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个真真的,我以前在西澳念书,有一段时间在一家亚洲餐馆打工。由于是西澳,驻扎有美军空军。但是故事的主角并不是老美,而是李家坡的空军,李家坡的空军经常在西澳接受美军训练,这个关系贼混乱。很多时候我们接待的是李家坡空军的训练人员,是不是飞行员不清楚,但是肯定是李家坡的空军部队,一般吃完饭要开发票,那么你知道么,李家坡空军要求开的发票面额一般是实际消费金额的1.5倍甚至更多,有一次三十多人吃了两千多刀,最后开了张四千的发票美滋滋的回去了,呵呵呵,所以每次有人说新加坡是如何如何清廉的时候,我心里都是有无数个MMP。
————————————2017.06.02更新————————————————
我不喜欢回复里很多人偷换概念的回答方式,咱们就好好掰扯掰扯,你们觉得最大的疑点不就是在于,新加坡空军为什么不要Receipt而选择过了段时间来拿Invoice的对吗?你回复的解释是说,如果需要申请一张tax invoice的话是需要ABN的,那么请看
Issuing tax invoices
When you make a taxable sale of more than $82.50 (including GST), your GST-registered customers need a tax invoice from you to be able to claim a credit for the GST in the purchase price.
If a customer asks you for a tax invoice, you must provide one within 28 days of their request.
Tax invoices must include at least seven pieces of information. There are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invoices for:
· sales that include both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tems
· invoices created by the recipient rather than the supplier.
Requirements of tax invoices
Tax invoices for taxable sales of less than $1,000 must include enough information to clearly determine the following seven details:
1. that the document is intended to be a tax invoice
2. the seller's identity
3. the seller's 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 (ABN)
4. the date the invoice was issued
5. a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items sold, including the quantity (if applicable) and the price
6. the GST amount (if any) payable – this can be shown separately or, if the GST amount is exactly one-eleventh of the total price, as a statement such as 'Total price includes GST'
7. the extent to which each sale on the invoice is a taxable sale (that is, the extent to which each sale includes GST)
In addition, tax invoices for sales of $1,000 or more need to show:
8. the buyer's identity or ABN
If your tax invoices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sales of $1,000 or more, you can also use them for sales of lesser amounts.
(链接:Issuing tax invoices)
我重点加粗的第八项,the buyer's identity or ABN,请仔细看,里面是identity or ABN,而不是identity and ABN, 所以新加坡空军只要提供identity就是可以找seller开出发票的,有什么问题吗?你为什么视而不见?
还有,你也说拿到invoice去申请报销不合理,也不是新加坡机构一般的做法,那么请麻烦你回答我下面这八个问题,
1. 如何证明在新加坡所有机构的报销都是只需要receipt而不是需要invoice?
2. 如何证明invoice在新加坡是无法报销的?
3. 如何解释receipt可以报销而invoice不可以报销?
4. 如何证明阿兵哥拿着invoice回了新加坡去报销就会引起政府部门的质疑?
5. 如何证明这三十来个阿兵哥的伙食不是由一至两个可以贪污的人操办完成的?
6. 为什么阿兵哥们不选择detail上只有banquet+GST的invoice而选择几十号人吃出来几十道菜品的长list的receipt?
7. 解释解释会不会有阿兵哥买了可以退税的东西(如烟酒)而申请的invoice?
8. 解释解释要invoice会不会是因为阿兵哥们点了两瓶酒而酒又不能出现在receipt清单里而申请的inv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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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这么低级的手法,美国这种民主灯塔怎么会做!
我做政府高官时两袖清风,等我退休了
大企业看中我高超的管理能力,请我做个顾问犯哪条法了?百万年薪合不合理?就是这个市场行情的。
出版商看中我的传奇经历,请我出回忆录犯哪条法了?百万稿酬合不合理?就是这个市场行情的。
有人看中我出色的口才,请我做几场演讲犯哪条法了?百万薪酬合不合理?就是这个市场行情的。
中国还处于最低级的现金往来,一事一报,比起美国那可是差的远了。
美国市政工程最腐败案例: 【波士顿BIG DIG】 长度:2.4公里 造价:1300亿人民币
楼上一个哥们说什么香港高铁段平均每公里造价30多亿惊为天人,我只能说too young too simple,来看看民主的灯塔吧,连腐败也是照亮全球的哦。你能想象吗?全长2.4公里的tunnel,硬是修了200亿美金,折合1300亿人民币,每公里造价541亿。每公里造价541亿是什么概念?是全世界工程难度最高之一的英法海底隧道的30倍,是京沪高铁的500倍。
而且开通第一年还把人给砸死了,这种每公里造价几百亿的豆腐渣工程,我好奇我有生之年能看到地球上有别的国家能超越吗。。。
工程从1990年开工,到2006年结束,历时16年,从开始的28亿美元的预算,到后来结束时(2006年)180亿美元实际支出,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豆腐渣工程。这么大的工程款,居然没有个细账,有的东西都不知道是如何花掉的。在工程尚未完全竣工之前,地下建筑多处发生多起坍塌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检查人员在短短一段就发现有60多个裂缝。在2003年间,本想早点结束工程,却发现整个地下的 工地里有几千处漏水,BIG DIG俨然成了一个巨大的水帘洞,到处是潺潺流水,搞得承包商没了脾气,不得不重新返工。尽管问题一大堆,因为贪污腐败比较到位,承包商阴谋连连,把该打点的部门都打点了,他们总有通天本领安然渡过危机,使得工程得以一直往前运作。2006年交付使用后,由于天花板脱落,砸死开车人,整个工程又继续返工, 据报道,虽然主体工程2008年后算勉强完工,但配套工程和后续投资仍需持续数十年,届时,总投资将超过220亿美元。
和国内人谈起这个项目,国内的人以为波士顿市政府很富有,一个五十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居然有这么多钱干这么一个大工程。他们哪里知道这BIG DIG是联邦政府支助的项目,联邦政府出60%,麻州政府出40%。也就是说,美国的每一位纳税人都为BIG DIG做了贡献,当然,虽然掏了钱来修BIG DIG,没人感谢你就是了。在中国,如果一个工程超出工程预算50%,就需要重新评估,审计,而不是简单地监理公司能掩盖的事情了。而在 BIG DIG这个项目上,监理公司却能化险为夷,屡屡成功,摆脱了联邦市政机构的审查,这里主要得益于爱德华-肯尼迪的政治手腕和三十多在参议院的资深经历影响 很多部门,没有爱德华在参议院的影响,联邦政府是不可能这么轻易追加投资的。身为麻州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局长,据说是市长的Brother-in-law, 在市长的帮助和关怀下,BID DIG再有问题也可以蒙混过关。承包商,工程监理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局作为行政监管单位,大家都是哥们,都心知肚明。巨额工程资金到了承包商那里,就没有细账,资金流向一塌糊涂,好在大家都是一个党的,互相包庇就都过去了。
要不是2006年,那四吨多的一块天花板掉了下来,砸死了牙买加裔的波士顿居民,整个案子没人敢碰。实在想不通,一个隧道里天花板要用四吨重水泥来做,不知道这理由何在,调查人员问了半天,最后也没给出一个什么答案,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因为有了这块大水泥板往下掉,交通安全部的人赶紧连夜复查别的地方的隐患,结果发现有六万处天花板钉子松动,天花板有可能往下掉!当时听完报道之后,头都大了,不知这班工程队的人是怎么干的活!!!
出了这么大的事,麻州的州长,波士顿的市长,交通厅的厅长,还有那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局长,没有一个下台的。虽然波士顿环球报的记者,四处打听,也有不少民众 投诉,但终归联邦那里告不进去,没有人因此受到牵连或下台。去年,听说那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光荣退休,拿一个六位数退休金去海边养老去了,这事在当地吵 了一阵子,后来也没什么结果。
这个件事中,只处理几个小的工程商和供货商,据说那牙买加裔受害人的家属得到了600万美元的赔偿。通过这件事,让咱深深感到美国人民是很善良的,很体谅政府,花了这么多冤枉钱,也没有闹事!至今,市长还是那个市长,州长任期一到下去了。明眼人都知道,这里面很多钱肯定是贪污了,因为就那点弹丸之地,再怎么修也修不过200亿美金啊!青藏铁路也只修了50亿美元,这点钱可以修四条青藏铁路了。转自http://www.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48210&do=blog&id=84514
发生在巴西的腐败。
这座桥是马里卡(Maricá)市一座跨湖桥梁,造价500万美元。左边是湖,右边是海,公路完全可以自然弯曲地修建,但马里卡市市长偏偏要造这样一栋桥梁,这座桥的名字叫巴拉桥(Barra Bridge)
另一个方向看这座桥,更可以看出完全没有必要。2014年1月,为了庆祝巴拉桥开通,马里卡市举办了一场音乐会,耗资8万美元。可以想象,马里卡市市长在巴拉桥,这场音乐会上拿了多少回扣。政客贪钱就是如此明目张胆。作为对比,马里卡市农村家庭月收入平均为346美元,城市家庭月收入为平均为700美元。
当时的马里卡市市长叫Washington Quaquá,就是这位。
他是一家石油公司的总裁,在马里卡赚了大钱,今年还作为副总统候选人参加了总统选举,口号之一就是消灭腐败。
无他,言必称制度性腐败罢了。新词儿玩得贼溜。能治的了腐败的不是多狠多残酷无情的手段,而是曝光和监督,许多清廉指数很高的国家就是这么过来的。
另外,所谓的西方国家很多,有发达国家,也有欠发达国家,以点代面的win没意思。
中国人其实一直有一个对贪污很奇葩的观点 就是贪官和商人有钱的概念
简单来说 中国人会认为某某市长贪污个几千万上亿那是惊天动地 恨不得口诛笔伐 诛其九族
但是对二马 王健林 李超人 这些有几百亿 就只是羡慕
美其名曰 贪官的钱是人民的 商人的钱是自己赚的……
那在西方国家 则直接变成 赚了钱的商人来当官 那就不存在贪污了 因为我本来就是商人 那我继续当官 我的钱通过经商赚来的 何必贪污?
所以西方国家并不存在贪污 就算有也非常少 很少有西方以贪污罪将总统啥赶下台 因为人家总统没必要贪污……好几任总统都是世家出生 比如说布什父子 人家是美国的世家大族 手下控制了很多公司 人家从公司赚钱
因此 在西方 一般当官的人 放在中国就是二马 李超人这样的人 你说人家需要贪污?
但是我想说的是 这并不能因此洗白他们作为资本主义的剥削压迫的罪名……他们比贪官可怕的多……因为他们已经完成了对贪污的合法化……
完全合法……
用侧面说一下吧
以前咱们纪委上午立案恨不得下午就能结案了
贪官的手法那叫一个幼稚,直接收钱还不掩饰那种
现在学习欧美先进经验,雇佣一堆学法律的硕士博士
纪委今年立案,明年能不能结案都不好说
各种倒手各种交易,能把工作人员查账查的视网膜脱落都看不完
学了点皮毛的徒弟都这样了,你觉得师傅会是什么样子?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是某市长,你儿子会跳舞,我搞一个专场舞会,门票高一点,违法吗?
谢邀
1,新西兰奥克兰议会希望建造一个国际会议中心以提高城市逼格,但没钱,奥克兰赌场集团出来说了,只要你们修改法律,允许我的赌场多开几台老虎机和赌桌,我就自己掏腰包造这个中心(使用权归政府但产权还是赌场的)。奥克兰赌场集团给好多有影响力的政客比如奥克兰市长、执政党党魁、市议员之类的人塞了政治献金后,奥克兰议会与赌场集团达成了这个协议。
可以看到,在西方这个最清廉的国家,财团不仅可以买到权,还能买到法律,这在中国是无法想象的。
2,奥克兰计划建造第二条跨海交通道路:一条短短2.6公里的隧道,预估要价56亿纽币。奥克兰连接16号和20号高速之间道路的Waterview Tunnel,2.5公里的隧道造价每公里约5.6亿纽币。咱不跟中国这个基建狂比,跟其他发达国家比,瑞士33公里的阿尔卑斯山隧道,价格不到50亿纽币,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的隧道15公里,60亿纽币。美国休斯敦1-45 Partway Tunnel System的预算每公里合1.3亿。
猜猜纳税人的钱都跑哪个财团的口袋里了?注意,这是合法的贪腐,你告不倒任何人。
西方贪腐的现状就公开的,屁民包括公知都可以公开看到的,但就是阻止不了,因为是合法的。这些合法行为如果发生在中国,早就被满口民主自由的公知喷烂了,一旦发生在西方,公知们就闭上了嘴,纷纷称赞西方民主清廉。
希望大家能牢记一点于心中
我们在这里讨论美国与西方的腐败
是为了避免中国将来出现类似的情况
而不是通过比烂而认为中国比美国更清廉
所以就可以放松对腐败的斗争
大公鸡不会得猪流感
但是会得禽流感啊
你们呐,在人家高大上的"西方",官员政治家拿商人一点钱(政治献金),替商人办事(游说),那是合理合法合规的,怎么能说腐败呢?
怎么能用中国的标准去判断人家呢,所以“西方”基本没有犯法的“腐败”,如果有,那就通过一个法案让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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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抖机灵,说个具体实例,大学就是小社会,就从某西方大学选学生会说一说,算一个缩影。
选学生会期间,各个参选团体基本参照以下流程:
先跟校方注册好(要与校方,老师关系好,才办的顺利),
然后就去外面商家拉赞助,获取竞选资金,许诺好当选之后给予这些商家什么好处(比如给商家在校园做广告宣传,比如以后采购或印东西就指定某一商家,比如允许商家在新生入学时摆摊办理银行卡,提供租房等)。
用获取的资金买东西,讨好同学们,拉选票,一般做法有:买好吃的在校园门口分发,举办派对邀请大家去免费玩,请大家看表演,或亲自上台给大家表演(参选的人也基本都是帅哥美女)。等等各种方法,一定要把准同学们的爱好,将同学们弄得高高兴兴,目的就是让大家投票时候选择他们。至于当选学生会后的“施政”理念,在学校组织的宣讲和辩论场合还是要讲一讲,无非是抨击一下上一届不行,许诺一下当选后要给大家的福利。但真正拉票,还在于给大家送东西,办活动。
最后就是投票当天,一定要把没花完的竞选资金全砸出去,搞一波大的,最后一搏。
然后出了结果之后:
没当选的团队该干嘛干嘛去,顶多给当初赞助的商家打个电话说声sorry。
当选的团队对商家兑现诺言,对同学们就不再搭理了,当选团队可以接下来一年把持学生会,拿学校下发的经费,继续收商家的赞助,还要盘剥一下同学们(比如同学们想买个学校纪念T-shirt,纪念章啥的,只有学生会买,并且还不讲价,没有最好,只有最贵)。至于当初宣讲时的承诺,一方面大家也都没人认真去揪着执行,另一方面当然还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执行不了。
可能也因为学生会这种几乎无法连任(学生是每年都毕业一批,新来一批,流动性大),所以当选团队都是本着一锤子买卖,有些东西表现的就露骨了些。
你说这是腐败吗?人家这叫民主政治。从学校就开始培养的标准玩法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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