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家呀,这有什么好想的。
你自己都说了,你做不到因为这个事拒绝Offer,那就麻溜给人家不就行了吗。你有保守前公司薪水秘密的合同义务?那你翻你前公司合同看一眼,上面是不是说了你有这义务。同时,你是不是在前公司合同履约期以内辞职去别的公司的?还是在前合司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再去其他公司的?
如果是前者,那你去别的公司面试,在合约期内辞职本来就是违约行为。你大的违约都干了,在这小的所谓违约这过不去,这不是双标么;如果是后者,那更简单了,合同都到期了,你又没续签,哪来的合同义务?
作为新公司,我不希望员工离职后就向新公司透露自己的薪水,但我TM更不希望我想留下的员工离开呀。你这倒好,需要的时候就想起原公司“不希望”来了。那原公司不希望你走,你留吗?我是不希望员工离职后透露,但我也知道他们很可能会透露。但这并不是我不要求新员工提供我想知道的信息的理由呀,哪怕我知道前公司“不希望”
至于说隐私这种事,那没办法,你去医院检查身体,那还要暴露点隐私呢。话糙理不糙,你真觉得工资卡涉及隐私,就每次发完工资把钱转出来,那个卡就是一个收钱的卡,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消费。人家HR也就关注一下你的工资流水,你其他的隐私消费人家才懒得看。成年人的世界,多数情况还是看得失,不是看对错。你要是觉得隐私都不能提供,那你的简历也不能给,背景调查人更是不能给,这些可不都泄露隐私吗?那你就别换工作呗。就这么简单呀,当你想要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必要的代价是要付出的。就这么简单呀。咱别整矫情的,也别上纲上限。
你所说的你的薪酬并不代表你的工作能力,不重要呀,下一家公司也没说你的薪酬就代表你的工作能力呀。搞清楚你真实的薪酬水平是HR的责任,搞清楚你的工作能力和你的薪酬是否匹配不是HR的责任呀。因为公司对于多数员工都会有一个薪水升降幅度的标准和要求,以维持在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节约薪资成本,这是正常需求。如果有人不要流水就决定了,那非常好,不代表要流水就有什么大问题了。
这个题目下面义正言辞让别人拒绝的猎头和HR们,你们找一个人的时候看人家简历吗?这不是隐私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