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建议,我同意两条。
①要求猫、犬的所有人负起责任,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②禁止所有人虐待、食用猫狗;③从源头上控制流浪动物产生,建立救助体系。
第一条完全同意,第二条同意一半(是否禁食猫狗值得商榷),第三条还缺一半(加上遗弃动物当严惩),加起来共同意两条。
既然要严格就严格到底,有感情的遗弃比没感情的食用更加可恶。你爱狗就不允许别人吃狗,那也可以要求爱狗人士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遗弃狗,毕竟遗弃是另一种虐待,直接的结果是带来危害社会的不安分因素(如咬人),可能导致遗弃动物被安乐死。
所以一旦遗弃猫狗,可以认为主观恶意极大,建议直接按违法食用进行加倍严惩。
再来说说爱猫狗的人有之,不爱的有之,那为什么两拨人之间矛盾激烈?
只是因为部分爱狗人士喜欢把他们的观念强加于世人身上,而这个世界上不缺乏喜欢唱反调的人。你不让,我偏要。
1、常见的逻辑是会被认为侵害自由。爱狗人士认为狗是人类的好伙伴,因此不允许人们吃狗。典型的以自己的观念剥夺他人的自由,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剥削」——今天我爱狗,你们就不能吃狗;明天我爱吃素,你们就不能吃荤,后天我认为生物皆平等,你们就得吃土。为什么素食主义者不会出现在争吵的对立面?因为他们只管好自己,不会要求禁止人们吃荤的自由。为什么爱牛人士(农民)不会要求所有人不吃牛等,一个道理。
2、侵害别人的财产。近年来,爱狗人士昏招频出,聚集起来在公路、市场围堵司机和商户,说好听点叫「拯救」,实质上和拦路抢劫没有区别。如果他们是真的爱狗,集资购买是最好的选择,而不是靠拦路抢劫。
3、侵害别人的安全和生活环境。这就是老生常谈的出门遛狗不拴绳不捡屎,严重地影响到他人的生活,还有人扬言「我家狗不咬人」,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任何立法都要慎重,立法容易,到时候发现问题想要修改就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