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这个问题,有些纠结,算不算是泄密呢? 单位对这些事情的态度是不报道,不宣传,不回答,冷处理。知友的素质都很高,我就不顾虑了,简单说一下。
死刑犯最终被枪决是需要高院复核的。也有复合不通过而被改判死缓减回一条命的。他们在看守所里漫长的等待就是等复合。如果复合过了,他们就会被允许见家人最后一面,然后等死。外籍罪犯死刑他们国的大使馆回来看他。顺便吐槽一下,很多,小国的大使馆接到通知以没有时间为由看都不来看。死刑犯超级伤心的。欧洲大使馆不但来看,还给送好吃的。可见还是国家强大了好啊!在被复合过之后,就是排队等死的时间,看守所会找专门的有期徒刑罪犯一对一的看着他们,陪他们聊天,这算是临终关怀吗? 其实这比心理疏导还管用,因为心理疏导也就是一次两次,根本比不上一个人的天天陪伴。突然有一天早上,陪你的那个罪犯把他的零食给你了,给你了一套新衣服,让你洗个澡。那么好了,就是该上路了。传说的临终晚餐没有,因为让他知道的太早也太折磨了不是吗?都是早晨6.7点去带人。他们才知道的。
死刑犯临走前什么样的都有,有鬼哭狼嚎抱着床不走的,有面如死灰浑身僵硬都不会走路的,也有故作轻松姿态其实浑身发抖被带走的,也有大喊爹妈的,也有屎尿齐流的。基本没有谈笑风生而走的,那些杀人狂魔,号称什么冷血恶魔的,被枪决带走的时候也是浑身哆嗦,走不动路。也是这时候才明白死亡对人类的威慑。死刑对罪犯的威慑。
2021.10.19更新:
今天在公司加班摸鱼,闲着没事点进来看了看评论,有些回答写在评论里了,可能刷到这篇的你会有同样的疑惑但是又懒得去翻评论。所以在这里加一些我在评论里回答的比较多的内容吧:
第一,罪名。
抢劫。因为是未成年,刑期两年半,减刑5个月。2007.9.21被捕。2010.10.20出狱。
第二,犯了罪还可以XXX么?
笔者的情况是未成年犯罪,且刑期在5年以下,档案封存。不仅不影响你工作,甚至你参军入党都OK的。具体法律规定可以看之前一次更新。兄弟们一定要有信心啊,没什么影响的。
第三,武警踢正步提犯人行刑
争议比较大。当时听到的版本是有全程录像啥的,也许是别的事情?我现在也不确定了。。。毕竟有法警武警大佬,虚心求教一下。有没有可能因为录像需要,所以走正步?
第四,程序员认真的?
认真。自己对这个感兴趣所以就学了。现在在跟风学Python。
第五,女朋友
她很好很漂亮,没有照片(就不给)知道这件事,但是愿意接受我。我会珍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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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1更新:
这次更新是因为偶然间看到了刑法修正案(八)
大概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像我这种情况,未成年的时候被判刑,刑期如果是五年以下,刑满出狱以后,其实是不影响将来人生的几乎所有选择的,甚至可以入伍!知道这个消息以后我还是挺震惊的,毕竟监狱里流传一句话,当兵坐牢都经历过才算人生完美。除了现在有了正视这段经历的勇气之余。其实也为自己没能当过兵,甚至可能会影响子孙后代的选择而深感遗憾。现在如释重负了,感谢法律为我这样年少轻狂的人做出了很大让步,尽最大努力让我们感受到社会的宽容和鼓励。
只是如果我早那么几年知道这个消息,也许现在我将会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军官?抑或是退役士兵?总之,我将会义不容辞地出现在国家需要我的任何地方,不管是地震、火灾、疫情、反恐、抗洪现场等等,即便是马革裹尸,也觉得死而无憾,这样人生也许真的会更加圆满吧。
人生没有如果,我对现在的生活同样倍加珍惜,也希望刷到这条回答的跟我有类似经历的朋友能看到这些,勇敢地走下去,人生才刚刚开始。假如你不幸判了五年以上的刑期,也要记住,你还有父母的养育之恩尚未报答,只要肯吃苦走正路,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大器晚成,毕竟最大的考验你已然经历过了,不是么?加油,别放弃。只要还能出来,总还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郭嘉并没有完全放弃我们。
这部分可能过于说教了,我也是在偶然看到这张图片的时候的有感而发,希望大家不要觉得烦。毕竟我写出来这条回答,也是希望它能产生一些正面的影响。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记得几个名字,新密市841信箱,当年的马现伟监区长,高建军干事,也许什么时候能找他们喝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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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啥时候的更新:
刚刚查了一下百度。罪与罚第一季第44集。康小牛真的出镜了。就是他。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的采访。日期肯定是出错了。我很清晰的记得是2007年9月21日晚上十点左右进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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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原回答
想了想还是匿名吧。这是很多人可能没有想象过的事情。尽可能根据自己的记忆和极小部分狱友的道听途说努力还原死刑犯执行前夜的情况。
2007年9月21日。笔者未成年的时候犯事被抓。后来关到了八科(一个看守所。懂的自然懂)。
首先要科普一下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
看守所是触犯刑法的人在收到判决前后等待投放监狱的阶段关押的地方。
能送去监狱的只有一种情况。收到判决后的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的。包括死缓和无期。但是不包括死刑。为什么呢。因为死刑犯在看守所就要被枪决了。(当时的情况是枪决。现在是否有注射不太清楚。笔者离开八科的时候已经听说某某某所在试点了)
跟我同一天进八科的人有一个叫康小牛的。二进宫。杀人碎尸。按照这种肯定死刑的罪。进去就要绑脚镣的。
在后来的接触中知道如下信息:第一次的时候只是盗窃。关了半年左右。出去以后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对象。却得知他对象已经跟别人好上了。康遂起杀心。将他前女友杀害以后碎尸荒野。几经波折还是难逃法网。巧的是他两次进的同一个看守所。最后也分到了同一个管教那里。
他跟我很有缘。过度号和后来分的监号都在一起。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个直男癌。他曾经跟我说过。女人的肉比男人的肉香。男人的肉是臭的。不带个人色彩的讲。我那会儿信了。现在更偏向于相信他是吹牛逼吓唬人的那种。因为他只杀了他前女友。按照我得到的消息他十有八九是没吃肉的。
再后来我因为跟同监号的人闹了矛盾。被调到了隔壁监区。据我所知直到我投放到监狱。康还是活着的。这里要提另外一个人。就是我换的第二个监号的死刑犯。他才是我想说出来的主角。
郑大明。抢劫杀人。瘾君子。长得挺帅。话少。现在回忆起来大概有35岁左右。同样带着脚镣。死刑犯和号头都会有一个年纪很小的马仔照顾饮食起居。包括但不限于早上挤牙膏饭前饭后洗碗以及晚上铺被子。死刑犯的马仔还有擦脚镣这一项。脚镣也分很多种。死刑犯的是最轻最友好的。看上去也很明亮。看上去甚至很有质感。因为知道不可能跑。也就最多一年多活头了。尽可能多照顾。郑大明的马仔叫王星星。看上很虎的一个小伙子。身体很壮。跟我关系不是很好。我看不惯他。他也看不惯我。略过不表。
郑的父母给他写过信。具体写的什么我不知道。记得他总是看完后一个人去放风间呆一段时间。我猜是在落泪吧。他在跟我们聊天的时候都会劝我们出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待父母。再有就是不要碰毒品。笔者深以为然。有时值班站岗。会看到他辗转反侧。是的。他睡眠很少。虽然看不到他的内心。不知道他对受害人的家庭有没有歉意。也许是有吧。我愿意相信是有的。虽然没什么用。人死不能复生。
某一天。管教把号头叫去谈话。我们平常要工作到晚上十点多。那天下午号头回来大概是五点多。一回来就让我们收拾工料。吃完饭号头和几个马仔就开始围着郑坐了个圈。可能常住看守所的人都知道规矩吧。一个老司机跟我说。郑明天要上路了。
围着一圈是陪着他聊天。跟他聊一些开心的事儿。那晚发了很多瓜子花生。(最好别笑吧。虽然确实有点。。。)那天他很开心。没像往常一样说什么大道理。也没有哭。很平静。只是跟他马仔说了他爸的电话。让他出去替他说个对不起。也许王星星根本记不住。又也许郑也知道王记不住。
整晚都挺热闹。有一两个年纪大的人扛不住睡了。郑拿出来自己之前用过的东西问别人是否需要可以分一下。后来自己尴尬一笑又说。算了。你们怕不吉利吧。
第二天早上。走廊尽头一声清脆的铃声。然后是女管教的清脆一嗓。郑大明提审。这时我们的监号管教已经在门口了。然后就能听见皮鞋踏地的声音。近了才看清楚。两个戴着白手套的武警沿着走廊左右踢着正步走向我们监号。然后停下。这时候王星星泣不成声地从柜子里拿出来一双新的千层底给郑换上。号头和号头的马仔在门口从管教手里拿来两根麻绳。系在了郑大明的大腿中部。据说是为了接住他吓出来的屎尿。
大明走的时候路过我之前住的监号。对里面喊了一嗓子。小牛我先走了。(我总觉得康小牛这会儿心理阴影面积不小)
当天没有安排工作。我们监号全体休息一天。在郑走后的一个星期。又进来了一个死刑犯。几乎与笔者没什么交集。以至于连他的名字和犯的事儿都记不起来。
不久后我被投放监狱。经过自己的努力。原本两年半的刑期最后得以减刑五个月。2009年10月20日出狱。
回家后家人安排去了一所民办中学。同年参加高考上了大专。再后来当了程序员。谈了一个漂亮且善良的女朋友。现在准备买第一套房。愿一切顺利。
真实故事计划的铁粉应该都看过。
这是我一个律师朋友讲的,他以前在云南边境做过法官。一名毒贩被当众枪决(以前行刑不太规范)。
按照一般程序,验明正身后,刑场法官和检察官就退到一边,接下来的事情就交给刑场指挥员和法警或者武警去处理。刑场指挥员一般会喊口令,例如“预备”、“放”什么的,然后执行员就做好准备并动手开枪。
那一次很有意思,这个老犯人是个毒品贩,当他按照武警的指示跪下来后,负责指挥的刘大队刚喊了一声“预备”――高度紧张的执行员就听到了一声“放”,于是就扣动了扳机,犯人随着枪声扑倒在地。
刑场上的人都有些发愣,大家觉得事情哪个地方有点不对。只见刘大队脸色发红,大步走到扑倒在地的犯人跟前,大声地骂了几句脏话。
原来,“放”的口令是那个毒品贩自己喊出来的,刘大队的高潮都被抢走了,所以鬼火绿。
先交代下背景,18年7月世界杯激战正酣,本人看完比利时和英格兰的比赛,在早晨6点多被公安抓获,随后在派出所呆了一天,就送往看守所,开始了漫长的一年4个月有期徒刑。罪名是开设赌场,这个罪名对我来讲有点冤枉,因为帮朋友下注,我就变成了开设赌场的从犯,个人案子就不多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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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所碰到2个死刑犯,一个姓孔一个姓张,就以老张和老孔来讲他们的故事吧,我出狱后一个已经走了一个还在等高院复核。老孔罪名是故意杀人,杀自己的老婆,老孔属于二婚,二婚的老婆很年轻今年在世的话才32,而老孔今年47了,老孔是开网吧连锁的,这个妻子是他网吧的收银员,一来二去老孔就抛妻弃子,与这个收银员搞上了,老孔为这个妻子买房子车子,还把网吧股权一半给了这个妻子,还把准备给与前妻生的儿子的房产也给了这个女的。但这个现任妻子在与老孔结婚后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把房子票子拿到手后就夜不归宿,还和情人一起去泰国旅游,被老孔多次抓到在家里跟情人幽会,因为老孔工作网吧经常会有事,虽然是连锁的但规模也不大,在我们市里也就4-5家,有时候人手不够也得自己上。所以经常不在家,有时候会住在网吧里,那老孔怎么会起杀心呢,有时候真的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老孔虽然绿帽子长戴但是还是想跟这个妻子好好过日子的,据他的判决书写的有一次孔某无意间看到他老婆的微信,微信上写的跟情人密谋准备把老孔的网吧股份和给的房子都卖了,准备跟情人私奔,老孔发现后就起了杀心,事先准备好刀子,在17年5月的一个晚上故意那天说网吧有事不回来事先在楼下埋伏,看到情人上楼后,过了15分钟开门进屋,把情人和老婆双双杀死,后自杀未遂被公安抓获,我去的时候一审已经死刑了因为案子简单明了,据管教讲如果老孔只杀他老婆或者情人的话大概率不会死,但杀了两人必死无疑,一审后老孔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我出狱之前高院复核下来后,那天晚上整个晚上都在跟我讲他儿子和前妻,最割舍不下因为老孔没有母亲,是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对自己小孩没了父亲很是揪心,我也就陪着说说话,我问他如果给你时间倒回你还会做这事吗?老孔回答一定会,因为生命和尊严他选择了后者,说什么都来不及了,那天早上5点半,铁门打开武警和管教进来,提他出去,还能走路但是脸色惨白,没说一句话,就像个行尸走肉一般,我因为马上要出狱,他在监视跟我睡地上,又是我在照顾他生活起居死刑犯是要戴脚镣的,所以我喊了他一句希望来世做个朋友一路走好,他也没说话就这么走了。第二个老张运送毒品3.5公斤,有时间在写这个人是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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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是四川广安人,常年在广东从事毒品犯罪,这次落网也是天注定,老张到我们市来参加他姑姑儿子的婚礼,参加完婚礼觉得难得来一次江南,性致盎然,开始了搜索附近人,结果也真的给他找到了失足妇女,两人敲定价格约在附近的宾馆进行不可描述的交易。但老张发现来的女人和照片上的不一致,觉得受到了欺骗,虽然也发生了关系但等到结账的时候,却怎么也不肯给那么多了,当时据老张说事先谈好1000,w完事后觉得太亏了又不是照片本人,只肯给300,结果失足妇女也不是什么善茬,一分也不要了,当即报警,警察来了后调查了下,本来也就事无非各打五十大板,治安拘留几天的治安问题,结果重点来了公安把两人抓了之后,从老张的手机微信发现了重大的涉毒线索,据老张口述,公安在询问的时候,突然手机上有其他人发了消息过来,问老张要制毒的原材料,公安一看,哟你这还有这东西卖?然后案子就移交给了本市的禁毒大队,据老张将禁毒大队的刑事侦查手段,一般人也顶不住,结果就全招了,然后警方顺藤摸瓜,一举摧毁了以老张为首特大贩毒集团,记得老张被送到我们监室,是五花大绑的,一点也不夸张,进来后就拷在了笼板上面,原因是老张在别的监室跟人打架,管教找他谈话,差点动手要跟管教民警打起来,结果就是连所长都来了,指示一定要严惩老张的嚣张气焰,这里说一下,为什么要说老张是个垃圾,老张属于那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那种做法,虽然他不服管理,但看守所因为要文明执法,也对他无可奈何,别人在队列训练,看教育片,老张就可以躺在笼板上看书看报,别人吃不到的东西老张都有,而且还是民警给的,其他在押人员对于老张这种行为也就只能羡慕嫉妒恨,毕竟老张要面临的刑事惩罚可是无期起步。但就这样,老张在里面还要搞事,营造自己的小团体,孤立监室的班长,这个班长可是管教指派的来配合民警管理日常在押人员的生活制度的,老张仗着自己能作,就非要跟班长对着干,把班长给搞毛了,跟老张干起来,只要班长一动手老张就躺在地上不动叫救命,换个监室,老张又故技重施,不知道老张换了多少个监室了,而且一换监室,老张都要求跟所长谈心,把上个监室所有的秘密全给告诉了公安,因为有些监室有几本黄色小说,有几张裸体漫画,以至于老张从这个监室换走,这个监室的一些所谓的违禁品,在半小时内,管教民警就能精确的没收甚至于藏在那张被子里都能找到。所以整个看守所都没有人愿意搭理他,我快走的时候老张二审下来,还是死刑。老张完全变了个人天天哭喊说要检具立功,看守所也重视毕竟老张的案子太大说不定他真能知道一点公安还没掌握的别人的犯罪事实,结果公安调查了一圈发现老张检举的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也大部分都被处理过了,所以以至于后来他要检举揭发,公安也不理了,老张就开始跟管教说我走之前要把监室内看不顺眼的都杀了,除非让政府饶我一死,看守所能答应政府也不能答应,为了防止老张过激,从这话说出口以后,老张就被固定在笼板上了,除了去风场,老张吃喝拉撒都在板子上了,老张知道折腾不 了啥以后就开始半夜唱歌,装疯卖傻。不让监室的人睡觉,他所谓的心态就是我要死了你们也别好着,等我出狱之后据说他还是这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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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看的话,我可以说说其他服刑人员的事儿,里面什么人都有,为了一片面包,一包方便面可以大打出手。也有十足的坏蛋,也有认知的问题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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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个故事是从别的监室换过来的狱友讲述的,大部分应该是属实的,有人看我就说说,这位仁兄姓徐,就以老徐代称,罪名也是贩卖毒品,但他是我看到迄今为止算冤枉的一个,最后结局也不算太差,老徐的案子是这样的,老徐的一个亲戚就是他的舅妈,是老徐他们那边的大毒枭,老徐是温州人,今年24岁,他也知道他舅妈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据狱友讲老徐那天接到了他舅妈的电话,说让老徐帮他拿一下包裹,在帮他寄一下,至于包裹里是啥,老徐也没问,案发后狱友问老徐,老徐讲他不知道,但知道他舅妈在贩毒,但总想不会来害自己人。结果就是他已经被温州的公安盯上了,在他拿到包裹后,再寄给别人的时候被当场抓获,老徐当场就懵了,包裹一打开500多克冰毒,20多克海洛因,还有摇头丸几十粒。人赃并获,老徐被抓后始终不承认自己知道包裹是毒品,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知道,但反之也证明不了他不知道,因为他的舅妈在逃,所以公安和检察院也认定他清楚,从他舅妈给他的微信上显示,让老徐帮他寄货,也有他和下家的聊天记录显示,货马上给你寄,把货款打过来,这些记录,也有支付宝收款的记录,那么公安和检察院足以认定老徐知道包裹就是毒品,一审下来是死缓,老徐不服气,二审更换了律师,在多次和法院沟通,拖了足足2年,二审高院下来,老徐已经在看守所呆了近3年多。这里也不得不提一下咱们国家的司法进步,因为他这个案子老徐始终不承认他自己知道这是毒品,也多次表达要监狱去上诉申诉,因为他舅妈始终在逃也证明不了这个事情,但老徐的行为也间接构成了贩卖毒品罪,所以高院判决书最后显示,虽然老徐不承认知道毒品,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的要件,故此原判决适用法律正确,但判决结果偏重,可认定其系从犯,应减轻处罚,改判有期徒刑15年。据说老徐改判还是不满足,依旧要申诉,我出来之后他也有投劳了,我个人认为他应该是知道的,如果他不知道也不会去寄,其最关键他跟狱友讲他知道他舅妈贩毒的。结下去讲讲我们市有名的黑社会老大被判重刑后的心态,由此可见黑社会都是纸老虎!
说些老孔家中的情况,虽然他和前妻已经离婚而且14岁的儿子也跟着前妻,但实话讲前妻也是有恩有义,从他自杀未遂在医院抢救脱离危险以后过了7-8天送回看守所后,什么衣服裤子,钱都是他前妻给他充和送的,还写信鼓励他,还让他安心,信上写了如果政府能给他活命的机会他会带儿子去看他,让他要振作,积极改造,老孔家里还有个80岁的老父亲,也是家中独子,他前妻为了不想让老人孤苦伶仃,特意让他14岁的儿子搬回爷爷家和爷爷一起住,哎,可怜的前妻,所以后来老孔跟我提起他前妻就痛哭流涕。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为了个绿茶鬼迷心窍,所以各位男同胞糟糠之妻才是真正的缘分,老孔和他前妻从一个是网管一个是,服务员两人慢慢有积蓄后开始开电脑维修店,到后来开网吧,他前妻也就为了他儿子拿了一套70方的房子,希望老孔来生能做个堂堂正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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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说说本市的黑社会老大的故事,黑老大姓范,从事这几年严打套路贷,黑老大是18年1月进的看守所,我进去的时候他已经在里面6个多月了,黑老大被抓起因是一件寻衅滋事的小案子,案发后黑老大的保护伞,劝他赶紧来所里把这件案子处理,老范不以为然觉得之前更过分的事情都做过也都花钱摆平了,也就没有搭理,这就造成了后来判决下来后的痛哭流涕。老范从一开始并不是黑社会,据他同案讲老范一开始是做二手车的,生意也挺红火,14-15年看到p2p如雨后春笋般的冒出来也滋生出了大笔民间企业借贷的生意,老范就开始从事这生意一开始据说也挺正规年息1分利,但老范慢慢觉得1分利太少了,就开始把魔爪伸向了年轻人,开始做砍头息,月利1毛的高利贷,零用贷等等,面向的人群都是20-30岁的年轻人,且都是高危人群,例如学生,赌鬼,夜店小妹。老范的公司规模也从10来个人,增加到了60-70个人,且大多数都是社会混混,催收手段五花八门且敲诈勒索手段层出不穷,从他的判决书看到,例如A向老范借款10万,到手7.5万,约定借款周期3个月每个月利息1万,为什么到手7.5万,砍头息➕押金以及上门费等等,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还款日当天老范突然消失,任凭借款人如何联系也不现身,大部分借款人把利息支付给老范用微信转账,但老范一定等到当天午夜12点以后才收,为什么呢?因为过了今天就是客户违约,违约金是本金的三倍,第二天老范直接找到借款人家里以他家人的生命安全威逼利诱,迫使借款人签订高额的借条,如果被害人不肯签直接带走,到他公司用电棒,辣椒水伺候,且签署高额借条后,老范还会制造流水,把钱划给被害人,当然了银行卡也在老范手上,等钱到帐后叫几个马仔陪被害人去银行取现金,然后再回到公司。一步步蚕食别人的房子车子,最后借款人招架无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明明借了7-8万最后还100多万。老范的判决书比小说还厚整整100多页,涉案人员69人,最轻的3年6个月老范数罪并罚判了25年,这已经是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了,没收他的全部财产并罚金另外300多万。老范在所里一改往日的黑老大形象,因为我们班长就是被套路贷迫害从而做了信用卡诈骗,所有的脏活累活都让他做,什么扫厕所,抬被子,洗碗,打铺都让他做,还三不五时的嘲笑他,而且老范在监室经常哭鼻子,我们也经常调侃他,还他妈黑社会,就一草包,老范看他管教最会拍马屁,什么管教好,管教辛苦了都是他喊的最勤快,监室内若谁有有点小毛病,比如看电视坐姿不标准,睡觉多占了地方他都能找管教谈心并脱口而出,所以我们都不要看他,经常吹牛逼,说以前如何如何风光,如何如何泡妞,因为他之前的同案也在我们监室,他是后面被别人打了换过来的所以他说的话哪句吹牛那个是真的我们都清楚,记忆最深的是老范判决下来那天,老范直接在审判室内突然倒地,直接送去了医院,住了几天后在送回来后就每天倒数日子,还有8000多天就出去了,但有几次我晚上值班看到老范偷偷摸眼泪,就过去问他为什么要哭鼻子这么个50来岁的大男人,他跟我说他家里老母亲没人送终了,二兄弟都在坐牢,他25年他哥15年一个案子,我判决下来后老范给我个电话让我出狱后找他,让他朋友给我几万块钱,让我给他老妈。我出狱后确实打了电话给他朋友,他朋友一听这事马上给电话挂了,我问了老范家里的地址到了家里看他老妈,他家里真是一平如洗,农村瓦房别人家都是小洋楼他那房子就好比关牲口的棚子出了遮风挡雨没半点值钱的家当,老范日子可过的相当好,为什么给老母亲还住这种房子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老范赚了这么多黑心钱也没有改善母亲的居住环境,看样子在里面说自己多孝顺是有多大水分,判决书上能给小老婆买房子,却让80岁的老母亲孤苦伶仃。老范也是离婚的人,父亲几年前就去世了,我于心不忍给了老人家几百块钱,陪她聊了下他儿子就走了,老太婆送我出门看得出干涩的眼睛已经通红了,老人不愿意在我面前哭。有空的话写写老范在所里的行事作风,为什么这么多人讨厌他,还有他的案子的被害人多凄惨,空了详细写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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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讲讲看守所里面一些奇葩案件,已警示各位,这位仁兄姓郭,姑且叫他小郭吧,小郭长的那叫一个英俊潇洒,也是18年世界杯,小郭和我一样是个球迷,那天应该是世界杯日本vs比利时那场球,小郭受到游戏里网友的邀约,晚上一起喝酒看球,小郭欣然赴约,到了酒吧发现网友带了个妹子,据小郭事后讲,那个妹子和他那个网友应该是暧昧关系,三人酒过三巡,结果球赛到了上半场结束,妹子已经不省人事了,网友要求小郭把妹子和他一起送到他家也跟小郭讲妹子是他女朋友,到这儿正常人应该都会帮这个忙,因为从小郭的描述来看一点也看不出异样,在酒吧里网友和妹子搂搂抱抱别提有多亲密了,小郭也不疑有他,帮网友把妹子抬上车叫了个代驾直奔网友家里而去,到了家以后,网友让小郭帮忙把妹子抬上床,他自己下楼给代驾结账,结果这时候妹子醒了,说要小便,但自己已经站不稳了,因为妹子神志还是模糊的,小郭怕她拉在床上,就扶着她到了洗手间,这时发现妹子连裤子都没办法脱了,小郭其实心里有过疑问一般醉酒不可能连这些基本动作都做不了,小郭也有点上头,就帮他把裤子脱了,这时小郭犯了个后悔一辈子的错误决定。上完后小郭又帮他系好裤子,当然内裤还是妹子自己脱的,网友回来后,也没说什么就说太晚了和妹子要睡觉了,因为小郭住在咱们市的市郊,网友就让小郭在沙发凑合一晚,第二天醒来小郭发现网友和妹子都还没醒,就自己打车回去了,然后正常上班下班,4-5天之后突然刑警冲到小郭家里把他逮了,结果那天妹子醒来晕晕乎乎的,就去了医院医生从他的尿液化验出了三cuo仑,原来那天晚上妹子貌似酒醉的不省人事,是被网友下来迷药,第一次剂量不大,所以中途会醒来,第二次网友发现没彻底迷晕就在上完厕所又在水杯里放了一点,而这些小郭浑然不知,当然网友和妹子也久被迫的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而小郭被逮捕后大呼冤枉,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这个网友见面,而公安也找不到证据证明小郭知道这回事,但又好死不死的在妹子裤子上以及身上找到了小郭的很多指纹,公安认定小郭强制猥亵,而那个网友强奸罪,但这个下药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这个迷药剂量大一点的话可是要出人命的。最后小郭的结局,2年,而他那个网友7年半。网友和妹子根本不是男女朋友只是。。。同事。
鉴于大家对事件真实性存疑我把老孔的死刑复核发上来时间有可能记错事实不会错
这是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我把名字信息给划掉了,人已经死了。不过对错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老孔的判决书有些事实没有写的很清楚我也是听他口述,有可能会把杀奸夫的那一段也发上来
谢邀,但是在知乎两年了也没人关注我呀,这个问题出现在我时间线上,且待我来装一发。
99年,我还是个武警。那天出完早操刚吃过饭,队长把我和杨亮叫到队部,一起在队部的还有旗公安局的副局长。队长吩咐说:你们跟局长去出个勤务,要注意安全,服从命令。
我们来到公安局的会议室,发现检察院和法院的人己经在等候了。局长安排说:今天要对格吉图(音)执行死刑,但根据他平时在看守所的表现,估计他会反抗。这人是盟区摔跤比赛第三名,很难制服。所以我从武警那里请来两位擒敌高手配合任务。一会由看守所干警带队去监区,干警先开门锁然后在监房小窗口叫犯人名字,犯人答到后,武警冲进监房,制服并捆绑人犯,公安民警一组十人在外防止意外并支援。要求行动迅速,一招制敌,防止犯人暴起伤害到监房其他人犯。
我们一行人来到监区,一路上我和队友商量怎么制服对方,折腕?夹头?锁喉?后来决定一前一后冲进去由我抱腿把他摔倒,队友将他和其它人犯隔离开来后协助捆绑他。岗位分布好后,干警来到监房外打开门锁叫了一声:格吉图!我和杨亮马上冲进去按倒犯人。没有想像中的反抗,我们一进监房,对方就吓呆了,只是给他五花大绑的时候,由他反剪双手的肩头看到坟起的肌肉,我想,这家伙,真壮呀。
我们将他带到监区里检察院的小办公室,干警给我两包蝴蝶泉香烟,然后检察院的人开始拍照,问话,拿出一叠大概二三十张的材料开始让他按手印。完毕后,问他有什么要求。格吉图说想见家人,检察人员说提前通知了他家里人,但是没有来。看得出来,他很难过。
检察人员出门后,干警端来两份饺子,说吃饱了准备上路。因为格吉图一直是反剪双手,于是我就开始喂他吃饺子,不一会儿他就把两份饺子都吃完了,我帮他点上烟,我们就聊了起来。
格吉图平时是帮包工头干活的,包工头欠了他两千块工钱,几次讨要无果后。格吉图喝了一瓶烧刀子,晚上提根木棍到包工头家敲死了他一家人。目光呆滞的格吉图娓娓道出事情原委,就像在说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故事。我看着他嘴角因说话多而留下的两小堆白沫,我想,他是不是很渴了。
干部,我今天一看到你们,就知道今天是我到日子了,格吉图说。我问他:你现在后悔吗?
后悔有用吗?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喝酒了,人是好人,酒是王八蛋!
然后我们半搀扶半押解地把他送上了解放牌卡车。到刑场后,带着大口罩和墨镜的法警踢了他的膝弯,他跪在了地上。法警对他后心开了三枪,好多血,就像是有人在他胸口开了一个水笼头。法医过来拿个什么工具在他身体上戳了几下。然后对讲机说了几句话,法警又过来对趴在地上的人打了四枪,没有挣扎,没有喊十八年后之类的口号,甚至连抽搐都没有,地上的人就像一个被倒空的麻袋,而这个人半小时前还在和我聊天。七枪,是我那三年多次押法场勤务中看到的一个纪录。
饭局,一帮熟悉或不熟悉的朋友喝得眼花耳热,总有人劝酒:那有当过兵的人不喝酒,不要不给面子!
我笑笑,滴酒不沾。
这个问题下的回答大多都是狱警、法警等旁观者所闻所见,其实有好事者有条件的话可以去问问死刑犯本人,看看他们怎么说。
据我看过的一则明代史料,一个临刑前被司法“三覆奏”救下来的死刑犯自己的说法是:“已昏然无所知。但记身坐屋脊上,下见一人面缚,我妻子亲识皆在其旁。少顷报至,才得下屋。”
也就是说这时候人的意识已经迷糊不清了,只觉得自己的身子好像已经坐在了屋脊之上,可以看到下面有一个人被捆得结结实实跪在地上,而自己的妻儿子女亲属朋友都眼睁睁地站在旁边,看着自己将要被行刑。突然,刀下留人的命令传来,自己的身子才渐渐从屋顶上落下来,感觉踩到了实地。
古人俗称这种状态是“落魂”,所谓身子在屋脊之上,其实是魂魄已经离开肉身飘到了半空中,所以能看到自己的肉身被捆着按跪在地上准备砍头。
这主要是形容死刑犯临刑前的身心状态,意识上已经浑浑噩噩,迷糊不清了。至于民间所谓的“落魂”之说,信则有不信则无。
古代就有些怪力乱神的笔记小说记载,说死刑犯临刑前被人叮嘱,听到一声喊就拼命地往前跑不要回头,就能逃出升天,实则跑掉的是魂魄,肉身已经人头落地。
但只要相信自己真的逃脱了,相信自己还活着,就能靠着这股信念生活得和活人无异,甚至娶妻生子。可一旦被人揭穿真相,信念破碎,顿时就会烟消云散,所生之子也会化作一团血水。
曾经在执行现场看过两次。第一次那个案件:是一个年轻男的,晚上走路看见一个漂亮女孩子,调戏了一句,被骂,直接拔刀将人捅死,因平时各种作,父母绝望,也不赔对方钱,判了死刑。执行的时候通知家人也不见。从看守所提人到执行全程跟踪,路上我问他后悔不后悔,还有啥想说的,他说“不后悔,我杀了一个够本了,还比她多活了两年(从抓着到执行各种程序大概快两年)。”执行时候,法医给他固定到行刑床上,他还面带笑容,刚开始注射时说了一句“有点瞌睡”,然后就没音了,前后不到两分钟。 同时执行的还有两个,一个已经站不住了。 几年后因为某种原因,又看了一次:一个农民因为琐事,众目睽睽之下,用铁锹将邻居打死,判了死刑。执行的时候,问他还有话说没,他出于本能大声喊冤,法官又专门讯问了他,除了喊冤,任何理由讲不出来,经过大概半小时的复查、合议,最后还是感觉没任何问题,推上了行刑床,他还在叫,注射开始大概两三分钟,再也无声了…
这几天长赞这么多!看到大家讨论的很热烈,就我知道的相关内容补充几点:
1、 关于死刑的执行
有高赞答主质疑说“死刑都是采用枪决的方法”,其实,早在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2条就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需要注射执行室和专门设备器材。对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刑事诉讼法才修改的几年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所以,说死刑都是采用枪决方法的,大都是以前的经历或见闻。随着设施的不断完善,据我知道,大多数都开始施行注射方式。我所在的中部某省,几乎都是采用注射方法来执行死刑。
具体来说,都是在地级市由中级法院建设一个固定刑场(一般在火葬场)。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裁定下达后,由法警将在各县区看守所关押的死刑犯,押解到专门刑场,罪犯经验明正身后,被用带子固定在执行床上,由法医连接注射通道,法警具体行刑,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从启动注射泵向罪犯注射药物到确认罪犯死亡只要几十秒钟。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一般注射药物前,也在胸前挂一个牌子,拍照,注射完成后,经法医确定已经死亡,再次拍照后,送去火化。
注射药物由最高人民法院专门配制提供,主要是速效镇静安眠药、肌松药和氯化钾(氯化钾口服本身无毒,对一些禁用食盐的病人,经常让他们吃氯化钾替代,但是大剂量的氯化钾静脉注射,可以导致心脏骤停)。这些药物都是配好的,行刑令下达后,法警只用按一下按钮就可以了。因为一些吸毒等人对镇静催眠药和麻醉药耐受,个别人需要药量较大。
至于许多人认为注射死刑便宜了罪犯。我其实也是认为该区别对待。但是从古代商朝、秦朝那些动不动就适用酷刑来看,对抑制犯罪效果并不明显。从古今中外刑罚发展历程来看,越来越重视人道也是历史趋势。
2、 关于安乐死的讨论
安乐死牵扯着很多医学伦理和道德风险甚至违法犯罪,所以,世界上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很少。荷兰是第一个施行安乐死的国家,近年,亚洲的棒子国、小日本等部分允许安乐死。但是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绝大多数人是反对安乐死的。个人认为,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安乐死是不可能合法化。另外,那些罪犯都是被强制执行死刑的,不是安乐死!不是安乐死!不是安乐死!
3、关于少数知友关于律师身份也能进入死刑执行现场的疑问,如果你看了我全部的回答,就知道我曾经在法院工作过多年。关于答案中案件细节,虽然我掌握的比较多,但是与问题关联不大,也就没有详细介绍。
最后,谢谢大家的点赞!更希望大家永远不要触犯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
法释〔2019〕12号
(2019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7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书时,应当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阶段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并将告知情况记入宣判笔录;被告人提出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的,除因客观原因无法通知的以外,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其近亲属,并将通知情况记录在案。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应当自接受委托或者受指派之日起十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手续,并自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一个半月内提交辩护意见。
第三条 辩护律师提交相关手续、辩护意见及证据等材料的,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代收并随案移送,也可以寄送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作出后,律师提交辩护意见及证据材料的,应当接收并出具接收清单;经审查,相关意见及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死刑复核结果的,应当暂停交付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但不再办理接收委托辩护手续。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下发后,受委托进行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判后五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辩护律师。
对被害人死亡的案件,被害人近亲属申请获取裁判文书的,受委托进行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第六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其近亲属。
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对经查找确实无法与罪犯近亲属取得联系的,或者其近亲属拒绝会见的,应当告知罪犯。罪犯提出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通知会见的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七条 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在执行死刑前及时安排,但罪犯拒绝会见的除外。
罪犯拒绝会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其近亲属,必要时应当进行录音录像。
第八条 罪犯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确保会见安全的情况下予以准许。
第九条 罪犯申请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经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意;会见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频通话等适当方式安排会见,且监护人应当在场。
第十条 会见由人民法院负责安排,一般在罪犯羁押场所进行。
第十一条 会见罪犯的人员应当遵守羁押场所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应当予以警告;不听警告的,人民法院可以终止会见。
实施威胁、侮辱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故意扰乱羁押场所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会见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附卷存档。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我有个同事,我喊他伯伯,比我爹大几岁,曾经是执行死刑的枪手。
跟我讲过以前的犯人,老实忏悔的,一枪打死。遇到死前还叫嚣着“可惜没杀ta全家”一类的穷凶极恶者,就故意打歪,打歪后再由别人补枪。
为了能让这些魔鬼能受到该有的折磨。
(ps:这都能有人说我抄袭?)
34年前我17岁,因为参与高中帮派械斗,对面没我们人多,被我们打散了,有两个跑得慢的,被追上,一顿狂揍,我当时手上虽然拿了根锅铲,但是没有用有铲子那面打,可是我们这边有两个狠的,不知轻重,一个用铁链勒住其中一个的脖子,一个用钢管敲头,直接整死了。另一个也是重伤。
这事闹大了,我们这帮人全被抓进去,那个年代,有“严打”,流氓罪直接枪毙的也有,我当时也不知道我会被判什么罪,该交代的也交代了,大家其实希望那两个下手重的出来顶罪,有一天早上,突然来个几个戴着头盔的法警,给我戴上脚铐和手铐,把我押了出去,然后在外面我还看见了其他人,我们被拖上一辆大卡车,直接开到了九龙坡的石子坡后面,下车后,我还看见了另外几辆卡车停在那里,好几十个犯人跟我们一样等在那里,然后好多拿枪的兵,把这里围了起来,然后我们被排成一排跪下,其中有两个犯人被单排到前排,当时不过上午10点左右,七月的太阳毒得很,虽然一路过来我脑子是蒙的,但是眼前的阵仗却让我知道大事不好了,像极了小时候在江北看见造反派枪毙八一五的情况,我开始回头大声对后面的兵吼,老子没有杀人,都是xxx和xxx干的,周围的人也都哭喊一片,忽然,一个当官模样的人站到前面一个平台上,拿个冲锋枪对天打了几枪,大家都安静下来听他说啥子,他大声的说,你们都是社会主义的败类,今天要把你们全部消灭了,还天下太平!然后大声宣布:行刑队,开始!
然后就是一片子弹上膛的声音,我当时就疯了想起来跑,可是却站不起来了,接着一排枪响,我看着前面两个倒下了,血溅了一地,可是我却没事,我又看看旁边的,他们也没事,原来我们后面的人,朝天开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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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是编的。
看了一圈都是“听说”的YY?要么就是几十年前?还有高赞答案说现在统一为注射死刑?看得我这个现在还亲手执行死刑的法警大牙都笑掉了,你知道注射要走的程序吗?要从北京空运药剂过来,还要专业人士注射,要动用多少人力物力!子弹才几个钱?
前几天刚毙了个。
20多岁,穷凶极恶,手上两条人命。宣判之后带去刑场,一路上还不大老实,手不停颤抖,还问这是去哪,我们贴身押解的兄弟见他情绪波动较大,就说回看守所,心里默念尼玛刚刚法官都给你念了最高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还特么问问问!!
去到刑场带他跪下,这时他方了,说不是说好回看守所吗!?并且不肯下跪,起身挣扎,绑着的绳子都有所松动,尼玛不愧年富力强……我们五六个兄弟全身压住,直接按着给崩了(打头,子弹从脸颊穿出来。评论区很多人问会不会跳弹误伤,朋友们,刑场那是什么地方?都是郊外,不但有泥还倒了沙,一枪入地子弹都难找到,还跳弹...按也是从背后按,按趴下,露出头来贴近打,风险是不会有的)。
血没有乱飞,呈水柱状从弹孔冲了一段,第一枪还没死(是的,打头,子弹从脸颊穿出来,还!没!死!),又补了一枪。
老法警说,一般死刑犯到这个时候都会释然了,二三十年来没见过这样生猛的。
这种凶手要是还活在社会上,不知道又要有几人见血,几人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