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建议不了解的直接去看列维纳斯给自己写的非常薄的导论《伦理与无限》,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翻译的也很流畅,但是要想读出点东西还是得有西哲史功底。不是列维纳斯专家,只是看完这个小书的一点感想。建议初学者还是先大致了解一下列维纳斯哲学思路的发展和整个体系的大致模样再来具体进入到这个概念里,我在这姑且铺个桥。
列维纳斯的哲学和语言都非常震撼心灵,可以看到二战对作者心灵留下的深刻烙印,列维纳斯把这种前哲学的体会哲学化了——由此诞生了作为第一哲学的伦理学。要想理解“他者之脸”,关键是理解“他者”在列维纳斯哲学里是什么意义、是如何通过批评和克服既有的哲学传统得到的(包括和笛卡尔主义、黑格尔主义、胡塞尔现象学、海德格尔现象学的关系,都是非常重要的)。
在列维纳斯这里,他人不是历史意义上的他人、更不是生物意义上的他人,这个面对着我的他者是一个现象学意义上的肉身化(incarnation)的脸,即具有意向性意识的肉身,这个概念显然来自梅洛-庞蒂。但是不同于知觉现象学的是,这个脸又不能被意向性完全把握(在传统的现象学里,对象被给予意识,是在意识里完全地对象化地呈现的)。主体(subject)在这个“脸”面前会臣服(subject),因为“脸”不仅代表着一个具体的时空处境里的他人,它还意外着一种超越性的他者,超越于我的存在的孤独之外,超越于我的意向性意识——它归根结底是一种社会性的“异者”,而不是知识意义上的“同者”(“认知是一种思与所思之间的相即”)。“脸是被暴露的、被威胁的,就好像唆引着我们去施加暴行。同时,脸也是禁止我们杀戮者。”
在面对这种无限时,主体为什么会感到一种近乎强迫性的伦理责任呢?就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战争里的士兵要杀人,如果这个人盯着士兵看,士兵就可能很难下的去手,这时士兵面对的脸具有匿名性,它无关乎敌友无关乎历史,而是来自于一种不可被彻底同化的他者的拷问。“他人,在脸的直接性中,不是一个处在某个背景中的某人”,脸不再是因为种种道德或政治原因将被处刑的犯人的脸,而是一个无法被定义、同化、和用对象性的言说(哲学的言说或政治的言说)把握的脸,这个脸意味着主体秩序和总体秩序在这一刻的破裂(例如引发士兵对自己过去理解的战争意义的反思),这正是“他者之脸”的超越性的力量。
这一刻的破裂,在列维纳斯看来正是主体之为主体,主体不是由封闭的我思确立的,而是由社会性的他者确立的,主体永远只能相对于他者而存在。这个具有社会交往意义上的肉身的主体,在面对匿名之脸时受到了一种不可逃脱的责任的刺痛,主体对这种创伤和裂口不得不回应,它不再是自由的,在此刻不得不在精神上臣服于他者。列维纳斯鄙视那种自因的主体,主体只能是在他人的创伤性伦理呼唤中被塑造的。而一切伦理关系,必须起源于这一主体与他者的伦理关系,例如他重点讨论的父子关系和爱欲关系,而至于更复杂的伦理关系和正义问题则要引入第三者,但基础仍然是主体与他者的互构关系。
如果硬要比较,这种臣服更接近于阿尔都塞而不同于萨特,即便后者在学理上与列维纳斯更接近。在阿尔都塞那里,有关于大主体和小主体之间的“传唤”关系,只不过阿尔都塞视之为一种社会性的异化(用结构主义精神分析的理论来承载),而列维纳斯没有否认这的确是一种创伤性、伦理上的被动性,却也因而是主体之根本的伦理责任——“是不是我存在于世界上,就篡夺了某人的位置?”,列为纳斯竟至于此。他承认他人之不可彻底理解的超越性,这种超越性不止超越我思的主体,更超越于近代形而上学力图建构的总体性,他人就是在此中不可被彻底吸纳之物。这种不可吸纳没有导向一种荒谬,而是导向一种神圣约束,一种未知的意义,一种未来,一个启示。
列维纳斯把诸如此类的经验更整体地放到了一些概念里来探讨,虽然他认为这个经验是非课题化的,也就是前哲学,特别是先于黑格尔和柏拉图的“总体性”哲学的,而这正构成了这一哲学自身的困难。无限者的无限性就是超越总体的,他者之责任是这一无限性的一种体现。在论证无限之超越总体、超越我思时,他首先说明了总体之为同者的建构,也就是认知,仍然是一种我思内部的关系,而真正的异者的关系则在同者同化的努力之外。
接着他讨论了笛卡尔,比较了上帝概念和我思概念的关系,发现笛卡尔的上帝概念是一种无限,因为在《第一哲学沉思集》的一个上帝证明中,笛卡尔认为上帝是将无限的观念“放置”在我思里,他的推导过程是我思的实在性比无限的观念的实在性更低因而必然有一个我之外的无限的上帝存在,这一点不同于黑格尔和柏拉图。黑格尔会说:我就是上帝,我会最终把整个世界总体化完成(毕竟起点处就是一体两面的)。但笛卡尔会说,无限的观念是上帝放置的,上帝超越于我思。这个意义上列维纳斯更接近于笛卡尔,但他不同意笛卡尔形而上学讨论方式和我思的封闭性。关于他人之责任,是一种非认知的关系、甚至是非对象性、非意向性的关系——而是他者(脸)之趋近,这一点又对过去的现象学构成批评。
列维纳斯默认了历史(他反对这样的历史)的非主体性、客观性,或许当他提到历史,脑子里想的是黑格尔的历史主义。主体面对的不是被历史定名化了的个体,他者在趋近我的时候,我面对的实际上是上帝,“人与人的关系是人与上帝的关系”。他谈论了启示、预言和责任,并让我进一步想到在政治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发挥的宗教作用。作者在开头和结尾都大谈《圣经》,但面对“弥赛亚”的降临这一问题却明显闪烁其辞——我猜大概是有对当时苏联历史实践的恐惧。实际上我觉得,列维纳斯将弥撒亚的降临日分散到了每一刻的他者的趋近,颇有托主义对苏联经典共产主义的修正,因而不妨作一个笑话般的比喻:列维纳斯或许可以称作是基督教版本的“不断革命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