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总需恶人磨,何况你还不确定这个二次炒作是不是恶人呢?
炒作不是罪,甚至利用炒作赚钱也不是罪,只有恶意炒作并骗钱,这才是罪过。罗尔也该尝尝从舆论场猎人到猎物的身份转换了。
最后我给你举个例子:
王海提出举报人分享罚款制度的司法建议-中国法院网2.现在三倍、十倍和500元的起步价根本起不到惩罚的作用,得通过合理的赔偿数额,“我觉得可以是当地人均年收入的3倍,我们赔偿的数额要足以阻吓住经营者继续违法。”
3.应该明确规定凡因举报人的举报破获的制售伪劣药品、食品、其它商品和欺诈消费者案件,举报人可分享行政罚款的30%到50%作为奖励。高额的举报回报,即使是企业高管也会有动力成为一个义务的监管者。
王海说,前年,他举报违法广告1万多次,一分奖励都没有。去年,举报了各种假冒伪劣案件1400多件,仅获得了几十万的奖金,和他们的付出相比太少了。“一旦分享制度付诸实施,巨大的举报利益将使得假货成为过街老鼠,打假人的春天就会真正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