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我是2017年3月涉嫌校园贷诈骗进的看守所,光走程序就走了一年多,实际刑期三年半,去年九月裁定假释。
怎么说呢,我这司法程序期间换了两遍看守所。第一遍是地级市的所,因为市所人满了我被调到一个县级市的所,和我同监室的有一个故意杀人犯,28左右,人倒是比较帅,可惜杀了他女友,感情问题,17年下来判决,18年6月执行。
下来判决时候管教就把他叫出去聊天抽烟,毕竟县级市所,要求松,烟随便抽(现在是不行了)。需要代购东西的话,可以单独向采购人员提出要求说想弄点什么好吃的之类,房间电视想看随时可以看,而且可任意选台(须报告警官,毕竟中央控制),因为他脾气是真的不好,很暴躁的一个人,所以管号的那位提醒大家平时一定注意言语,也让我多多和他聊天,毕竟我就比他小几岁,肚子里也有点墨水,有事没事我经常和他谈天说地的。
执行前一天,我们监室单独突击采购,而且全天改善伙食,烤鸭烤鸡一人一只,他本人还有饺子饮料鱼什么的,管教和所领导搞来好几盒中华给大家抽(我不抽烟,都分给他了)。
当晚管教安排我陪他一整晚上(全程熬夜),监室门外有个武警看着,一小时换一个人,他说实话也睡不着,躺在那和我小声说了很多,包括恋爱经历等等这些,我看他判决书中提到他作案动机是她女友给他戴了绿帽子,我也就慢慢听着,偶尔还插两句,后来我俩还有说有笑的。一直到早上
吃过早饭,大约九点,中院就来提人了。他临走之前和我说你这比我年轻刑期不长,以后还有机会,未来加油吧,有机会可以给我上个坟。我点了点头,说老哥你安心走吧,最后他跟全监室道别,我顺便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收拾了一下交给留所服刑的,他们负责收拾出去。然后……就没有了
因为我陪了他一整晚,因此所领导让我当天随便睡。他执行后的第四天,我也被移送监狱了
现在正在积极复习,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专科单独招生,当然也报名了高考。再试一试吧
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以上均属实
谢谢评论区大家的支持和鼓励,第一阶段专科单招的志愿已经填报,默默复习等待考试。也感谢我们这边司法局司法所和教育局的大力支持,能得以审核通过报上名,由于我们这边高考改革,要等单招过去之后再看夏季高考的情况,会好好的。
前几天专科单招的面试测试(因疫情原因笔试取消了)以90分的成绩成功被所报考院校录取,正静静地等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又要开始在学校的生活,其实从现在的经济形势来看,去上学等待机会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
录取通知书已到手,但是疫情原因,钉钉走起来。
已到学校报到,正式开始新的人生。
第一学期结束,和统招应届生同一试卷考试,成功捞得奖学金
第二学期也快结束了,该放暑假了,考完试走人
做记者的时候,见过很多死刑宣判。
基本上没几个还走得了路的,不用临刑,一听个死字就腿软了,屎尿横流估计是拖下去以后的事。
你问他们为什么死?
说几个最轻的。
一个是奸杀卖淫女劫财,事后焚尸。
一个是间谍罪,出卖国家绝密情报。
这都是轻的,前者手段残忍,后者危急无数人安危。
他们算是看起来最不该死的一类。
我看有些人能怎么洗!
非典那年因少不更事,犯了错误被祖国在看守所教育了一年。
左右两个监室都有死刑犯。右边监室的死刑犯一个是四川人(绝无地域歧视),在我们当地抢劫杀人。被判死刑后一直上诉,并且相信最高院会免他一死。左边监室的死刑犯是我们当地人,因地基纠纷杀了同村的村民。
看过很多答案,可能各地羁押的方式方法不同吧,我们这边死刑犯都是只戴脚镣的。而且在没有定罪之前是可以拆卸的,定罪之后是直接焊死的(也就是必死无疑的)。同时同监室的犯人会两两值班(所谓两两的意思就是每两个人,两个小时),避免死刑犯恶意伤害同监室的轻刑犯或者自杀或自残。而且死刑犯是不可以睡头铺的,我所说的这两个死刑犯都是睡二铺的位置。同监室的轻刑犯一般也不会主动招惹他们,用家里给看守所存的钱买些生活必需品、烟、方便面之类的也会分给他们一些。
回到正题:当时只要执行死刑,在执行当天都会进行公审公判。所以没有什么大鱼大肉的断头饭,目的是为了防止死刑犯在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对同监室的人进行伤害。
一天晚上,管教打开饭口扔进来一把手动推子(剃头发的不是带电的),站在窗口说第二天市里来领导检查,要求把头发全部都推短了。并在窗口监督着剃完。当夜无话,可能经常进去的人会懂吧,反正我当时心里没有任何想法。
第二天一早,被噼里啪啦的开锁声惊醒。以为武警叔叔来例行检查监室有没有违禁品。全监室的犯人马上穿衣叠被,在监规墙下整齐列队,准备接受检查。没曾想武警与管教直奔右边监室,打开门后喊四川籍死刑犯出来。这时候大家已经大概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因为提审的话一般是管教来带人,查违禁品的话是武警来检查。两个部门同时提人,就说明今天要有事要发生了。画面是看不到的,只能听到四川籍死刑犯先是大喊冤枉,不想死。好像还抓着铁窗在做最后的挣扎(因为管教进去带人失败后,武警进去才拖出来的),因为死刑犯的脚镣是焊死的,公审公判的时候要取下来,就能听到民警办公区那边四川籍死刑犯不断的嘶吼、哭和冤枉的声音。我还处在一个懵比的状态,被吓傻了。
第二个是我们当地的死刑犯。管教把门打开还没说话,这哥们先说了“管教,轮到我了吗?”在得到准确答复后,我就听到脚镣刺啦刺啦划过水泥地面的声音。临到门口他还问管教要了支烟。之后再无交流,只能听到电钻切割脚镣的声音。
当晚看电视。当地新闻,内容是公审公判,因为之前四川籍死刑犯极度不配合,为了确保公审公判能顺利进行,所以被五花大绑,同时嘴里还被一条绳子勒着。而当地的死刑犯因为之前的表现,只是被双手靠后绑了起来嘴里并没有塞任何东西。之后大会结束,押上车辆送走。
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两个死刑犯执行前的状态,当时是什么状态因人而异。他们是个什么心理状态我无法了解,更没办法揣测。我只能说一下我的心理状态,那就是不管做什么一定不要犯罪,自己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需要自己来负责任的。勤勤恳恳,脚踏实地的活着;有智吃智,没智吃力的努力。总比父母妻儿到刑场给自己收尸强。
人犯甲,精神有问题,平日为祸乡里。终于有一天,他把亲妈杀了,庭审的时候好几百乡亲去法院请愿要求判死刑。精神鉴定表明犯人行凶杀人的时候不在发病期,判决体现了法律精神和人民意愿。犯人刚进看守所的时候,因为精神问题很难管理,看守所请医生给犯人开了镇静药,犯人成天吃了睡睡了吃倒也和谐。突然有一天,犯人神志清醒表达清晰的跟管教要纸笔,说要“写写我的前半生”。几个管教警官都嘻嘻哈哈,说“这傻子想写啥啊?”唯一知道大概行刑时间的管教警官请示所长,所长说给他吧,注意安全,“他也不用写前半生了,直接写一生好了”。两天以后的凌晨五点半,一群带着口罩的法警、法医,以及法院,检察院的干部来接人了,犯人的一生到最后也没有写完。
人犯乙,为了逼债拘禁了债务人的小孩。小孩哭闹,他往小孩嘴里塞了一团东西,几个小时候之后发现孩子窒息死亡。人犯乙平日就是田园黑社会,民愤较大,当地媒体和社交网络一直关注此事,犯人一审二审都是死刑。执行死刑当日,看守所所长自费给犯人买了一只烧鸡,犯人吃完鸡,去见前来送行的母亲和姐姐。当地民风淳朴,很多犯人的家庭都不愿意跟犯人往来。不少死刑犯从收押到执行,家属从来没有来过。甚至是有关部门上门通知家属判决和行刑时间的时候,家属就连家门都不开,直接从门缝里递出一点钱(五元到几百元不等),说“麻烦国家了,这是子弹费”。其实现在枪毙犯人已经不用家属出子弹费了。犯人见到亲属,给母亲磕了两个头,说“以后不能孝顺父母了”,又给姐姐磕了两个头,说“以后家里就靠姐姐了”,被法警带走。这个犯人因为民愤很大,是当地最后一个执行枪决的死刑犯。
很多死刑犯在大限将至的时候都有预感,管教警官还不知道行刑时间的时候,就见到平日跟号友人际关系紧张的犯人把食物和香烟分给号友,一副“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豁达。可惜第二三天见到法警来接人,不失态的犯人很少,多数人都痛哭流涕,腿发软,路都走不了,不是装的。所以说要是早知今日多好,昨天的预见性来的太晚了。
千古艰难惟一死。
真正罪有应得的死刑犯,不要说平民身份的犯人,就算是以武士道精神武装起来的杀人累累死有余辜的日寇,在死刑执行前也是贪生怕死,战战兢兢。
1、1937年12月,南京大屠杀时,有两个日本士兵向井敏明、野田岩,相约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150人。比赛的结果是向井敏明杀106人,野田毅杀105人。他们杀人比赛的消息被当时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以“斩杀百人”并配以照片加以报道。
田中军吉,(1905.3.19 -1948.1.28),1937年至1938年南京大屠杀期间,在日本侵华派遣军之谷寿夫第六师团任大尉中队长。手持一把名为"助广"军刀,在南京挥刀斩杀手无寸铁的中国军民。从中华门到水西门,据称"杀遍南京城,斩首300余"。有一幅著名的历史照片,一个头戴军帽,身穿白衬衫的日本军官,正举刀向跪在地上的中国青年砍杀。此人,就是田中军吉。
十年后,1947年12月18日。日军战犯向井敏明、野田岩和田中军吉(由左至右),在南京战犯法庭接受公审,
1948年1月28日。向井、野田、田中三人被判处死刑。右图为战犯在收拾遗物准备押至刑场。
1948年1月28日。下车后,三战犯被准许抽最后一只烟。三人狂吸不止并不断的交谈,以镇定恐慌的心理。
向井、野田、田中吸完烟后,被宪兵推往法场。他们步履蹒跚、弯腰俯首完全不见当年杀人时之所谓“英勇”。
行刑之前一霎那,三名杀人魔头举起手臂高呼军国主义口号。随后行刑枪手向他们后脑开枪,三人随即倒地毙命。
现场掌声雷动,此三人也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2、1947年6月11日。日军战犯号称“嘉山之虎”的松本洁被判处死刑。
日军战犯松本洁伏法时,行刑军警向其后脑开枪的一霎那。这张照片是有关日本战犯伏法过程中,最清晰和触目惊醒的照片。
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松本洁尽管想极力故作镇定,但随着死刑的逐渐临近,他最终还是露出了对死亡的恐惧,低下了自己的头颅。
负责行刑的中国士兵先用手帕将松本洁的双眼蒙住,随后用枪顶着他的后脑,扣动扳机后,子弹从前额飞出。
倒地后的松本洁并没有马上毙命,而是躺在地上垂死挣扎了几分钟,随后行刑的士兵又对着他右侧太阳穴补了一枪,才结束了这名战犯罪恶的一生。
3、谷寿夫(1882-1947),日本陆军中将,侵华日军乙级战犯,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
谷寿夫在日本海军大学讲授陆战术时曾强调:“作战时的掠夺、强盗、强奸是保持士气的重要手段”。当他率军攻下南京城时,逃难的中国南京市民和放下武器投降的国民党军军人拥挤在主要街道上,谷寿夫指使和纵容属下官兵对无辜百姓狂掷手榴弹,用机枪扫射,自己也亲自用军刀杀人,其中他本人强奸中国妇女达十余人。
日本投降后谷寿夫于1946年2月作为战犯被盟军总司令部逮捕移交中国,定为乙级战犯。
1947年2月6日南京军事法庭公审,3月10日法庭宣判处死刑,谷寿夫不服上诉,4月25日蒋介石批示维持原判。4月26日被枪毙于南京雨花台。
政府对谷寿夫下的断语是:“谷寿夫为侵华最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
1947年4月26日上午,谷寿夫最后一次受审。检察官交给他3封家书,给予纸笔,让其复信。谷寿夫回完信后,写下了给妻子的最后遗言:“身葬异域,魂返清乡。”
下图为1947年4月26日,谷寿夫在临刑前写家书。
下图为正在被国民党士兵押赴刑场的谷寿夫。聚集的群众连绵数里,斥责怒骂声不绝。
据当年报道南京审判的《中央日报》记者容又铭回忆,谷寿夫临行前面色死灰,双手颤抖。
下图可以清楚地看到,谷寿夫在老百姓的怒斥中,站都有点站不稳了,早已没有当年的嚣张气焰,脸上也没看到为天皇玉碎视死如归的无畏。
下图为正被执行枪决的谷寿夫。
4、1948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7人处以绞刑(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
在审判初期,东条英机一直保持微笑与轻松的神情,尽量维持自己曾为大日本帝国领袖的形象。
审讯初期,这些犯人对未来抱有幻想,心情轻松,吃嘛嘛香。
吃断头饭时,明显看得出来,犯人的心态已经不一样了。
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
步着东条的后尘,有“满洲劳伦斯”之称的土肥原贤二被送上了绞刑架。此刻,这个个子矮小、留着一撮仁丹胡子的日本间谍头子面如土色。他曾多次扬言,称他自己如何如何不怕死,可真当死神向他招手之时,他的双腿还是在发抖……
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正义的绞索勒住了土肥原的脖子。也许是身不由己的挣扎,土肥原喉咙里发出一阵难听的呻吟,双腿使劲蹬了几下,然后,就无可奈何地直了双腿。
“ 将板垣征四郎押进来?”随着监刑官的命令,被盟军司令部列为首批甲级战犯的板垣被两名宪兵推到了绞刑架前。1948年12月23日凌晨零点2分,板垣被吊上绞架,零点32分30秒宣布死亡。
下一个被押上绞刑架的是南京大屠杀的主犯松井石根。面无人色的他被两名宪兵扶在行刑前坐的靠椅上。绞索套上了他的脖子,他的喘气立时粗起来。两分十一秒后,松井石根终于断气。
额头上冒着虚汗被押上刑场的日本前内阁首相、外相广田弘毅显得十分苍老。对国际军事法庭的死刑判决,他无话可说。
广田是发动“七·七”事变、全面进行侵华战争的主谋者之一。他配合日本的军事进攻,为占领全中国,进行了积极的外交活动。广田提出的所谓和平谈判,实质上是灭亡中国的另一种手段。
广田的双腿在颤抖着。踏板开启了,颤抖的广田落入无尽的黑暗之中,他的腿像放了血的鸡似的,死命蹬了几下,就咽了气。
蒙上头罩
系好绞索
双手松开
执行死刑!
再对比一下,抗日义士在被日寇处死前的照片、
成本华(1914-1938),女,安徽省和县人。1938年初日本侵略者侵入安徽省和县,和县人民奋起抵抗,成本华指挥战斗,被日本侵略军俘获,她宁死不屈,视死如归,被残忍杀害。牺牲时年仅24岁。
当时日本兵的刽子手们实在太累了,就找来几个板凳,靠在大西门城根的碉堡旁休息。惨淡的阳光照着地上血淋淋的尸体,阴森恐怖。这时,日本鬼子解开成本华身上的绳索,成本华知道要杀她了,但她毫不畏惧地轻轻活动一下麻木的双臂,理了理凌乱的头发,然后面朝太阳,双手交叉地抱在胸前,轻蔑地微笑着,从容面对死亡,并让记者给她又拍了一张照片。拍完后,几个日本鬼子就用刺刀发疯般地刺杀了成本华。(资料来源:成本华,百度百科)
成本华临刑前的轻蔑微笑,跟日寇临刑前的战战兢兢,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管日寇怎么用武士道精神武装自己,怎么宣扬自己不是侵略而是为了大东亚共荣,他们自己心中,是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死了都要下地狱的。
可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资料来源: 在中国枪毙的日本战犯—揭秘他们临刑的最后一刻
最近工作这几年由于针对案件的性质原因,前前后后送走了五六个人,都是贩毒。题主想问死刑执行前的犯人是什么状态,我这个回答可能算有点歪,罪犯在被行刑前什么样我没见过,因为一般案件在起诉阶段我们和罪犯就不会再见面了,现在死刑案件一般会安排办案人员旁听审判,但是我很少去。
不过我送走的这些人他们和其他恶性案件有所不同,这些人在被抓获的同时就意识到自己的命运,也就是这几个被判处死刑的几乎都知道自己必死。对于这一类人我们是很头疼的,尤其是刚抓获还没进行审讯,案件还有下一步需要问,我们还想继续深挖犯罪,力争抓获源头罪魁祸首。可是当你面对一个知道自己即将死亡的人时,你和他说什么都没有用。
有句老话叫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实这句话是针对恶人说的,意思是快要死的人了会说一些好话,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目前送走的这些人里只有一个人愿意配合我们工作,原因也是他觉得自己活不了了,不如好好配合,于是将自己知道的都说了。究其原因是这个人本来就不坏,我不是说他犯罪的事情不坏,而是这个人的人性并不坏。
他贩卖毒品是因为儿子做生意赔钱,欠了好多钱,他出面自己向朋友借钱帮儿子还账,然后自己开始贩毒赚钱还朋友的钱,我抓住他的时候他很看的开,他告诉我他欠的钱都还清了,现在没什么牵挂了,犯了这么严重的罪自己也知道必死无疑,所以很配合我们工作。
至于其他的,根本没有配合工作,别说配合了,有的人一句话都不说话,一直沉默到最后。不过我能感受到一晚上到清晨,他的脸都是白的。就像看了很恐怖的鬼片吓的那种,面色惨白,给他吃的喝的,什么也不要,偶尔手抖,其实就是害怕,怕死。
还有的装野路子,来了就说知道自己肯定死了,装英雄好汉,说什么大不了脖子上多了一个疤,这种人不管他,放在审讯室里待几个小时,再回去看的时候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也有心态平静,表现的很自然,因为做这种事情的人平时都会想到自己被抓后的情形,脑海中估计演练无数回被抓后应该怎么表现,怎么和我们说,但是真到了这一步,没人能按照自己制定的剧本来。想吃东西给他拿面包,一下子吃下去三个吐司面包,我说的是那种大块吐司面包,早上我最多吃半个就撑的中午都吃不下饭。
其实死刑犯的状态应该和在医院里得知自己患了绝症的人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医院里生病的人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也许几年,也许十几年,而死刑犯一般也就三年时间。赶上证据材料确凿,高法和最高法速度快一些,有的不到三年就完事了,所以这种人心理压力要比生病得绝症的大的多。
我们在提审的时候感触最深,一个案子前前后后提审加补充大概有半年多时间,基本上一个月见一次面,我是看着他的头一点点全变白了。不到五十岁的人,半年时间头发全白了,整个人老了十几岁的样子,就是巨大的心理压力的作用。
在做缉毒这行之前我是在重特大案件,这处理过几个死刑的罪犯,他们一般都是在宣判的时候才会瘫倒,因为一些重特大案件的量刑幅度很大,加上律师经常对他们忽悠,导致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死不了,所以他们得知自己被判处死刑一般都是在法庭宣判的时候当庭得知。
我很少去参加庭审,不过听说有当场尿裤子的,大哭大叫的,拼命挣扎的,总之没有一个平静安宁的走出法庭。被法警架出去的多,拖出去的少。
相对之下贩毒案件的罪犯在审判的时候算比较平静,哭的比较多,也都是小声自己哭,倒是家属反映比较激烈。
最后说一句,现在对于死刑的审核很严格,能判死刑的都是罪大恶极的,死一百遍都不亏他们。
---在第一道晨曦降临以前,一声枪响划破了土城宁静的夜空。
这是每当台湾有死刑执行时最常见的新闻标题。
过去枪决都选择在半夜执行。当走廊尽头法警打开了厚重的铁门,死刑犯们倏然惊醒。不知道被打开铁门的是不是自己的舍房。当厚重的脚镣声沉闷渐远,久久回盪在走廊里,是剩馀死刑犯们难眠的夜。而远方的天空已经渐渐地亮了。
从台北看守所到附设刑场只有一小段路。新闻记者站在高处捕捉着死刑犯最后落寞的身影。有些近似全身瘫软,口中叼着菸,由警员拖着走向刑场。有些吓尿一裤子。最特别的莫过于刘焕荣,因为所杀之人多数为黑道,并非无辜,在狱中参与解救娼妓的活动,多名民意代表联署解救,但仍是被马英九下令枪决。在步入刑场的一刹那,刘在门口高呼「中华民国万岁!」和送行的兄弟们拱手致意后步入刑场。为社会所周知。也有唱歌的,如吴欣华强盗集团里两个死刑犯押赴刑场时,一个唱「昨日梦已远」,一个唱「恨你不回头」希望告诉有期无期徒刑的更生人们不要再铸下大错。也有嘻笑浑然不当回事的如李德善,行刑前一天唱歌宣称要去「旅行偿命」。不过大多死刑犯多半都是由法警搀扶下缓缓地走向刑场。
和大陆不同,临刑前不会安排家属见面。所以当枪决的新闻发出,再次见面时已经是殡仪馆里冰冷的尸体。
有的家属在获知将执行死刑时,会紧急委请律师提起非常上诉,以期能枪下留人。然而因为被执行的死囚都是经筛选过毫无争议者,所以几乎都会被驳回。但是死刑犯多半可以因此多活几分钟。然而也并非无「技术性干扰」而成功的案例。
钟德树于2001年至桃园县桃园市佳育儿童心算班泼洒汽油并纵火,造成负责人黄女在内的21人共3死18伤,2003年死刑定谳。然而2006年施茂林签署死刑执行令时却因为钟德树的律师以非常高操的技术性操作,在死刑执行两周前以声请阅卷宗为由,调走卷宗,让死刑被迫暂缓执行。直到2011年才伏法。
刑场内设有简易庭,检察官会询问死刑犯有甚么遗言。有些死刑犯会拖时间,说个不停,会被检察官阻止。但许多死刑犯并没有说遗言。否则就是只有一两句 「我对不起社会」,「我对不起家庭」。
死刑犯在临刑前有最后一餐。通常有卤饭、鸡腿、豆干海带,还有高粱酒和菸。有一说卤蛋象征的意涵是「完蛋」,必须一口一口慢慢地吃才能超生。但大部分死刑犯只喝高粱酒和吸菸而已。
吃完饭后就是行刑了。法警让死刑犯面趴在土堆上,再来法医会打麻醉,接着由法警朝心脏开枪。由法医确认死亡后交由葬仪社并由家属领回。过去死刑犯会在脚镣上绑1千元,由法警在枪决敲开脚镣后花掉,象征重获自由。但依照习俗,必须在当天花完,否则将有厄运缠身。
在台中看守所官网有一篇刑场逸闻的文章中刊载「1972年9月13日清晨6时3分,中部某监狱刑场,执行一死刑犯许XX,该犯年龄42岁,时由法警长执行死刑,第一枪未射中心脏,许犯一边滚地惨叫,一边以双脚、双手爬地拔草,由于彼受枪伤,一面往前跪爬,行刑者(法警)一边往后追射,场面极为感伤。」
有传说打三枪没有死就不打了,其实是流言。实际上就是打到死为止。如 死刑犯吴新华杀死14人,史无前例的被判了十个死刑。但因为心脏的位置和一般人不同,是偏右,故打了五枪才毙命。多活了生不如死的一小时。
目前共有42位死刑犯,今年8月执行一位。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暑假在法院实习,正好碰上了一次死刑执行
当然我这样的实习生是不能去刑场的,所以只能在法院听宣判
说几个印象很深的场景吧
首先是家属会面,大多数都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真的真的是生离死别,看那些白发苍苍的老母亲握着年轻力壮的儿子的手。只此一眼,再见到就是骨灰盒了(家属会面结束之后,家属就直接去火葬场等待了)。我站在门外听的时候感觉腿都软了,说心碎真的一点儿都不矫情。
宣判的时候有一个死刑犯突然开始吐白沫,然后跪在了地上,所以他也是能感受到死神来临前的恐惧吧。
当然,其中也有一个一直在笑的死刑犯
如果再来一次他们会怎么做呢
是不是希望当时不要那么冲动
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书记员姐姐跟我说“你只看到死刑犯的家属伤心欲绝,别忘了受害者家属是如何肝肠寸断的,他们的孩子或者家人的死才是最无辜”
一命抵一命,大概就是如此
但我们更希望的是天下大同
以上
有人腿发软,但是极少。大多都无所谓,因为死刑早就判决下来了,等上诉等复核都要好久。在看守所里早就脚镣手铐上着了,早知道自己要死了。天天管教像大爷一样供着,还安排一两个小犯人照顾生活。因为脚镣手铐不让下,换衣服裤子上厕所都要人帮忙。
至于枪毙前一晚基本都睡不着,几个人时刻盯着,怕自杀。然后管教狱友陪聊天。上路饭,也没什么好吃的,因为做不出来。顶多就是外牢跑去买点过早的或者快餐小菜之类的。
早上分管领导还来视察下,每个人谈几句。吃的好不好,今天天气不错,是个好日子,有没有什么要说的,下辈子做个好人之类的。
早几年有游街和公判大会的时候,还在车上谈笑风生,在后台等着时还有人上烟。有人还喊冤枉,但是少,基本都是口里塞个东西铁丝一捆再上台。但是基本不打,因为反正是要死的人了,何必临死前还遭罪,都是好说好权。
至于枪毙,线路就几个领导带队的知道,前期去勘查过。浩浩荡荡几十辆车。目的是前后好设置警戒线。到地方下车拖下去就毙,前后也就几分钟的事。有人铺油布,检察院来验明正身拍照,有法医指导射击位置叫嘴巴张大。然后命令一下就毙了,法医一验拍照。油布一包,车上一丢,直接去火葬场。有的上救护车拖去卖器官。
这些个回答里有个装逼犯瞎编故事骗无知妇孺。武警0几年都还在枪毙犯人。而且就没谁打胸口的。再说胸口打不死人,先不说你后背找不找的准心脏位置,你也不可能面对面打,那行刑的压力多大。你第一枪下去,人就往前冲了,第二枪估计都要斜插到胃里去了。碰到命硬的,你一枪下去,人说不定还能跑起来跑几十米,你以为打活动靶呢。最重要的就是,你打心脏就算打的准,人也不会马上死,要在地上动好久。你就算再补几枪,打不准不说,也不会马上死。除非你抵着打。
反正一点,人的命很硬,也很软。影视剧里都是骗人的。你割人喉咙一刀,人要在地上折腾分把钟才死。你打人一枪,除非你受过专业训练,一年几千发子弹养出来的,只要距离一远就根本打不准,打中都是蒙上的,尤其是手枪。而且打中躯干大多数位置都不会立即死亡,基本都是折腾半天。
打脖子和后脑连接处嘴巴出弹脸不破相这是行规,而且没什么血出来。你打胸口弄一地的血,农民不要赔死你,把你公安局堵了。不铺塑料布,谁去抬?还有,谁还打几枪,还补枪。你以为打扫战场呢。
既然有些圣母认为无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绝望,那当我们的法律选择用‘轻’的刑罚时为什么又群起跳出来评价野蛮?逻辑层面的精分吗?
一个受害人死了,TA的家属却要继续劳动纳税来长期为杀人犯提供医疗、改善生活条件、为杀人犯的家属子女提供低保。
而且,废除死刑及降低刑罚力度对一线刑警也不公平。冒着生命危险(甚至不少真的殉职或致残了)抓住贩毒绑架杀人团伙之类的罪犯,结果罪犯只要做几年十几年的牢,最重的也无非无期徒刑,同伙家人用洗白的非法所得让他们在牢里继续混得风生水起,甚至通过黑市生活条件比烈士的家人生活条件还好,心胸狭窄的还要雇人报复。这样下去,警察也就是一份职业,谁还肯冲在前面。
极端的例子比如墨西哥毒贩吧,将军市长随便杀杀,缉毒烈士砰砰灭门,硫酸池下一桶桶的碎骨渣,但墨西哥废除死刑了。有理由相信,一些团伙老大就算不幸关在牢里,还是可以或很舒适的生活,条件合适的时候还可以组织越狱。这不是天方夜谭,这是发生过的事实。
有时候我激动起来甚至觉得全球废除死刑化是不是出于什么灵异目的,否则为什么那么多国家会在短时间内一起做这样弊大于利的事?
全人类已经过上没有战火不愁吃穿的日子啦?有闲钱养活所有改造得好改造不好的罪犯啦?福利太高劳动力太过剩需要有大批杀人犯帮助社会减负啦?
都没吧?只不过是权力和利益的游戏罢了。做人是有底线的,你家穷邻家富,现在邻居闯进来要阉你大哥,说看不起他粗鲁又一板一眼,要把他改造得更‘人性化’温和听话,所以你拍拍手坐着看好戏。这是什么行为?再迫不得已,起码要收点钱吧?
细想想杀十几个人判八百年,和杀一个人判无期,其实是对重罪的纵容而对轻罪的不公的,事实上都是一辈子。
再打几个比方,某人至亲(父、母、妻、子)之一得了重病,拍一百万出来才有活命可能,在没有死刑的前提下,有没有一些比较爱家人又贫困的人,愿意去顶罪终身监禁?按法律家人还可以定期探望哦。去外地打工都没那么频繁见面吧。
某人欠了高利贷,被黑社会威胁砍手砍脚放火烧家人体运粉什么,有没有一些比较自私的人实在逃不掉,宁愿去终身监禁?有的烂赌鬼儿女都卖亲人都杀,杀人劫财,可能性很小吗?
这样的例子并不少,另外为什么有人认为被监禁一辈子就是最大的惩罚?还必然受到心灵的折磨?哪只狼是被自己心灵折磨死的?
人与人生而基因不同,生存的环境不同,对有的人来说,监狱和宿舍也差不多,还不愁饿死病死。生活水平还胜过一些传销和邪教组织。
以下为原答案。
此回答仅仅针对问题下某些希望废除死刑的答案。
顺便说一下
云南曲靖那边这两天有个凶杀案死了16人,有可能还涉及毁尸情节。
假如废死,最终凶手判个200年,恐怕同监一般死囚都不敢惹他,他在里面能舒舒服服横着走。
不过按中国现行法律他肯定是死刑。搞不好还从重从快。
——————以下原答案————
很简单的逻辑题。
比如中国现行情况:
故意杀一人自首基本判十年到无期(等于最多15年),故意杀数人必死。
假如将来废除死刑,杀一人七年,杀再多都是无期, 那么有一部分罪犯(不管杀人有否理由)必然会想到:
与其留着死者家属报复‘我‘的家人,不如灭门斩草除根。
/与其杀一人抢那么点财物,不如多杀几人被抓前多挥霍一阵。
/与其杀一人坐牢默默无闻,不如多杀几个、十几个、几十个还能炫耀战绩,可以震慑其他囚犯当个狱霸,也可以出书赚钱什么的。(各国牢房都有黑市,有钱不愁花)
如果杀两三个人和十几个人代价是相同的无期,何不多杀几个,名垂史册?
如果赤贫的人只需换个地方吃饭就可以得到一笔钱来挥霍,或给至亲,愿当杀手的人,愿意顶罪的人,理当比现在多吧?
如果杀人没有死刑,就意味着哪怕终身监禁的人在狱中不工作(一般犯人会努力减刑)也有饭吃有病看,这笔钱谁出呢?
发达国家的杀人犯有各种人权,因为这些国家坐在食物链顶端,有南非血钻,有中东石油,有各种恐怖组织的军火,是其它国家多少无辜的人失去生命来养活这些杀人犯的。
除非将来能让每个判无期的死刑犯失去除生命权就医(监狱医院)外所有人权,老老实实做苦工,死后自愿捐献遗体,我觉得才可以取消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