格
6、总统取缔国民的奢侈
7、总统对于全国的铁道有绝对的统制权
8、总统管制全美的海运与实行建造大商船队
9、总统计划和实施联邦底课税支出
10 总统与协约国的作战协定有权予以金融上的便利
11、总统限制民间的投资
12,总统有权计划施行对于自国的必需品、生产品的价格统制的方法
“大总统此种独裁行为与议会照理是发生冲突,但是在战时立法部与行政部的争斗,在这世界战争中早已不值一顾了。不但此次,在南北战争、美西战争时就如此了。”
这还仅仅是美国参与时间很短的一战,到了二战自然军事专制程度就更高了
《美国经济史》一书说
“总统职位变得如此有权力,以至于在1942年2月,富兰克林·罗斯福仅仅通过总统命令就将居住在西海岸的大约115000名具有日本血统的人强制拘留到集中营,而后这一行动才获得了美国国会和最高法院的支持。
“1943年,一个新机构——战争动员办公室(DAM)的建立强化了战争的努力,它的建立是为了协调和加快其他机构的工作。复杂的战时工作包括定量配给、实物控制,以及由政府直接建立大量工厂和设施。”
“1941年夏天,政府发布了第一道限制令,禁止生产汽车、卡车、冰箱、洗衣机和其他家用电器。这些产品的生产厂家不得不转而生产军需品。战争期间,商品的缺乏促使消费信贷减少。由于建筑材料的缺乏以及没有把家庭建筑计划列人优先发展规划,大多数的家用建筑工程都停止了。”
明末的天启和崇祯有这样的权力么?显然没有。
天启搞屯田,要用钱来买地,还是最差的地,要用钱来雇佣佃农。最后屯田收入还要负责拿出一部分给地方上交税,而且交的杂七杂八的税目还甚至更多。
崇祯要加点农业税都要被骂得狗血喷头,有武官建议征收江南富人财富,被官员弹劾直到下狱,晚期被复社推举的周延儒一上台就推行复社主张的蠲免赋税的自杀政策。崇祯后面在兵临城下,要募集军费,还要如乞丐一样向官员提议募捐。
而类似以前的朝代是怎么干的,比如唐朝
《新唐书》食货志记载
“肃宗即位,遣御史郑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畜,十收其二,谓之率贷。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于是北海郡录事参军第五琦以钱谷得见,请于江淮置租庸使,吴盐、蜀麻、铜冶皆有税,市轻货繇江陵、襄阳、上津路转至凤翔。”
这就相当于对商人征收百分之二十的财产税了。此外唐代的皇帝和宰相缺钱了,可以直接拷掠搜刮商人市民的钱财充当军饷,美其名为借,实则就是抢劫:
“度支使杜佑计诸道用军月费一百余万贯,京师帑廪不支数月;且得五百万贯,可支半岁,则用兵济矣。杞乃以户部侍郎赵赞判度支,赞亦无计可施,乃与其党太常博士韦都宾等谋行括率,以为泉货所聚,在于富商。钱出万贯者,留万贯为业,有余,官借以给军,冀得五百万贯。上许之,约以罢兵后以公钱还。敕即下,京兆少尹韦祯督责颇峻。长安尉薛萃荷校乘车,搜人财货,意其不实,即行搒箠,人不胜冤痛,或有自缢而死者,京师嚣然如被贼盗。都计富户田宅奴婢等估,才及八十八万贯。又以僦柜纳质积钱货贮粟麦等,一切借四分之一,封其柜窖,长安为之罢市,百姓相率千万众邀宰相于道诉之。杞初虽慰谕,后无以遏,即疾驱而归。计僦质与借商,才二百万贯。”
这种用皇帝和宰相的专制权力抢劫商人财富来解决财政困难的办法在明代是不可想象的。如果崇祯能用这种办法,其实也可以很轻松支付军饷,问题在于汉唐皇帝可以不受制约干这种事情,但明代皇帝根本没这种权力。
再看宋朝的情况,顾銮斋《中西中古社会赋税结构演变的比较研究》一文中引用漆侠《宋代经济史》一书的数据说
“北宋时,两税尚占56%,但至南宋,已降至20.4%和15.3%。与此同时,商税急遽增长,构成了政府财政的主要来源,而包括商税在内的非农业税,也就占据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北宋皇祐治平年间,商税比重不过40%左右,及南宋绍兴、乾道之交,仅茶盐榷货一项即占49%,连同经制钱、总制钱,非农业税达79%强。而至淳熙、绍熙年间,茶、盐酒等坑冶榷货已达56%强,加上经制钱、总制钱、月桩钱,非农业税更达84.7%”
仅仅“茶、盐酒等坑冶榷货”收入已经达到整个财政收入的56%至多,而农业税在整个财政收入的比例少于20%。
宋太宗至道年间(公元995-997年)货币财政收入2224万贯,
郭正忠在《两宋城乡商品货币经济考略》一书中详细统计列举北宋南宋历年中央财政货币收入,和茶、酒、盐收入在其中所占比例。
北宋初期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全国财政收入为2224万缗(一缗相当于明代的一两银子),过了八十年,到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3),收入为6千万多缗。
南宋宋高宗绍兴初年(1131年左右),收入3000万缗;仅过了三十年,到绍兴末年(1160年左右),收入暴增到8000万缗,到了宋理宗淳祐年间(1241年-1252年),收入为1亿两千万缗以上。
据郭正忠先生分析,南宋财政收入的暴增有通货膨胀的因素,但最主要的因素是政府对民间经济活动剥削程度和剥削范围的急剧增加。他说
“尽管南宋版图缩小,其各地与各种项目的剥削程度却大为提高,剥削范围也大为扩充,这就是吴芾说的‘地不足而赋加多,则取于民者已尽’”
由于茶叶数据不完全,这里拿酒钱和盐钱数字做个比较: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酒钱收入200万缗,盐钱收入300多万;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酒钱收入当在1400万缗以上(熙宁十年已达1310万缗),盐钱2400万左右;南宋宋高宗绍兴中期,酒钱1447万缗,盐钱2100多万;到了宋孝宗的乾道年间(1165年-1173年),酒钱1200多万,盐钱3100多万。
合计北宋初期,盐、酒两项收入只有500万缗(就这个数字也远远高于明代全部非农业税收入),到了南宋前期,这两项收入合计至少达到了4300多万缗,增长了八倍还多。
如果以某些地方的盐、茶等税来看:
“蜀盐课利岁额,居然从北宋初的八十万缗陡增至四百万缗”。“绍兴二十七年的两浙酒利岁额,竟从旧额八十四万缗陡增至五百万缗,相当于原来的六倍以上。”
从这些事实来看南宋小朝廷仅仅从盐、酒两项上每年就能榨取到相当于明代4300多万两银子的收入,而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了明代所有农业赋税和其他商业税收乃至徭役折合银子的总合,明末即便崇祯时期把辽饷同剿饷合计,赋税最高的时候,都没有哪一年是达到过4300万两银子的收入的。
南宋由于酒税榨取太甚,导致酒价过高,卖不出去,为了征收到预定的税额,不得不强迫百姓买酒。有些地方根据居民财产划定级别,上户、中户、下户各自规定必须出多少钱买多少酒。更有甚者,还强迫百姓缴纳尝酒钱:
“尤为离奇的是,当阳县‘每遇人户纳夏秋二税,并令先纳尝酒钱,以家业多少为率,自五百至三千,虽赁地侨寄之户亦令地主抱认,‘一年两次尝酒钱将近两千贯’。尝酒钱实际上成为当地两税的附加税了。居民们缴纳‘尝酒钱’,能否尝到酒,从史料上还看不清楚,但有的地方缴纳所谓的‘乾酒钱’,可以肯定地说,是吃不到酒的,仅仅成为南宋官府‘别求课利’中的一项课利而已。”
能尝到酒的还算运气不错,更直接点的酒影子都看不见,直接把钱摊派给老百姓,不管你吃不吃酒,都必须要交。甚至发展到直接拦路抢劫的地步:
“隆兴府进贤县之土坊镇,‘居民不满数十,商旅稀少,强名曰镇,而有酒税务一所’;通一岁之所入,这个镇的酒税却达两千多缗。那么,这两千多缗是怎样剥取来的呢?‘所谓酒者,初无酝造,亦无发卖,系于镇户量其家第之高下,抑令纳钱,一户或四五十文,或三二十文,或七八文,以是为月解,岁亦不过千数百缗而已’。所得虽然不多,‘本镇却有酒税官一员,专拦数辈,恶少爪牙数十人,皆蚕食于数十户之市民,甚则罗织村氓,攘夺商旅,又甚则拦截客舟于二三十里之外’。从摊派到公然抢劫商旅客舟,为‘别求课利’创造了骇人听闻的手段。”(漆侠《宋代经济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第895页)
把南宋酒、盐4300万贯收入加上茶叶400万贯的收入,算是4700万贯的收入,相当于明代4700万两银子。那明代在这三项上的收入有多少呢?
“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酒税则提都没有提到,压根就没这个项目。总而言之,同样这三项,明代收入只有三百万两银子都不到!
而要知道明朝的领土面积,人口数量都远远大于南宋,至于盐、酒、茶三项的消费更远大于宋朝,然而南宋政府从中获得的收入接近5000万两白银的价值,而明朝政府却只有300万两不到,几乎所有利润都被商人拿去了。
有些人绕来绕去,没有把这个最基本的手段和目的关系弄清楚。
他们归结的那些什么明末财政困难的原因,什么铜匮乏,白银进口减少,货币体系崩溃,打不赢,支出过大,用度太大,过度开支,云云,要么根本不在点子上,要么直接把结果当成原因。
那真正的关键是什么
第一,明朝正常时期的税收本身就太少。
第二,任何社会遇到大灾和大的军事战争,都必须转入社会军事化管理的轨道,用严厉的军事专制来调配社会资源才可能应对,否则凭你什么财政都必然崩溃。这不是什么货币体系的问题,就是最直接,最原始的实物调运分配,工匠直接征调也必须上。
这两点才是理解明末财政困难,乃至财政崩溃的关键。
而造成这两点的原因,是明末社会状态过度民主,无法转入军事专制状态。
如果搞不清楚这两点,把财政之类的东西说得多么复杂,你就会得出荒唐的结论。
中国历代战争多的是,莫非那些割据军阀,那些农民起义的土包子比大明王朝最顶尖的精英更懂财政,更会管理?那些连文字都没有野蛮部族动辄组织十万以上大军,又是什么财政精英穿越过去来组织管理?
就不举别的例子,朱元璋从入伍到称帝,大概也有十五年的时间,所在的割据政权,打了十五年的仗,这十五年时间,是怎么保证军费供给的,是怎么确保足够财政收入的?是怎么保证供应几十万大军,最后彻底扫平各路军阀,北伐蒙元,统一中国的。
无他,战乱时期,最大目的首先就是保证军队供给,这不需要什么复杂道理,也不需要什么精巧手段。这就是社会军事化的状态。包括明初实行所谓屯田,本质也是社会军事化状态的延伸,在 部分地区延续军事化管理而已。
元末明初的经济残破,那是所有史书都会承认的事实吧。晚明经济繁荣,就算遇到灾害,条件再差会比元末更差?
有些人说明末是军事支出太大,打了败仗导致财政崩溃而不是财政崩溃导致败仗云云了。其实先不说萨尔浒之战失败本身一大因素就是朝廷官员拼命希望省钱,就算是萨尔浒之战真的败了。对明朝这样幅员和人口的国家来算,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曹操赤壁之战惨败,真论损失可比明的萨尔浒之战惨重得多了,却并未改变曹魏实力远强于吴、蜀的基本面。清军打大小金川,打太平天国,起先何尝不是败仗连连?其初始投入,后续投入都远比明朝大得多。
有人说明末开支太大,开支真的大么?
首先后金军队有十万。而明朝在大部分时间里,和后金正面作战的力量一直连十万这个数字都没有超过。
萨尔浒之战真正出动对付后金的本方军队也就七万多(实际和后金交战的人数更少)
杨镐在萨尔浒之战后的报告中说
“盖奴酋之兵,据阵上共见约有十万,宜以十二三万方可当之。而昨之主客出口者,仅七万余,岂能相敌?”
早在天命三年(万历四十六年),也就是萨尔浒之战的一年之前,后金攻打抚顺时动用的兵力在《满文老档》中是有明确记载的,就是十万。
“四月十三日,寅日巳时,发八旗十万兵征明……”
是不是这个数字写错了呢,回答是不可能。下面在攻取抚顺东州、玛哈丹等地之后,还有记载前后呼应
“二十日,分遣六万兵携俘虏前行,……,汗亲率兵四万,移营前进,至边界附近驻营”
也就是六万人带着俘虏回去了,而努尔哈赤亲自带领四万人到边境驻营。(清朝的《武皇帝实录》和满文老档对应的这段内容是“遂令兵六万率降民及所得人畜前行归国。帝与诸王臣领四万移营,复临大明边安营。”)
那有没有可能十万这个数字夸大了呢?
回答同样是不可能,《满文老档》的记录当时是给后金统治者自己看的,汉人要看也看不懂,不存在为了虚张声势故意夸大兵力的可能。而作为事后历史记录的话,那更只有缩小己方兵力,来彰显以少胜多之神武形象,没有夸大的道理。
明朝正面和后金作战的军队数量在大部分时间连超过后金军队人数都谈不上,你说明朝是因为支出太大?支撑不了所以财政崩溃?纯粹是在开玩笑!
明末和后金的战争,无论和战国时期的战争比,和三国时期的战争,就是和明初的战争,都算不上有多大。
并不是需要应对的战争规模超过了晚明社会的承受能力,真正原因的只有一个,晚明的社会不够专制,对民间经济的控制能力远远低于战国,低于三国,低于军阀割据时期。
换算成白银几千万两,啊好吓人,支出太大了!
帐不是这么算得!先不说晚明合理的财政收入和平时期就应该一年两亿两白银价值以上,就算应对战争,那就是整个社会转入军事轨道,调用一切可能的人力物力资源,根本不是和平时期的那种算法了。
不能转入军事化轨道,不能无条件调集资源为军事目的,军队得不到足够的保障供应,没有良好训练,没有足够的人数,没有精良器械,那当然要打败仗。军事危机本身就是财政危机造成的,
现在有些人却颠倒过来,说是打败仗是根本原因?这是完全搞错了因果。
造成财政危机的不是一些人想当然的什么某某皇帝无能
而是社会发展趋势的过度民主,造成国家要增加对民间经济控制,乃至把社会转入军事专制轨道的难度太过巨大。由此自然形成财政危机导致军事危机,军事危机造成更巨大的财政危机、
不说直接无条件征用民间人力物力的军事专制,就是和平增税的手段都谈不上充分利用。
天启时期,董应举奉命搞屯田增加收入,结果逃难辽民不肯种田,地方官员不肯供地,要国家掏钱买地,雇佣佃农。
董应举在《屯田释言》中自问自答:
“或曰:古未有买地屯者,而子买地,且所买多荒瘠,何哉?
曰:予不得已也。州县不报地,不买则无以屯。高地,人惜且价多,故不得不买其荒而瘠者,而以工本牛力取胜。”[11]
劳动力又哪来呢?大多是雇佣来的佃农:“惟其无地而买地以屯,无可使耕之人而招佃以屯。” “问地而无地,问屯而无兵。臣于是不得不买地开屯。高地价贵,买其荒而可下手者,雇人开垦,贴以牛种、工食。其近水地可开水田者,雇人开河治闸。屯地经跨五县,地既广阔,不得不募人分屯,随处建设农房、仓场、行台、屯官署宅、并治农具备舟车为用”[12]
今人动辄曰古代土地财产都是皇帝或国家可以按需要任意掠夺,以明代之事实对照来看,不啻是笑话。明人保护私产之执着程度,比之当今的西方政府都远超了。就是英美等现代国家,在战争时期,也可强力征调民间物资和劳动力,一战、二战无不如此,哪会象晚明这样?
更讽刺的是,甚至花钱买地、买仓库、雇佣佃农本身都要受地方官的种种歧视阻挠。在地方官看来,这是所谓的“投献”,是献媚国家,是品格卑下的表现,和之作对才能体现官员正直刚劲的品格。董应举自述为了屯田,面对地方官员的刁难阻挠,忍气吞声,“虽唾面受侮,怡然甘之”,“自傕舆皂,自给材官,买地纳粮,无异庄长。” 地方官则愈加气焰嚣张,“指屯地为投献,虐屯佃以非刑”。[13]
董应举颇为郁闷的质问,自己为国家屯田奔走,这些屯田的产出不仅充当军饷,上交中央,同时也和其他民田一样缴纳赋税钱粮。运送守兑都不额外加派地方,也是从屯田本钱收入中支付。地方官还要各种刁难批评:
“乃不肖有司禁吓士民,以地予屯者目为投献,有意兴屯者诟以奉承。嗟嗟此国,何事而相梗若尔,以助屯为奉承,则必以抗屯为风力矣。以抗屯为风力,则必使国无屯,呼吸生变而可矣。君父之义不明,国家之急不恤,内帑已竭,民膏已尽,又不容人之屯,独何心乎?且臣所买以屯,皆各县备边备荒之地,除纳钱粮、供官役、备脚费、膳辽士所费不咨,而两年收入解部兑关,不下四万余金。若使州县自地、自民、自屯、自种,不待雇募,费必大省,功必大倍,是亦有司分忧国计之职分焉” [14]
明代官场风气,服从皇帝会被鄙视为阿谀小人;和中央对着干是品格高洁刚正(所谓“风力”)。给国家屯田提供土地,那就是投献。提议增加赋税,固要被骂成狗彘。众多官员挂在嘴边的屯田,也叶公好龙者居多,真落实,同样被侧目而视。
董应举这个老实人,也发急了,质问内帑早枯竭了,增加赋税又说是“民膏已尽”,现在要落实屯田,又不容许,究竟是什么心理?他买地屯田,都有四万两银子的收入,如果各州县自己能屯田,不是收入更多么?
董应举还说了几个悲惨事例:
“五月中,陈文表被责几毙,向臣泣曰:县官谓我投献故耳,臣不胜惨然”
还有一个是为屯田所需从蔡村崔光壁那里买了一个仓房,结果县官把崔光壁打了三十棍, “诟曰:汝奈何以房投献伊?”
董应举感叹:“嗟夫,有银买仓,有银扣粮,而犹残其人以为吏书泄忿。其意明欲地方与臣为难,不与臣屯耳。若使处处如是,臣何以报屯乎?” [15]
这个屯田收入如何呢?按董应举天启三年五月十一日《三年报竣两局疏》中所言:
“(天启)三、四两年,屯本止用二万六千三百两耳,而子粒变价三次还部一万四千两,米麦高粱兑运约可六万二百二十三石,两年兑脚供衙门及辽膳起送、举贡盘缠、州县钱粮各项一万八百四十六两,皆从屯出。合上还部兑运一切诸费,已有六万四千两,以抵二万六千三百屯本,几再倍矣,臣无才能,止知爱惜帑金,只知坚忍就事。”[16]
屯田收益,其实只有总收益十分之三。董应举说:“臣屯分收,悉照民间三七之例,其所变价充兑者,十之三耳。七分在民”。[17]
“某特买其所吐弃者,地既老荒,用本开成,与民三七分收,而以七予民,约屯十七八万亩,岁入三万数千石,虽有利,然甚少矣”[18]
也即屯田百分之七十的收成是归佃农所有,只有百分之三十作为屯田收入,还要给地方缴纳各种赋税杂役费用。
屯田以十八万亩计,用屯本算二万六千两,得收益算六万四千两,扣取成本,纯利润为3万8千两,平均每年为1万9千两。由于董应举所谓屯本,其实包括从头买地、买仓库、买农具、乃至开河疏通水利的费用,还有人员管理费用。屯地又是东拼西凑买来的,不能连块成片,又要额外增加经营、运输和储存费用。真正农民种田绝不会有这么高的成本,即便如此董应举自己天启五年时也说“本渐少,利渐多者,地渐熟也。今年屯本,臣止发九千八百四十两,而子粒兑运,计且必加”。也即继续开垦下去,成本会更进一步降低,收入会进一步增加。
这里就算每年种田十八万亩,按百分之三十田租的比例扣除成本后可得两万两白银收入。如果九亿亩的耕田,按此亩均收益可得一亿两白银的收入。实际按万历时期丈量,明代耕地面积是超过11亿亩的。而这个赋税比例,农民要承担是绰绰有余。按董应举自己的说法,他这个屯田还承担了原本的赋税,各种杂七杂八的劳役费用,还额外缴纳民间田地根本不需要承担的费用:
“汪抚所买地不纳粮,臣则一一纳粮,不徒纳粮,且计亩养马、计亩派豆,且当柜头,如宝坻、丰润、房山、涞水皆有养马,宝坻加当柜头,及派豆开运豆脚费,房山加修城银两,丰润加运官草脚价。夫纳粮、养马、柜头、派豆、修城、运草,此黎庶之役也。然黎庶耕种纳官之外,享其余以自奉。臣奉命屯田,既尽所有以兑运,又复纳粮及当杂差亦已尽矣。至于马房、备边、备荒地,多荒瘠,虽有粮额,每年州县解部,往往以水旱抛荒为解,或十解四五,说十解二三,从来并未完数,地方则以抛荒不追,开之自臣,必则如额,是欲臣纳其所不报之数也。甚至将臣开所未及一片水洼咸地而径坐之粮,如武清县者,臣不知其何说?”[19]
交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费用,还有盈余去赡养辽人,去解送给政府。而这十八万亩还是最次的,产出最低的,民间都不要的贫瘠荒田。
以上是按银子计算。如按董应举说的“岁入三万数千石”的粮食来计算,按此亩产收益征收赋税,九亿亩耕田,也可得到1.5亿石的粮食,就算仅仅拿出三分之一的份额供养军队,那也是5000万石的粮食。而军队一个士兵每年以消费6石粮食计,再多算点一人10石粮食好了,一百万大军也就是1000万石粮食。就算运费加倍,那一百万大军最多也就消耗2000万石粮食。以5000万石粮食,供应200万大军也是绰绰有余的。
董应举说“夫屯利不弘,兑运不广,实苦无地,不能大作,非臣之得已也。”[20] 也即屯田有利可图,但规模太小,他也没办法。但实际上与其扩充屯田规模,直接加征农业赋税就可以了。这种屯田,实质无非是把民间一些最次等的荒地弄来作国营农场,雇佣佃农耕种。在非机械化时代,这种国营农场经营效率往往低于私人农场。军阀割据时代如曹操之类屯田,多是连年战争,地广人稀,民间缺乏劳力,靠正常租税,无法维持,才不得不军屯。类似明代这情况,民间有大量富余劳动力,国家军队人数则少得可怜。屯田还要雇佣佃农去耕作,屯田本就毫无必要。只要提高正常的赋税比率就行。
从董应举屯田实践来看,采取三七分成,佃农也完全可满意了。而这还是北方最次等的田地。如在全国范围内,按这种屯田收益数字来征收农业税,赋税比率估算到顶也就抬高到百分之三十(实际不可能,平均的话,真实比率低于15%,因为董应举屯种田地是北方贫瘠荒田,按此算30%,充其量是北方普通田地20%,南方田地产出在北方一倍以上,那是南方普通田地的10%以下),光农业赋税收入就能达到至少相当于一亿两白银以上的规模,支付军饷,解决财政危机是完全足够的。
本来完全可通过提高赋税解决的问题,明代官员为图宽仁之虚名,死活不肯实质性的大幅加税,崇祯时期好不容易杯水车薪加个剿饷练饷,从皇帝到提出建议的杨嗣昌都被骂得狗血喷头。心心念念要屯田。对屯田又叶公好龙,地方官员阳奉阴违,各种刁难抵制。即便如此,还有盈利。规模太小,没什么实质意义。最大的价值或是说明,明代即便农业赋税也低到不像样子的程度。单纯考虑农业收入,也完全可供养一百万以上的军队,而且军饷充足,装备精良。
茅元仪一边骂熊廷弼征兵征饷乃为万不可为之事,是以一人而祸乱天下,另一面他其实非常清楚明末有大量财政增收手段根本没用。他在《楮币议》中说:“宋之养军十倍于今而不匮乏者,固茶酒盐矿海榷之利”[1]。其在《冒言》总序中说,儒者一提到为国家开辟财源,就觉得是聚敛之术,会败毁名声,招来怨恨。许多官员不怕得罪人,却不能不顾及名声。假如确是剥削百姓,满足皇帝私欲,聚财祸国,以逢迎君主大兴土木、斋祷淫蛊或穷兵黩武之恶,诚然不应该。但现在为避恶名,而坐视政府贫穷,始之以军队缺饷,终之以国家内溃,忍心看着胡虏长驱直入,宗社沦陷于腥膻之手,又有何颜面扬眉横襟而称自己是儒者呢?[2]
以茅元仪的《冒言》为线索,对明朝增加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的缺失作一梳理盘点。
(1)、盐
明代私盐横行,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十二郡,无一人食官盐:
茅元仪说“今天下之盐,淮居其半,浙次之,按天下户口之众,流寓之广,财赋之自出,孰有过于浙之杭、嘉、湖、宁、绍,南畿之苏、松、常、镇、应天、淮扬者,然此十二郡者,无一人食官盐。官盐之引借销于他处,纵多方强之,百不居一,使驱此十二郡之户尽食官盐,其所增引当不啻数倍。况私盐所行之地,不特此乎。”[4]
茅元仪估计,如能禁止私盐,明代一年可以得一千多万两白银的收入:“私盐既绝,引可增十倍,岁所入千余万矣,此三法简易易行,只在行法须严”[9]
实际这估计是过低的。南宋的宋孝宗乾道年间,盐钱3100多万贯。[10]
南宋时期则按一贯钱等于三分之二两的白银算。则南宋盐税最高时期一年可对应于明代两千万两白银。而晚明人口最少也是南宋的三倍,经济发达程度更过之。这里保守估计食盐消费量就算是两倍好了。明代如真严格实行盐业专卖制度,适当抬高盐价,仅食盐一项收入可达四千万两白银。
明初真正实行茶叶专卖制的大概也就是川陕和南直隶。茅元仪说:
“国家榷川陕之茶,所以易马。榷南畿之茶所以专山泽之利。而浙江、河南、广西、云贵不足当南畿十之一。”[11]
所谓“浙江、河南、广西、云贵不足当南畿十之一”,并非这些地方不产茶。河南在北方,产茶较少。但浙江、广西、云南、贵州都是产茶大省,尤其浙江,茶叶产量不会比南直隶少。所谓的不足当南畿十之一,只是这些地方并没实行茶叶专卖制,甚至税收都谈不上认真征收。
茅元仪曰:“生财之道,如榷酤海舶,本朝立法原宽,至于茶铁二利,成法颇极详切,而今皆废搁。茶则更甚”。这里所谓成法颇详切,铁且不论,茶是指朱元璋时期川陕和南直隶的茶叶专卖执法还是严格的,而到后来这两地也都废弛了:
“今川省番市者,茶积年不行,至累数年。而内地茶户,不知官茶私茶之说久矣,天下之言生财者,亦罔闻知。嗟乎,文武之政,布在方策,未三百年也,嗟乎。”[12]
明初真正实行茶叶专卖制的大概也就是川陕和南直隶。茅元仪说:
“国家榷川陕之茶,所以易马。榷南畿之茶所以专山泽之利。而浙江、河南、广西、云贵不足当南畿十之一。”[11]
所谓“浙江、河南、广西、云贵不足当南畿十之一”,并非这些地方不产茶。河南在北方,产茶较少。但浙江、广西、云南、贵州都是产茶大省,尤其浙江,茶叶产量不会比南直隶少。所谓的不足当南畿十之一,只是这些地方并没实行茶叶专卖制,甚至税收都谈不上认真征收。
茅元仪曰:“生财之道,如榷酤海舶,本朝立法原宽,至于茶铁二利,成法颇极详切,而今皆废搁。茶则更甚”。这里所谓成法颇详切,铁且不论,茶是指朱元璋时期川陕和南直隶的茶叶专卖执法还是严格的,而到后来这两地也都废弛了:
“今川省番市者,茶积年不行,至累数年。而内地茶户,不知官茶私茶之说久矣,天下之言生财者,亦罔闻知。嗟乎,文武之政,布在方策,未三百年也,嗟乎。”[12]
明初南直隶一地榷茶收入就相当于六十八万两银子,但后来由于宝钞贬成废纸,这六十八万两收入,也白白损失,国家分毫之利都得不到。[13] 茅元仪说,按杨士奇“茶法论”,南直隶的应天、常州、池州、徽州,浙江的杭州、湖州、严州、衢州、绍兴,江西的南昌、饶州、南康、九江、吉安,湖广的的武昌、宝庆、长沙、荆州,四川的成都、保庆、夔州、嘉定、泸州、雅州等处都是产茶之地,如能效仿朱元璋杀欧驸马之事,对走私茶叶者重加惩处。“每省直特命能臣一人,专督其事,度其岁入,岂止数百万?”
茶叶是百姓必须的消费品,但需要量又有弹性:“寡需则量增其价而不为虐。” 国初在南直隶严禁私茶,所以南直隶的茶税收入有六十余万之多。“其实他省所出亦不为少,且承平日久,种植日多,今再于产茶之地,特立监禁之官,更行天下,重悬私茶之赏,则商贩之徒不损于己而可免于不测之祸,孰不乐从哉?”[14]
其估计如此能收入数百万,也是严重低估。这里就以明初南直隶一地榷茶收入可达六十八万计,粗略估算一下晚明情况。
以晚明人口比明初增加五倍计,茶叶消费量增加五倍(实际会高于五倍,越到晚明,居民的茶叶消费占据比例也越高)。另外南方各省都产茶,除了茅元仪自己列举的南直隶以外的浙江、江西、湖广、四川以外,云南、贵州、广东、福建茶叶产量都不会少。除此之外,一些北方省份境内区域也在江北产茶区范围之内,如陕西汉中、河南信阳等也产茶。全国茶叶产量为南直隶的五倍,当是保守估计。这样算下来,晚明若严格实施茶叶专卖制度,则榷茶收入至少可达68万的25倍,也即1700万两白银。
茅元仪称前代都有榷酒收入,宋代尤其重视,唯独到了明代放开管制:“汉建元以来,无不榷酒者。宋至以京朝官监之,其法弛于本朝”[15]
认为与其向辛苦耕田的农民征税,还不如效仿宋代榷酒,国家既可获大量收入,又可以把更多劳动力放在粮食生产上,减少酗酒引起的社会危害,一举两得:
“今酿酒无禁,民得广造。家有五斛之收,倾三之一以事酿。官库不设,私坊自多。京口洞庭之商贾,独专其利,行天下几半。兼之村肆浊醪,遍布乡里。小民易沽,往往致醉。损谷害农,教酗启斗,莫此为甚。今宜一准宋法”。
由此至少又可获得数百万两白银收入,这当然又是大大低估的:
“麯蘗造之于官库,私造者论如私酿,告之赏如之。凡为禁者,必禁其源,源清而流自上。量给铸钱,余利以为官库之本。特设官以监之,度一岁所入不下数百万。宋皇佑间岁课至缗钱一千四百九十八万六千余贯,其左验也。”[16]
皇佑是宋仁宗年号,北宋光是酒课的一年收入就可达到相当于晚明一千四百九十八万两白银的程度。而晚明人口至少北宋两倍以上,酒类消费规模可能还超过两倍。则以最保守估计,如果明代实施类似宋代那样严格的国家专卖制度,榷酒一项的收入至少可达3000万两白银的规模。
茅元仪说:“有契必税,国之典也。且百而取三,政不为虐。可以杜纷争,可以清诡寄,立法之意非特足国而已也,今日就废弛。民间契书,十无一税,即有税者,亦为邑令侵欺,百不解一。”[17]
契是契约合同之类,税契应是相当于对签订书面合同的交易,根据金额征收百分之三的税收。晚明这类交易税名存实亡,“十无一税”,百分之九十都逃税逃掉了,然后剩下的百分之十,也是百不解一,茅元仪说是被“邑令侵欺”,其实也多半不是进入地方官员私人腰包,而是充当地方财政经费。总之按此计算,则这类交易税,中央能得到的比例不过是应有数额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按茅元仪自己估计,严格征税的话:“睫下所得不下百万,岁入亦不下数十万,取于民而不扰,孰有甚于此哉?”[18] 这应该也是大大低估了吧。这里保守计算,一年三百万白银的交易税,应该是有的。
按茅元仪说,晚明海上贸易远不止设立市舶司的广东、福建两省,浙江、南直隶也多有出海经商者。而福建、广东征收的市舶税,国家所得也只有百分之一。出海征税按所谓常例,回船时更全凭吏员自己私意索取。海外贸易既然不可缺少“中国所需于外夷者势不可缺,外夷所给于中国者亦情不能已”[19],与其利归于下,管理失控,还不如设定规范统一的征税定额标准,国家获利更多,也利于海外贸易的管理控制:
“何不一课以常法,量船之大小,使纳二三百金,以至千金,又量其货之价值,如钞关之税。及其回船,分其十之二以资官,盖通番之利不重,则人不往。太重则人兢往。滨海之民,既专其利,四方不逞之徒又从而慕之。故税其出,税其入,不为苛。”
其建议在浙江定海、笮浦(乍浦),南直隶浏河、海门,也派驻官员,增设海关征税。不仅如此,还应选择一个“重望大臣”,作为海外贸易管理征税的总负责:
“又于浙之定海、笮浦(乍浦),南直之浏河、海门增设一官, 一如闽广之制,但各官俱宜选才而清者,加之崇衔,重其事权,不可复如提举之例,再设一重望大臣,总其事,使血脉皆通,不容互隐。则不唯岁入百万,可以资军国,而私贩不容,奸人莫逞,肃清海甸,不外此也。”[20]
由茅元仪的建议来看,浙江的定海、乍浦,和南直隶的浏河、海门应当也是繁荣的海外贸易港口了,否则不必专门设立官员进行管理。晚明的海外贸易已经遍布南直、浙江、福建、广东的沿海地区。
至于岁入百万,又是大大低估了。崇祯时期郑芝龙实际干的就是征收海外贸易费用的勾当,商船向其缴纳保护费,才能在海上通行,岁入千万两白银。《荷牐丛谈》记载:“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21]
晚明政府能自己把海上贸易征税落实,岁入一千万白银,不算是太多的。
茅元仪认为明政府只向往来各地流动商人征税,而不向有固定铺面的坐商征税非常不合理,这样发展下去,非把全部农业人口都赶去从事商业不可:
“古人税什一,所以抑末也。今行商有税,而坐商无税,是教天下以逐末,不尽驱农为贾不止也。”
就算一些地方政府向典当铺行索取费用,数额也没法太多,往往示以宽大,方便自己得些灰色收入:“只以典当铺行供有司之诛求,势不能重取,特宽以自肥,非法之正也”。建议对全国各地有门店的商人,从典当铺,到布行服饰商店,再到贩卖百货零用以及肉食产品的商人,每年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税:“今宜遍行天下。除穷乡小店,徒步攛贩不税外,其有开张铺面,坐地致利者,大自典铺、布行,下至零易屠沽,较量其本,每三十,岁税其一。”
并建议对那些收买人心“市恩而不狥公家之急”,干扰动摇国家征税的言行,要严刑惩办。对那些从事商业买卖的仕宦家族,也不能优免减税:“敢纷扰呶说以抗上者,罪亦如之。仕宦之家,既取利于民,概不从优免。”[22]
按茅元仪的估计,这一项“岁入不下数百万”。应也是严重低估了。固定商店铺面,全国各地大中小城市都有,此类交易总规模比起海外贸易至少也在十倍以上,类似郑芝龙海外贸易征税都能岁入千万,对坐商税率就算小些,严格落实征收,达到千万两白银以上是最低限度的估计。
以上食盐专卖可增收四千万两白银,茶叶专卖可增收一千七百万白银,酒类专卖可增收三千万两白银,税契、市舶、坐商三项合计可增收两千三百万两白银。这些合计已可达一亿一千万两白银的财政收入。
茅元仪还列举出了一些其他增加财政收入的渠道,如严禁私钱,国家铸钱;僧道度牒,每一度牒纳银四两;南直隶沿江一带芦洲之利,有能干官员办理可得三百万之利,川蜀仿行,也可得数百万之利。这些加起来总可以让国家增加一千万两白银的收入。
则合计下来,晚明政府一年可增加一亿两千万白银的收入。工商业税加上去了,农业税加到相当于董应举屯田收益的程度不会有太大问题,到一亿两以上的规模完全可以,晚明真正合理的财政年收入是两亿两千万白银以上。
当然这里白银只是作为价值衡量的单位。真要实现这些税收,那落实茅元仪的“钱法”,包括“楮币议”中建议也是前提,否则征税聚集大量白银,容易导致白银紧缺造成通货紧缩。“钱法”中,茅元仪主要是建议严禁私钱,国家铸钱,控制钱币的发行流通,“楮币议”的实质应是建立金属货币本位制的纸币发行流通制度。
茅元仪说“楮币之中,钞法必不可行者也;必可行者,钱引也。”
“钱引者,有现钱以为母;钞法,则无母而独行。故救钱引之弊,如南宋时孝宗出内帑金帛收买,仅二百万,而一时楮币反重于黄金。故宋南渡后,创行于湖北两淮,……是时,合蜀中,可有万万缗,此今户部二十五年之饷也。宋之养军十倍于今而不匮乏者,固茶、酒盐、矿、海榷之利,此亦一道也”
“今欲行钱引,亦惟广铸之,后始可为之。若无母以权子,是又一钞也”[23]
明初发行大明宝钞,最后贬值成废纸。茅元仪总结明初教训,认为应该建立纸币和金属货币之间的固定兑换比例,国家有大量金属货币的储备,随时可满足纸币兑换成金属货币的需要,如此可维持纸币的信用,不至于因毫无节制滥发纸币,造成恶性贬值。
纸币有足够的信用,则市场对白银充当货币的依赖也可大大减轻,也不至于因为白银紧缺造成通货紧缩,经济衰退。国家税收也当有更充分之保障。
以上估计明末可获得合理的财政收入一年是两亿两千万白银,其实还相对保守的。但即便打个三折,那明末增加七千万两白银的财政收入总没任何问题,供应对后金作战一百万以上装备精良的军队军饷是足够的。
——
以上仅仅还是指按和平时期征税的手段,晚明财政可以增加的收入。
如果真正转入紧急状态,社会军事化的状态,直接调用人力物力,那当然对付后金这种更没有多大问题。
后金以一隅之地能对抗明朝,是有什么高明的财政手段么
不是,就是最粗暴的手段,他控制地盘下的民间人力物力就是无条件为军事目的服务。谁反抗,就被屠杀!
不妨看看历史记载
,“建州主下令括民衣,富室留九袭,中人之家五,下户三,聚宝货于东教场,散给西人。”强行驱赶汉人,劫夺财物“驱汉人赴北城,屯民归村堡,建人乘势劫夺,多裸体,妇女不胜辱,自经相次”。疯狂屠杀商人:“庚子,大杀在辽商贾五万人”。后金要拉壮丁,也不会和明政府那样好言相劝,根本没得商量:“籍辽民五人者出三人,其三人出二人随营”[1](山中闻见录)
朝鲜人记载:“永芳在辽东察院衙门,城中主客商贾,莫不知其贫富,有钱财豪富者,历历记籍,劫夺货物。其中有富商李玉山者,财累钷万,今日夺几许,明日夺几许,征索无已,玉山者终至自刎”[2]
这不过是随意列举的后金种种残酷收刮掠夺行为的一小部分而已,你说后金有什么高明的财政手段?
后金是疯狂掠夺。入关后的满清同样是敲骨吸髓的掠夺,有些人说清朝沿用明朝的税收制度,其实清朝明面的税收征收力度是远远超过明朝,还是清军所到各地抢劫屠杀掠夺,这些他们算在里面么?
明军抢劫地方,会被弹劾,甚至被视为乱兵,引起地方抵制。那么就索性当流寇,甚至清兵入关后加入清军了。崇祯二年后之所以流寇大起,其肇因恰恰是入援京师的勤王军队因为领不到军饷,抢掠地方,结果带兵官员被下狱,所率军兵散逃而成流寇。明军如抢劫百姓,那率兵官员是要被弹劾甚至下监狱的。
耿如杞、范志完之类都是如此,
满清呢存在这个问题么?清初的清军基本是开到一处抢到一处。你说满清是什么高明的财政手段?
随便列举一些材料
顺治二年闰六月的《原委户科给事中史应聘揭贴》中说“本年正月,豫王破关,逆贼遁走,职首先投诚,赴军谒见,当蒙札委,以原衔带管潼关道监军,时大兵驻关,军需不赀,而州县百姓存者无几。职飞檄督催,计完粮饷数十余万,刍草数百万……”[1]
他所谓的“州县百姓存者无几”,当然只能是清军破陕西潼关时屠杀导致的结果,否则肯定要说是闯贼所为了。而以存者无几的百姓,要负担如此庞大的军饷粮草之需,则这些百姓即便躲过了清军屠刀,也大半要死于拷打逼勒和饥荒之下了。
关于陕西地方残破,姜瓖在没有反清的时候,也有一份奏疏,更可以作为参考,顺治二年五月的《征西前将军姜瓖揭帖》中说“延绥一镇,土地极辽阔,延袤几二千里,俱系高山深涧,流贼土寇出没之乡,素称疲废难治,迩遭闯逆蹂躏,王师征伐,凋残破坏更不可言”[2]
姜瓖这里所谓的王师征伐,就是指清朝豫王追击李自成至陕西境内的事情。我们前面说过李自成并不滥杀无辜,陕西是其家乡,更注意保护。姜瓖这个时候还屈服于清淫威之下,尚且要把所谓“王师征伐”作为“凋残破坏更不可言”的原因之一列举出来,可见造成“凋残破坏更不可言”最大元凶仍旧是清军。
这凋残破坏,一方面是清军的屠杀,另一方当然也是为供给其兽欲的横征暴敛。
再看顺治二年九月《山东巡抚丁文盛题本》写的山东济宁的情况:“济宁南北要冲,水陆必由之地,大兵一到,米豆动以千计,草束动以万计,其它使差经行,无日无之。更有留下寄养妇女、马骡、病人、病畜,难以枚举……此后或剿抚。或换班往来,无有休息,供亿浩繁”[3]
此处所谓的寄养妇女,自然是清军兽兵在各地抢掠来奸淫之用的妇女。奴才尚且哀叹“无有休息,供亿浩繁”,则当地百姓之水深火热,死亡流离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顺治二年十二月的《江南总督内院大学士洪承畴题本》中说“江南新近归附各府,俱驻有提督总兵官兵,日支本折钱粮,所费甚多,江宁又有满汉大兵,所用折色银两与粮料草束,无不催派于各府,臣等昼夜催办,心力竭尽,势不能再有余饷可以分应楚中,再四踌躇,无可为计”[4]
当时因为清朝在湖广要镇压反清义军,所需军饷甚大,所以要求对江南更进一步搜刮压榨,洪承畴一向以心狠手辣而闻名,连他都承认当时之江南已经被压榨至于没有多余的油水,已经是为了供应满汉大兵,“昼夜催办,心力竭尽,势不能再有余饷可以分应楚中”。则当时江南各地被剥削到何等残酷的程度,也可以想见了。
顺治三年一月初十日的《江宁巡按毛九华揭帖》则把清军屠杀掠夺,敲骨吸髓的程度暴露更充分
“十室九空,库藏如洗,军需急如星火,料理维艰,民让已屋以居兵,则东北二城尽徙租他所矣,舍己田以牧马,则环城六十里内稻田俱尽矣,兼之假兵为祟,所在见告,驿无马,水无船,此上江二县之情形也。”
“江浦、六合孤城,孤悬江北,自遭兵火之后,流移未复,兵马往来,供应已绝,日无宁晷”[5]
南京的百姓房子都被清兵掠夺,周围的田地也都被当成清兵养马的牧场,再加上清军的屠杀,则人口破坏之大不问可知。
再看顺治三年三月的《浙江道监察御史吴达残题本》:
“取民之产,令八口无家,道馑相望,其如倒悬者待捄(救)之情何?”
“一方骚动,到处惊惶,讹言繁兴,舆志摇惑,将有东瞻西顾,绿畴春野,相视而不肯施农作之功者”
“壮龄强干,既资生之无路,有迫而盗耳,缘此肆行劫掠,村墟多警,乡井不宁,臣恐即在未经分地之区,当无复太平之鸡犬也。”
“试观去年六月以前,所在倾心归顺者何其易,自六月而后,面目一改,人心非故,更加分其恒产,驱之流离。”[6]
这份档案是残件,所以上面部分残缺,完整意思不能确切了解。但看其大意应当是针对清政权穷凶极恶掠夺浙江民间财产田地,导致浙江百姓穷困毙命无数而发。因为清政权之残暴掠夺,导致农民都不想种田。连吴达都惊恐大呼“恐即在未经分地之区,当无复太平之鸡犬也”,可见掠夺残暴程度。
顺治四年四月三十日,还是吴达的发言,《山东巡抚吴达题本》中说:
“东省民命于今日,非独臣按部者目击其伤,九重之上,亦心悲其可怜。……既征其熟,复迫其荒,户绝者,难之鬼输,幸存者窃悲其邻壑……。微臣巡历所至,如高、濮等州,范、汶、茌等县,极目荒芜,此固昔日户部履亩躬查之区,臣不敢渎陈。即其他素号繁邑,际此贼氛,人民流离播迁,户口之存亡,家室之聚散,又一变矣。……全征之檄日迫,追呼且日甚一日,捶楚之下,何求不得。……臣将坐视其毙不为请命于君父乎?抑留此二三孑遗为朝廷储不涸之仓也。”[7]
这份文件应该说是相当不错的材料,一方面暴露了清军屠杀之下山东的惨状,许多人家户口断绝,“户绝者,难之鬼输”。许多地方因为人被清军屠杀光了,所以“极目荒芜”。
而在那些侥幸在屠刀下幸存二三孑遗,还要被竭力剥削压榨,难以应付者就要遭受毒刑拷打:“全征之檄日迫,追呼且日甚一日,捶楚之下,何求不得。”
吴达为了其主子着想,不得不上谏说,再这样下去,山东省的人都要全部死绝了,还不如留下这二三孑遗来长久剥削。这当然不是他慈悲,实在是清政权的凶残已经到了丧失理性的地步。
再看顺治六年正月的《河南道御史王应元题本》:“如荒地以踏勘为凭,亡丁以审编为据,乃勘审动逾数月,驳查又复经年,眼前追比,既以尚未奉文为辞,来岁抵扣又借别项催檄虚应,……即如臣乡猗氏(今山西运城市临猗县),丁差之重甲于天下,万历年犹上丁不过一两,中丁不过七钱,下丁不过三钱,自经荒寇之后,户口凋耗,十去其六,只以支数难减,因仍苟且,致以亡丁之差,加之孑遗之民,稍可存活者,丁至数两,即贫无立锥者,亦每丁一两矣,日复一日。”[8]
他叙述的情况是,荒地也好,亡丁也好,这些都是要清政权经过层层勘察审核之后才能认可批准的,等到批复许可下来,已经一两年过去。而在这之前那些已经荒芜的田地,已经死亡的人丁仍旧要征税,其赋税负担都转嫁到存留的耕地和人口身上。而到批复许可之后,是否赋税负担会减轻呢?不会!因为那时候清朝君臣就会拿出其他名目的催缴征檄来应对。
王应元还拿自己的家乡作例子,他的家乡猗氏算是明朝时期劳役丁税负担最重的地区(明代南方耕地亩产量高,粮食赋税相对高,作为劳役折合的丁税相对低,而明代北方应是相反,粮食赋税很低,但劳役折算的丁税相对高一点):
有钱的上丁,也不过每年一两(明代户籍废弛,实际人口包括实际壮丁数量远远多于官方册藉数字,所谓的一丁其实是分摊到许多实在丁的头上去了,这点传教士也有记录)。
而到了清朝治下,光名义上的“贫无立锥者,亦每丁一两矣”,就是万历名义上下丁负担丁税的三倍(其实远不止,因为明代的下丁,也远不是贫无立锥,从许多记载来看,生活消费水平不低),把明代隐瞒人口考虑进去,那清初的丁税负担实际上就是明代的十五倍要多,甚至可能接近二十倍。
再看顺治十八年的《江西巡抚张嘉题本》:“以田荒民亡之户口,岁增六十三万兵饷,俱属搜刮款项,兼以天灾数年之水旱,闾阎杼柚其空,人不乐业,土不生毛。自六年开城以来,月复月,年复年,有司竭尽催科之心力,犹无补于各镇营呼□(庚)癸(指军粮)之急需矣。藩司补苴无术,势不得移彼易此,内供钱粮,起解不前,职此之由。”[9]
张嘉承认,当时的江西已经是田荒民亡,而就这样的情况,每年除了供应伪满政权中央的赋税负担,还要供应在江西的伪满军队所需,这实际上必然又是对江西剩余人口极尽剥削掠夺之能事的大屠杀。他所谓的“俱属搜刮款项”,其意思已经是承认这些钱不可能是从正常的田亩赋税或丁税里来了,只能是直接抢劫民财掠夺而来。
关于清朝经济剥削的残酷程度,还可以参见陈永福《明末清初乡绅经济生活的变迁—— 苏州府太仓州王时敏的事例研究》一文,这里摘录一些内容[10]。(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北大史学》15号,2010年12月出版)
“据《奉谱》(指《奉常公年谱》,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记述,太仓的芦课始征收于顺治四年(1647),其后愈演愈烈。”
“作于此时的《分田完赋志》中,王时敏这样描述此时纳税苦的状况:“迩年赋敛促数,加派烦苛,款项多端,纷淆孰辨。……自维风烛残息,日夕忧煎,犹涸辙之鱼,寒号之鸟,顾生不能,求死不得,其苦殆难以言喻也。”
“《奉谱》顺治十八年条记述道:‘是年吴中有奏销之祸,……奉提解之旨,宪牌络绎,惊惶莫措,大费经营。子扶因金汉广户亦以零欠赔累。此后复有请兵围城之举。吴民汤火未有甚于此者。”
“《巢谱》(指《王巢松年谱》,上海图书馆藏《吴中文献小丛书》之四,)顺治十八条有如下简单之述:‘奏销一案,绅衿一网打尽,从来所未见也。后复有请兵圈城之事。’”
“作于康熙五年(1666)的《西庐家书》丙午一对催征的画面有如下描述:‘当事者因空四﹑五万,欲将州民性命填补。三月中比较,造九斤大板,打至十五,未有不死者,三日内连毙数人。’‘凡被杖责者,血肉狼籍,接踵到门。我偶送客遇见,必被群拥呼号。’”
“在作于康熙三年(1664)的《友恭训》中,王时敏说:‘且至今日世风浇恶极矣,吾家贫罄极矣,百事艰难,朝不及夕’”
“康熙九年所作的家训中,他还说:‘方今田赋,功令最急,苟有逋悬,祸亦最重。此天下皆然,而江南为甚。’”
“在王时敏家为了完赋疲于奔命时,太仓其他人家的境况也不会好。当时的王撰在诗中叹道:‘十室九悬磬,咨嗟众所同。’”
“而陆世仪则如是说:‘至于正供阙而上司行催,不过督责官吏,官吏不过督责里甲,里甲不过逼人户卖男卖女卖房卖坟,而田地则决无从卖,田地无从卖,则钱粮必不能完,而或逃或死,田地抛荒。田荒则里甲摊赔,里甲亦穷而逃窜。盖苏州田地,三百年来,从无荒逃者,至今日而荒逃且过半矣。’”
另外我们不妨把清初上海叶梦珠的《阅世编》里关于明清赋税对比的一大段话翻译成白话文,放在这里给大家看一下。之所以要翻成白话文,是因为他的原文就很长,再加之是文言文,大部分人恐怕没有耐心看。为了更充分揭露清廷罪恶,所以还是有必要翻译一下。
“我家乡的赋税,是天下最重的。苏州一府缴纳的赋税,要比浙江全省的赋税都多;松江府的地方,只有苏州府的十分之三,而赋额却是苏州的一半,也就是江南的赋税,没有比苏州和松江更重的,而松江尤其是重中之重。
“我曾经和故老谈论过明朝隆庆、万历年间的事情,都说物产丰富,人民生活幸福,当官的不会因为征收不到足够赋税而被惩罚,老百姓也没有被催逼缴税的侵扰。(原文是‘予尝与故老谈隆、万间事,皆云物阜民熙,居官无逋赋之罚,百姓无催科之扰’)。而现在(引者注:指叶梦珠生活的清朝)的税粮,虽然比明朝时候要加重,但也有限。关键是官员都竭力催逼征收,稍有拖欠,各种惩罚接踵而至,民脂民膏全部被勒索一空,拖欠的赋税都被记在帐上,累积的越来越多。
“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是当年(明代)对官员征税的考察非常宽松,所以郡县催促百姓缴税也很和缓,时间长了就更加好商量,拖欠的税粮全都蠲免,虽然有重税之名,但没有重税之实。(原文‘积久日弛,率从蠲赦,所谓有重粮之名,无重粮之实是也’)
“就算是崇祯的时候,因为频频打仗,军饷缺乏,户部屡屡告急,朝廷特地派遣官员,清查各地拖欠的赋税,执法算是变严了。正粮之外,还有练饷,有加派,赋税的征收也算得上繁重了。然而本年的税银,一定要等到来年二月份开征,如果在本年秋冬就征收,就称为预征银,因为朝廷向老百姓征税,是在粮食都收获之后,先征收本色粮食以供漕运,然后再征收折色的银子以供给军饷,留白银到第二年春天再开始征收,也是用一缓二的意思。
“所以一直到明朝灭亡,官员只要能完成百分之八十的税收任务就算合格,而民间只要能缴纳百分之八十的赋税,就可以称的上表现良好了,能缴纳百分之六七十的也就算得上不错了。(故终明之世,官以八分为考成,民间完至八分者便称良户,完六七分者亦为不甚顽梗也。)
“何况几百年的太平生活累积下,规定的制度也都非常详尽完备,存留在地方上的赋税既然多了,那输送到中央的数额就相应的少了。……(省略号处是详尽列举地方上各类可以节省的花费),所以往往征收到百分之六七十的税额,运送到中央的钱粮就能达到定额的百分之八十了。而存留在地方上的那部分税额,可以根据情况缓急,再慢慢征收。所以官员不会因为没有履行职责而被惩罚,老百姓也没有竭泽之忧”[11]
而到了清朝的时候又是什么情形呢,叶梦珠是这样描绘的:
“额定的赋税,往往都是直接被拨用作军饷,而军饷不能少一分一厘,所以征粮也就不能有丝毫亏缺。凡是征收赋税的官员,都只有征收到百分之百的数额才算合格。稍微少一丁半点,就要受严厉惩罚。对地方官员来说,头等大事就是征粮,其他一切安抚百姓之类的,都根本谈不上。
“在奏销案之后(奏销案是顺治十八年清廷对江南拖欠赋税的绅民大范围镇压,清初和哭庙案、科场案等并列为三大案之一),官员乘着江南士民刚受到严厉打击,十年并征,人们风声鹤唳,心惊肉跳之下,唯恐缴税落在后面,靠变卖家产来应付官吏催逼,就这样还不够。押吏如同虎狼一样,即便原本尊贵的读书人此时也和俘虏囚犯没有区别(押吏势同狼虎,士子不异俘囚)。
“当时只有向营兵借高利贷一条道路(可能是清兵因为各处抢劫杀人,所以反而有钱),每个月利息加二加三,稍微迟一天,就利滚利,而借来的银子,用来应付衙门使用,就要费去过半。等一个月之后,营兵来追索,百亩的田产,连带家中的日用器皿,房屋,人口全都籍没,还不足以清还,被捆绑起来用鞭子拷打。尽管明知有这些危害,但急忙之中也没有其他选择了。所以有许多人干脆抛弃田地而逃跑,赋税造成的悲惨情形,在当时可谓达到了顶峰。”[12]
松江地区是如此,广东地区,在清朝统治下的情形就更为可怕。
按明末清初陈舜在《乱离见闻录》(《明史资料丛刊》第3辑)中的记录,广东吴川县,清朝知县到任后,名义上的钱粮和万历四十八年差不多,比崇祯年间稍轻。但实际上这也仅仅是名义,真相是因为有种种花样繁多的盘剥勒索,以供给清兵和清朝官吏享乐。富人家产罄尽,穷人卖妻卖子,流亡逃窜,其惨无比。(“富者倾家,贫者典妻鬻子,流徙逃窜,民不聊生。(自二月至五月属清——此为原书注释,非引者所加)”)
还有一则记录同样让人不寒而栗,在康熙三年,清朝知县高鸿飞用杖刑打死时年七十六岁的乡官陈彝典,前后在监狱里一共打死了六百人,原因就是地方上没有交纳税粮(“前后共毙六百人于狱,为北四都九甲不纳粮也。”)[14]
你说满清有什么高明的财政手段?不就是最残酷,最疯狂的抢劫和掠夺么?
不必说清初了,就是到了晚清,清军镇压太平天国,同样时打到什么地方抢到哪里,这不是军纪败坏,而是清军本身的政策如此,曾国藩自己说要使太平军‘行无民之境,犹鱼游无水之池’,‘居不耕之乡,犹鸟居无木之山’ 。 谭嗣同描绘这个真面貌说:湘军以戮民为义,城邑‘一经湘军之所谓克复,借搜缉捕匪为名,无良秀皆膏之于锋刃,乘势淫掳焚掠,无所不至,卷东南数省之精髓,悉数入于湘军,或至逾三四十年,无能恢复其元气,若金陵其尤凋惨者也”(《仁学》卷下)
有些人一本正经的列举清朝的财政开支,什么军费支出,在清军可以对所到之处任意侵占百姓房屋,侵占百姓田地,抢劫百姓财产的情形,这种列数字,是很滑稽。
论战争持续的烈度,卷入地域的广阔程度,清朝入关后的十八年加康熙三藩之乱,以及晚清太平天国,都是明末战乱根本无法比较的,所谓清朝财政能支持,并不是满清有什么更高明的财政手段,而就是满清更残酷,更专制,其对民间的掠夺剥削,更少受制约。
这个事实简单么?简单。
为什么有些人要回避最简单的答案,却要七绕八绕扯到那些云遮雾罩的东西上去呢?
总结一下明末财政陷入困难的根本原因是晚明过度民主,造成和平增加税收很难实现,转入军事化轨道更难实现,这种情况不是哪个皇帝无能造成,而是整个社会发展态势造成,舆论大势造成,不是个人力量能对抗。
有些人一看见我说明朝民主超前,过度民主,就吓得魂不附体。
这问题出在他们对民主这个概念的偶像崇拜上,把民主这个词当宗教来膜拜了
,他们把民主想象成了某种很神秘很高深的东西,只有西方人才能发明、领会、实践的东西,而中国人别说古代,就是现代也难以完全掌握。说白了,他们其实把“民主”神化、宗教化了,当成了一种必须五体投地膜拜的圣物。
但只要稍微了解一下民主这个概念在西方演变发展,就知道,许多中国人其实是软骨病,妨碍了正常的思维。“民主”这个概念本身毫无神秘之处,它在西方的本意就是由人群的多数来实行统治,也就是一个政府的决策如果都是由多数人参与制定,那就是民主。换言之,如果影响政府决策人群数量越多,涉及的阶层越广泛,那也就是越民主。
亚里士多德将统治形式分为六种类型:君主制、僭主制、贵族制、寡头制、共和制、民主制。按其标准,最优越的是君主制,其次贵族制、再其次共和制。再接下来就是坏的制度:依次为民主制、寡头制、僭主制。其间划分的标准分别是统治决策的人数和统治意图的正当与否。
人数最少的是君主制和僭主制。前者按照共同利益的要求进行统治,具有正当性;后者则满足个人私利。
统治人数较少的是贵族制和寡头制,区分同样是前者为共同利益,后者为少部分人的私利。需要注意这里所谓的贵族制和分封爵位血统世袭之类没多大关系,仅指统治阶层人数少且不谋私利的政治制度。
由多数人进行决策统治的是共和制和民主制,区分如前。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民主”是一种坏的制度,代表着多数暴政,最理想的制度是君主制。但民主制又是三种坏的制度里相对来说最好的一个。丘吉尔的名言:民主是坏的制度,但相对来说是最不坏的一个制度。无非是亚里士多德说法的一个引申,并不新鲜。
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卢梭、孟德斯鸠等人对民主的论述基本都是在亚里士多德基础上展开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里把政府分成三类,他定义的民主制是:
“主权者可以把政府委之于全体人民或绝大部分的人民,从而使行政官的公民多于个别的单纯的公民。这种政府形式,我们名之为民主制。”
贵族制是:
“可以把政府仅限于少数人手里,从而使单纯的公民数目多于行政官”
君主制是:
“还可以把整个政府都集中于一个独一无二的行政官之手,所有其余的人都从他那里取得权力。”
各种政体的优劣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并不存在什么一种唯一的绝对的政府体制,而是随着国家大小的不同,也就可以有同样之多的性质不同的政府。”
“关于什么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在各个时代里人民曾经有过许多争论,而并没有考虑到他们之中的每一种形式,在一定情况下都可以是最好的,但另一种情况下又都可以是最坏的。”
卢梭一般看法是:
“民主政府适宜小国,贵族政府适宜中等国家;而君主政府适宜于大国。”
不过卢梭也指出严格意义上的民主制从来就不可能存在,如果存在也是极不合理的,容易造成内乱的制度。他说:
“民主制这个名词最严格的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多数统治而少数人被统治,那是违反自然的秩序的。我们不能想象人民无休无止的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
卢梭认为要实行严格意义上的民主制需要一系列很苛刻的条件:一个极小的国家,所有公民彼此认识,风俗要很淳朴,地位财产要高度平等,不能有奢侈现象等等。但即便如此。民主制仍旧有很大弊病:
“没有别的政府是象民主的政府或者说人民的政府那样易于发生内战和内乱的了,因为没有任何别的政府是那样强烈地而又那样不断地倾向于改变自己的形式的。”
“如果有一种神明的人民,他们便可以用民主制来治理,但是那样一种十全十美的政府是不适合于人类的。”
当然卢梭说的这种直接民主和现代资本主义的代议制民主也不是一回事,后者更接近卢梭描绘的贵族制。卢梭把贵族制也分成三类:自然的、选举的、世袭的:
“第一种只适合纯朴的民族;第三种是一切政府中最坏的;第二种则是最好的”
“总之,最好的而又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明智的人来治理群众,只要能确定他们治理群众真是为了群众的利益而非自身的利益”
卢梭最认可所谓选举的贵族制,其实也就是现在西方一般所说的民主制了。在一定程度上,卢梭本人也倾向于将之当成非严格意义上的民主制。而在卢梭也包括孟德斯鸠看来,最能体现民主精神的选举方式是抽签:
“孟德斯鸠说:‘以抽签来进行选举,乃是民主制的本性。’我同意这种说法,可为何是这样的呢?孟德斯鸠接着说:‘抽签是一种不会伤害别人的选举方式;它使每个公民都能有一种为祖国服务的合理愿望。’这就不成为理由了。”.
“因为抽签时,人人的条件都是相等的,而且选择也并不取决于任何人的意志,所以就绝不会有任何个人的作用可以改变法律的普遍性。”
卢梭认为“在真正的民主制之下,抽签选举并不会有什么不方便”,但“真正的民主制是根本就不存在的”,所以需要专门才能的地方,还是需要“选举”来充任,“抽签则适宜于只需要有健全的理智、公正与廉洁就够了的地方,例如审判职务,因为在一个体制良好的国家里,这些品质是任何公民所共有的。”
总结一下卢梭的观点,严格意义上的民主是永远都不会存在的,相对来说选举的贵族制最接近民主,但是选举方式中又是抽签选举最能体现民主制的本性,因为它不取决任何人的主观意志。
卢梭进一步又说君主制下无论抽签还是其他方式的选举都没有任何地位
“国君既然是当然的、独一无二的君主与行政官,所以对他部属的选择权就只能属于他本人”
顺便说一下,在卢梭看来,民主制也好,贵族制也好,抑或独裁专制也好,都仅仅是一种工具手段,而不是目标价值本身,需要的时候专制独裁完全可以取代“民主”或法律。“民主”(或者说“选举的贵族制”)并不具有天然的正义性合理性,更不会自动带来国家的安全稳定:
“法律的僵硬性会妨碍法律得以因事制宜,于是在某些情况下就能使法律变为有害的,并且在危机关头还能致使国家灭亡。程序以及种种手续上的拖延,都需要一段时间,有时这是局势所不容许的。”
“假如为了挽救危局,只需扩大政府的活动就够了的话;那么便可以把政府集中在它的一个或两个成员的身上。所以,这里所变更的便不是法律的权威,而只是行使法律的形式。假如危险到了这种地步,以致法律的尊严竟成为维护法律的一种障碍;这时便可以指定一个最高首领,他可以使所有法律都沉默下来。
“当罗马共和国肇始时,他们每每求助于独裁制;由于国家还没有一个足够巩固的根基能够仅凭宪法的力量就足以自保。”
另一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对民主问题的看法和卢梭有类似处,不过他把民主制和贵族制合并在所谓的共和制下
“在共和政体下,当全体人民拥有最高权力时,便是民主政治 ,而当最高权力集中在一部分人民手中时,那就是贵族政治了”
如卢梭所说的,孟德斯鸠认为抽签更能体现民主:
“用抽签方式进行选举具有民主政治的性质;运用选择的方式进行选举则具有贵族政治的性质”
同样孟德斯鸠也不认为所谓的共和制(民主或选举的贵族制)具有先天的合理性、正确性,他认为在比较大的国家实行专制是更合理的:
“一个广袤帝国的统治者必须掌握着专制的权力。君主的决定必须迅速下达,这样才能弥补这些决定所要递送地区的遥远距离的缺憾;必须使远方的总督与官吏有所畏惧以防范他们的疏忽;还必须做到政令出自君主一人之口,还得随着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不断地变更其政令。庞大的帝国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
如上所述,“民主”这个概念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基本是一个贬义词,到了卢梭、孟德斯鸠,则用客观的态度分析什么是民主,其利弊究竟如何,他们对原本意义上的民主仍采取否定态度,但已倾向于把“选举的贵族制”和民主这个概念联系起来并加以推崇,并认为抽签选举是最民主的。他们也依然认为,有些情况下采取独裁专制更合理的。
到了19世纪西方思想界,又逐渐给民主赋予更多正面积极色彩,选举的贵族制,也即代议制民主更大程度被当成了民主制度的代表。但即便此时,民主仍非天然意味着正义,依旧带有很多负面色彩。
当时的法国作家托克维尔认为民主背后的多数可能会实施思想控制的暴政。托克维尔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总体基调是褒扬美国的民主,但他还是用整整两章来谈论所谓多数暴政的问题。到了19世纪西方思想界,又逐渐给民主赋予更多正面积极色彩,选举的贵族制,也即代议制民主更大程度被当成了民主制度的代表。但即便此时,民主仍非天然意味着正义,依旧带有很多负面色彩。当时的法国作家托克维尔认为民主背后的多数可能会实施思想控制的暴政。托克维尔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总体基调是褒扬美国的民主,但他还是用整整两章来谈论所谓多数暴政的问题。
总结亚里士多德到卢梭、孟德斯鸠等人对民主的论述,其核心含义,无非是政治权力不再垄断在少数人手中,更多的民众能享有参政、议政的机会和权利。如卢梭所说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民主是不存在的,但就政治权力不断向更广大群体范围扩散而言,相对意义上的民主还是存在的。
按西方定义的这个民主本身并不天然意味着合理正确,甚至在许多情势下会有诸多弊端。但在一个规模不算太小的国家范围内,政治的民主化却是和社会的进步有着天然的联系。这些进步包括经济的繁荣、文化的普及、信息传播渠道的畅通、交通联系的便捷、人民自主意识的提高、平等意识的扩展等等。
当国家规模在一定程度以上,如果知识文化垄断在少数人手里,那是谈不上什么民主的(即便是相对意义上的);同样对一个信息传递成本高昂,绝大部分地区处于闭塞状态的国家,也是谈不上什么民主的(哪怕其名义上实行西方的所谓民主选举制)。
从以上的角度来说,民主程度一定意义上也可以看成是一个社会在和平时期进步程度的标尺。
正因为在大多数情况,民主和社会进步相伴生,民主也能提高一个国家的活力,所以许多人心目中会逐渐把民主直接和政治正确划上等号,乃至直接将其当成目标价值。这种倾向走到极端,“民主”就变成一个排斥理性思考只能顶礼膜拜的神学对象。
正因为民主的概念在今天的西方已经演变成一种排斥理性不容置疑的神学对象,其在中国的信徒心目中则更增添了种种神秘的高大上、伟光正的色彩。类似神的血统不容亵渎质疑,“民主”的起源和实践的血统也是不容亵渎和质疑的。
一想到“民主”,就能让一些中国信徒浑身颤栗,热泪盈眶,心潮涌动,顶礼膜拜。“民主”只能在神圣的西方找到其光辉的历史足迹,而不可能和愚昧专制的东方有任何关系,这对一些人来说这是类似圣经训诫一样的的律令,是绝不容亵渎和怀疑的。只有英明圣武伟大智慧富有远见背负把人类从东方专制中解救出来光辉使命的西方人才能在其历史发展中产生种种民主的实践,并最终演变成现代西方那光辉灿烂,普惠世人的所谓自由民主制度。
这种信念让他们在西方历史中到处搜刮所谓民主的萌芽,民主的雏形,结果往往产生许多可笑的观点。他们会把许多西方原始社会和封建社会早期的落后表现当成进步来宣扬。最典型的如他们会津津乐道英国十三世纪所谓的大宪章,以及当时所谓的议会,认为那是民主的表现云云。
他们往往有一种很错乱的观念,把某个集团头目权力的缩小直接和进步划等号。实则人类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君权一直在起伏波动的过程中,君权大小和进步之间并非单调递增或低减的关系。
原始社会,一个部落不过几百人,大家选一个相对最能干的人出来带领部落狩猎、抵御外侵、对抗自然灾害等等,这时的君权是很小的,大家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商量,选一个相对最好的办法。
等到部落变大,进而通过战争或和平手段结成部落联盟,这时候君权就会扩大,其大小则取决于不同部落之间的实力对比。到原始社会末期到封建社会初期,君权相对来说就到了一个局部的最高点。而此后君权又会随着国君自身直接掌握的领地军队和下级封建主的领地军队的实力对比发生忽高忽低的涨落。到了封建社会的末期,比如中国的春秋时期,君权已经受到极大约束,被层层制约。不仅中央政权周王室的国君已无多大权力,就是各个封建诸侯国的国君权力也受削弱,乃至国君下面的大夫的权力也可能被其家臣削夺。当时一个小小的鲁国都出现所谓的“阳虎专季氏,季氏专鲁国”的情形。这种国君权力受约束和所谓政治进步或民主之间毫无关系,不过是封建社会的政治结构,各封建主之间的实力对比决定的。
到了封建社会末期(如中国的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和西方的中世纪晚期到近代初期),则又开始出现增大国君权力的呼声和实际趋向,和想象的相反,这时候的君权变大才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打破封建社会关系的表现。
孔子在春秋晚期提出尊王攘夷(通过作《春秋》来体现),并在鲁国推行 “墮三都”的变法正是打破封建势力的进步思潮的表现:
战国晚期,中国已进入资本主义因素社会,秦汉时期君权达到顶峰。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到了宋明,时代思潮又开始趋向于削弱君权,所以宋明理学提高战国时就主张限制和削弱君权的孟子的地位,将孟子的著作列为四书之一大加宣扬。
西方社会的发展类似,在中世纪晚期有一个绝对王权兴起的过程,这个绝对王权正是打破封建势力所必须的,这个时候王权起到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类似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鼓吹加强君主专制的思想家都是体现了当时西方的进步思潮。只不过这些西方人的思想比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落后了接近两千年而已。
至于英国十三世纪的大宪章云云,反倒是当时英国社会极端落后,刚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后的表现,其性质相当于一群强盗头目互相划分势力范围。将之作为什么民主宪政的表现云云,是非常荒唐可笑的。如果要把这段时期的英国和中国历史做一个对应,其发展阶段可能连中国夏朝的水平都尚未完全达到。
关于这个时期英国的社会状态,孟广林的《英国封建王权论稿——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一书有比较详细的论述:
“(日耳曼分支盎格鲁桑克逊人攻入不列颠建立的诸个王国)王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日耳曼原始军事民主制传统之遗风影响,贵族组成的贤人会议,不仅束缚了国王的意志,对王廷的决策与施政造成重大影响,而且国王的废立也常由该会以选举所定”(蒙古人刚从原始部落演化成政权时,似也有这种习俗,世界各地的原始野蛮人形成政权似都要经历这个阶段——引者注)
“由于刚刚脱胎于日耳曼军事民主制,也由于社会封建化进程还没有结束,王权多少仍带有部落遗风的御前会议制约”
当时英国的国王和其封臣之间的关系倒似强盗头子和其手下头目的关系,有时候为一点蝇头小利,还把封臣的遗孀贩卖掉赚几个小钱。
“亨利二世和理查德王还较多地以其对封臣婚姻的干涉权来聚敛钱财。据《国库卷档》载,1182年,一个约克郡贵族遗孀被王以200马克卖掉”
到了12世纪,英国的所谓国王都不过是文盲:
“诺曼诸王大都文化水准不高,至12世纪英国还流传着文盲的国王是戴着王冠的驴。”
因为社会组织和经济技术极度落后,王廷不得不到处巡游抢劫,有点类似蝗虫各处搜刮:
“(国王到处巡游以)便于在王室分布于各处的庄园就地消费,以克服交通不畅,商品经济不发达的转运困难”
“王廷流动时就地消费,国王常强征所需物品,没有薪金的下属也惯于随意掠取,这既有损于王权的尊严,也常使地方多有不满。”
“据12世纪初的史家,坎特伯雷的伊德默尔在其《英吉利近世史》记载,威廉二世的王庭巡游时,常常就地抢掠酒食,淫人妻女,肆意作歹,喝不完的酒就用来洗马腿或者索性倒掉,弄得其所经之处一片狼藉,居民纷纷躲藏,据此有人认为,在此时的英国王庭仍是一个散漫和掠夺性的乌合之众的组织”
后来所谓大宪章其实不过是原始社会习性未脱的流寇头子实在闹得太恶劣,侵害其他头目的利益太过分,兵戎相见最后迫于武力不得不达成的一个势力范围和分赃约定,没过多久又被撕破。如果这种东西都能当成什么宪政民主的先驱云云,那估计《尚书》里伊尹因为商王太甲表现不好,将其流放三年,训诫一通之后让其复位,都可以当成现代民主的经典文献;估计西周国人流放周厉王,召公、定公联合维持了十四年没有君主的共和行政都是宪政民主的标本范例;估计水泊梁山强盗头目之间称兄道弟,李逵因为怀疑宋江强抢民女和其对质都可以作为现代民主的光辉典范了,这当然都是笑话
许多中国人想象中的“民主”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带有神秘色彩,耀眼光环 ,只有他们膜拜的伟光正西方人才能发明的产物。所以英国人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的流寇组织被他们当成民主先驱对是顺利成章的。但如果一提中国古代有类似民主的制度,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巨大侮辱,是一种对神灵的亵渎。如果把一直被他们视为专制黑暗的明代中国同民主联系起来,更会让他们浑身颤抖,面如土色,认为是大逆不道的奇谈怪论。
但其实如果考虑到民主这个概念在西方的本义,无非就是政治权力向更广大平民阶层的扩散,考虑到卢梭、孟德斯鸠等人甚至把抽签选举当做真正体现民主的本性。那么说明代的科举制是比投票更体现民主精神的政治制度,倒是半点不夸张的。
在明代,科举和民主的关系,不仅仅是不同阶层的成员可以通过科举进入政府直接影响控制政府决策,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处于科举不同阶段的知识分子,形成了一条从基层延伸到中央政府的舆论传输渠道。
地方上的生员起到汇集传递基层舆论的作用,读书人以科举为旗号进行的结社活动,和官员乡绅的往来,自身的入仕,又源源不断把基层的舆论向中央传递。而舆论又等于一种变相的投票制度,最后对明中央政府的决策或迟或早起到干预影响作用。这种影响包括军事、经济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到了清朝,整个国家建立在部族压迫、军事专制的大背景下,科举制也就丧失了其在明代具有的意义。
***************2020424 补充一段 关于明末铸铜钱问题说明*********************
下面一个回答说明缺少铜,崇祯是废物导致铜钱币值狂跌云云,是搞错了因果关系
国家发行货币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而是由国家暴力机器来保证货币的信用,确保货币的流通。
国家发行货币,也不可能是只控制货币本身,而必须是对物资的生产流通本身就有强大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否则这货币也必然恶性通胀贬值。
纸币是如此,金属货币未尝不是如此。古代铸造钱币,也多是要国家暴力机器垄断铜的开采,流通,使用。
而明代是怎么回事?不说对重要产品的生产流通没有多少影响力,就是货币的控制权也是完全丧失的,这不是在崇祯才开始,而是洪武之后一以贯之的趋势。
嘉靖似乎是明代权力比较大的皇帝,要禁铸私钱,结果是每次严禁喊得震天响,最后都在禁止私钱,小民不便的理由下不了了之。嘉靖六年,明世宗在一份奏疏里批示“惟禁私铸之伪恶者,余不必禁。” 也就是只禁止私人铸造质量过于低劣的铜钱,其他的就不禁了。
而从嘉靖十五年的一份官员奏疏来看,实际上就连这点也根本没有做到
“巡视五城御史阎邻等言国朝所用钱币有二 首曰制钱 ……,次曰旧钱……,百六十年来二钱并用,民咸利之。虽有伪造不过窃真售赝。其于原制犹不甚相远也,迩者京师之钱轻制薄小,独手可碎,字文虽存,而点画莫办,其则不用铜,而用铅铁,不以铸而以剪裁,粗具肉好,即名曰钱。每三百文,才直银一钱耳。作之者无忌,用之者不疑,而制钱、旧钱返为壅过。”
也就是过去私造假钱,至少造得还和真钱差不太多。而嘉靖时造假钱,造的粗劣至极,造的人肆无忌惮,用的人也毫无疑虑,反倒是质量更好的明官府造的制钱和过去朝代的钱币流通受阻,这真是劣币驱逐良币了。
而从这份奏疏的后续部分来看,并非是嘉靖十五年才如此,而是嘉靖八年就如此,就有人提议禁止,结果因为商人罢市抗议,不了了之。
“又言嘉靖八年常申禁例,而当时奸党私相结约,各闭钱市,以致货物翔踊,其禁遂弛。昔既得计,今必踵而袭之。臣请密剌其首事者而置之罪,奸乃可戢也。因以所获伪钱进呈。上亦恶其滥恶脆异,命都察院丞揭榜禁约,敢有仍前铸造使用及阻抑者,许巡城御史及戢事衙门严侦捕之治以重罪”
那这次严禁私造劣质假钱(质量好点的假钱,还是不禁),结果如何呢?
从嘉靖三十三年的明实录记载来看,大概依旧是不了了之
“先是民间行用滥恶钱,率以三四十文当银一分,后益杂以铅铜荡劣无复形制,至以六七十文当银一分,狡伪者或剪楮夹其中,卒不可辨”,于是又下令禁了一次。禁的结果又是“小民颇称不便”,“钱法不通”。没多久又是宣布“钱法且从民便。”
过去历朝历代都是严刑峻法禁止民间私自铸钱,到了明代这里法律也规定禁止私铸,但只是一纸空文。不断有人喊着利权不能归于下,要禁止私铸,结果最后总是不了了之。不但禁止私铸假钱做不到,连退而求其次禁止私铸劣质假钱,也不是那么容易。
过去历代官方铸钱,大多是对铜矿实行官府专营垄断,对铜的生产流通使用都有严厉禁令,明代这里基本就是从宣德开始就放开了。
万历时给事中郝敬说“二百余年来钱法不修,天下废铜在民间为供具什器者不知几千万亿。其产于各处名山者,豪姓大贾负贩以擅厚利,又不知几千万亿,假使尽天下之铜化而为钱,则尽天下之铜皆可贸银而归之太仓,以助司农之急。盖铜因于山,自然不费;而钱成于人,铸造无穷。上不动朝廷锱铢,而厚裨于国;下不朘闾阎膏血,而隂厚于民。生财之道无逾于此,乃格于议论束手坐视莫肯决行。”
所以有些人说的明代或明末是因为缺铜所以如何如何,其实是没看到根本。根本是官府对物资的生产流通影响力极其低微,这里面当然也包括铜在内。
明末的铸钱,实际不是在发行货币,而是在做生意。做什么生意呢?
我用一定数量的银子,到商人那里去买铜,去雇佣工人,然后铸钱,获得一定的差价来当作利润。官府铸钱的动机和具体流程,其实和私人铸假钱的动机和流程完全没区别了。
比如投入十万两银子,去当铸本,获得相当于十五万两银子的铜钱数量,就算是赚了五万两银子(明末的话连这种利润率都是梦想)。
但问题是明朝政府本身就财政收入不高,按这种铸钱思路,陷入两难。
天启时期董应举不但干了屯田,也奉命去铸钱,结果是比屯田还失败。
他在《钱法疏》中说以前朝代铸钱,都有封山令专铜于官,“封山之外则有禁铜器,收一切恶钱,禁人买铜锡,禁以铜为佛像,……”等等,还说对盗铸的,“犯者必死,轻则戍,非重法莫能禁也”。
而到了明代成了官府要和私铸钱按市场规则竞争了,希图提高铸钱质量,提高铸钱成本,来自然淘汰劣质私钱,“奸铸无利,不禁自止”。
但问题是明代官府又不垄断铜的开采、流通(甚至相反,按郝敬所说,铜矿是掌控在私商手中),铸钱的铜本身是从商人那里买来的。万历时期皇帝本人想征收矿税,都被骂成古往今来少有昏君,官员鼓动各种市民暴乱抵制矿税。如果想让政府直接垄断铜矿开采,更是难比登天。
大量铸钱,抬高铜价,无非是让商人得利。
董应举哀叹“南北各部悉买铜于荆,则铜价日跃”,“铜权既分,钱权又散。私铸、私贩之禁不得施,何用臣为?臣愚以为各处竞买,徒为铜商增价。”
如果铸造的铜币不惜工本,质量精美,那铸币的成本还高于币值,那是赔本生意。
要尽可能压低成本,然后以求获取更高利润,结果还要和私人铸钱去竞争流通,那当然导致铸钱的质量越来越低劣,形成恶性循环。
于是要么铸钱根本无利可图,直接停了还省事
如天启七年九月,李精白上疏
“廵抚山东李精白疏奏:山东额定铸息四万两,自天启七年六月止共得息银八千七百五十九两零,未及部议二十分之一。其难有四:一曰买铜之难、二曰差官之难、三曰鼓铸之难、四曰乐用之钱难,奏请停止,章下所司。
”
要么所铸的钱低劣不堪,不必用崇祯时期举例,就是天启时期的铜钱
“御史赵洪范言:……,臣令楚(天启四年为麻城知县)时见布政司颁发天启新钱,大都铜止二三,铅砂七八,其脆薄则掷地可碎也,其轻小则百文不盈寸也。一时胥役不欲领,市井不得行,责令行之,所行有几?一处如此,他处可知。乃其弊端在鼓铸之时官不加严,任凭炉头恣意插和,私杂铅砂则铜价已强半润私囊矣。”
赵洪范把钱劣归咎于炉头贪污,但实际上明官府铸钱都是遵循市场原则,铜是从商人那里买来的,铸钱工人炉头都是雇佣来的,以利动之,这种情况下,要有利可图,那只能是降低铸钱质量。
大骂崇祯时期铸铜钱质量太劣,币值和银的币值太低的人,应该睁开眼睛看看这些事实。
按他贴的数据,崇祯时期银铜兑换比比例达到1100~2200文,被算作崇祯无能的证据。而按前面所贴明世宗实录里的记载,嘉靖时期一两银子兑换劣钱比例甚至达到了六七千文。那就是市场自发,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
在一个政府想要禁止私钱,都要被罢市抗议阻止的政权,那这种情形有什么奇怪的?
崇祯三年三月户部尚书毕自严,指出铸钱难以推行,铸钱无利可图,是因为政府要向商人买铜,提议官府开采铜矿,免去中间环节。
崇祯三年三月户部尚书毕自严,指出铸钱难以推行,铸钱无利可图,是因为政府要向商人买铜,提议官府开采铜矿,免去中间环节。
“户部尚书毕自严覆奏:御史饶京鼓铸之议谓铸钱一节不独南北开局,先经通行,各省广铸取其息,以补新饷之不足。乃苦于无息,旋开旋罢。今日所现开者,仅湖广、陕西、四川、云南、宣密二镇而已,按四省所铸,其息亦不尽归朝廷,而复苦无铸本。揆厥所由,总以买铜而非采铜也。有地方之责者,每惧生事扰民,而以开采为戒。曾不思荆、楚、秦、晋诸商所负贩而来者,果天雨地涌乎?以天地自然之利为奸民所专,而公家倍称以易,亦何赖焉?”
毕自严说反对官府开采铜矿的人,总是以为害怕生事扰民为理由,那怎么不想想湖广、陕西、山西那些商人贩卖的铜,难道是天上下雨出来的么?
崇祯批准了毕自严的建议,结果不到一年,就又在其他官员的反对声中作罢
崇祯三年十一月,“部议以开采之利,觊觎易生。纷逐之场,奸宄所匿。恐争夺一开,乱源遂起。且山麓之间,四民庐墓所托。开采既行,未免迁扰,利未一而害已百。今海内多故,又不得不预为之防。即使一处得人,未必诸处皆然。即使一时得人,未必向后尽然。不若照旧停止之为便耳。”
这仍旧是以害怕扰民为理由反对开矿。
没有官员包括地方官员的支持,崇祯自己同意也没什么用的,于是只好“帝曰然,遂得停止。”
那些官员成天怕采矿官扰民,不过在防止扰民上明朝真是从来不缺少警惕性高的地方官,他们的尽职尽责和反应之神速是令人感动的。
崇祯被逼决定停止采矿不过就是崇祯三年十一月,而同年同月就有知府紧急上报抓到自称来采矿的官员,要押解送京治罪:
“工部尚书曹珍上言:开采一节皇上早以群臣之议尽行停止,忽有自称光禄寺署正加衔工部虞衡司员外郎郑日就者,带吴从周、季守礼、阎成士、季子善、刘光先、鲁弼、黄弼、黄来、刘承恩、郭私道、赵文登、赵文科、宋其诗、陈德、阎継孟、赵稳等十数人乘车张盖至青州南仇洞,备买牲牢祭山开矿。知府江乔年密书驰报,乞敕抚按,即将正犯解赴法司,尽法究处,其余伙党择其情重者一并究解。”
把缺铜来当成明末财政困难原因,本身是本末颠倒。
明代的情况:钱是国家用财政收入去买铜来铸,国家财政收入少,为了省钱,无论民间铜产量如何,那都只能缺了。在本身正常税收都不足,对物资的生产流通也根本不存在像样管制的情况,寄希望于用铸钱来解决财政,那当然是不可能。
所以明末官员的奏疏经常可以看到缺少铸钱的本钱,需要东挪西借,东拼西凑。如天启七年九月,户部覆署理钱法侍郎曹尔祯的奏疏里说:
“铜本无几,安望其佐军需之缓急哉?今议酌定铸本四十万两,臣部挪凑永作铸本,利可用,而本必不可动。此四十万者,取给于各钞关新旧额课,及南京事例银,各管关主事并南户部每年分作四季解送”
意思就是用来买铜的银子没有多少,又怎么能指望用来缓解军需不足。从钞关里挪凑了四十万两税银,就千念万念一定要确保这笔银子作铸钱的本钱。
还有崇祯三年十一月一份奏疏里说“犹虑其本之不广,议借凤阳仓一万两,或于楚饷内委本省府佐买铜,或于兵饷节汰数内凑借,三项皆南部固有之钱粮,一通融剂量间绰有余裕矣”。
也是东拼西凑。
就算把明代正常财政收入的一半,一千多万两全部哪来铸钱,获利又能有多少,就算平均百分之二十的利润率,一千万两本钱,增加个两百万利润,有什么实质意义么?根本没有。更何况根本不可能凑出这么多本钱来。
甚至拿缺铜当成明末铸钱难以获利的原因都是荒唐的。
要谈论缺铜对官府铸钱的影响,那至少也要在一个前提下,那就是至少明政府已经实施了最大限度的对铜的开采、冶炼、流通、使用各个环节的管制,对民间用铜也采取了严厉管制措施,对私铸铜钱也进行了严厉打击。在这种前提下,再谈论缺铜是不是对官府铸铜造成不利影响才算有点意义。现在根本没这些措施,明朝的官员动辄以不与民争利,不能扰民为借口,完全放开民间对铜的生产流通使用,甚至连私铸铜钱都一直默许,那谈什么缺不缺铜?
其实从宋朝的例子也可以看出,如果真的铸币需要量太大,还完全可以铸造铁钱,根本不存在因为什么缺铜,就真的能阻止国家对货币的控制。
晚明商品经济,货币经济的发达是公认的,民间货币经济活动就算在崇祯时期也大致上能维持,到了政府层面,就变成缺这个,缺那个了?那只能是政府对民间经济活动的控制本身太低,而这种太低不是哪个皇帝能力造成的,是制度惯性的大势造成的。
明朝中期到晚期真正的问题始终是政府控制民间经济活动的能力被极大程度制约,这不以一个两个皇帝的意志为转移,更不是某些人说的什么崇祯皇帝如何低能云云,实际上崇祯的能力已经是相当不错了,但人不能离开环境发生作用,那种天降神兵,打破一切既有规则和人心的限制,制造奇迹,那是yy小说看多了的幻觉。
从嘉靖到万历到天启到崇祯,这四个皇帝都是聪明人,都不是一些人臆想的那样无能昏君之类,但在增加政府对民间私人经济活动的影响力而言都很难说成功。
嘉靖要禁私铸劣钱,一个罢市就能让禁令不了了之。万历要征收矿税,闹得鸡飞狗跳,官员鼓动市民打死收税人员,文人各种丑化,万历顶着臭名,心劳力瘁,最后二十多年也不过才收了几百万两而已。文人成天鼓吹要屯田养兵,天启时期真要实行屯田了,结果只能用钱买劣田,花钱雇佣佃农,田地数量还少得可怜。要铸钱获利也甚微。
崇祯呢,他要是坚持自己意见,不完全听从官员,被说成刚愎多疑;听从官员呢,那又成了缺乏帝王魄力,没有主见,不够决断。问题是无论他听还是不听,涉及需要基层执行落实的财政政策,那甚至都不是他决策是什么所能左右的。要么彻底打破体制,但这个只能是几百年之后局外人幻想写穿越小说时才能发生的情形。
总之左右不是人。
那些鼓吹明朝如何黑暗,如何专制达到顶峰,其实是按自己的梦想在塑造历史,不正眼看事实究竟如何。
中晚期明朝政府等于把自己圈禁在市场商业手段的围栏里,放弃了用国家暴力机器来影响乃至直接控制物资生产流通的权利,在明朝主流的意识形态里用暴力直接控制调用民间物资,这是倒行逆施的乱政,绝对不能接受。
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财政不破产?
明朝灭亡本质不是官逼民反,而是民逼军反。真正推翻明朝的不是民而是军,流寇从最初的发端起因是领不到兵饷的边军,后期核心骨干也是边军。至于明亡以后就更是前明军变成替满清攻城略地的主力了。这些前明军在明朝哪里领不到足够兵饷,抢掠还有被治罪的危险,投靠满清,那就可以放开了抢掠了。
到了满清部族压迫基础上建立起来军事专制,军事暴力关系本身就成了社会运行的基础背景,任何时候清政府可以用军事专制来掠夺自己所需要的资源,这种情况下财政问题自然就不再是一个问题。从银啊,铜钱来说问题的,都是障眼法。
对清朝这样一个部族压迫军事专制社会而言,商业市场活动乃至货币之类并不具备什么实质意义,清廷随时可以暴力来直接掠夺物资。这种情况下,甚至重要物资的官府专营,乃至商税之类也可以不那么重要,那不过都是表面上的形式。满朝官员固然是部族专制下的奴才,商人也不过是这个体系的奴仆而已
接着 @临溪主人 他佬的回答多说几句 ,@yslym的问题在于预先设定答案再找史料
我这里不想撕逼,水平有限,只是指出我看到的问题
如果多做一些了解就知道明代的蠲免在不同的时期含义是有区别的,特别是明末,蠲免不等于“免除”。洪武中央财政宽裕可以“凡岁灾,尽蠲二税,且贷以米,甚者赐米布若钞”[1],到了成化弘治就是“始定全灾免七分,自九分灾以下递减。又止免存留,不及起运,后遂为永制云”[2],嘉靖中期又改成“灾逋改折”,蠲免不是说不交,而是“改折”。
“十九年奏准,凤阳等府被灾秋田粮,以十分为率,减免三分。其余七分,除存留外,起运者,照江南折银则例,每石征银二钱五分,送太仓银库,另项收贮备边。以后事体相类者,俱照此例”——《大明会典》
所以说明末的蠲免不是说你不用交了,只是减三分,折七分。虽然会典里记载的石米折银是二钱五分(比较低),但是实际上折七钱、六钱、五钱的情况都有。
而且 @yslym 的答案中只强调了折银部分的数目,但折银只是明代国家财政的一角,光是拿南直隶来说本色来说就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
《倪文贞集》奏疏第七卷中也记录了倪元璐巡查输京本色的情况:
“再计乎惟是京仓将罄根本宜忧仓臣鳃鳃止为此耳善处之策惟敕津抚漕帮到者不拘头次定额五十万石疾先运京度可足二月之食其馀听津抚如常截运关宁诸镇期于速达如此则京边俱济矣京米宜急惟不必一时尽至”
而在第八卷《覆奏并饷疏》中有更细节的数据:
每年入数
浙江额银一百五十万三千五百八十七两零
广东额银八十三万一百四十一两零
四川额银六十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九两零
陜西额银七十三万四千八百七十两零
广西额银二十七万五千一百四十五两零
贵州额银四万二千六百五两零
河南五府是全免了
但是南直隶并没有说不交:
苏州府压根就没有蠲免:苏州府额银五十六万五千五百一十八两零
镇江、徽州、池州也没有蠲免
镇江府额银一十万六千七百四十两零
徽州府额银九万九千五百三十八两零
池州府额银五万三千八百八十六两零
庐州情况严重全免,淮安24万7免了七万八
安庆府额银八万七千四百七十二两零内,除蠲免银五万一千六百七十九两零外,实徵银三万五千七百九十三两零
广德州额银四万六千一百七十三两零
徐州额银六万四千七十五两零内除蠲免银三万六千一百二十四两零外实徵银二万七千九百五十两零
.......
并没有说南直隶就可以不用交了,南直隶始终是赋税来源的大头
有些人认为地方的存留有多肥,但很多时候并不是这样,东南地留存占比并不大
为什么户部没钱,钱少?
我认为最大的问题是大萌的财权分离到了一种诡异的程度
太仓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
1·铸钱收入六分之五归太仓六分之一归内府司钥库(内库)
2·万历十五年开始钞关收入一半折色归太仓、一半本色钱钞归内库
3·国家财政收入各项的本色归内库,折色及扣剩抗解银归太仓
4·从内承运库”借“折的银两作为急用[3]
内库和太仓的关系极大的割裂了明朝国家财政
以万历初的丝绢收储为例
依据《万历会计录》,太仓库收入中能够算得上是税粮收入的款项总计银额 57.2719 万两。 若按每石粮食折银 0.75 两,则太仓库税粮银收入相当于每年可得到大约 76 万石左右的粮食,这个数字仅相当于 2663.8 万石全国税粮总收入的 2.9%
这还不是全部,工部也有自己的节慎库、兵部太仆寺有自己的常盈库、礼部光禄寺也有自己的银库
工部的四司料银岁额就有50万两,而且是面向全国征收,最大的大头就是南直隶
所有人都在盘子里扒拉着,人人都有自己的小金库,但真正要大量用钱的时候就找一个冤大头顶包,嘉靖修宫殿的时候冤大头是工部。辽事一起,冤大头又成了户部,户部一缺钱就到处借,借不够就朝东南使劲
所以到了毕自严的时候已经不说什么把内、外府的财权分割明晰的话了:
”内府、外府均为一体,查内外供用库及司苑局商价、广盈库染价、京军布花,俱额支太仓者,而一切典礼之需,召商办进者不与焉,非区区扃为宫廷者,才为皇上用也。伏乞曲轸军兴计穷,万不获已,或从地方之便,以本色解内库,以轻赍改解太仓;或酌上用之需,以不足用者仍解内库,以足用者改解太仓;或分现征带征,以现征解内库,以带征改解太仓“[4]
最后还不是被煤山战神给驳回了.....
自从户部出过一次”疑似“的贪腐案以后,朱由检对户部的信任度急速下滑,后来直接绕开户部搞”兑支法“。
太仓银库两库兑支法的实施,代表了明代太仓银库财政再分配的性质越来越明显,其优点是增加兑给支银速度以及节省人力,缺点则是因兑支造成实际入库数字与账面数字不相符合,账目混乱。此外, 由于兑支法采用随收随支,缺乏弹性,户部调节能力大减,无法应付紧急的经费需求;加上各边长期缺 饷,军兵士气低落;兑支法只依挂号顺序,不考虑各地经费需求的急迫程度,公事公办的态度亦导致各地 民怨上升。此时崇祯帝加强定期奏报制度的驳查,无非是在热锅上添油,平白牺牲了那些认真从事的官员,也浇息了明朝末年最后一丝复兴的余火。[5]
明末的问题是系统性的,崇祯三年缺钱的煤山战神还组织了一次”京卿催粮“,让户部拟调四、五品的官员去各地催粮,两个月就刮了新饷1897400两、京边年例银812200两左右。[6]
不是开不开源的问题,是民穷财竭的问题
明末就是当国家走下坡路的时候上到庙堂下到江湖一大帮救国心切的仁人志士的踩下了油门.....
带着结论去找史料肯定会越看越离谱
到了祭出欒凡先生的這張圖的時候了。
圖片來自欒凡:《明代遼東的米價、軍糧與時局》,東北史地2010年5月10日第三期65-72頁。
明萬曆以後原額主義財政確立,由「量入為出」轉變為「量出製入」的財政總方針,建立「賦役全書」,收的錢也不少,但花的錢多。根據《萬曆會計錄》記載,萬曆六年日常軍事開支佔到了總開支的58.6%,當年赤字達到了白銀44.32萬兩,已然入不敷出,赤字率在2.448%左右,總收入為1810萬兩,總支出為1854萬兩。當臨事需增加開支時,就會進行增額攤派,如果還是不夠,就會積欠,尤其是積欠軍隊糧餉和官員俸祿。到了晚明,北方邊軍積年欠餉、物資不足、訓練不足成為常態。
萬曆以後的財稅上繳與物資運輸役是官收官解的,運輸負擔加大所需的錢糧也不是小數。在嘉隆萬改革以前,運輸役可以由里甲民收民解承擔,或是征發勞役,把成本轉嫁到民間,而改革以後則成本由政府負擔,部分保留勞役,直到雍正改革徹底將勞役攤入賦稅。
戰爭開支、輸入戰區的軍餉及年例銀、物資運輸、訓練成本是晚明財政最大的痛點,萬曆六年這種普通年費已經高達58.6%的軍費開支,到了萬曆四十六年以後已經可推論已變成了明朝財政開支的絕對主體。
明末財政根本問題不是收不上來錢糧,而是用度太多甚至是過度開支,且惡性循環,導致儘管不斷加大征收但軍事上節節敗退,軍事的敗退使財政循環沒有形成閉環成了一個漏勺。沒有把握到這一點根本問題就無法準確理解明末財政為何崩潰。
同樣的一套稅制和征收,明末清初是一樣的,清初順治康熙也沒有取消三餉,直接將三餉攤入正税,稅收原額甚至高於前明達到了近三千萬兩。明末北京政府還沒完蛋時也能按原額兩千多萬兩收到税,外加三餉收入還是比較理想的,只不過收到的錢全敗進遼東戰場和剿匪裡去了。順治康熙兩朝的軍事勝利給財政有效運轉提供了支撐,康熙朝最多時可是能用這一套財政體系收到四千多萬兩的收入,這時還沒雍正的改革呢。(雍正改革以後把明代沒有取消的力役全部完整折銀征收,並且將很多雜項火耗等隱形征收全部納入正稅,跟明代的財政貨幣收入已經沒有了可比性)
明末的財政崩潰,說到底還是軍事崩潰,而非財政體系的崩潰。
戰爭,不是你有了錢,就一定能贏。
《明神宗實錄》卷594:「至若遼東一事,天下視以安危。今羽檄征兵,飛芻致粟。水陸兼輸,調募並用,悉為遼也。⋯⋯如此用兵,不下數年,膏火自煎,秋潦易盡,此立罄之術也。竭天下以為遼,遼未必安,而天下先危。」
明人自己其實也明白這個問題關鍵,但軍事失敗本質是個技術性問題,一鼓作氣集中資源消滅努爾哈赤的操作上失敗了,影響了全局拖成了持久戰,明人也沒有別的選擇的餘地了。
很多人對戰爭的消耗沒什麼概念,而且明末檔案缺失,奏銷會計制度相對清代也不完備。舉個奏銷支取有完整記載的例子,清代鎮壓川陝白蓮教起義八年間一共動用了銀1.2億兩,這個烈度尚不如明末。
另一個記載是萬曆四十六年閏四月到泰昌元年十月,這兩年八個月一共撥給遼東20188366兩,這還是局勢尚未糜爛的時候。實際上萬曆四十六年起增加的遼餉,也只有三百萬兩,落實下去的也只有兩百多萬兩(萬曆四十七年戰敗後加征,為九厘銀,五百二十萬兩,崇禎四年雖加征為一分二厘但實際仍為九厘,即順治年間所攤入正賦之九厘銀,天啟後加征關稅、鹽税、雜課,記載上天啟六年併九厘銀一共落實了五百五十八萬兩,崇禎四年載一共落實了七百四十萬兩。按李文治的研究即便是晚明民變時期,仍能落實五百萬兩有餘),實則杯水車薪,戰爭對財政的壓力也很明顯了。
白銀過度投入使本在災荒打擊下物價高漲的遼東經濟直接崩潰是遼東軍事敗退的總根源。薩爾滸以來的軍事潰敗只是技術性問題,而由於薩爾滸及其後兩年的資金投入造成經濟崩潰是一個結構性問題,哪一個問題更大不用說了吧。薩爾滸的敗筆是妄想一次解決而出兵不到二十萬人,為內地調來明軍及遼東明軍十餘萬人、以及朝鮮軍、葉赫部之聯軍,人數過多補給困難必然分兵,但楊鎬分兵錯誤造成戰術操作失敗被逐個擊破,其失敗又是遼東經濟惡化及軍事情態惡化的直接轉折點,這點沒問題吧?戰爭的持續最重要的是對控制區的有效佔領,即佔領該地的同時能夠通過該地獲得資源,這就是後來革命時期解放區為什麼要搞大生產運動在夾縫中恢復經濟,又為什麼能堅持到勝利的原因。而明朝的措施直接導致遼東一省(都司)經濟直接崩潰,物資極端依賴內地運輸,遼東遠離江南,離漕運起點終點又遠,運輸成本巨大,間接導致了遼東戰事吸血內地。一切一切的起點都源於萬曆四十五年到泰昌元年的鉅額白銀投入和薩爾滸戰役以來的一系列失敗,根本原因一目了然。
回到萬曆末年的記載,明朝政府其實已經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鞭辟入裡,然而戰敗之後選擇權已經不在明朝手上了,因為遼東經濟崩潰了,但你戰線又必須維持,否則遼東兩百萬漢民及鉅額物資連帶朝鮮、東蒙古將拱手讓給後金,可維持戰線的物資必須從內地輸入。直到天啟、崇禎年間仍在通過內地運輸,或是投入大量資金,因為戰事糜爛根本原因是遼東經濟崩潰而非投入不足,根本矛盾沒有解決,也不肯作出取捨,投入很大但收效甚微。
後來的民變更大程度上是小冰河期的影響,加賦只是一個催化劑,反之到小冰河期逐步消退,順治、康熙兩朝的稅賦原額是高於明代的,甚至到康熙後期至雍正改革達到收入翻倍,說明這一套自嘉隆萬三朝改革確定下來的財政體制是行之有效的。
那麼鍋在哪呢?很顯然,戰敗沒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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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吧某著名暴論民科大師引了一堆玩意,最後說的話就沒幾句對的我也是醉了。
南宋財政那部分基本是全錯。
大明過度民主暴論又拿出來。
還好沒拿曾經大師的大明人口三四個億的暴論出來。
不過也是他的老傳統了,不然也不會在貼吧臭了。也就騙騙小白。
大師往往引的論文和史料問題不大,但他的結論往往非常暴論、思路跳躍。
貼吧十年前就噴爆的玩意。
所有曾经延续长久的王朝的灭亡,很多都直接关联着偷税漏税的诅咒。
明朝的灭亡也一样,大小地主们瓜分了皇帝这个全国最大地主的田地和人口,但是这些大小地主们又不会主动承担这些土地和人口所承担的纳粮当差、抵御外辱、镇压叛乱等义务,因此越到王朝后期,皇帝所能直接支配的资源越少,但是各种内外矛盾激发的“黑犀牛”“黑天鹅”事件又越来越多,此消彼长之下最后大厦倾、王朝灭,这也是历史周期律存在的一个内在逻辑。
就如王毓铨先生所说,古代中国皇帝是最大的地主,然后是藩王宗室其次,然后是勋贵国戚,然后是官僚团体,最后才是普通地主。
马尔萨斯人口理论告诉我们:人口是按几何级数增长的,而生活资料则只按算术级数增长,因此必须控制人口增长。
这个理论固然有其固有缺陷,但是套用来解释古代中国(特别是明代)的土地兼并和人口隐瞒却十分妥帖:
在古代生产力水平下,人口和土地的增长最多只可能是算术级的,但是既得利益群体的欲望却是比几何级都更加贪婪的,增量如果无法满足他们的贪欲,就只能挖国家的墙角、向存量下手。
通俗来讲,大明王朝是一家全国连锁商铺,坐镇北京的老朱家宗主一脉是东家,把全国各地的商铺委托给不同的代理人去打理,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们是大掌柜,勋贵们是二掌柜,官僚们是三掌柜。东家强势的时候,像太祖和成祖,各个掌柜们都服服帖帖的,该上交的钱一分钱不敢少、不该拿的钱一分钱不敢动,因此你看太祖兴师动众打北方的抢劫商团,一切井然有序;成祖北征大漠、南征云南,还有郑和下西洋,依旧钱粮充足,这就是大明商铺的底气。但是等到后面那些生长于深宫之中的小东家接手之后,天高皇帝远的,就直接上下其手了,胆子大的掌柜别说是该交的钱不交,连东家的资产都敢直接吞了。又等到要打仗了,掌柜们是一个个吃的大肚肥肠的,但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支援东家是不可能支援的,换了东家还不是需要掌柜的。
有时候看统计数据真心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儿。
例如,洪武26年直隶松江府有121万人,经过将近一百年的休养生息,到了弘治4年,人口为62万,直接腰斩;
更夸张的是直隶镇江府,洪武26年人口为52万,一百年后人口成了17万……
你说,人口去哪儿了……
永乐三年,全国屯田子粒数达到了创纪录的2200万石,弘治年间开始,长期稳定在293万石左右,正德年间,长期稳定在100万石左右。一百多年间,在边疆军官们的共同努力下,屯田子粒数实现了同比减少95.4%的伟大成就。
你说,粮食去哪儿了……
明代的顶级大地主,也就是那些天潢贵胄、勋贵国戚们的土地能有多吓人?
晋王府在山西太原等处的庄田就有7200顷,这还只是晋王府全部田地的一部分;
湖广兴王府庄田至少有14000顷,上限是20000顷;
弘治十四年,明孝宗一次性赐给周府良田5210顷;
云南沐王府,最低估计拥有土地8842顷,最高可能达到10000顷以上,而据《大明会典》,万历六年云南布政司所掌握的土地也只有179913顷。
《红楼梦》里,探春说:
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
二小姐的见识,真心是入木三分。
熟悉明末历史的童鞋都知道,明末的时候,各种天灾人祸交替而来,别说是王朝末期,换成王朝中期这种气候也够喝一壶的。
3. 有一个因素我比较少见到大家提起的,那就是明朝中后期经济中心和政治军事中心的分离。北方为了防守九边,几乎整个国家的军事中心都在北边,而政治中心北京也在北边。而整个国家的经济中心,却都在南边。其中粮食中心在湖广,而经济外贸中心在江浙。南北两个中心之间,是通过京杭大运河这一条脐带连接起来的。而运河经过了几百年,形成了很多积弊和陋规,整个运河的运作效率比较差,好几百万人靠河吃河。
军事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的分离,产生了很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明朝政府对南方经济力量的掌控下降。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为了供给北方的重兵集团,产生了极其严重的运输耗损。在明朝中前期,这个问题是通过一种特别的盐税方式——开中法来解决的。也就是盐商往边疆提供粮食,朝廷根据交粮发给盐引,盐商拿着盐引去支粮——这个方法最大的好处就是鼓励了商人边疆在边疆屯田,大幅度降低了运粮成本。但是由于明朝统治阶级的腐败,乱发盐引导致开中法无法执行下去,弘治五年户部尚书叶淇提出纳银领取盐引的办法。这个改革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把交粮食改为了交银子,然而边疆其实不缺银子,缺的是粮食。一个劲往边疆提供银子,结果反而造成了边疆地区粮价奇高,边兵生活反而更加艰难。
4. 另外一个原因很多人提过了,那就是明朝贫富差距巨大,太监,皇亲国戚,官绅,军官等占据和侵占了绝大部分的土地,然而他们多半有着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特权。这就导致明朝的税赋根本收不上来,但是收税指标又不能降低,这些负担都压在自耕农和小地主的身上,又进一步造成了自耕农和小地主的贫农化和流民化,要是再连续几年遇到自然灾难,结果就是流民遍地,而土地荒芜。应对这个问题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后来的雍正皇帝已经给出了答案:摊丁入亩和官绅一体纳粮。但是这两个政策都需要极其有力的领导人和有效率的官僚班子,明朝中后期显然只有一个机会,那就是张居正改革的时候。
5. 回答下面有人提到贸易大环流,美洲白银和明朝中后期财政崩溃的关联。我觉得也非常有道理。由于明朝本身缺铜缺银,而宝钞又彻底失败了。所以明朝的货币短缺一直是一个问题。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大规模发展,这时候贸易流入的美洲和日本白银成为了实际上的明朝货币发行机制。而三十年战争导致的白银流入的减少就造成了严重的通货紧缩。这样的通货紧缩很容易造成整个经济体系螺旋通缩的局面。再加上明朝自从张居正改革之后,变成了一条鞭法,纳税都是交纳的白银。这就更一步加重了。
6. 最后,很多人忽略了万历后期三大征的影响。表面上看起来三大征都胜利了,但实际上它们反映了明帝国晚期,从内到外都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一次西夏兵变,一个西南土司造反,一次日本侵朝。三大征打空了明朝的家底,打空了东北军区的兵力,客观上为后面努尔哈赤的起兵造反创造了空间和条件。而建州崛起之后,东北形势糜烂,需要大量精兵强将防守,同时需要大量军饷和军事物资。沉重的军事压力造成了沉重的财政压力,而沉重的财政压力逼迫明朝廷被迫开征了辽饷,本来只是一个临时措施,然而一直到明朝灭亡都没取消。而上面已经提到明朝后期税基急剧减少,辽饷造成了更加沉重的负担,外加自然灾害的因素,压力最大的陕西首先崩溃,出现了民变(陕西要负担“三边四镇”)。而流民又和被裁员的基层人员(如李鸿基等基层邮递员),发生兵变的边军(如张敬轩)等结合,进一步动摇了明朝的统治基础。军事压力巨大,造成了财政压力巨大;财政压力巨大造成了裁员和兵变,导致流民遍地,又加重了军事压力。如此军事压力和财政压力相互形成了恶性循环,又有各种自然灾害的加速,以及崇祯朝廷的各种踩油门,最终导致了明朝的毁灭。
简单版:由于XX利益集团裹挟君子,操纵舆论。
1。
先看下面几张图:
图1
图2
崇祯十六年八月十七日,户部尚书倪元璐把三饷合并,由左右两兵饷司统一征收。每年定额征税2122.1487万两,图1和图2就是分配到各个省的定额。
从图1来看,南直征税最高,达280.4747万两。但是南直事实上包括现在的安徽、江苏、上海两省一市,把相当于安徽的几个府去掉,发现江苏+上海(松江府)总税额仅有191.4842万两,在全国排名第三。
前两名分别是河南220.4678万两,山东215.5663万两。
发现问题了吗?
富甲天下、歌舞升平的江苏松江几府,在中原完全失控的情况下,不但没有起到钱袋子的作用,相反连饱受蹂躏的河南都比不上。
这是1643年下半年,河南几乎全境沦陷,陕西岌岌可危,湖广的江北部分也不属于明朝了。
然后明廷考虑到黎庶的艰辛,给部分地区进行了所谓的“蠲免”:其实被蠲免的地区,基本上是大明失去的底盘,比如河南、陕西、湖广江北等地。一个例子就是河南省以黄河为界,以南的州府全部蠲免,而以北的彰德、卫辉二府一分不少。
神奇的是,富甲天下的南直隶再次获得了41万多的蠲免,约相当于其定额的七分之一(单看江苏松江境内,也有超过6%的蠲免)。这意思就很明显了:北方困难,我这里也困难;别的地方少拿钱了,也别指望我多拿钱。
结果在南直各府的带头下,1643年全年共计“蠲免”425.6498万两,导致当年财政缺口就达537.6459万两。
经济学上有个著名的工资刚性理论,说工人的名义工资(不考虑物价)只能涨不能降,降了就会影响罢工。所以兵老爷的工资、待遇降了会怎么样?
不仅这样,很快陕西、山西、河南全境都已经不属于明朝了,这里面所列的这几省税额便成了镜花水月。
这样还不够,左良玉拥兵自重,导致四川的白银几十万两被就地抢光。
......
前据广东委官杨策勲解到饷银十四万两,禀称尚有两批在后,因俱避乱取涂曲折,所以稽延;又称四川銄银四十万,尽被左兵劫掠,则知后至之困亦不尽由地方官疎懈也。
以上数据均来自《倪文贞集》。
2。
XX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复社大佬张溥、吴昌时,在崇祯初年东林内阁倒台之后就开始谋划了。
赋贡王门说采珠,江皋琴水意相须。著书二万经方盛,买纻三千调更孤。
鸳掖句传倾坐客,日华声满在天衢。典文精切邯郸步,应撤重围让汉儒。
——张溥《送吴来之北发》
崇祯六年起,张溥等人借口救荒,开始侵吞漕粮,地方官告发,就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
窃思苏属漕粮九十三万石,州县各有定额,而太仓、镇海二卫军储四万五千余石,分派长、吴五县支给。崇祯癸酉六年十一月,溥、釆假救荒言,用奸书宋文杰谋,夺各县所派,尽归掌握,岁扣万金。而本州岛漕兑洒各县代兑,令州申文;自刻「军储说」,勒臣奉行。......其它婪场弊、窝盗贼、诈乡民,有证据之赃已累巨万。一疏难尽,容臣列款详奏。臣母服未满,何敢冒渎!缘受害冤深,奉旨严查,犹经年寝阁;万不得已,七千里匍匐伏阙。臣孤立无援,撄此雄锋,自分必死。然生无可报国,不惜捐躯以明漕储利害、朋党罪恶。伏望皇上立奋干纲,大破党局,提张溥、张釆与臣面鞫得实,乞斩溥、釆以谢朝廷,并斩臣以谢朋党!——《复社纪略》
据文震孟之子文秉透露,吴昌时等人去北京活动,给周延儒运作首辅之位,采用了现代化的股份制。
先是,阁臣虽内外兼周,鲜有当圣意者。众推宜兴颇有机巧,或能仰副,而圣意亦及之。于是,庶吉士张溥、礼部员外郎吴昌时为之经营,涿洲冯铨、河南侯恂、桐城阮大铖等,分任一股,每股银万金,共费六万两,始得再召。——《烈皇小识》
六大股东,东林党侯恂、张溥、吴昌时,逆案中人冯铨、阮大铖,加上周延儒自己,已经织成了一张无孔不入的利益网。
周延儒上台后,利益集团要求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减免苏常等地的税赋。
延儒被召,溥等以数事要之。延儒慨然曰:“吾当锐意行之,以谢诸公。”既入朝,悉反体仁辈弊政。首请释漕粮白粮欠户,蠲民间积逋,凡兵残岁荒地,减见年两税。苏、松、常、嘉、湖诸府大水,许以明年夏麦代漕粮。
天启以来第三次“众正盈朝”实现:
郑三俊长吏部,刘宗周掌都察院,范景文长工部,倪元璐佐兵部,皆起自废籍。其他李邦华、张国维、徐石麒、张玮、金光辰等,布满九列。释在狱傅宗龙等,赠已故文震孟、姚希孟等官。中外翕然称贤。尝燕侍,帝语及黄道周,时道周方谪戍辰州。延儒曰:“道周气质少偏,然学与守皆可用。”蒋德璟请移道周戍近地。延儒曰:“上欲用即用之耳,何必移戍。”帝即日复道周官。
3。
前面提到的倪元璐道德上可以说完美无瑕,在李自成攻入北京后自杀殉国。明朝追谥其文正,满清追谥其文贞。每当有人批判东林党的时候,倪大人就被东林粉丝们当成伟光正代表歌颂一番,来嘲笑只知道水太凉的无知群众。
满清的学者们还替他分辨:
元璐少师邹元标,长从刘宗周、黄道周游,均以古人相期许,而尤留心于经济。故其擘画设施勾考兵食皆可见诸施行,非经生空谈浮议者可比。其诗文虽不脱北地弇州之旧格,至其奏疏则详明剀切,多军国大计兴亡治乱之所关,尤为当世所推重。然当天崇之时,君子小人杂沓并进,元黄水火恩怨相寻,大抵置君国而争门户。元璐独持论侃侃,中立不阿,故龃龉不得大用。及坏乱已极,始见委任而已无所措其手,仅以身殉国,以忠烈传于世而已。
说倪元璐可是个大能啊,就是你明朝用的太晚了,已经病入膏肓神仙难救了,人家只能一死报国了。
翻看倪元璐的文集,得出的结论是此公乃是标准的傻白甜,迂腐到了极其可笑的地步:
今天下多事,天子急救乱。使天下郡国之民,团结保练,户皆可兵,人期能战,以为如此足以制贼。然臣以为由其道可以得卒,不可以得将也。尽肉食之谋皆一卒之任,若夫死绥制气之事;惟士为能士,所持惟文章,而法亦团保。墨兵笔战因社为肆,是其所制将者也。然而今之人不以为贵,非徒不贵之已也,又归狱焉,以为其习致衰,其气召乱。笃古之士,戒心骊稷,强者卷堂,弱者闭户。魏子子一,愿一洒之,乃集其朋,大治觚椠,号曰八子。章鹄示人,其法元究天人,高举礼乐,敷算兵食,钻秘韬符。时或悲歌,小形涕叹,风论四出,褒讥霍然。或惧魏子曰:子其危乎?魏子曰:吾何惧?吾父死于是,吾兄死于是也。而其朋数子曰:建安七子之才,而学道者不尊之,由陈思之无义父兄耳。若以魏子父兄之义,收召声类以极其材,于应刘诸子何有哉?余闻之,气汗缕缕出于冠上。嗟乎!居体致用,以为之文章;求圣贤之心,以谋富强之事;未应一命,而争致其身:循此之情,授之笏必击贼,予之五万师横行塞上矣。今求天下之鋭于乡兵里甲,而不知文章之社之有将材。是则田鸠所笑,不知适秦之路,乃当由楚也。天下之文章议论,皆非一人可持朝。数人谋其忠孝,不可曰党社;数士治其文章,不可曰乱小人。无朋下士岂有社乎? ——《倪文贞集-治社八子集序》
东林党人魏大中被魏公公整死,长子魏学洢也跟着死了。后来被平反,另一个儿子魏学濂(字子一)组织了八个人,弄了个类似复社一样的党社,倪元璐给他们写序:
皇帝急着救乱,有人说要搞地方团练,倪元璐说你们这些武夫只知道舞枪弄棒,但不知道写文章才是克敌制胜的法宝,这叫做墨兵笔战。党社品评朝政这种事,一下子就高大上起来了。这文章写好了,给个笏板就能打贼,给五万兵就能横行塞外灭满清了。。。
而且魏子子一这样的因为忠孝而走在一起,怎么能说叫结党呢?几个名士一起研究文章,怎么能叫作乱的小人呢?
讽刺的是,他大力夸赞忠孝的这八个人,除了魏学濂投降大顺之外,其他几个都成了大清的进士。
在给好朋友吴甡写的信中说:
伏承眀教,适慰所思秦晋之事,庙堂俱未有得其要领者。厝火不救,渐致燎原,合数万荷戈之众,曾不能剪乌合之寇,而犹借口于武备之单虚。夫水至柔也,以竹承其流,窍而呼之,则腾激可十丈。善用兵者,能以忠义励兵,斯勇气百倍,不待金鼓以声也。台台绣斧,西巡函关,搴壮声忠鼓,义俾闾阎,有敌忾同仇之心,但知杀贼而不肯从贼,则易为力矣。至于抚则犹有可言者:当此斗米四钱之日,度现在之十五万金,必不能尽人而给。惟在附近州县稍称丰稔之区,择贤守令,设法籴买,运至近贼地方,尽心赈济。给耕种,辑流亡,民于是知有农桑之乐,而相戒斧锧之威,斯从贼者亦化为民。所谓抚民不抚贼者,此也。
秦晋一带的流寇,您要像水一样鼓励他们的忠义之心,让老百姓知道农桑之乐,不跟着贼人造反就好了。
倪元璐这种傻白甜的真君子,永远进不去利益集团的核心,但却是他们打击政敌的最得力武器。
天启死后,杨维垣首先揭发崔呈秀,顺藤摸瓜打倒了魏公公。杨维垣这时候提出,把崔魏作为一党,东林作为另一党,都叫邪党乱国。这样可以不扩大打击范围(因为两边都不是绝对的伟光正,以后就以国事为重就好了)。
云南道御史杨维垣上言:今之提衡君子小人者,勿以门户为案,亦勿徒以崔魏为案,惟以有无通内为案,盖以威力迫胁人,建其祠于生前者,不问知为权珰;而以颐气指使人,祖其说于死后者,恐亦不得为贤。珰藉忠贤之势以进退予夺天下者,不问知为通内,而希王安之指以号召天下者,岂得不谓之通内也?旨是之。
后面耿如杞也是这个意见:
耿如杞既释,廷臣多论荐者,遂起升如杞太仆寺卿。如杞疏辞曰:恭绎明纶,一则曰具见风节,再则曰以励风节,臣即不拜逆珰生祠,止不过女子守贞不为强暴所污,亦何风节?文有如南通政使杨所修忠孝一疏,御史杨维垣、贾继春首发崔魏之奸,皆绝世风节也,非微臣区区强项者比。皇上欲励风节,宜自三臣始。不允辞。
不要以为只有你东林党才有君子,我们非东林也有高风亮节之人。而东林党被先帝钦定为邪党,实际上是非常被动的。这时候倪元璐就出来给东林党人当枪使了:
先是站出来说,东林不是邪党,是天下的才薮啊。
凡攻崔、魏者,必引东林为并案。夫以东林为邪党,将复以何名加崔、魏?崔、魏而既邪党矣,向之首劾忠贤,重论呈秀者,又邪党乎?夫东林,亦天下之才薮也。但或绳人过刻,持论太深,谓非中行则可,谓非狂猖则不可。议者能以忠厚之心,曲原此辈,而独持已甚之论,苛责吾徒,臣所谓方隅未化者此也。韩爌清忠有执,上所鉴知,而廷议殊有异同。词臣文震孟,正学强骨,二月居官,昌言获罪,今起用之旨再下,谬悠之谈日甚。臣所谓正气未伸者此也。总之,臣论不主调停,而主别白,不争二臣之用不用,而争一日之是非。至海内讲学书院,凡经逆珰矫旨拆毁者,并宜葺复。
又驳斥杨维垣,你怎么把堂堂君子给攻击成什么孙党、赵党、熊党、邹党?
臣窃读维垣入告诸疏,深讶其不能仰副圣心且若与皇上相反者。盖皇上之谕一则曰分别门户已非治征、一则曰化异为同、一则曰天下为公。而维垣之言则曰孙党、赵党、熊党、邹党。皇上之于韩爌、文震孟曰清忠有执,曰已着起用。而维垣于爌、震孟曰非贤、曰不简。
结果当然是促成了崇祯全面倒向东林党,在首辅韩爌的主持下,逆案定为八等,都终身不得启用。里面不乏像杨维垣这样的正直之士,和王之臣、李鲁生这样的实干派,造成了极大的人才浪费。
崇祯虽然后来又厌弃东林党,但终究不能翻旧案,非东林人士较孤弱,言路舆论也始终被东林把持。这个困顿局面甚至导致了弘光朝更大的危机,可以说是倪元璐直接推动的。
倪元璐于崇祯十六年五月就任户部尚书,管钱粮。这种人你指望他去搜刮百姓,硬起面孔来从XX利益集团手中抢食?
上任后立刻上《并饷裁饷疏》:请尽罢抽练之兵,还其原伍,则移徙无烦,糜耗尽革。不裁练饷而饷自裁,于以稍纡民困,莫急于此也。
《停遣部科疏》:催饷科臣既当停遣,催饷侍郎亦宜并罢,即分催司属亦可不差。盖臣以为节用爱人之道,莫大乎省官也。遣一朝臣,地方即多一番供亿,小民即多一番惊畏。
《宥罪锡类疏》:请行尧舜之术,立忠孝之教,以馈兵制用,济急拯危。此二者臣以为尧舜之术,忠孝之教,而可以生财。孔曾复生必亦谓之大道矣。
《杂折事宜疏》:详酌开明杂折事宜,以惠东南事。伏念臣以庸才司计其所以生财者,不出于大道必不可。然聚今人之谋以生财无不伤道者,以其一益必一损,此盈必彼竭。即使严催而愈催愈玩,由此言之损仍归上,以其两损易以两益,何为不可。皇上仁覆天下,又复节俭性成,屏絶嗜好,停嫔减膳,浣濯卑衣,甚欲夷诸器御与民庶等,此尧茨禹菲之心也。
这位户部尚书所干的全部工作,就是各种节流,从来不想着开源。对皇帝天天说用尧舜之道、忠孝之道就能生财,要不就陛下您再节俭一点?
到了1643年12月,他又上疏请停开采矿产:
《请停开采疏》:臣中夜思之,窃犹以为未便......其说有六:
皇帝给他耐心解释:览卿奏,自属正论。但念国用告诎,民生寡遂,不忍再苦吾民。如以地方自生之财,供地方军需之用,官不特遣,金不解京,五金随地,所宜缓急皆可有济,其视搜括加派孰为便益?倘地方官奉行不善,借端生扰,如阻断坟闾,逼勒包纳等,责成督抚罪,自有归发。下坤舆格致全书,着地方官相酌地形,便宜采取,仍据实奏报,不得坐废实利徒括民脂。汤若望即着赴蓟督军前传习采法并火器水利等项。该部传饬行。
然后崇祯想起来之前有过纸币,想也试着搞一搞,倪元璐继续反对:
《钞法难于遽行事》:臣以为欲行难行之法,先须安定人心。今外间汹藉不明,圣意以为朝廷将废金兴楮,强民收受抑勒通行,此诚势所万难。
崇祯说我要发钞票解燃眉之急,循序渐进我能等的了吗?(览奏自属至论,但钞法期于速行,其间或有窒碍,自宜详细讲求,岂得迟之数年)
到了崇祯十七年二月二十三,倪元璐还在上疏请停催饷:
臣等恭诵制词,具征德意,本以民生日蹙,守令无良,违诏屯膏,察一警百,是则此举诚为惠民而设,原非专在催征。即以催征言之,当兹时艰四噪,外解不前,臣等同处一舟,不寒俱栗......又四十万金,何容易办,势必迁延时日,牵引亲朋汹汹不休,良奸并起。即其他郡邑积荒新警,是处惊危。科内诸员一时总至,有司承奉督责,宁复聊生。乱人乘之,恐遂无浙......江右方残,闽粤俱震,而江南尤嚣......天下只此数块土。宜若婴儿,勿使有惊,惊则必厥。
就如第1部分所言,倪元璐在分派税额的时候,毫无远见,直接把大量危险的飞地(陕西、河南、四川、湖广)都纳入征税计划里,恐怕是自欺欺人的应付差事。对于相对安全富庶的南直,浙,闽,粤等地,完全没有意识到应该用他们来支持整个帝国的财政,反而一再也要蠲免。等到弘光朝北方完全崩溃,江南数省的财政收入按此计算也不过七八百万两。
这就不知不觉的成为了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到了崇祯十七年,纸面上的两千余万两白银解到户部的只有117万两多一点,大明从山西到北京的防线也随之土崩瓦解。
十六年分正赋兵饷,除蠲免银四百二十九万一千三百两零,又拨剿饷银二百三十九万二千四百两零。又题留瑞藩兵饷,并拨买米豆铜改征兑销等银九十四万二千四百零,只完解部银一百一十七万四千八百两零。共未完银七百八十七万五千二百两零。关税盐课仓助共完过六十八万九千四百两零未完,二百六十五万四千四百两零。
偶然点进这个答案,本来想说几句的,但是却看到一个自媒体纯属扯淡的答案一下把我恶心到了 @谢存浩 。
一个极端敌视商业,不收商税的朱元璋的明朝?
本位面不存在你这种脑补的历史。
1 朱元璋眼中商与士农工在社会中同等重要。
《太祖实录》古先哲王之时,其民有四,曰士农工商,皆专其业,所以国无游民,人安物阜而致治雍雍也。朕有天下,务俾农尽力畎亩,士笃于仁义,商贾以通有无,工技专于艺业。所以然者,盖欲各安其生也。然农或怠于耕作,士或隳于修行,工商或流于游惰,岂朕不能申明旧章而致欤?抑污染胡俗尚未革欤?然则,民食何由而足,教化何由而兴也!尔户部即榜谕天下,其令四民务在各守其业。"
在朱元璋眼中,商与士农工同为社会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商业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士农工商"各安其生"才能,民食足,教化兴。朱元璋忧虑""然农或怠于耕作,士或隳于修行,工商或流于游惰"因此诏谕整顿。
2朱元璋征商税
最开始商税沿袭元朝十五抽一。鉴于商税过重,仅实施2年"以其税太多病民",朱元璋认为商税过重会导致商品价格过高,影响民生,将商税改为三十税一。
"曩者奸臣聚敛,深为民害,税及天下纤悉之物,朕甚耻焉。自今如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尔户部其榜示天下,使其周知"。
同时,朱元璋考虑民生对一些商品实施免税政策。
本来是为民生考虑而采取少收商税的政策,在某些人眼里居然成了罪状,真是可笑之极。
3保护商人
《太祖实录卷185》南雄商人以货入京,至长滩关,吏留而税之,既阅月而货不售。商人谓于官,刑部议,吏罪当纪过。上曰:‘商人远涉江湖,将以求利,各有所向,执而留之,非人情矣。且纳课于官,彼此一耳,迟留月日而使其货不售,吏之罪也。’命杖其吏,追其俸以偿商人”
还有很多朱元璋整顿商业规范市场的举措如统一度量衡,资助商人房屋,禁止强买强卖等,不一一列举。
可见,朱元璋从未有"敌视"商业之举,敌视商业根本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中国自古就执行重农抑商,秦代商人与罪犯地位相等,汉代商人不得做官,不得坐车不能买土地,隋唐"工商不得仕进",重农抑商本是以农业为本的封建社会最基本的认知,秦汉唐宋明清莫不如此,满足基本生存需求之外才能有剩余产品供商业流通,才能有商业活动的空间,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因此任何一个百废待兴的王朝初期,大力推重的必然是农业。“细民无田以耕,往往逐末利”,在明初经过战争,到处是废弃田地的情况下,如果人民都不事生产而过度追逐商业暴利,与国只能有害。这种情况下,政策倾斜农业生产是必然之举。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明清商业活动和商业体量无疑也是中国古代的巅峰。
……………
至于明末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
当然是战争和政局腐败。
万历三大征
萨尔浒之战
满清崛起辽东数十年拉锯
天启奢安之乱
沿海海盗与西方殖民者
天启三大殿重修耗费五六百万
农民起义
严重的党争
地方基层统治失控
官员渎职与富户窜通一气转移税赋
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凑在一起不管什么税制都得瞎。
别忘了,就明末这套让你们觉得烂透了的税制,满清入关可是一直用着呢,依万历税法,居然搞出来一个康熙盛世,直到雍正才算开始有了改革。被骂惨了的明末三饷满清不仅没取消,事实上还归纳为九厘银
税制烂?顺治,康熙表示不服。
美帝记者贝尔登在解放区,发现解放区收地租是百分之十到十五,一亿人
国统区占据了国家大半精华,收税八成九成不止,还有海关美援。三亿人
然后折合成粮食,居然解放区收入还多一些
无他,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你找中间商收五,他找下边收十
一层层压下来,最下层的就是交一百一千都不够了
美利坚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经历了八十年代吃存货吃子孙粮之后,开始过苦日子了
然后开始收四提六统
问题来了,后来取消的时候,加州说每年收也就五千万,花的成本也有五千万,不值当的继续收
那么加州五千万亩地,一亩地收一块??
加州农民也不认啊!噢,房子扒了牛牵有了跟我说一亩地一块钱??
执行力,收税收穷鬼的,花费一块收五毛
收中产的,花费一块收十块
收富豪的,美帝是一群学法律的博士硕士还有经济学税务学大师,美帝水务局的原局长不就去通用了么?
你花一千的成本也就收一百
明朝是什么?儒家大师朝里有人,我不交,穷鬼和中产交不起,卖地……
大师们地越来越多……
所以清朝哭庙案之类几大案把儒家大师们屠了一波
还是顺治时候天下还乱着呢,收入就轻松超过明朝最鼎盛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