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社会中的人分为ABC三个阶级,那现在的情况就是A和C不发声不表态,B在反复絮叨,“没希望了,没希望了,起点低真的没希望了。”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B和C本质上其实是一种人,都是凭力气吃饭的,无非B是脑力占比居多,C是体力占比居多,B为什么能超越C,因为国家设计了一种叫“高考”的社会人才选拔制度,这套制度公开透明稳定长效,所以只要你努努力摸透选拔规律,你基本就能完成超越C的工作。
但A和BC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BC的收入中自己劳动所得收入为主,而A的收入中,继承型,财产型,以及雇佣他人后获取的收入为主。如何取得这些收入,国家没有提供公开透明长效的选拔制度,要靠自己摸索。所以B会觉得茫然失措,觉得"阶级固化",“寒门难出贵子”,其实爷都是从孙子过来的。
B 站 折 叠
这就是知乎神奇的地方了
一亿注册用户,推送的广告是“月薪四千如何理财”,最热的live是“专科/三本/二本/双非考研”,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和头部用户共同构建出一个重本毕业不如狗,年薪百万遍地走的社区,当然,主要的形式是头部用户负责编,脚部用户负责点赞,大家一起孜孜不倦的输出着高于自身经济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的价值观。
现在你说这种价值观扭曲,那请问这种价值观是谁点赞传播开来的?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社会结构对底层人民还是很差的,如果阶级不上升,你就必定在十二小时工作制的血汗工厂赚2000~3000元/月的工资承受相当于工资一半的房租没有多少医疗保障子女难以就地入学到45岁以后失业被更年轻的人代替。
正因为底层过于悲惨,我国人民才普遍有阶级上升的欲望。如果底层也能享受正常的工作时间,福利待遇,那这种欲望自然会逐渐消亡的。
年青人不要这么带感情色彩的看问题,虽然这个问题可能刺激到你了。
知乎评价的阶级固化和寒门难出贵子,这是一个“实然”的概括,而不是一个“应然”的评价。
什么是实然,什么是应然,自己去百度我就不解释了。
是现实本身如此残酷,而不是知乎的人在宣传残酷的论点。说白了他们只是在揭示残酷的现实而已——虽然在我看来,这件事情是多余的。因为对于那些寒门的人来说,这些残酷的现实他们早晚会接触,不需要人揭示;而对于贵子们来说,这些残酷的现实离他们很远,不需要人揭示。
至于题主的思维,看似洒脱,其实不过是自我逃避,对现实残酷的自我逃避。但问题是,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躲进小楼就能成一统的,也不是你想要逃脱樊笼里,就能复得返自然的。
送你八个字:放弃幻想,准备奋斗。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暴乱游行,让内地人看不起香港,但是废青不怕,他们自认为有西方后台。
没想到中央反手一个国安法。
国安法是针对废青去的吗?是,也不是。
废青不过是工具人,被忽悠的废物罢了,关键是他们背后的资本势力和官僚体系。
国安法等于直接废掉了香港对英美的利用价值,釜底抽薪,目的是斩断西方黑手。
没有价值的香港,西方会弃之如敝履,现在取消特殊地位就是个开始。
香港人在西方人面前也不是人了,因为没用了。
所以香港现在是里外不是人,空作了这一场乱局,赔上了名声,也赔上了特权,最终一无所获。
依靠西方海权起家的香港被西方放弃,其结果也可想而知了,但是这种结果完全是香港人自找的,是废青暴乱出来的,中央政府没有任何责任。
我觉得香港最好还是成为一个爱国的二三线城市,福利待遇不错,声誉也可以慢慢恢复。本身香港的崇高地位作为冷战和改革开放的特殊产物就是不可持续,香港朋友不要奢求太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只会让你们把可能保有的利益都全部丢掉。
里面有很多我妹子的照片!!
和视频!!
如果都是同体型的普通人打架的话,那主要看的是斗志。。。。。
从我的个人经验来看,黑人的斗志一般都不太行,中国人打架哪怕是因为很小的事情,也经常会表
现出我要和你玩命的态度,黑人一般不会,他们欺软怕硬的非常明显。你只要表现的气势很足,
很猛,他们很快就怂了。我觉得是文化原因,黑人不太讲面子,怂了就怂了,自己也不会觉
得有啥丢人的。中国人经常会有“我为了面子也不能退缩”的心态。
但是受过格斗训练的,真正的亡命徒,以及和你有真正的利益冲突时候,上述观点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