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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红黄蓝幼儿园发生的虐童事件? 第4页

                          

user avatar   li-xiang-1-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首先需要明确,不是工资高低的问题。杨永信收入不高吗?

红黄蓝幼儿园,豫章书院,杨永信戒网瘾,古拉格,孤儿格斗,本质上都是这样的,它们有两个部分,可见部分和不可见部分,

就幼儿园来说,只要能保证家长能看到的地方和谐美好,其他看不到的地方就无所谓了,为了利润最大化可以做任何事情,

家长看到了孩子安心睡觉就很高兴,看不到他们被喂了安眠药,而幼儿园因为使用安眠药,节约了哄孩子的精力,提高了效率,家长又不会发现,岂不美哉。

而儿童自己还没有成熟到可以理解安眠药的危害。

景观断裂的地带,真相会裸露出来,血雨腥风的战争就这样开启了。

人们,我是爱你们的,你们可要警惕啊!—————伏契克(1903-1943)


user avatar   member-of-spectr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暴力机器徒有利维坦之表,而无其里,即无法维持秩序,又无法提供基本的公共益品,这是因为你所在的国家是假国家。你觉得有冤无处申,遇事一盘散沙,找不到任何属于自己的组织、共同体,这是因为你所属的民族是假民族。

洪水淹过膝盖,大部分人只以为是下雨积水;吃两脚羊先从羊羔下手。

感谢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张献忠们没有来吃我,感恩❤️


user avatar   davidts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关于这个abuse Kid这个事情啊,搁在那个父母身上都是让人胆寒,但是这个事情一而再的出现,刺激大家的神经,是可忍孰不可忍?!

前段时间我在想啊,这个speak control啊,看上去不错,至少表面看上去天下太平了。我甚至觉得这样做还蛮不错,对不对?多和谐?但是我的良心……对,我还是有良心的,我的良心告诉我,这样做是不对滴,但是鄙人才识浅薄,一时之间也没有想到为什么不对。

今天啊,我终于想明白了为何不对了,因为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啊!只是被掩盖了!表面上和谐了,但是问题依旧,所以这个abuse

kid一而再的出现。如果上次ctrip事件不压下去,全国人民能热烈讨论一下,媒体能深入报道下,让全国幼儿园的工作者都感受到舆论的压力,还会有今天的reb
blue green 这个事情的重演吗?

这两天啊,一个内衣模特在内衣秀上摔了一跤,热度都比ctrip事件高100个数量级啊!这你说说叫什么事啊?!

正经点的事情不让讨论,竟是些粉骷髅无聊事情刷屏。kids是一个民族的未来,我们还要不要未来了?

所以我呼吁:正事问题!不要回避!

为了民族的未来,我们必须表现出点素质和态度!speak contorl解决不了问题,只会把事情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user avatar   li-bu-ke-nei-xi 网友的相关建议: 
      

被建议修改了

——分割线

现在事情已经热度过了,我可以说几句我想说的了。

这种事情,发生了对当事人是有害的,我们要谴责,要呼吁,但是对大多数人是有好处的。因为它暴露了某些阳光照不到的灰色地带。

知乎有一个风气,就是在事实层面去刨根问底,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们就放弃了基本的法律思维,我们每个人都多少有些舆论本位主义了。我想这种让法律让位,让讨论成为主流的做法不可取,我之前写过一个小文章,民意整天在追求正义,民意累了怎么办。就是这个意思。

暴露出问题了,我们就去改,预防性侵也好,加强监管也好,这些事情都需要人去做。

前段时间我们看江歌的案子就是如此,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弄成这个样子,我想最大的原因是由于中日之间没有引渡条约。这其实就是一个立法的问题,我们留学生,游客是很难注意到这点的,我们关注的是媒体说好不好玩,安不安全。这是一个。

再一个,我们似乎有些过于的追求正义了,我还是非常建议发声的同志们读一读罗尔斯,不要过分的痴迷于批评政府和社会。我想事情是做出来的,不是批评出来的。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最近新闻说成立督学,我的原答案是选择让谁监督不能靠政府指派,应该由消费者选择第三方监督机构 ,这样才是符合监督原则的。政府指定一个是财政负担过大,可能就会在人员配备上放水,第二,这个监督的权利应该来自于家长群体的让度和指定,应该是有一个合同一样的东西指定为共同监护人去履行监护权,政府授权,于法理是不和的,不知道这样做为什么。

总之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平心静气的想一想,怎样避免甚至杜绝这一类,不然我们有可能呐喊着就累了,或者喊着喊着自己会被别人的喊声给打击了。


user avatar   mo-yun-sh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整件事的证据:几个微信截图,一张孩子有针孔的照片,一个人的视频。

有网友说最早传出涉军传闻的微博账号,是在海外注册的。

老虎团政委出面辟谣,称与军队无关。

娱乐圈众明星一起发声,某娜转发轮子的讽刺漫画。

随后,警方以虚构事实为名,行拘了一名女子。并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刑拘了一名涉事老师。罪名中,没有强奸罪。


美股做空,美国律师准备起诉,那是赚钱,和事件本身无关。


好吧,信息大致就是如此,这些信息可以还原出两个故事版本:

1,军方与幼儿园勾结,形成骇人听闻的性产业链,官方介入,文过饰非,大事化小。

2,某园发生虐待案件,别有用心的人加入涉军言论,警方据实处理。

该相信哪一个?

相信第一个,我是被带节奏的阴谋论者。

相信第二个,我是丧心病狂的洗地者。


所以我哪个都不信。

但还有如下几个事实:

1,事发后,该园正常开园,其他班级的孩子正常上课,他们的父母没有表示自己孩子受过伤害,并且把孩子送回了处在风口浪尖的幼儿园。

2,该园所属连锁品牌,多地多次爆出虐童事件,官方只处罚了直接责任人员。

3,如果幼儿园年纪的孩子遭遇了插入式性侵,会对身体产生极大的伤害,很难不被家长注意到。

4,非插入式的性侵和猥亵行为,在司法上的取证难度极大,因为很难留下痕迹。

5,内部人员作案,规避摄像头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最后:看到知乎众,演艺圈众明星,各路公知药丸党,甚至咪蒙姐姐,都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有一种世界人民大团结的和谐感。





哦,对了,记得赵薇事件吧?

删帖不一定是政府的行为。


user avatar   xuanj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虽然我不是市场万能论者,但是这种事情,还真是得靠市场。当然不是靠市场一家,而是靠市场、社会和政府多方的力量,一方面多方的力量才有制衡,另外一方面,多个眼睛盯着才不会有问题。然而在中国,目前的现实是,政府最强力,市场有力量,而社会几乎无能为力。

政府强力既有好处,也有弊端。尤其是那些政府人为树立门槛的行业,监管和隐性门槛越高,越是不透明的地方,潜在的问题越严重。

之前携程幼儿园的例子已经很明显了, 这个行业就是劣币驱逐良币。想办好职工幼儿园的携程,根本没办法自己开幼儿园。找一家第三方的供应商,结果还是监管单位下属的企业。这企业挂着公家的牌子,结果却是私人的产业。这种没有竞争躺着赚钱的行业实在是天下资本家的最爱。

既然没啥竞争,那么资本家当然选择疯狂压低各种成本,尤其是人力成本。于是都招收一些没有资格的人作为幼教;而幼教的待遇太低,也留不下真正有素质和知识的人。而这些幼教不仅素质低,另外工作量还大,一个人要照顾一群小孩子。换你在那个岗位上,拿着微薄的工资,也缺少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还要照顾一大堆小屁孩,我估计过段时间你也会用出各种“手段”来降低自己的工作负荷。

光讲道德,解决不了问题。只讲道德和奉献,而不谈成本和收益的结果,就是那些诚实的、有能力的、本来想投入到这个行业的人,最终离开这个行业,留下来的,能够接受这种低收入和这种工作负荷的,你觉得会是什么样的人?现代活雷锋?

中国缺少家长教师协会这种社会组织,家长所代表的社会力量,都是碎片化和原子化的,更加不要谈家长参与和过问学校的事务了。这是中国特色,目前是难以改变的。另一方面,中国在市场力量方面,其实也是缺失的。不知道是因为大领导喜欢报喜不报忧,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中国非常缺少做空机构和打假的力量。曾经有一个专业打假的王海,现在不知道还活着没有。

以上两个原因,就造成中国的企业一个个都肆无忌惮,除了政府他们什么都不怕,只要后台还在他们什么都敢做。因为中国的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实在是太薄弱了,除了舆论,其他屁都没有。就算是到了舆论的风头浪尖,只要熬过去,等到大家都淡忘了,照样可以继续做生意——毕竟舆论都是淡忘的。很多事情,换成是外国公司,早就被人告得屁滚尿流,破产十七八遍了,在中国,这些老板们一个个还是能够安安稳稳的做生意赚钱——只要他们后台还在,只要他们没有得罪政府。

全世界大概找不到另外一个地方,对于资本家,尤其是有后台的大资本家,如此友好和宽松的条件了。不用担心工会,不用担心集体诉讼,也不会有全球最强情报组织IRS。就算是捅出天大的篓子,你都不用学习日本人鞠躬道歉,反正过段时间舆论也会逐渐淡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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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站在行业和企业的角度来看问题,可能看的更加全面和清晰。

目前幼教行业处于行业集中度比较分散,行业规则尚未确立的时期,说的更加直白一些,是草莽时代。一个行业处于草莽时代,会出现什么问题,混过几年社会的都有体会。只不过这次发生在比较敏感的幼儿园,又是在更加敏感的首都首善之地(发生在其他地方虐童事件早就不是新闻,但是没有哪一次闹到这么大,看来首都不愧是天子脚下,呵呵)

在这个草莽时代,红黄蓝作为中国第一家幼教上市公司,本来是有机会借着资本市场的力量,借着行业集中度提高和消费升级的机会,成分而起成为中国幼教行业的龙头,它是有这个机会的。

但是被它自己所毁了。

我们经常说,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红黄蓝早就把初心给忘干净了。在天眼查里面,可以查到红黄蓝之前就因为虐童被起诉过两次,都证据确凿的败诉了。如果真的是一家有心长期致力于耕耘幼教行业,有志于中国儿童的教育和培养的公司,那么早就应该提高警惕,内部整顿,而不是继续盲目扩张、只顾着上市赚钱。

但是初心既然已经忘了,魂魄已经被唯利是图的资本侵占,那么眼里看到的也只有毛利率、营业收入、扩张速度这些数字,看不到背后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孩子,看不到自己处于幼教这个特殊行业,作为一个行业先行者,在这个特殊时代所肩负的使命和任务。

没有哪个伟大的公司,只是为了赚钱才成立的。愿景和价值观这些东西,说起来很虚,但其实是很实在的——简单来说,你办这个企业,目的是什么?你用什么样的方法,达到你的目的?

如果是我投资的话,我一定要看企业管理者是谁,企业的价值观是什么。而且是看他们的实际行动,而不是看宣传和口号。

对于幼教行业来说,长期来看,肯定是越来越乐观的。现在发现的问题越多,越是好事情。关键看国家后续如何完善规则,行业本身如何自律,整体价值取向如何扭转。社会资本肯定会越来越多的涌向这个行业,大浪淘沙优胜劣汰,如何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加速这个行业集中和规范的速度,这是需要政府管理者、行业领头人共同思考的问题。

然而社会和家长如何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目前还是看不到端倪。


user avatar   min-rui-zhen-30 网友的相关建议: 
      

再来说一遍,木糖醇,洋葱,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不是对狗没用,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很大,要不就是致死量太高,要不就是狗根本不吃。灭杀流浪狗,还是要用火腿肠+异烟肼,便宜实惠,又对人类无害,成功率又极高,是目前唯一安全有效的灭狗方式。

至于灭狗是否违法,灭杀流浪狗自然不违法,而未持有狗证的一样可以视为流浪狗,自然也不违法


user avatar   zhu-qing-201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再来说一遍,木糖醇,洋葱,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不是对狗没用,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很大,要不就是致死量太高,要不就是狗根本不吃。灭杀流浪狗,还是要用火腿肠+异烟肼,便宜实惠,又对人类无害,成功率又极高,是目前唯一安全有效的灭狗方式。

至于灭狗是否违法,灭杀流浪狗自然不违法,而未持有狗证的一样可以视为流浪狗,自然也不违法


user avatar   qian-dao-zhi-bin 网友的相关建议: 
      

再来说一遍,木糖醇,洋葱,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不是对狗没用,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很大,要不就是致死量太高,要不就是狗根本不吃。灭杀流浪狗,还是要用火腿肠+异烟肼,便宜实惠,又对人类无害,成功率又极高,是目前唯一安全有效的灭狗方式。

至于灭狗是否违法,灭杀流浪狗自然不违法,而未持有狗证的一样可以视为流浪狗,自然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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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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