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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 177 名复旦学子联名上书为林森浩求情? 第1页

     

user avatar   yang-han-1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其实答案里,有已经令我赞同的理论。但还是想在这个问题下面说两句。

先说跑题的,需要表达一下我对这个问题下的答案的理解:

在得票第一的答案出来之后,接二连三看到的答案就不再是答题,而是反驳其他答案中的内容,这个问题下看到的就不再是独立的论证,而是辩论。辩论本身,就不是为了“正确”,而是以举个别例子,以反驳对方所有立场,在辩论中可取,但不可用作论证真理。

——————————————以下为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我的观点是:法院判决的时候,是不应该纳入诸如“联名上书”这样的“民意”的;大众想要表达自己思想和理解,是有这样的权利的。

1、判决是否完全不能纳入民意?

当然不是,上述诸多答案中已经阐明了各国的陪审制度。因此,在程序范围内的民意是可以并需要被纳入的。为什么?因为这些民意虽带着立场和自身层次的限制,但是他们严格地接受整个庭审的论证:举证、自诉、辩护等等环节,他们对案件和审判的认知是完整。

而联名上书,仅仅表达了立场,并没有经历庭审,那么检方辩方证据举证等这些审判最最最重要的环节,他们的作用岂不形同虚设?这些可是对一个人做出判断最重要的东西,在没有听过经历过这些的清晰下做出的判断,是绝对不应该被司法接纳的。

2、舆论(仅指程序外的舆论)影响司法,是罪恶吗?该被口诛笔伐的到底是谁?

如果舆论影响了司法,有问题的是司法,不是舆论。必须要去改变的是司法,司法如果没有按照程序去走,他就是做“错”了!而民众没有错,他们有表达自己的权利,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并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论造成的结果负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恰恰是这样,舆论就更容易被滥用。所以我们对待舆论的时候,只能也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就是用舆论对待舆论。无论是被很多答案下戏谑过的电视作品还是书籍,其实都是在用舆论对待舆论,只是在建议舆论不要去做这样的事情(当然也有相反的剧作,类似一个刚毅不阿的执法人员,变成审判杀手)。

在我们对司法有完全的信心的时候,这些建议会显得矫情和形式(切,谁不知道啊,不要来说教,这些度应该是司法机关去把握的,干嘛来管我。)然而在我们对司法并没有完全信任的时候,这些建议就变得非常的刺眼(你说让我不要表达我的观点?但是别人会说啊!别人说了我不说,别人的观点就会影响司法了,你看法院之所以让他死,就是因为之前气愤的人太多了!)然后陷入一个死逻辑里,因为一个预设的前提导致我们无法说服任何人:我们对司法没有根本的信任,也没有根本的尊重。

3、两个类似案例:

药家鑫、我爸是李刚。无良的是媒体,片面地营造民众情绪,案前案后,捡不同的视角来把群众当猴耍,结果就是:大家快看这个人必须要死!变成:大家快看,都是因为有很多人非要他死所以他死了,其实他至于死吗?

最后药家鑫就是死了,谁会为他的死埋单?他自己的罪行?司法的审判?媒体?那些曾经完全没有经历过庭审根本不了解案件实情的群众?这些问题的答案,就要看你对司法是信,与不信了。

有句话我特别想说,我们享有的最珍贵的财富,不是手里的权利,而是自由思考的能力。

最后,这里我也要坚决表达我的立场,我支持

@黄嘉伟

的答案,并盗用一下他的结尾,伯尔曼那句话在我读书期间,也曾点燃过我: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

user avatar   zhang-tong-xuan-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北清华五人这八个顶级名校中,虽说都有各种各样的事,但好像复旦的丑闻尤其多。十八驴、投毒,联名上书、宣传片造假、李敏事件,连带着这件砍人的事。

复旦实力远非最强,资历远非最老,名气远非最大,受到的关注也远非最大,但为什么出的事儿却这么多、这么频繁呢?

看到复旦数学学院为这事儿发出的那个三观不正的声明,更是令人怀疑:是不是这个学校的校风有什么问题?


user avatar   louis-wang-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有了之前的复旦十八驴,这次177求情也是毫不奇怪


user avatar   liao-e 网友的相关建议: 
      

1.无论从法理还是法律上说,这种请愿书都不该成为量刑依据。但是,一样言论出现总会有它的影响,尤其在中国,因为需要达到审判的社会效果,避免社会舆论的不满情绪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这种社会关注的案件甚至会有地方党委、政府、人大进行干预,而且还可能和法官绩效考核联系起来,所以在中国这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的审判很可能(但并不绝对会)受到舆情影响。尽管舆论及其他因素对司法的影响难以避免,但是良好的制度应当尽量减小这种影响。中国的制度没有好好做到这一点,这是令人遗憾的。

2.对于旁观者的我们来说,很难去评判对于林森浩判死刑是不是人道的。如果非要说,剥夺任何一个人的生命都不符合人道主义。但是就个案而言,人道主义不是法官所考虑的,法官考虑的是证据和法律。而只读过报道甚至报道都没读过的我们,我觉得对案件事实都不太有底气做判定,量刑什么的就更不说了(当然日常讨论并没有什么问题),也是因此,我不太能接受复旦177名学生这一行为,尤其是其中还有法学院的学生,诚然我们有自由言论的权利,但并没有向法院建议量刑的权力。如果真心是废除死刑的倡导者,大可以以此案例为引,阐述自己的主张,发表于网络报刊,而不是对于本案向法院提交请愿书。

PS:问题评论中有提到“一审的卷宗包含受害人黄洋的同学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书面材料”,但是并没有说此材料用于证明什么,也没有说明此材料是否作为证据得到法官认可——不是检察院提出的所有证据都能被法庭认可的。我认为这并不能为复旦学生的行为提供合理性或合法性证明。

3.死刑该不该存在的问题,没有绝对的正确或者错误。因为对人究竟应该享有哪些权利的认识,本来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目前来看整个世界都是向减少死刑适用的方向发展的,但没有人能断言,死刑的存在在现今已经没必要了。这一点倒是真的需要广泛讨论的,这种讨论也一直在进行。

4.“这种同情死刑犯的白莲花行径,对社会产生的作用究竟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复旦学生的做法,是弘扬人道主义还是让坏人更加肆无忌惮?”这种社会影响的问题,短期内很难看出啊,而且还需要专门的调查和统计,所以我就不发表意见了。但是我不赞同复旦学生的行为,反对理由见上文,不再赘述。


user avatar   he-ming-h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楼上的各种答案,有了个自己的结论。

一共三句话。

第一句:

我们全都是民,我们反对也罢,反对反对也罢,反对反对反对也罢,都是“民意的一部分”。

第二句:

司法机制以及司法者在量刑时,有责任不让量刑结果被民意左右。

第三句:

如果量刑被民意左右了,那也是司法机制和司法者的问题,决不能归结于“民意的一部分出了错”。

(所以就“民意是否应该干预量刑”来说,我是反对一楼的答案的。)

但既然大家都是民意,那么民意说什么其实都没错,都可以帮司法机构检验他们抵抗民意的能力。

这么一说,是不是大家也就没那么想接着讨论了?

嗯,我果然是buzz killer。


user avatar   Ivony 网友的相关建议: 
      

首先表态,我个人完全支持废死。

然后,反对上面王哲的答案。(由于知乎的Bug,无法at到正确的用户)。

其实他的这个答案说了半天,就在说一件事情,复旦学子的请愿书是他们的言论自由,而说他们是民意裹挟司法是毫无根据的污蔑

然后就是大堆blablabla的抒情文字。


所以我打算就事论事的来讨论一下这两个问题,我们分为几个问题来思考:

1、复旦学子的请愿书是否属于言论自由范畴?

2、民意裹挟司法和言论自由是否冲突,也就是说裹挟司法是否不是言论自由,亦或者言论自由包含了裹挟司法的自由?

3、复旦学子的请愿书客观上是否是民意裹挟司法的行为?

4、抨击复旦学子请愿书为民意裹挟司法的言论,是否属于言论自由?


我敢打包票,上面给这个答案点赞的,根本没有认真思考过这几个问题,没错,我就是说的你们这些大V。


在继续看之前,我恳请大家,尤其是每一个点过赞的,用心仔细思考一下这四个问题的答案。





















现在,我根据王哲的答案中所述,来让他自己回答着四个问题,答案分别是:

1、复旦学子的请愿书是否属于言论自由范畴?

是的,在他答案中如此表述:

无论这个人有多少罪恶,都并不使“发表对其有利的言论”丧失“言论自由的保护”,是也不是?

2、裹挟司法和言论自由是否冲突,也就是说裹挟司法是否不是言论自由,亦或者言论自由包含了裹挟司法的自由?

是不冲突的,在他答案中如此表述:

建设法治,要恪守程序正义,使司法不受民意干扰,这没错。但“保持司法不受民意干扰”是法官、法院的责任,不是公民的责任(请区分责任和愿望,责任和权利),作为多数派,要允许少数派发声,而不是私自挥舞道德大棒,玩弄“政治正确”,歪曲事实,诉诸感情,剥夺少数派的话语权。

3、复旦学子的请愿书客观上是否是民意裹挟司法的行为?

不是,在他答案中如此表述:

但对于“联名上书”这件事本身,不应该歪曲成”民意裹挟司法“。难道就因为这177名学生,与复旦万余师生相比,是少数,与这个社会汹汹民意相比,更是少数的少数?

4、抨击复旦学子请愿书为民意裹挟司法的言论,是否属于言论自由?

不是,在他答案中如此表述:

有人说,言论自由,177人有提意见的自由,其他人有反对他们的自由。这我同意,但问题在于天海女王和Legal high的答案,对这请愿书的”意见“,没有进行任何分析,而把“复旦学生联名上书”这个行为本身定义成”民意裹挟司法”,“圣母心”,进行过论证吗?符合事实吗?


引用全部原文引用自其答案,为了证明这四个答案全部是其观点,然后我整理一下他的观点:

1、复旦学子的请愿书属于言论自由,大家无权干涉。

2、民意裹挟司法和言论自由毫无冲突,司法独立是法官和法院的责任,与言论自由无关。

3、复旦学子的请愿书客观上不是民意裹挟司法的行为。

4、抨击复旦学子请愿书为民意裹挟司法的言论不属于言论自由,是污蔑诽谤。







看到这里,你还觉得这个答案真的那么有道理么?


1、复旦学子的请愿书属于言论自由,大家无权干涉。
4、抨击复旦学子请愿书为民意裹挟司法的言论不属于言论自由,是污蔑诽谤。

我不禁想问,言论自由的定义是什么?还好,其答案中已经给出了答案:

但问题在于天海女王和Legal high的答案,对这请愿书的”意见“,没有进行任何分析,而把“复旦学生联名上书”这个行为本身定义成”民意裹挟司法”,“圣母心”,进行过论证吗?符合事实吗?

也就是说,因为后者没有经过论证,不符合事实,所以就不是言论自由了。

那么请问请愿书中的:


永远互相帮助,永远对老师对同学而对人民充满爱心,为中国的改革、发展作出终生的贡献。

请问这是事实么?


世界上已有127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俄罗斯也事实上停止判处死刑多年了)。美、日虽未废除死刑,但都极为慎重。

依据在哪里?参考来源在哪里?

美、日如何就慎重了?那么我国就不慎重了?



请问,这177名学生,何德何能,代表民意来裹挟司法?若说,这177名学生就能给法院施加压力,那这个社会上民意汹汹,想要判林森浩死刑的,恐怕177万也不止,以多数身份,占据道德制高点,指责“少数中的少数”以民意裹挟司法,难道不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上面黑体字的依据又在哪里?



接下来谈这两个问题:

2、民意裹挟司法和言论自由毫无冲突,司法独立是法官和法院的责任,与言论自由无关。
3、复旦学子的请愿书客观上不是民意裹挟司法的行为。

那么我又不禁要问,那什么才叫做民意裹挟司法的行为?

如果说复旦177个学生是少数,那么复旦全校师生算不算少数?全上海人民算不算少数,那么多到多少的时候,算是民意呢,按照人口基数占比么

一个人和一百个人打架,这一百零一个人都是打架。一个人建议法官这样判,一百个人建议法官不要这样判,那么这一百零一个人都是干预司法独立!

如果不是复旦大学生写请求信?而是学校党委呢?如果是上海市委呢?如果是法官他妈呢?

什么是程序正义?!这么快就忘了么?



干扰司法独立就是干扰司法独立,别以为自己幼稚的行为披上言论自由的外衣,就能正当化


最后来回应他抛出的这个问题:

如果一切合法,为什么要对别人的行为,私设道德法庭进行道德审判?

因为如果违法,那就直接法办好了,何必再开个道德法庭呢?

身为大学生,更应知道司法独立的重要性。更应当通过合理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和看法,向法院和公安机关提交搜集到的证物,提供客观公正的证言、证词而不是给法官写什么狗屁不通的请求信!




最后我想说,这些学生写这么多东西,不就是想要对法官的判决起到一点点作用么?甚至于其目的都那么的直白,请求信。真不知道这么赤裸的行为,还有什么值得洗地的。

没错,大方的承认他们就是在利用民意裹挟司法,没事的,这又不犯法,民意裹挟司法,在哪都不犯法。但,这是错的,被裹挟的有错,裹挟者同样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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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老实说这封所谓的请求信一度拉低了我对复旦学生的看法,直到我看到了这个长微博:


尽管我不支持这个长微博的某些观点,例如死刑判决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之类。但是下面这两段却是极为赞同:

2、我认为不应通过部分人感性上的诉求干预这件事实清晰、证据明确的谋杀案件的司法判决,这是对司法程序正义的干扰,也是对受害人的不公正.我同时也对这种将少数人观点以,'复旦学子“的名义见诸媒体,自作主张代表沉默的大多数的做法表示强烈的不满。

3、我认为关于死刑及现行量刑标准是否应废除的问题是法理问题,应在法庭之外进行讨论,应在立法程序内进行讨论,我反对部分人将这个问题和单独的案件审判混为一谈的做法。


写的多好啊,你们这些罔顾事实,忙不迭的为校友洗地的人,不害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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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舆论大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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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死和同情死刑犯是两回事,部分废死人士丝毫不同情死刑犯,只是他们认为死刑也是一种谋杀,是错误的,这和谋杀犯做了什么,是不是值得同情,毫无关系。

2,复旦大学这177个学生此行为是对是错不说,这请求信逻辑不通文字不通,通篇帮倒忙,实在是猪一样的队友的典范。

3,但是,他们爱说什么,怎么说终究是他们的权利,他们有显示自己猪队友实力的权利,我也有骂他们猪队友的权利。

4,我总是觉得打同情牌的废死人士,和打程序正义的支持死刑人士,都是拿错牌了,应该反过来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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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游戏都有自己的问题。但严重程度完全不一样。

赛博朋克最大的问题是人力不够,没有人手把愿景在限期内做出来,导致后期狂砍。但从已有的成品来看,CDPR是完全有人才有能力把东西做出来的,只不过没时间做。光影效果,已有的垂直城市设计,以及主线和很多支线任务的演出都有毫不输巫师3的气质,尤其是日本城浮空平台那关,无论是游戏流程还是画面还是音乐,都把类似银翼杀手2047的那种气氛和感受做到了极致。有人说CDPR的人才都跑了,或者CDPR傲娇了开始放水,这并不客观。2077确实是个半成品,主机优化的问题尤其严重,但你关注已经完成的部分,用高配置PC玩,其质量并未令人失望,依然是巫师3的水准。

2077就像是一个优等生忘了做背后的几题的考卷,开天窗导致不及格,但已经做了的题目还是正确率极高的。

谈到E3的demo,单从画面上讲你很难说它缩水了。只不过CDPR没告诉你想要E3画面,就得上3080+光线追踪。。。

我猜想没有光追的话,游戏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可以达到光追的效果的,只不过人工工作量会很大,有些地方需要离线烘培,而有些地方需要人工设置虚拟光源。CDPR可能发现项目后期工作量太大搂不住了,就上了光追这个大杀器。。。


至于无人深空,现在口碑很好,但我要不客气地讲,这个游戏到了今天依然是垃圾,只配卖$19.95,打折的时候卖2.95的那种。

Hello工作室自始自终都没有把初始愿景实现的技术能力。

你可以看无人深空进入大气层的技术实现。先是一段飞船进入大气层摩擦发红的特效,然后可以看见地形通过一种非常粗糙、视距很近的情况下刷新出来,并且刷出来的地貌和太空中看到的地貌完全不同。所以从头到尾,hello工作室都没有类似精英危险和星际公民的无缝行星登陆技术。

无人深空更新了十几次,并没有触动这个游戏除了机械刷就没有任何深度的本质。这是一个极其无聊的游戏。但它刷了两年的DLC,玩家也就给他点面子,没功劳有苦劳。它每次更新我都会进游戏看看,但玩不了半小时就会放弃。一是实在无聊,二是它美术设计和渲染水平有限,色彩及其刺眼。比如在母船机库里,到处都是亮瞎狗眼的点状光源,但这些光源不会照亮周围的任何东西,看的时间长了有种不带护目镜看焊接的流泪效果。你说更新了那么久,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解决,有什么用呢。游戏中随处可见低级设计的痕迹,比如说有很多行星上有一种可以卖钱的球,这种球没有任何贴图,只有亮瞎眼的纯白色材质,在HDR效果下极其刺眼,但它又不是个光源,放在地上不会照亮周围任何东西。这种打开Blender就存盘的建模初手垃圾素材居然也能放在游戏里,真是活久见。

所以无人深空就像是一个学渣冒充学霸,把期望提得无限高,却每题都答错结果接近0分,被骂,然后花了漫长的时间在那里订正,一题一题的改,最后终于接近30分了,然后获得了大家的赞赏,全然忘记了它改了那么久依然是不及格。

无人深空的贴图我就不贴了,首发的时候真是纯垃圾,基本上是2008年魔兽世界首发的那个水准。现在也依然是垃圾,开个HDR看着眼睛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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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中,小眼睛孙用一卷剪接的录音带把李队长耍的团团转,并说破几个小孩子就可以用简单的方法制作这样的录音带了。你拿那样的照片,当然大部分人和李队长一样会看呆,但是上世纪50年代,湿版摄影法已经出现了近百年,彩色摄影也已经出现五十多年了,制作这样的照片并不是不可能,只是比较麻烦罢了,你至多骗骗外行,内行还是看得出门道的。比如下图:

组图:历史照片里被删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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