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给干货:格力的黄昏与董明珠暮年
这是一种已近黄昏的气象。格力清楚,董明珠也清楚,所以他们才会急着想要赶快改变现状,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这种黄昏日暮的气象,不单格力有,同样几大家电巨头都一样面临相差无几的困境,美日韩同行早在十几年前就开始出现的衰退,因为中国的大工地大基建,房地产大开发而推迟了一段时间,但就像你无法阻止太阳西下一样,松下索尼们该有的阵痛,格力长虹们一样会有的,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房子卖不动后,地产商人还没倒下,家电厂商倒很可能先垮了。格力意识到危险,也试图在不断开辟新的活路,但似乎都并不成功,手机业务没像空调那样遍地开花,然后就想搞电动车,于是便有了为入股银隆而怒怼股东的故事,董小姐心急如焚,可恨股东们却显得鼠目寸光,完全无法与她的大智慧大眼圈同步看到更远。现在回过头来看,又似乎还是短视的股东们更具有战略眼光,一眼就看破了那是个渣男,倒是董小姐,似乎像个未经人道的十八岁黄花处子,被对方几句经不起推敲的甜言蜜语便迷住了魂,急于以身相许,私奔之后却发现上当受骗,终于成了个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惹下无限祸患。纵观世界公司发展史与制造业升级史,诺基亚从木材到手机,几经沉浮活了一百多年,几次转型磕磕碰碰,终于成就了一段二十多年的辉煌神话,虽然最后仍然难免重坠深渊复归寂灭,但好歹登过巅峰。还有就是GE、西门子以及三菱等巨头,它们都属于未被时代和产业巨浪抛下的典型,无论时代如何革新巨变,它们总能拧住产业的龙身,未必能够吃到最大的蛋糕,却也好歹能够占据个重要身位,不被别人挤去捡剩饭。这些公司也有黄昏时刻,但是却能在暗夜降临之前打开充满电的头灯,得以继续前行。
而格力的黄昏,似乎并不美妙。它号称掌握了核心科技,这核心科技没人来跟它抢,因为国外曾经的同行巨头们都忙着转型升级去了,并没有人再去抢这块蛋糕,所以你说核心就核心,反正他们不关注,别人都搞别的核心科技去了。待到格力自己喊了几年发现应者寥寥之后,在感到没意思的同时似乎也嗅到了被抛弃的意味,于是黄昏中的格力开始了青春期般的躁动,越来越靠近更年期的董小姐居然逆龄而动,做手机、组装电动车、造芯片,这哪一样折腾都不会要命,但哪一样折腾下来,它都最后绕不过春兰前辈的墓碑。虽说现在格力的体量是千亿之巨,但相比于二十年前,未必便比当年的春兰牛叉多少,因为当年能投五亿十亿,并不比现在砸下一百两百亿更寒碜。
格力老了,黄昏中的它走得步履蹒跚,却又偏不服老,希望在新的竞赛当中还能再占头牌,可是岁月不饶它,连抢几次弯道都吃了亏。董明珠也老了,暮光下的她满脸憔悴,可她不认输,她想突破这千亿魔咒,向两千亿甚至一万亿的塔尖插上自己的旗帜。但一直号称拥有核心科技的她偏偏忘记了,她想要踏入的战场上,没有一样是她所能掌控的核心科技。
我是央视影音App的忠实观众,主要观看法制节目,频率是一天一次或两天一次.
央视影音的启动广告及大部分片头广告被格力包了很久.每一次必有董明珠的形象.
但是今天(20161125)发现,格力广告还在,但是董明珠不在了.
很可能她要出走格力了
我怎么觉得就是这东西?
也没有觉得威力很大嘛!
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
大成拳的阴招儿挺多的,封眼、插眼、戳喉、踩脚摁倒打百汇、上星、哑门、濂泉、人迎……
我该怎么证明自己是正当防卫呢?