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件事上,大多数普通人是有着堪比小说家的脑洞的,情绪化的发泄占据了主要地位。在这个评论下面,仅有少数几个人是从国内外关于离婚规定的对比中来分析这一法条入编和施行的价值的。
从世界范围内关于离婚的规定来看,目前中国可以说是离婚最为自由的国家之一了。对比一下美国、法国、英国、德国等国的规定,大多数国家都会设定一个数个月到数年不等的分居期或者等待期。在爱尔兰,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要在过去五年内分居4年以上。在今年5月,爱尔兰刚刚通过公投要缩短这段期限——但也仅仅是缩短而已,并不会取消。
至于有些人在那儿唠叨说这样复杂的规定真让人不敢结婚了。我想说的是,婚姻的本质是一种被规定的社会关系,跟爱情无关。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认可爱情这玩意儿。把离婚的流程定的比较繁琐,自然也会让普通人对结婚的态度更为慎重,而这也正是各国确立婚姻法的目的之一。要是哪国的婚姻法让你觉得想离就离、想结就结就跟玩儿一样,那只能说明这个国家对待婚姻的态度都是有问题的。
还有些人在说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会遭遇到家庭暴力之类的事情。这事不能说没有,但如果真的有家庭暴力并且决定离婚,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分居或去别的地方居住的方式避开。至于说冷静期内有可能会因为财产等反悔——相信我,如果冷静期内因为这事反悔,就算真离了婚,也肯定会因为这事扯皮。
总的来说我并不认为离婚冷静期是一个错误的决策,但是在具体的细节上却有不当的地方。第一处不当在于规定任意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撤回,这就是个很大的漏洞,应该为双方共同同意撤回方可视为撤回有效。第二处不当是确实当事人有可能因为财产、子女等问题反悔,对此比较合适的规定是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先将离婚协议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之后凭公证后的协议提起离婚申请,离婚时的财产分配以此为准。第三处是一个月后双方未撤回申请,即视为同意离婚,民政人员在系统进行办理即可,双方的离婚证可由本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或通过EMS等方式寄送至指定地址。
我就想知道,如果本来双方商量好的离婚协议,对方在冷静期反悔了;或者对方趁冷静期转移了财产;诸如此类冷静期给一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国家赔不赔?
不赔的话,恕本韭菜反对。
一天到晚出台些乱七八糟的政策,看着挺美妙,最后吃亏的都是我们韭菜。
不赞同,至少不赞同在夫妻一方存在虐待另一方情节时准予“冷静期”。
家庭暴力案件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极高的再犯率。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量刑顾问委员会(Sentencing Advisory Council) 2016年发布的数据表明,该州家暴罪名成立的犯罪者,在五年内再次犯罪的比例为53%(“再犯”指包括家暴在内的各种犯罪类型),高于所有犯罪者37%的五年再犯率。(链接:https://www.sentencingcouncil.vic.gov.au/news-media/media-releases/family-violence-offenders-more-likely-to-reoffend-than-other-offenders)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洲犯罪数据研究局(New South Wales Bureau of Crime Statistics and Research 不知为何,澳大利亚似乎特别关注家暴案件的再犯问题)也在2016年公布了一项基于1600个案例的统计数据:20.3%的家暴罪犯,在得到缓刑机会或者刑满释放后的12个月内再次犯下家暴罪行。(报道链接:http://www.abc.net.au/news/2016-06-14/prison-does-not-stop-domestic-violence-perpetrators-re-offending/7510744)
美国也有类似的研究。一项基于1300个案例的统计数据表明,8%的家暴嫌疑犯在被保释候审期间因再次涉嫌家暴而被逮捕,31%的家暴案件犯罪者在结束法院强制的干预项目后一年内再次犯罪。(研究摘要请见:https://domestic-violence-law.com/can-abusers-be-rehabilitated/)
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相关的立法工作仍然处于不断探索发展的阶段,相关数据并不完善,但澳大利亚和美国的情况仍然值得我们引以为戒:如果婚姻中存在暴力虐待现象,这种”冷静期“会不会成为再犯的”黄金时期“?
1.离婚冷静期写进正式的民法典,将无可避免。这只是配合国策的LV.1的措施而已,不必大惊小怪。
2.此处的离婚冷静期,是针对民政局协议离婚的,而不是针对离婚诉讼。以后大家离婚要到民政局两次,第一次是申请离婚并递交资料,第二次是去领离婚证。中间相隔一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申请撤回,一个月内不去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
3.民政局根本无力去做识别哪些冲动型离婚,也不是婚姻登记条例中赋予的职责,做的只是书面形式审查。所以,离婚冷静期只能一刀切,真正想离婚的,也会跟着遭殃。
4.除了当事人要遭殃外,法院会要躺枪。协议离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旦条件谈成,务必迅速领取离婚证。这是离婚实务的基本常识。因为协议离婚中带有太多感情色彩,今天谈拢了,明天睡醒就有可能反悔。一个月的时间太长,变数太多,够反悔N次了。因此,向撤回离婚的人,往往不是不想离婚,而是条件没谈拢,反悔了。最终,这些人都涌向法院。
5.离婚律师的业务又要上一个量级了
这种操作一般的结局就是极大的降低了结婚率,而不是降低了离婚率。
建议将结婚冷静期写入民法典,毕竟我见过太多太多冲动结婚的,但从来没见过冲动离婚的
加一句,即便是冲动离婚,复婚不就得了,这个冷静期简直是莫名其妙的规定
先给立场,不赞同。
离婚后,后悔了,双方仍有爱意,可以复婚。
民法典草案的规定,协商离婚后,一个月内,任意一方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申请,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离婚证要一个月内才能办下,行政行为拖沓;
二是颁发了离婚证,一方不同意又失效了,一个人愿意复婚,一个人反对复婚。
那反对复婚的,很可能只能通过起诉来离婚了,而以中国实践的尿性,若无法定判离情形,或证据达不到判离的证明标准(严苛到不近人情),第一次起诉判离的概率很低。
离婚的难度,又会进一步加剧。
我是一名刑辩律师,除非律师费够高,不然原则性不接离婚案,但我一直认为,某些法理是相通的。
比如自由。
冤假错案,会剥夺普通公民的自由,离婚难,也在剥夺普通人的婚姻自由。是的,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我能理解在高位者希望大众婚姻永固的心态,毕竟人口红利已然不再,但这个姿态,不该是限制婚姻自由的包办心态。
请尊重普通人的意志与选择。
很多人说,结婚率低,离婚率高,社会变坏了,其实我不这么认为。
在我看来,很多人对于婚姻的态度变化,恰恰来自社会的进步,生活质量的提高,一个人也能独立生活,而不用依附于家庭。
由此,对于婚姻质量的要求,也水涨船高,少了将就。结婚时谨慎,离婚时果断,也没啥不好的,毕竟人生只有一次。
而尊重个人选择与意志,这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
离婚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分割的问题,不冷静的情况下也许你一生气决定净身出户离完婚突然就发现,一分钱存款没有了,反而欠了几百万债,房子车子都被对方拿走了,然后就后悔了……也不一定这么极端,总之就是后悔分到的太少了。所以才有冷静期。所以国家并不是在坑你。
讲一个比中国还成功的故事可以不?
越南vinagame
越南网络游戏市场的起步比中国稍晚一点,从2003年开始,就陆续有破解版的网络游戏进军越南,越南第一款正式网络游戏叫坦克宝贝,据新闻说
第一网游如何炼成?《剑网1》越南历程全回顾 _国内网游资讯 _太平洋游戏网
2004年9月,越南vinagame成立,2005年初,《剑侠情缘》来到越南,从此,改变整个越南网络游戏的进程。
vinagame公司市占比非常极端,比中国最极端的时候都极端,2005年,刚刚起步的越南网络游戏市场,vinagame依靠剑网,占据整个越南网游市场收入的95%,简直是超级垄断。
2005年8月,《剑网》开始收费,刚开始vinagame想用点卡的模式,被玩家激烈反对,被迫改成月卡模式。2006年全年的《剑网》总销售达到1500万美元,雷军表示
这应该是雷军最后悔没去投的项目之一了。
vinagame的市占率比当年盛大集团还要极端,自然会受到当年盛大的同样待遇,与中国一模一样的是,自2005年9月开始,越南媒体突然指向网络游戏,这又和中国一模一样,什么电子海洛因之类,由于vinagame市占率最高,因此受到的打击最大。
《剑网》在越南的地位甚至可以说高于传奇在中国的地位,也是越南历史最悠久的网游之一,当然《剑网》在越南不叫《剑网》,叫《武林传奇》,嗯,诡异的名字,一度占据越南网游的70%的市场,震惊了雷军,运营商vinagame非常优秀,经常组织各种对抗赛,vinagame积极学习中国市场的推广经验,尤其是网吧这块,从2008年开始,vinagame免费给网吧提供网吧管理软件,但是要求网吧的桌面必须放置《剑网》的广告。
《剑网》在越南成功的本身,除了vinagame的成功推广外,本地化做的非常扎实,尤其是翻译这块,真是功不可没,我们知道《传奇》当年在中国,翻译也起了很大作用,举个例子
这把武器在中文传奇里面叫什么?叫炼狱,知道原版的叫什么吗?就叫大斧。
由于中文本身表达间接,比如说“降龙十八掌”,这要在越南语里面,得有26个字母,直译过去只有一个下场:乱码,甚至根本无法显示,因为超出对话框了,为了这个翻译的工作,vingame和金山来回矫正,包括名字,地理,历史背景等等。
在越南市场,《剑网》还有两个特别的优势
第一,由于武侠和中国古代文化在越南传播的比较广,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在越南早就流行,因此《剑网》这种游戏对于越南人来说不陌生。
第二,这点我敢说知乎的网友没几个想到的,就是中国特有审查机制。审查机制在中国早就被骂惨了,比如说《WOW》里面的骷髅之类的,中国政府要求所有的网游不能有过多的色情暴力之类的,这点看起来很操蛋,对于中国游戏开放商束手束脚,但是当开发商开发出这类游戏的时候,投放到越南市场,那就不一样了,因为越南政府也是这么规定的!所以中国游戏到越南反而删减的部分非常少。
可能大家还不理解这点重要性,越南本身就是一个小中国,越南政府长期在中国有驻点,中国政府一旦有各式各样的改革文件,一般都会被翻译成越南文,包括限制网络游戏在内,越南规定,网络游戏时间超过3个小时以上,经验和道具减少50%,超过5小时,完全无法获得经验和道具,同时禁止播放网游广告,从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所有网吧必须关门,学校200米之内禁止设立网吧
是不是很中国style?
当然,当年在金山的雷军说没钱投了,对于腾讯来说,钱这玩意,那还算个事?
于是乎
2008年,腾讯收购游戏公司VinaGame约20.2%的股份,并于2009年增至22.34%,后者目前是越南当地最大游戏运营商,并开发出一款类似微信的通讯应用Zalo。
我们翻翻当年的报纸,以《电脑报》2005年11月7日的报道为例
《剑网》奇迹与走出国门
本报记者蜡笔小新
发生在越南的 网络游戏奇迹
提起越南,大部分读者的印象可能仅仅是从东南亚旅行的介绍中得知的。这个国家,正经历着和我国改革开放一样的“革新”,IT 行业也在这个时代,悄然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产生越南的互联网奇迹、网络游戏奇迹的土壤已然成熟。
2004 年 10 月。此时的越南没有任何网络运营商认为人们玩游戏应该交钱。就在这个月,越南公司
Vina Game 来到了北京寻找一款中国的网络游戏准备代理运营。此时他们竟然也面临着和中国的网络游戏创业前辈的尴尬:同样账面上只能拿出 30 万美元最后一搏,同样面临一个未知的前景不明朗的市场。
他们拿出这最后的 30 万美元选择了代理金山的《剑侠情缘 ONLINE》,由于游戏名称意译过去比较复杂,因此他们给越南版的《剑侠情缘 ONLINE》取名《武林传奇》。他们当然不知道,“传奇”这两个字对于网络游戏业界,特别是中国网络游戏业界,代表的是一个奇迹。
《武林传奇》于 2005 年 6 月正式公测,结果这一个开端惊人地与当年那个网络游戏奇迹一样:首日公测在线人数就突破了越南的历史最高记录,过了万人。在 9 月正式收费第一天 3 万多
付费用户把他们吓了一跳。而到了10 月,这个数字是 5万,到了11月初,这个数字已经是 6.2万,活跃账号有 80 多万,并在不断增长中。此时,越南各大网吧里,已经充斥着这款来自中国的网络游戏。而 Vina Game,也和当年盛大一样,淘到了越南网络游戏的第一桶金。
奇迹的另一头
这个奇迹无疑让 2005 年有些郁闷的国内业界有了当头棒喝的感觉。
“我的理想就是把金山的软件卖到全世界去。”,金山公司总裁雷军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显得非常有信心因此这个成功他认为是非常自然就发生了的。
谈到《剑网》在越南的成功,他显得兴致勃勃。当时金山考虑到越南市场容量并不算大,折合起来潜在消费人口 2000 万左右,因此就抱着大家友好合作,支援越南方面的心情把《剑网》的代理运营权给了 Vina Game而在分成等方面的条件也“相当优惠”,十分灵活。
30 万美元,同等金额在中国也许是很多渠道商代理点卡销售的入门保证资金。可以说在一开
始似乎《剑网》卖得似乎太便宜了点。然而 2005 年 8 月雷军应 Vina Game 的邀请到越南考察运营情况的时候吓了一跳。“走进每一个网吧都看到里面六七成的人都在玩《剑网》越南版,我拉住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玩家询问,他说他们班上每个同学都在玩!”
“看到这个情景我就知道这游戏在越南算是成了!”雷军依然掩饰不住当时的兴奋。而越南方面则对收费还是有所顾虑,因为玩游戏收费在越南还是头一次,何况收费金额并不算便宜:月卡价格
6 万盾,折合人民币 40 元,只比中国版《剑网》便宜8元。
“我坚信网络游戏一定会响彻全球,因此告诉越方,收费后玩家过 3 万绝对没有问题,运营得好可以上 10 万。”后来的情况发展也印证了这一点。
现在可以说,《武林传奇》确实已经成为了“越南的《传奇》”,在越南的网络游戏市场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上周我们有员工去武汉,在网吧中看到一种没有发现过的《剑网》,以为是私服,上去调查,却发现是一个在武汉读书的越南留学生在玩。”
尽管雷军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没有给记者透露具体数字,“这是商业机密”,他笑着说,“但是我们今年的确可以从越南的代理运营业务中收入不少。”
看来,奇迹的另一头,也未必不是奇迹。然而,这个奇迹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奇迹三要素:品质、题材、耐心
的确,国产网络游戏在内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走出去不是第一次了,但是为什么没有取得很大的成就?这是一个让人很难理解的难题。
“品质是最重要的。”在和《电脑报》记者的讨论中,雷军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国产网络游戏‘走出去’要想成,要做到以下几点:别吹牛、好题材、慢慢来。”而这一切都是以品质作为核心的。
“要想在海外成功,就先不要吹牛,你就必须在本土市场成功你如果连本土市场 10 万人的市场规模都做不到,怎么做规模小些的海外市场?要在本土做成,品质就很重要。”
的确,国产网络游戏以前是走出去了不少,但是国内的玩家在看到这些“振奋人心”的新闻的时候,往往会非常纳闷:我怎么没玩过这款游戏?
很多“走出去”的国产网络游戏,往往并没有在国内进行正式运营,甚至连规模大的公测都没有进行过,像这样游戏品质当然难以保证,怎么不会影响运营商的成绩。而且这种“拿洋人当小白鼠”的心理,也极大伤害了海外合作者。因此很多“走出去”的国产网络游戏往往走的是“一锤子买卖”,在很低的游戏品质下,游戏往往运营一年便无疾而终,海外运营商也将其转为免费运行的“添头”游戏。可以说,粗制滥造是中国原创网络游戏在海外之路并不顺利的一大症结。
同时,以游戏品质为核心牵涉到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题材。很多国内厂商在自身条件不同的情况下盲目模仿“韩国模式”,操作的题材大走奇幻路线,而且是在对奇幻文化不熟悉的情况下操作这样的欧美化的游戏。结果是欧美的玩家认为这些游戏完全没有内涵,错误百出,而亚太玩家又毫无认同感(特别是在一些文化发展水平低于中国的国家),两头不讨好,只有失败。而立足于本土文化或者是文化圈的认同感,发挥自己的优势才是成功的经验。
而慢慢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很多公司选择海外代理商只看人家有钱没有,急功近利,不看对方的长期合作诚意。结果有钱的海外代理运营商不重视,往往只把这些游戏作为扩大的产品线的组成部分。而《剑网》在越南的成功就是因为金山看到了对方的诚意──后来也确实证明了这一点,“他们(Vina Game)的推广确实非常卖力,还搞了很多选秀之类的活动大造人气。”
看来,国产网络游戏长期以来走得出去,赢不回来的困局,并不是因为我们先天不足。经过数年的市场与玩家的考验,我们的运营与开发商在世界上对网络游戏可说是最为熟悉,我们需要的,是一个自信务实的心态,认真严谨的态度,以及精工制作的品质,只有拥有这些,我们的原创网络游戏才能真正走向世界。
从代理国外游戏开始,然后注重线上线下培养市场,注重网吧推广,甚至连起家的本钱都有点像盛大:都是30万,当年陈天桥从陆家嘴集团辞职,而VNG的CEO黎洪明也是一样,他是从普华永道公司辞职的,而今天的VNG比曾经的盛大集团更加成功,它不但有王牌的网络游戏,而且已经推出了ZINGMP3,电子支付123pay,输入法laban key,网吧管理软件CSM,互动社区zing me,甚至还有个即时通讯软件zalo。
它是越南的盛大,又是越南支付宝,又是越南腾讯。
而且它已经准备赴美上市
目前,VNG自主研发的游戏包括Sky Garden、Farm in Paradise and Dead Target 已经陆续登陆230多个国家;其聊天应用程序Zalo在越南和缅甸,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台湾等国家拥有超过7000多万用户。其管理团队预计2017年营收为1.8亿美元,相比去年的财务数据,同比上涨70%。
而同样依靠网络游戏起家的盛大集团,哎,不说也罢了,人家上市,它退市,还说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