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更新,最高检的意见出来了,我贴出来大家看看,看东西应该看全面,不应该断章取义(此处针对评论里有说我给警察洗地,说警察渎职失职的,最重要的是最高检的解释是他让我去看的!),很多人都看到了最高检得意见是属于防卫(最高检应该也只是本案的一方,法院并不会因为你是检察院就按照你的调查结果来判,实际上在这样的案件中,检察院和被害方、被告的地位相当,法院要综合来看,说白了就是谁的证据可靠),但是很明显没有注意第5条,明显的防卫过当,造成重大损害,里面的解释也和我评论里说的相似:杜志浩一方的目的是来要钱,相对来说很克制,并没有一定要把于欢母子怎么样的意思!
防卫明显过当,造成重大损害。量刑应该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要轻一点,但是轻多少,轻不了多少,毕竟一审取得也是下限了!
刚看了一下二审庭审记录,于欢基本翻供,供述里有很多一审里没有提及的内容,但是漏洞百出,被检方一问就露馅,看的出虽然有高人指点,但是并没有翻到点子上,是做好认罪减刑的准备了!
应该将问题改成:你是选择相信法律(事实)呢?还是选择相信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