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熟悉的配方,又是熟悉的话语
「狗不咬人」
这应该是所有大型犬主人的通用口头禅了,就差纹在额头上了
当然这狗以前没有咬过人(然后就默认之后也不会咬人)
体重80公斤,最高300公斤的咬合力,如果以前要咬人,狗主人的大脑连着声带可能都已经进肚子了
毕竟「一獒敌十虎,三獒沉航母,五獒斗上帝,十獒创世纪」……
结果呢
带着这陆地巡洋舰、哥斯拉克星、美国队长的噩梦上街,又是不带狗绳
结合当时无约束措施的情状,已足以令人生畏
一根狗绳是很金贵么?藏獒都买得起,藏獒那么能吃的都能供应,一根狗绳反而舍不得了?
莫非是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可惜在知乎上,这个新闻居然没一点热度……
明明是很好的宣传机会的
前几天那个被狗绳绊倒离世的老人,这些年来各种大型犬伤人事件,都可以拿到新闻联播上二十四小时滚动播出的嘛
当年南京一案改变了全国人民的行为准则,这次为什么不拿出那个劲头了呢?
有人可能觉得,遛狗不栓绳入刑是不是有点量刑过重?其实,“高空抛物入刑”就是一个很好的参考。
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不断发生,但对高空抛物的处罚却很轻。尤其当高空抛物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往往抛物者只受到罚款或训诫。显然,如此轻微的处罚,不足以震慑抛物者。所以,高空抛物屡禁不止,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高空抛物如何定性与处罚,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发布是一个分水岭。
此前,对于高空抛物,往往按照后果进行处罚,没后果就不处罚。最高法在2019年11月发布了相关意见,要求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明确“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这意味着,“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再是免罚、轻罚的理由。
最高法的《意见》,明确将“高空抛物”认定为一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基于此,各地纷纷出现高空抛物入刑“第一案”:
去年11月底,因高空抛物,上海一男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法院认为,该男子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重大损失,但抛物地是小区公共道路,对小区内不特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今年2月,青岛一男子也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起因是他从八楼向窗外抛掷啤酒瓶,同样“未造成严重后果”。
今年5月,杭州发生了高空抛物事件:
在此事件中,女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最高法的《意见》,将针对高空抛物的行政处罚升级为刑事处罚,有力地震慑了潜在的抛物者。酒驾和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现象之所以大幅减少,也正是因为遵循了这一点。
现在谈谈狗患问题。中国的狗患,已经非常严重。根据权威部门2009年发布的《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中国每年有4000万人被狗咬伤,打疫苗的费用超过100亿。这还只是十年前的数据!
欧美国家虽然爱狗,但也有严格的法律监管狗和狗主人。中国则恰恰相反:狗和狗主人都没管好。不但法律严重缺失,执法部门也不严格执行养犬法规,对违法养狗采取松、软、拖的执法态度。
目前,狗伤了人,狗主人通常也就赔个医药费而已。(甚至有些狗主人耍赖,连医药费都不赔)
在一些恶性事件中,狗把人严重咬伤甚至咬死,狗主人也仅仅是民事赔偿了事。
为了震慑爱狗人士,不能等到狗伤了人,再去追究狗主人的责任。而应该防患于未然,在爱狗人士遛狗不拴绳的时候,就对其进行处罚。
约束狗,是主人的义务。爱狗人士遛狗不拴绳,不对狗加以约束,这明显是一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遛狗不拴绳入刑,并不需要麻烦的修法过程。只需要最高法像“高空抛物入刑”、“抢夺方向盘入刑”一样,出台“遛狗不拴绳入刑”的指导意见,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如果不用刑事处罚震慑爱狗人士,狗伤人的悲剧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
我是个狗主人,养了两条狗,一只哈奇士,一只小柴犬。
但是这次我觉得罚少了,这种养犬人不仅应该赔钱,还应该判刑才对。
太不负责任了,泰迪不栓绳都可能有咬人的危险,更何况这种低智商的烈性犬????
我真是烦死这种不栓绳的狗主人,说实在的,我遛狗的时候,路上遇到一个骂一个。我男朋友天天说我多管闲事 ,他怕我哪天遇到个这种狗主人,会吃亏。
但是我真的忍不住,养狗,天天够不容易了,天天还得被这种狗主人连累。
出门担惊受怕,因为有恨狗投毒的,还有随时冲出来的精虫上脑的傻逼不栓绳的 。
尤其是看到冲过来的狗的主人那个得意洋洋的样子,我都想吐。
这篇回答我真心希望那些不给狗栓绳,不戴嘴套的狗主人看到,你个垃圾,赔死你活该!
按照“因为有宠物狗被偷,所以建议禁止吃狗肉。”的逻辑,
因为有人被狗伤害,所以我也建议禁止养狗。
这事让我想起来当年遇到的个煞笔。
14年的时候,俺跑到泸沽湖去待了一个月,想找个客栈接手,一边看妹纸……哦,不是,是一边看泸沽湖的美景一边码字肯定很愉快。
到了地方之后,各种打听哪儿有转让的客栈,某天顺着网络广告找到一家客栈,这家地方不错,建筑也还行,我进去之前挺纳闷的,这种客栈好好做肯定能赚钱啊,为啥要转让捏。
结果一进去就知道了,麻蛋老板在院子里养了只藏獒!!!!!
刚进院子就冲着我嚎,把我差点吓尿,老板还说:别怕,它不咬人……
算了算了,我不看了,万一它发飙了我可挡不住,还是小命要紧。
尼玛你开客栈给院子里放只藏獒,这要是生意好才有鬼了……
中国很多地方人养狗的心理
和明朝是皇帝养厂卫太监一样。
狗主人不好意思凶的人让狗去呲牙,
狗主人不好骂的人让狗去吠,
比如这个男的,狗冲路人叫他不管,
如果是冲他上级冲他金主吠,
他还敢说“我的狗不咬人”
我住的小区物业有条狗,
某天街道主任来视察,
那个狗冲主任吠了几下,
街道主任淡淡的说,这狗真狠,
结果就是中午狗肉被端上饭桌,
杀狗剥皮我在旁边训练看着在呢~
再说说回来点,
我们国家法律对养狗的人实在宽容,
无证养狗不管,
违反标准养狗不管,
狗致人重伤主任居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赔的少了!真的!
藏獒不咬人?这纯粹是瞎扯淡!
藏獒可是被称为:”最凶猛的犬种之一“
既然狗主人那么自信,那出了事,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没得跑!
关键问题在于:100万对于一个”高位截瘫“的人有多大的用处?
先不说”高位截瘫“的人终生要遭的罪!就单纯的谈费用问题:
”高位截瘫“工作的问题就不用考虑了.......没有收入,还要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
我有个朋友”桡骨骨折“,做复健,180元一次(不含所需要的药物,药钱另算)!
据说每周要做3次以上!就按3次算,一个月12次,一个月的费用就是2160元.......
”高位截瘫“的康复费用完全不能与这种桡骨骨折相提并论,100万能支撑多长时间?
关键在于,就算是费用没问题,”高位截瘫“患者的痛苦只有她自己承受!她招谁惹谁了?
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赔偿的还是少了!而且,我很关心那只肇事的”藏獒“是怎么处理的?能养的起藏獒的人一般不差钱!就这样放过那只”藏獒“吗?是不是应该通过此事再次强化一下”饲养宠物“的相关管理措施呢?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说真的,筛查频率要是上来了,隔离的功效也就那么回事。
我们武汉从上周五到本周五,七天筛了六遍核酸(刚接到社区通知,今晚又要筛),等同于七天筛七次,而且是全市一起筛,对于应检尽检而不去检的人群,会赋予“灰码”,除了医院,哪儿都去不了,无处可逃。
筛到这种程度,隔离期的长短甚至于隔不隔离也就这么回事了。
我与入关人的一个观点的分歧在于我还是认为要辩经,即使这一期山高的观点我十分赞同。
要辩经,不在于辩赢。
而在于武器的批判和批判的武器我全都要,而且全都要足够强。
中国的文明本质和历史记忆造就了我们的实用性,大多数时间我们把辩经视之为“术”而非“道”,虽然有些讽刺的是,辩经辩的通常是“道”的问题。我国走实践检验真理路线而非“真理越辩越明”路线,我们讲究的是边做边辩,但不能只做不辩,在术的层面,辩经的技巧是要持续而长期练习的。
笔可把杀意修饰得温情脉脉,也可把归顺装点得杀气腾腾。笔可杀人,我辈当练笔。
把笔交给国内某些所谓的“知识分子”阶层,你们不害怕?
两百年来,本国人文社科领域来自西方体系且全方位落后于西方体系,在这个体系内,下跪的孝子贤孙才代表了先进,更接近圣座更聆听圣训,而反抗者因缺乏批判的武器,则被斥为“群氓”“愚民”“反智”“民粹”。
当军事、经济、科技全方位领先西方后,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又摇身一变,继续在本国体系中发挥辩经特长,成为所谓“江南大儒”。关键在于,我们是不是要把宣传文化阵地交给这样的“江南大儒”,让不懂得工业的“大儒”来分析解读我们的工业?让不懂得军事的“大儒”来解读军事?让这些骨子里其实没有文化的“大儒”来塑造我们的文化先进?
这些骨子里不懂得何谓自由的大儒是如何把自由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吹死的?
看看让西方人拍花木兰,拍成了啥样?
—————————————————————
聊聊笔与犁的问题。
过去几千年,笔食利,犁供养,所以笔高级,犁低级。
我们面对的印度,就依然是一个笔高级,犁低级的腐朽国家。
我们建立这个共和国,就是为了改变这个现状。但是笔不愿意好好书写犁,那么犁只有自己拿起笔。
笔与犁的问题,教员不是没有尝试过。我们刨除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部分大学停办等诸多运动的主轴,其实是用运动来解决国家极其严重的经济和就业问题,我们就单问一个问题:贫下中农真的教育了知识青年吗?知识青年能够理解真正的先进性在于劳动本身,在于改造世界,在于人本身的奋斗,而不是“仁义礼智信”吗?
在落后的生产关系中,无论食利者还是劳动者,都是落后的一部分 ,不因你是剥削阶层就升格到了先进;唯有努力通过行动来改变这个落后生产关系的人,才能称之为拥有先进性,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好的,现在你用这个道理来说服挑粪的浇菜的吃不饱饭的知识分子,抱歉,真说服不了。我生活品质下降了,这就是落后,这就是剥削,别扯那么有的没的,你说什么都没用。任何一个阶层、任何一个区域、任何一个时代,都有无数的好故事和坏故事,但书写故事的权力在我的手里,所以我要拿起笔,书写所有的坏故事,用一生去反抗你。
那些好故事呢?创造了好故事的人,写不出好故事。所以那个时代只留下了坏故事。
精神的“贵族”能够理解:通过“汗水”和“付出”来改进生产关系是先进的,促进社会文明发展是先进的,而“十指不沾阳春水”、“君子远庖厨”“审美品味”则未必吗?
这种局面究竟什么时候能改变?
社会所有的阶层都学会拿起笔。
当警察拿起笔,当产业工人拿起笔,当土木狗拿起笔,当军人拿起笔。
那么除了笔一无所长的“精神食利阶级”、“愚昧人民的启蒙者”,就会连辩经的阵地也失去。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我们终将获得胜利。我们不丢弃辩经的武器,是为了练笔,磨剑。
公元前221年始皇称帝,古中国的祀与戎在这一年达到了顶峰,而嬴政宣称的万世一系还不到一纪,公元前209年,陈胜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泰山封禅是那个时代最强的辩经,而陈胜是那个时代最强的不辩经。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却是整个古中国最强的辩经陈词。
要时时握紧我们的剑,也要时时握紧我们笔,因为这个年代,我们都会写了。
我与入关人的一个观点的分歧在于我还是认为要辩经,即使这一期山高的观点我十分赞同。
要辩经,不在于辩赢。
而在于武器的批判和批判的武器我全都要,而且全都要足够强。
中国的文明本质和历史记忆造就了我们的实用性,大多数时间我们把辩经视之为“术”而非“道”,虽然有些讽刺的是,辩经辩的通常是“道”的问题。我国走实践检验真理路线而非“真理越辩越明”路线,我们讲究的是边做边辩,但不能只做不辩,在术的层面,辩经的技巧是要持续而长期练习的。
笔可把杀意修饰得温情脉脉,也可把归顺装点得杀气腾腾。笔可杀人,我辈当练笔。
把笔交给国内某些所谓的“知识分子”阶层,你们不害怕?
两百年来,本国人文社科领域来自西方体系且全方位落后于西方体系,在这个体系内,下跪的孝子贤孙才代表了先进,更接近圣座更聆听圣训,而反抗者因缺乏批判的武器,则被斥为“群氓”“愚民”“反智”“民粹”。
当军事、经济、科技全方位领先西方后,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又摇身一变,继续在本国体系中发挥辩经特长,成为所谓“江南大儒”。关键在于,我们是不是要把宣传文化阵地交给这样的“江南大儒”,让不懂得工业的“大儒”来分析解读我们的工业?让不懂得军事的“大儒”来解读军事?让这些骨子里其实没有文化的“大儒”来塑造我们的文化先进?
这些骨子里不懂得何谓自由的大儒是如何把自由主义在全世界范围内吹死的?
看看让西方人拍花木兰,拍成了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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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笔与犁的问题。
过去几千年,笔食利,犁供养,所以笔高级,犁低级。
我们面对的印度,就依然是一个笔高级,犁低级的腐朽国家。
我们建立这个共和国,就是为了改变这个现状。但是笔不愿意好好书写犁,那么犁只有自己拿起笔。
笔与犁的问题,教员不是没有尝试过。我们刨除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部分大学停办等诸多运动的主轴,其实是用运动来解决国家极其严重的经济和就业问题,我们就单问一个问题:贫下中农真的教育了知识青年吗?知识青年能够理解真正的先进性在于劳动本身,在于改造世界,在于人本身的奋斗,而不是“仁义礼智信”吗?
在落后的生产关系中,无论食利者还是劳动者,都是落后的一部分 ,不因你是剥削阶层就升格到了先进;唯有努力通过行动来改变这个落后生产关系的人,才能称之为拥有先进性,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好的,现在你用这个道理来说服挑粪的浇菜的吃不饱饭的知识分子,抱歉,真说服不了。我生活品质下降了,这就是落后,这就是剥削,别扯那么有的没的,你说什么都没用。任何一个阶层、任何一个区域、任何一个时代,都有无数的好故事和坏故事,但书写故事的权力在我的手里,所以我要拿起笔,书写所有的坏故事,用一生去反抗你。
那些好故事呢?创造了好故事的人,写不出好故事。所以那个时代只留下了坏故事。
精神的“贵族”能够理解:通过“汗水”和“付出”来改进生产关系是先进的,促进社会文明发展是先进的,而“十指不沾阳春水”、“君子远庖厨”“审美品味”则未必吗?
这种局面究竟什么时候能改变?
社会所有的阶层都学会拿起笔。
当警察拿起笔,当产业工人拿起笔,当土木狗拿起笔,当军人拿起笔。
那么除了笔一无所长的“精神食利阶级”、“愚昧人民的启蒙者”,就会连辩经的阵地也失去。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我们终将获得胜利。我们不丢弃辩经的武器,是为了练笔,磨剑。
公元前221年始皇称帝,古中国的祀与戎在这一年达到了顶峰,而嬴政宣称的万世一系还不到一纪,公元前209年,陈胜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泰山封禅是那个时代最强的辩经,而陈胜是那个时代最强的不辩经。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却是整个古中国最强的辩经陈词。
要时时握紧我们的剑,也要时时握紧我们笔,因为这个年代,我们都会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