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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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给 @烤熟的蘑菇 讲我小时候的故事。
我跟蘑菇说,我小时候在武汉的城乡结合部,那里就是一个丛林社会。
有吸毒的,有抢劫的,有强奸的,有杀人的。
有一年,我爸有学生入室抢劫,把我爸另外的学生全家灭了门。
那一年,有混混冲进我们学校堵在我们班门口找我抢钱。
为了自保,我们班当时有四个同学结为异姓兄弟,装备四把匕首,磨得很锋利,我的一个铅笔盒被他们拿来试刀,一刀一个洞,扎得稀烂。
几年以后那个混混死于斗殴。
那是在1999年,差不多就是马泮艳女士被卖做童养媳那一年,
其实她只比蘑菇大五岁,或者,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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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蘑菇讲故事的时候,她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真的,不敢相信这些事情就发生在离她家十几公里外的国际化大都市武汉,那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武汉。
但那就是真的,只是,对于大多数蘑菇这样90后乃至00后的孩子,他们那时候还太小,记不得当年的苦难。
1999年代的农村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抛开化肥和药,抛开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那些玄而又玄的概念,20世纪末的农村,其核心运行软件,或者说操作系统,和500年前的古代中国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政府想做的,无非就是从农村收更多的农业税而已。
而政府下面的乡书记村主任,和原来的地主收税的狗腿子,并没有什么区别。
记得李昌平在书里面写,当时乡政府下乡收农业税,收不上税就关小黑屋,农民受不了就喝药自杀抗议,一个夏收季节就死了两个人。
这种政府,你指望它提供公共服务?老爷们收税就已经焦头烂额了,儿童权益是什么,能吃么?
对当时的政府来说,农村男人是生产工具,农村女人是生育机器,农村孩子是没有人格的财产。
童养媳?好事啊,既解决了单身汉的婚育问题,又解决了孤儿的抚育问题,以后生了娃,又多了几个生产工具和生育工具。你让政府管?政府还巴不得多撮合几桩呢。童养媳在中国古代盛行千年,不就是靠这个么?
别说重庆农村了,我的初中同学里面有个借读的女生,农村户口,家里很穷,但是成绩不错,经常考我们班前五,要是得到足够的教育资源,上个二本不成问题。
但是她初中毕业之后就嫁人生孩子了,那年她16岁。
不过你要说社会主义没有一点好,那也是鬼扯。
我记得叶紫在《丰收》里面写,31年大洪水之后,主角家卖女儿,卖了19块大洋,大概合现在一千块钱,马姑娘居然卖了上万块,足足翻了十倍呢。
这盛世,还真TMD如你所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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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看来,马姑娘的经历,如同魔幻现实主义的世界。毕竟我前几年回那个被混混堵在教室门口抢钱的学校的时候,连学校门都进不去。即使我是这个学校有史以来最好的学生,也进不去。
孩子们在温室里长得太久了,这些逝去的灰色历史,早就被忘得差不多了吧。
是啊,马姑娘又能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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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我政治不正确一下,只谈技术不谈道德。
现在,因为过了刑事诉讼时效,想把陈家送到牢房里面,已无任何可能。
陈家也没什么钱,也榨不出什么油水。
为今之计,应该把目标转向当年不作为的政府,尤其是政府已经严重警告了当初给你们发结婚证的人。
这说明政府在允许你们结婚这件事情是上是出了问题的,你应该集中精力就此向政府索赔。
在这个依闹治国的社会里,你要勇敢的抓住政府的把柄,要一大笔钱。
更重要的是,要一个政府的道歉,和一个心理安慰。
趁现在这个事情还热,赶紧带一波节奏,公众的关注是有限的,记忆力是不好的,这事情很快就会被忘记。
等你搞到了钱,就赶紧忘掉这一切开始新生活,如果你自己忘不掉,就通过妇联和热心人士找个心理医生帮你忘掉。
28岁还年轻,生命才过了1/3,后面的路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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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我们,这件事情永远都不能忘记,不要觉得现在年薪百万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我们离封建社会,不过只有20年。
我建议大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面的“文明”两个字,打出来,贴在墙上。
盯着看,看上半个时辰。
从事情刚开始就和当事人联系了。事实上妇联没给马泮艳任何帮助,妇女报所谓的巫山召开会议讨论也是假的(当事人用词,也有可能是召开了但没有任何结果。),最新情况是马泮艳被认定为“征得同意”嫁入陈家,违法办结婚证的被党内处理,之前大量微博(包括at共青团的)被删除。
唯一能称得上好消息的是新京报已经去巫山了,这也是在那里的唯一一家媒体。
马泮艳是非常坚强勇敢的女性,我问她维权成功的希望有多大,她说应该不大。维权需要冲破身为母亲的道德枷锁但她依然选择站出来了。
王志安今天说大伯是好心收养马泮艳,不应该受惩罚。必须说一下,马泮艳和母亲在马正松家饱受虐待,其母被多次拖进厕所殴打,甚至村里的成为笑话。马泮艳从小给他喂猪打杂,姐姐和妹妹呆在马正松的时间很短,根本就不是什么八口人六年。如果仅仅给了一口饭吃也算好心收养,那我无话可说。
马泮艳三姐妹均在十岁出头左右被许配人家,而马正松自己的女儿二十二岁才嫁人。习俗之说均是扯淡。
说这些不是为了挑动反政府情绪,只是告诉大家,事情还没结束,请保持热度,帮帮她。
截止到2月26日,当地妇联仍未有出面帮助马泮艳的迹象。马泮艳微博下已经有“炒作”“现在你出名了”等水军攻击。
马泮艳微博
Sina Visitor System新京报的稿件:
重庆巫山童养媳:12岁那年,我被卖了4000元谢邀。
2月10日,在获悉此事的第一时间,我们就已将相关情况转报至全国妇联。
2月12日,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已了解到巫山今日将开会研究该事件。本报将持续关注。”
我们对当事人的遭遇表示痛心,也和大家一样,期待此事能在法治轨道内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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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上午,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马泮艳相关情况答记者问。回应详见
巫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就马泮艳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 中国.巫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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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下午,《中国妇女报》官微援引《环球时报》官微称“ 【环球时报官微:巫山官方的结论我们不认同】1、我们询问公安部专家得知,贫困不是买卖儿童的借口;且巫山说大伯不是监护人所以不涉及遗弃罪,可如果不是监护人,这大伯的行为难道不正是【拐卖】?2、被强奸时是否满14岁的认定方式太模糊。所以,我们呼吁上级政府、全国妇联和中央政法委等机关介入。 ”
2月26日,《中国妇女报》官微发文“ 该怎样避免“童养媳”的悲剧再发生”,具体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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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再次向妇联转报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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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环球时报 微博对“巫山童养媳”事件做了详细的梳理,并公布了新转机和进展。
马泮艳表示,巫山县的官员们表示他们很同情马泮艳的遭遇,并给她进行了一些生活上的帮助,比如全家每年可以免费体检,马泮艳的母亲可以得到免费医疗,还给她的孩子办了低保,她请律师的费用也是司法所在支付等等。
此外,巫山县检察院已经开始调查2001年时曾经负责她被强奸案子的警察。
如果检察院最终认定警方当年确实没有认真对待马泮艳的报警、存在渎职的情况,那么她被陈学生强奸的案子,也将迎来一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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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共青团中央知乎团队 @卖萌的零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