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亮出自己观点:应该禁止人肉搜索,但现今阶段不可行,法律应当做的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一步一步来。人肉搜索的好处在哪里?可以有效监督公权力,体现舆论的力量;坏处呢?会伤害普通民众,侵犯隐私权,容易造成网络暴力。我们发现的是,人肉搜索的存在仅仅是公权力监督缺失所产生的替代品,是进行公权力监督应该使用的下下策,不得已而为之。人肉搜索简单,粗暴,但产生了效果,所以广大网民信赖了这种力量,进而愈演愈烈,甚至将这把利剑对准了平民,演变成了群体暴力。
但我们又不能在现在就禁止了人肉搜索,因为如果没有了人肉搜索,又没有其他监督公权力的有效制度和措施,缺少的,就将是整个的监督机制。公权力得不到监督,民众又无法用自身的方式惩恶扬善,势必会产生权力的滥用与民众的不满,更会加剧整个社会的矛盾。二者比较,我们宁愿要人肉搜索的双刃剑。当然,如果将来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其他的替代措施,人肉搜索没有了继续监督公权力的必要,在那个时候,就应该禁止人肉搜索,因为人肉搜索只剩下了戕害平民的隐私权。
所以我们最终的落脚点就应该是
@冷哲老师也强调过的关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在中国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缺少的是尊重和保护隐私,尤其是他人隐私的意识,并且相关法律也没有很好地规制和措施,就会产生像人肉搜索对隐私权的越界侵犯,整个网民的群体暴力。所以,当务之急并不是对于人肉搜索的治标,而是透过人肉搜索进而对隐私的保护,这才是治本。当我们每个人都产生了对隐私权的敬畏,我想,那个时候人肉搜索也就不会成为问题了吧。
所以,不要让群体暴力和隐私侵犯假了人肉搜索之名!
不需要,但是要对个人隐私有适当的保护。
这是因为,人肉搜索在一些公共舆论监督方面还是有用的。但是允许肆无忌惮地公布私人信息,则有可能伤害到无辜的人。
而且,我觉得,在民事领域,特定行为的禁止,不如合法利益的保护。后者事半功倍,比较有普适性,更容易应对未曾预料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