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答主对于不当得利存在误解;也有部分答主道理说对了,但是没有从法律上高度概括这种想法。北京儒德律所普法时间又到啦。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①一方获得利益;②他方受有损失;③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④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以上四个构成要件,每一个都是“恶意满满”,充满了陷阱。
回到这个问题:“对方充错话费,我是否需要归还?”其实这与第①个构成要件有关:一方是否真的获得利益?
在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中,有一种叫“强迫得利”——受益人虽获得利益,但违反了受益人的意思,这种“得利”对受益人毫无意义,甚至有些还会带来负担,不符合其经济计划,此时受益人偿还的应是其计划内应返还的部分。
啥意思呢?举两个例子:(1)假如你和女朋友去酒店就餐,将自己的兰博基尼停于酒店停车场内。饭后开车时停车场工人对你说:“我帮你洗车并保养了一次,请付洗车费和保养费666元。”你说:“我就喜欢车脏脏的这个样子”或者“我可没让你帮我洗车啊”,双方发生争执,怎么办?
(2)你家里有一片草原,有一匹马,想让隔壁老王帮马上马鞍。你表示:“铁的即可,价值500,结实便宜。”过了两个月你回到家,发现老王帮你上的马鞍是金的,价值50000。你说:“我就想用铁的啊,金的我都用不着,没必要。”老王表示你必须用金的,才能彰显你葬爱家族的尊贵身份,并坚持索要50000元费用。双方发生争执。
以上两个例子,是不是和本题有些相似?“我没让你帮我充话费啊,凭啥我非要用?”“我没让你帮我洗车啊,凭啥我非要洗?”“我没让你帮我上金马鞍,凭啥?凭啥?”这些情形,都可以概括为受益人虽然获得了利益,但这种“利益”出乎受益人意料,根本不在人家计划范围之内,可对方却强迫受益人为这个“利益”买单。
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综合考量受益人的经济计划,认定在经济计划之外应偿还的价额为零,不必返还。所以,如果你的电话号已经报销,对方给你充了话费,你不必返还;你不想洗车,对方单方帮你洗车,你不用支付洗车费;老王非让你用金马鞍,把马鞍还给老王即可,你不必支付50000高价。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综合考量”经济计划,受益人单方狡辩也得不到法律支持。给大家补补课,什么叫综合考量?
(1)比如你话费很少,正好想充100元,对方充错了充到你这里,充了几十甚至一两百,在你财力能支持的范围内,还是应该尽早返还给对方的,但是假如你每月只用话费10元,生活拮据,对方一下子充了200到你这里,那不好意思,这么多的话费对你来说是计划外的负担,你不必返还给对方,或者你只需返还10元,或者20、30元,剩余的价款如一些答主所言——联系运营商进行话费转移即可。
(2)比如你的兰博基尼,对方虽然未经你同意就对车进行服务,强迫你支付洗车费和保养费,但是据调查,你正好也想着吃完饭去洗车,只是不想保养,或者说你只是对工人说洗车并未让他保养,那么你很有可能需要支付正常的洗车费,但是剩余的保养费就不必支付,因为这超越了你的经济计划。
(3)隔壁老王的例子大家自己体会吧,打字好累。各位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用嘴说比手打字轻松多了……
总之,综合考量,对方充错话费,是否需要归还呢?要根据自己的消费习惯、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生活惯例等方面来全面考察,对马云来说可能你帮他充多少,他都会返还给你,但对于农村老奶奶而言(没有任何歧义),你误充了500话费,就别怪人家一口一个不知道,还是自己去找运营商吧。
纯手打,点个赞呗~
我想了想,这样的说法可能给人道德绑架的误解。
我说明一下,可能表述的不太清楚。
首先,题主标题,我理解的是,对方充错话费我该不该归还的意思,就我个人而言我会归还。从法律上来说,不正当收益理应归还。从道德上来说,别人遇到困难,这个困难我刚好能解决,既然举手之劳我会帮。
更进一步说,这不仅是“还不还”的问题,这还是,这笔钱我“贪不贪”的问题。解释一下,我们把题主的问题换一个问法“对方充错话费,作为一笔不正当收益,我该不该贪”,你们的回答呢?
当然,题主作为无辜的第三方,肯定要考虑自己的付出是否值得,那我的意思是,如果这个手机是我在用的,话费也是我将来要充的,给别人把钱充回去也不会浪费太多时间,那完全可以帮这个忙。
看到评论有人说手机是多年不用的号码,对方数额太大,考虑各种情况,不想要自己承担这笔钱。那我当然也同意评论区里各位答友的说法,找客服找运营商沟通。尽可能把钱还回去。
我也看到评论区有答友说,我拿捡到钱类比这件事不恰当。emmm,我先说下我的观点,就像我之前说的,这个题目在我看来不仅是,这笔钱该不该还,更多的是这笔钱我该不该留。这个话费作为不正当收益,就像是我在路上捡到的财物一样,不属于我,留下这笔钱作为个人财物,我会受之有愧。
因为我自己受过这样的罪,作为一个特别马虎的抠门学生党,我也给别人转错过钱,但我没胆子问别人要回来,只能记挂这件事情,念念不忘一个星期,所以就算是考虑到充错话费的人,我也不想留下这笔不正当收益。
还有答友提到,题主想问损失承担的问题,我个人看法是,
如果这笔钱我不还,损失是充错的话费,承担者是充错话费的人,
如果这笔钱我还了,损失是我将来要冲的话费的时间价值?(但是按通胀来说,可能现在金钱购买力更大,滑稽一下)或者不用的手机卡的话费成本?(但是不用的手机卡是怎么知道被充话费的,小疑问)
如果交给运营商解决,损失是双方更多的时间成本?以及无法被回复或者解决的机会成本。学渣表示不是很清楚如何权衡。
另外,当时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太激动,表述可能有些不当,谢谢大家指正。
以下是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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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当然不用!
因为问出这个问题之前,题主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所以千万别违背你的本心。
另外,也希望在你掉钱的时候,捡到的人都说“是你自己掉的钱,我捡了浪费了我的时间,所以不还了。”
希望你被别人围堵或者抢劫时,看见的人都说“是你自己不小心,我救你帮你还会害我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所以你活该。”
希望你老了 ,摔倒了的时候路过的人都说“是你自己摔倒的,我扶你浪费了我的时间,所以你自己在地上等死吧。”
当初抱怨人情冷漠的是你们,说信任感降低的是你们,现在推波助澜的还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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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几年前一个类似的问题和高赞的两个答案,我觉得人家从理论到实例表述的非常好非常到位,对比之下,我确实还要学习。
不会发链接,就放个题目《被充错话费,我不归还有问题?》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