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正式的场合(意思是排除掉星巴克点咖啡那种无关紧要的场合),直接让别人叫你的本名才是合适的。让别人学会你的名字发音是你正当的权利,不要闲着没事儿自己给放弃掉。
今天看到个新闻很感慨。一个越南裔美国人名字叫“Phuc Bui”,其发音听起来就像是“Fuck Boy”。她的教授觉得这个名字不太好听,发email要求她起个英文名。她坚持教授应当叫她的本名,认为教授这种行为涉嫌歧视。后来教授没理会她的想法,继续要求她起英文名。然后这事儿闹到了学校里,学校最后让这位教授强制休假了。
反倒是好多中国人,没有意识到让别人叫你的本名是一种正当的权利。即使自己的本名很正常不是“诗婷”这种尴尬的发音,也主动“为他人着想”,自己起了个英文名让老外叫。其实不得不取英文名的工作环境主要是中国的外企和香港等地,真要是在美国生活的话,就会发现大部分人都非常愿意学你的本名的发音。不知道要过多少年中国人才能自信的让其他国家的人学自己的名字怎么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